声明:本书为八零电子书(txt80.cc)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,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,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利器 作者:吉莉安·弗琳 内容简介 卡蜜儿是报社记者,在上司的安排下,被迫回到家乡,追踪报道两起女童离奇死亡案。 自从八年前离开家乡,卡蜜儿就打定主意,摆脱 童年的创伤回忆,永不回头。 然而命运又再度把她带回小镇,在这里,母亲的豪宅依旧阴森诡异,而她童年的悲剧,正在同母异父的妹妹身上如出一辙地上演。 当卡蜜儿一点点探寻这些罪案的真相时,她吃惊地发现,自己与受害者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。当线索渐渐揭开,死亡的阴影也向她步步逼近。 第一章 我的毛衣是新的,红得扎眼,难看。都五月十二日了,气温却降到4.5摄氏度,冬衣已经打包装箱,我懒得拆开来找,硬着头皮只穿单衣,冻得瑟瑟发抖。我抖了四天,只好跑去旧货摊,随便买了件东西御寒。哎,芝加哥的春天! 我坐在办公室隔间,四周是粗麻布墙面,一双眼睛盯着电脑屏幕,今天这篇社会新闻虽然骇人,但就是不够惊悚。四个小孩,最小的两岁,最大的六岁,被发现遭恶母遗弃在芝加哥南区的房子里,房门反锁,屋内有几个金枪鱼三明治,一瓶一升装的牛奶。孩子被反锁了三天,像小鸡争食,乱哄哄吵成一团,吃喝拉撒全在地毯上。他们的妈妈溜达出去抽烟,然后就忘了回来。有时候实情就是这样。没有烫伤,没有骨折。只是一恍神,一切就无法挽回了。妇人落网的时候我看到她。谭美·戴维斯,二十二岁,金发、痴肥,脸颊上有两圈矮脚杯大小的腮红。我可以想象她坐在摇晃不稳的沙发上,衔着滤嘴,吐出呛鼻的浓烟。周遭事物迅速飘逝,四个稚子被抛诸脑后,她独自回到中学时期,十三岁的她独领风骚,嘴上永远擦着闪亮的唇蜜,接吻前必定先含一颗肉桂糖,想当年那帮男孩子多么在乎她。 啤酒肚。气味。香烟和隔夜的咖啡。我们德高望重的总编弗兰克·柯瑞满脸憔悴,穿着开口笑的鞋子走了过来。他嘴巴一张开,只见两排牙齿泡在带有香烟焦油色的唾沫里。 “报道写得怎么样啦,小朋友?”我桌上有个银色的图钉,钉子朝上,他用大拇指轻轻按着,指甲发黄。 “快好了。”我只写了六行,总共要十八行。 “很好。写死她,发稿,到我办公室来。” “我现在就可以过去。” “写死她,发稿,到我办公室来。” “好吧,再过十分钟。”我想把图钉拿回来。 他走出我的隔间,领带长得晃到他的胯下。 “卜蕾?” “什么事,柯瑞?” “写死她。”弗兰克·柯瑞觉得我耳根子很软。或许因为我是女人,或许因为我的耳根子真的很软。 柯瑞的办公室在三楼,一往外就看到树干,想必他一定非常恼怒。没有哪个好编辑喜欢看到树皮,好编辑都只想看到树叶,但前提是眼力要足够好。毕竟从二三十层楼高的地方往下望,连树在哪里都不知道。不过我们的《每日邮报》在芝加哥挤不进前三强,退居第四,办公大楼只能盖在郊区。这里的房子可以横着盖,所以用不着盖得太高,三层楼刚刚好,我们整栋报社大楼就像一杯打翻的水,连绵不绝向外流去,神不知鬼不觉地流到地毯商和灯具店中间。我们这个镇,是一位建筑开发商花了三年的时间,从1961年到1964年,按部就班地盖起来的。竣工前夕,开发商的千金从马上摔下来受了重伤,开发商便起意以女儿的名字为这个镇命名——欧若拉思普林,还让女儿跟崭新的市镇招牌合照。后来他们举家搬迁,当年的千金小姐现在成了五十开外的贵妇人,身体依旧健朗,只是手臂偶尔会酸麻。她住在亚利桑那州,每年定期会回来跟招牌合照,和她老爸当年一样。 她上次来拍照,我写了一篇报道,柯瑞看了并不喜欢,他最讨厌这种生活化的新闻。他一边看稿一边喝水果酒,喝着喝着就醉了,酒洒得稿子上到处都是,散发出覆盆子的味道。柯瑞酒品不差,但常常醉倒。不过他办公室之所以贴近地面不是怕他酒后出事,纯粹只是因为公司时运不济而已。 我走进办公室,关上门。柯瑞的办公室跟我想象中的总编辑室不一样。我想象的总编辑室,门上开着一扇橡木嵌板的玻璃窗,上面标着“总编”两个字,门外的菜鸟记者透过玻璃窗,可以看到我们因为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问题吵得不可开交。柯瑞的办公室平板单调,整栋报社都是走这种调调,跟一般大型机构没什么两样。你可以在这里开新闻学辩论大会,也可以在这里做子宫颈抹片检查。没有什么差别。 “风谷镇是个怎样的地方?”柯瑞用圆珠笔头对准下巴。我想象那蓝色的笔尖,在他灰白的胡茬上留下小蓝点。 “风谷镇位于密苏里州南端,刚好在边角上,东临阿肯色州,西靠田纳西州。”我急忙背出风谷镇的相关信息。柯瑞很喜欢抽考记者他自以为一针见血的问题,譬如芝加哥去年总共发生几起谋杀案,库克郡的人口统计资料等等。现在又莫名其妙考起我老家的事来了,这个话题我向来闭口不谈的。“风谷镇在南北战争之前就存在了。”我继续往下说,“该镇的地理位置靠近密西西比河,以前曾经是个港市,现在主要发展宰猪业。住户大约两千人,不是有钱的上流世家,就是一文不值的垃圾。” “那你是哪一种?” “我是垃圾。有钱人家的垃圾。”我微笑。他皱眉。 “你们那里最近发生了什么大事?” 我安静地坐着,默默列出风谷镇可能会发生的天灾人祸。风谷镇是个多灾多难的乡下地方:巴士车祸、龙卷风袭击、筒仓爆炸、小婴儿摔进井里。我一边列,心里一边暗暗不爽。本来还以为柯瑞叫我来办公室,是要夸奖我哪篇报道写得很棒,或是要帮我升职,抑或是塞给我一张条子,上面凌乱地写着加薪百分之一,爽!我每次进他的办公室,心里都抱着同样的期待,每次也都同样落空,但我完全没料到他竟然会盘问我风谷镇的近况。 “你妈不是还住在那里吗,卜蕾?” “对,跟我继父。”还有我同母异父的妹妹,我上大学之后我妈才生的。我总觉得很不真实,我居然有个妹妹?我动不动就忘记她的名字。艾玛。还有玛丽安,永远离开我们的玛丽安。 “哎,你还有没有跟他们联络?”圣诞节过后就没有了。我那时灌了三瓶波旁威士忌,打电话过去礼貌地问候一下,冷冷的,很怕我妈隔着电话线都闻得到我身上的酒气。 “最近没有。” “天啊,我说卜蕾,你有空也看一看新闻吧。记得去年八月好像有桩谋杀案?有个小女孩被活活勒死?” 我表示知情地点点头,其实是装的。我妈是我在风谷镇唯一还有联络的人,而且我们也很少联络,上次联络也没听她提起这件事。这就怪了。 “最近又有一个小女孩失踪了,我觉得很有可能是连环杀人案。你帮我去追这个新闻,马上动身,明天早上就要到。” 想得美。“我们这里的恐怖新闻还不够多吗?柯瑞。” “多是多,可是这里有三家报社跟我们竞争,人家财力比我们雄厚,人手也比我们充足。”他拨一拨头发,把头发弄得乱七八糟。“我们的新闻每次都被抢走,我实在看不下去了。这是我们抢独家的大好机会。一定要搞成大新闻!” 柯瑞相信,只要找到对的新闻,我们就会一夜成名,跃居芝加哥第一大报,获得全美一致好评。去年春天得州河水水位上升,发生青少年戏水溺毙事件,某家报社派了记者回老家得州采访,写了一篇笔调哀婉但内容翔实的报道,从水性写到亲朋好友的追悔,哀悼青少年的篮球队损失了三名好手,还披露了当地殡仪馆没能妥善地处理溺毙的死尸。这篇报道赢得了当年的普利策奖[1]。 我还是不想去,两只手死命地抓着扶手,好像害怕柯瑞会硬把我从椅子上撬起来。他坐着不动,用那双水汪汪的茶色眼珠看了我几秒钟,清一下喉咙,看了一眼他太太的照片,像是要宣布噩耗的医生。柯瑞是老派的编辑,虽然动不动就爱大吼大叫,但也是我见过的最有礼貌的人。 “听着,小朋友,如果你觉得你做不到,那你就一定做不到。但我认为试试看也不错啊,去挖一点新闻。站稳脚跟重新出发。这新闻非常有价值。我们需要,你也需要。”柯瑞向来支持我,认为我是他手下最优秀的记者,称赞我脑筋动得很快。我跑了两年新闻,每次都让他失望,有时甚至是失望透顶。我可以感觉到他的气息从对面传过来,要我给他一点信心。我点个头,希望看起来还算有自信。 “我去收拾行李。”我在扶手上留下两个手印。 我没有宠物要烦恼,也没有盆栽要托邻居照顾。我把五天份的换洗衣物塞进行李袋里,预计要在这个周末前离开风谷镇。出门前我瞥了屋内最后一眼,两三下就扫视完毕,简直就像大学生的公寓,简陋得仿佛短暂的栖身之所,毫无特色。我跟自己保证,这次挖了大新闻回来,奖金一到手就先去买张像样的沙发。我一定要挖到! 门边的桌上有一张照片。照片里的我大约十岁左右,怀里抱着七岁的玛丽安,两个人笑得好开心。 玛丽安的眼睛睁得很大,一副很吃惊的模样,我的眼睛则闭得死死的,紧紧搂着她,她细细的短腿在我的膝盖上摇晃。我不记得这是什么场合,也不记得我们在高兴什么。经过这么多年,这些都已经变成愉快的秘密。我想我情愿不知道谜底。 我洗了个澡。不是冲澡。我受不了莲蓬头的水柱,冲得我皮肤吱吱响,像打开电源开关的声音一样。我把旅馆提供的薄毛巾铺在排水孔上,把莲蓬头对准墙壁,在淋浴间的地板上坐下来,水淹了八厘米高,水面上漂着别人的毛发。 出了淋浴室,我找不到第二条毛巾,干脆直接扑到床上,用廉价的毛毯把身上的水珠擦干。我喝了一杯温热的波旁威士忌,在心里咒骂出故障的制冰机。 风谷镇在芝加哥南边,车程大约十一个小时。柯瑞很慷慨,帮我出了一个晚上的住宿费,外加一顿加油站的早点。但一到镇上我就要回我妈那里住,这也是他帮我决定的。不用想也知道我妈看到我出现在门口会有什么反应。她会先吓一跳,手足无措,摸一摸自己的头发,来个不协调的拥抱,抱得我东倒西歪,然后说什么屋子里很乱,但其实整齐得要命,最后还假装好心地询问我要待多久。 她嘴上会问:“我们能招待你几天呢,小甜心?”但其实心里想的是:“你什么时候走?”这种虚情假意最让我生气。 我知道我应该记一些笔记,事先拟好几个问题,但我还是继续喝我的威士忌,只在关灯前吞了几颗阿司匹林。空调声滴答滴答,隔壁的电动玩具声叮叮咚咚,我在催眠声中沉沉睡去。虽然老家近在五十公里外,但我还需要一个晚上的距离。 早上,我随便吃了点隔夜的果酱甜甜圈,继续往南边开去。沿途气温攀升,两旁是蓊郁的参天树林。密苏里南部不算多山,阴暗的树林绵延数公里,被我脚下这条细瘦的公路横穿而过,同样的景色在窗外不断出现达两分钟之久。 从这么远的地方还望不到风谷镇。风谷镇上的房子最高不超过三层楼,但再往前开二十分钟,就会知道风谷镇快到了。首先出现的是加油站,最前面坐着一排邋遢的青少年,上半身打着赤膊,无所事事;再过去有一台老旧的卡车,卡车旁边有个包着尿布的宝宝,刚学会走路,正拾起地上的砂石,一把一把往空中扔;宝宝的妈妈染了一头金发,正在一旁加油,头发是很久之前染的,天生的棕发都齐耳长了。我开过他们母子身边,妈妈对宝宝喊了几声,可是听不清楚喊了些什么。不久后,森林逐渐稀疏。 我开过一排简陋的小店,有设有日晒床的小型商场、枪支专卖店,接着驶过一条孤寂的死巷,死巷两边是老式的建筑,原本预定要开发改建,后来却无疾而终。终于,风谷镇到了。 开过“欢迎来到风谷镇”的牌子时,我没头没脑地憋起气来,好像开车经过墓园的小孩[2]。虽然我已经八年没回来了,但附近的景物依旧历历在目。沿着这条路直直开下去,就是我小学钢琴老师的家,她原本是修女,每次说话都有鸡蛋的气味;再往前是一座小公园,在那汗淋淋的夏天,我在这里抽了生平第一根烟;前方那条大道转弯后,就进入伍德贝瑞区,再往前就是医院。 我决定直接到警察局去。警察局蹲踞在“大街”尽头,“大街”街如其名,的确是风谷镇的大街,街上有美容院、五金行、名叫“十元商店”的十元商店和一间小图书馆,小到只容得下十二排书架。另外还有一间服饰店,店名叫“糖糖休闲服饰”,贩卖无袖背心裙、套头毛衣、绣着房屋和小鸭的针织衫。风谷镇的良家妇女,要不就在学校教书,要不就在家里当家庭主妇,或在类似“糖糖休闲服饰”的店里工作。 镇上目前还看不到星巴克,可能要过几年才会进驻,镇民已经期盼连锁餐饮店期盼好久了,对事先包装、有卫生认证的食品跃跃欲试;但目前大街上只有一家小吃店,家族经营,老板的名字我已经忘了。 大街空空荡荡,没有人影,没有车辆。人行道上有条狗在奔跑,也没看到主人跟在后头吆喝。两排街灯系着黄丝带,贴满了小女孩的照片,照片分辨率太低,颗粒很粗。我在取代红绿灯的暂停标志旁边停车,女孩的照片歪歪斜斜地贴在杆子上,照片贴得不高,小孩子伸手可及。我把公告撕了下来,公告是用手写的,最上面是粗体的“寻人启事”四个字,大概是用记号笔描的。小女孩有着黑色的眼珠,撒野的笑容,厚重的头发。看起来很像老师口中的“捣蛋鬼”。我喜欢。
姓名:娜塔莉·珍·肯尼 年龄:十岁 失踪日期:五月十二日 失踪地点:雅各布阿瑟纪念公园 穿着:红色条纹上衣,蓝色牛仔短裤 联系电话:588-7377
我满怀希望地走进警察局,盼望他们告诉我娜塔莉已经找到了,毫发无伤,可能是在森林里迷了路或是扭伤了脚踝,或者是离家出走,走到一半又折返回来,总之没有采访的必要,我大可安心跳上车开回芝加哥。 没想到,大街上空无一人,因为警方带着半数居民到北林寻人去了。接待小姐说我可以在局里坐一下,警长比尔·维克里过一会儿就会回来吃午饭。接待室走的是居家风,就像牙科诊所一样,感觉居家得很虚假。我坐在橘色的长椅上,翻阅女性生活杂志。旁边的插座上插着一瓶室内芳香剂,包装上写着田园清风,但我却只闻到塑料的恶臭。三十分钟后,我翻完三本杂志,闻塑料臭味闻到反胃,这时,维克里警长终于回来了。接待小姐用下巴冲着我,迫不及待地从嘴角挤出气音,语带鄙夷地吐出两个字:“媒体。” 维克里警长大概五十出头,身材精瘦结实。他满身大汗,制服湿透了,上衣紧贴在胸膛上,臀部的布料皱成一团。 “媒体?”他的目光从老花眼镜上方射向我,“哪儿来的媒体?” “维克里警长您好,我是芝加哥《每日邮报》的卡蜜儿。” “芝加哥?你从芝加哥来这儿干吗?” “我想跟你谈一谈娜塔莉的事,还有去年那桩谋杀案。” “哎哟,连芝加哥那边都知道啦?我的老天啊。” 他看一看接待小姐,又转过来看一看我,好像我们串通好了一样。他示意我跟他走。“电话进来先帮我挡一挡啊,鲁思。”接待小姐翻了个白眼。 比尔·维克里带我走过一条走廊,走廊两边贴着木板,挂着廉价的相框,展示着野马、鳟鱼等照片。我们转进他的办公室,里面没有窗户,格局方正,小小一间,墙壁四面立着一排一排的档案柜。他坐下来,点了根烟,没问我要不要来一根。 “小妞,你听着,我不希望走漏风声,也不想被媒体报道出来。” “维克里警长,你恐怕没有选择的余地。歹徒盯上孩子,社会大众有权利知道。”我这次开车南下,一路上都在默念这句台词。把矛头指向伟大的民众肯定没错。 “你管那么多干啥?他们又不是你的孩子,他们是风谷镇的孩子。”他说着说着站了起来,然后又坐了下去,顺手整理了一下桌上的文件。“我敢说芝加哥那边从来就没关心过我们风谷镇的孩子。”他说到最后语带哽咽,吸了一口烟,转动手上厚实的粉红金戒指,迅速眨了几下眼。该不会是要哭了吧。 “你说得对。芝加哥的人确实漠不关心。但我不是来这里炒新闻的。这件事真的很重要。如果能让你好过点,那我就老实说吧,我是在风谷镇长大的。”看到了吧,柯瑞,我很努力。 他抬头看着我,端详我的五官。 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 “卡蜜儿·卜蕾。” “我怎么没听过?” “因为我从不闯祸,警长大人。”我挤出一丝微笑。 “你们家姓卜蕾?” “我妈二十五年前再婚,嫁给亚伦·克莱林,现在随夫姓叫爱多拉·克莱林。” “哦,我知道他们。”大家都知道他们。有钱人在风谷镇很少见,这里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有钱。“不过,卜蕾小姐,我还是不希望你待在这儿。要是这桩案子被报道出来,以后大家提到我们风谷镇,会马上联想到……这桩案子。” “说不定报道有助于破案,”我提议道,“很多案子都是这样破的。”维克里沉默了一秒,对着桌角皱成一团的纸袋沉思,纸袋里是他的午餐,闻起来像烟熏香肠。他呢喃着:“那选美小皇后琼贝妮特的案子[3]怎么说?报道了十年都还没破呢。”接着低声咒骂了几句。 “感谢你的好意,卜蕾小姐,不过不用麻烦了。对于这桩案子,我不做任何表态;对于目前的调查进度,我也无可奉告。你就这样写吧。” “嗯……可是我有权利赖在这里不走。我们不要把事情闹得那么僵。你透露一点消息给我,随便什么都好。一旦消息到手,我就让你耳根清净一阵子。我也不想打扰你们工作,但我也有我的工作要做。”这番说辞是我开到圣路易市附近时想到的。 我离开警察局,手里多了一份风谷镇的影印地图,维克里警长在上面画了一个叉,是去年寻获尸体的地点。 安·纳什,九岁,去年八月二十七日在瀑布溪被人发现尸体。瀑布溪贯穿北林中部,河床崎岖不平,水声嘈嘈。二十六日晚间,安失踪,警方派出搜救队日夜搜查北林。二十七日清晨五点,一群猎人发现了安的尸体。死者的脖子上缠绕着两圈晒衣绳,推测是在午夜遭人勒死后弃尸。当时是夏天,久旱不雨,瀑布溪水位下降,晒衣绳被大石头缠住,尸体在缓慢流动的溪水中漂浮了一整夜,第二天打捞上岸后即入殓下葬。维克里只肯告诉我这么多。盘问了一个小时,才打探到这么一点而已。 我利用图书馆的公共电话,拨了寻人启事上的电话号码。电话那头是一位老妇人,说“这里是娜塔莉专线”,但我分明听到洗碗机的声音。老妇人告诉我说,据她所知,搜救队还在北林搜索,想加入请自备开水,到主要联络处报到,还提醒我今天气温可能会创新高。 我走到北林,遇到四个金发小女生,她们在地上铺了一张野餐垫,拘谨地坐在阳光下野餐。她们给我指了一条小径,说直直往前走,就会碰到搜救队的人。 “你来这里做什么?”其中最漂亮的一个问我。她的脸红通通圆滚滚的,看起来还不满十岁,头发中分,编了两条辫子,尾端用缎带绑上蝴蝶结,但她的胸脯,却像熟女一样巍然挺立,不是随随便便的熟女,而是那种天之骄女。她得意扬扬地挺着巨乳冲着我笑,好像认识我一样。这不可能啊,我上次来风谷镇的时候,她都还没有上小学呢。可是好面熟,可能是哪个同学的女儿吧。如果当年高中一毕业就生孩子,小孩差不多也这么大了。很有可能。 “来帮忙。”我回答她。 “哦。”她冷冷一笑,低头去抠脚指甲上剥落的指甲油,完全无视我的存在。 我走过滚烫的石子路,进入森林里,没想到林子里温度更高,跟丛林一样又闷又湿。我的脚踝擦过鲜黄的秋麒麟草和艳红的五味子,毛茸茸的白杨絮四处飘散,飘进我的嘴巴里,粘在我的手臂上。我突然想到,我们小时候都说棉絮是仙女的舞衣。 我听到远方有人在叫唤娜塔莉,一声接一声,声调高高低低组成一首歌。再往前跋涉十分钟,终于看到搜救队的人,大约五十个,分成好几纵队,拿着棍子拨动草丛。 离我最近的是个大肚男,他呼叫道:“哈啰!有消息吗?”我离开小径,穿过树林,走到他身边。 “我可以加入吗?”我不打算这么快就拿出笔记本。 “你可以跟着我。”他说,“人多好办事,每多一个人,搜寻的区域就小一点儿。”我和他同行了几分钟,一路上两个人都没说话,他偶尔咳个几声,清一清痰。 “有时候我真想放火烧了整片林子。”他突然开口,“这里好事没有,坏事特别多。你认识肯尼家的谁吗?” “其实我是记者,芝加哥《每日邮报》的记者。” “这样啊,那你是来报道这桩案子的?” 树林深处突然传来女孩子凄厉的尖叫:“娜塔莉!”我们朝声音的来源走去,我的手心直冒冷汗。 好多人匆匆忙忙从我们身边跑过。只见一位少女拨开草丛,朝小径的方向走去,她留着一头白金色的长发,脸颊红通通的,脚步像发酒疯的醉汉般踉踉跄跄,对着天空呼喊娜塔莉的名字。一名男士从后方追上少女的脚步,大概是少女的爸爸,他把她搂在怀里,带着她走出森林。 我的搭档大喊:“找到啦?” 大家一齐摇头。“大概是中邪了。”一个男的喊道。 “她受不了啦。现在这里不干净,女孩子不应该来的。”他说完后直直望向我,摘下帽子擦一擦额头上的汗,继续往草丛深处搜寻。 “真是乱七八糟,”我的搭档说,“天下大乱喽。”我跟着他慢慢往前走,一脚踢开生锈的啤酒罐,又踢开一个啤酒罐。一只鸟从我眼前掠过,突然拔高飞上树梢。一眨眼,手腕上不知何时停了一只蚱蜢,像变魔术一样,让人毛骨悚然。 我拿出笔记本,把它抖了几下。“我可以请教你对这件案子的看法吗?” “我想我没什么好说的。” “就随便说一说你的看法。同一个小镇有两个女孩……” “哎,谁说这两件事有关系?难道有什么事是你知道我却不知道的?在我们看来,娜塔莉一定会平安归来的。她失踪都还不到两天呢。” “那安的案子你怎么看?”我追问。 “那一定是疯子干的。肯定是某个有幻听的家伙忘记吃药就跑到镇上来逛大街。” “你为什么这么说?” 他顿了一下,从裤袋里掏出一包烟草,抓了一把烟丝往嘴里塞,用臼齿嚼出烟味,看得我烟瘾大作,口齿生津。 “不然还会有谁没事去拔小女孩的牙齿?” “他拔光她的牙齿?” “只留下一颗小臼齿。” 一个小时后,搜寻行动仍旧毫无进展,我也没挖到多少新闻,索性告别我的拍档罗南·J.卡门,他特地嘱咐我说:“可以的话请放上我的全名:罗南·J.卡门。”我往南边走,想去看一看安的陈尸地点。十五分钟后,那一声声“娜塔莉”“娜塔莉”逐渐远去,再往前走十分钟,慢慢可以听到瀑布溪清亮的流水声。 要抱着小孩穿越这片树林可不简单,一路上枝叶交缠,路面上树根隆起。如果安是土生土长的风谷镇女孩,那她一定是长发披肩,因为风谷镇标榜女孩子就应该要有女孩子的样子,这么一来,她被拖过草丛时,长发一定常常会被钩到。我一直错把蜘蛛网看成闪闪发亮的发丝。 案发后警方铲除草皮搜寻线索,因此弃尸处附近的野草特别短。草地上有几根烟蒂,八成是几个人闲来无事,高高兴兴前来探险留下的。无聊的小鬼头喜欢吓唬彼此,说看到有个疯子用沾了血的牙齿沿路做记号。 瀑布溪里原来有一排乱石,缠住了安脖子上的绳子,就这样拴着她,好像临刑前的罪人,在水面上漂浮了一整夜。而今溪水平缓,汩汩流过沙地。罗南·J.卡门很神气地告诉我:案发后,镇民合力撬起整片乱石,用卡车运到镇外丢掉。这种迷信的做法真令人鼻酸,以为摧毁那些石头就可以避免灾祸,看来不太灵验。 我坐在瀑布溪畔,抚摸碎石满地的土壤,捡起一颗平滑温热的石头,轻轻贴在脸颊上,心想:安活着的时候来过这里吗?还是现在好玩的游戏太多,风谷镇的小孩都不来溪边玩耍了? 我小时候常常到下游去游泳,那边有大片大片的巨岩,形成一座天然的游泳池。蝲蛄从脚边蹑足而过,我们常常作势要去抓,一旦碰到了又哇哇大叫。我们从来不带泳衣,太麻烦了。大家都穿着湿淋淋的短裤和背心骑自行车回家,一边骑一边甩头,像一条条湿漉漉的狗。 偶尔会有几个大哥哥,带着猎枪和偷来的啤酒,迈着重重的步伐,腰带上垂着血淋淋的肉,到森林里猎野兔和飞鼠。大哥哥总是很跩,满身汗臭,一副看谁都不爽的嘴脸,那种完全不把我们放在眼里的神气,对我而言有种魔力。长大之后我才知道,原来不是所有猎人都这么粗犷,也有像老罗斯福总统那种文质彬彬的猎人,专门猎杀大型动物,打完猎回家后还来杯清爽的琴汤尼,跟我小时候看到的猎人完全不一样。那些大哥哥从小就噬血,专门猎捕被枪声吓出来的小动物,前一秒还看到它像流水般窜逃,下一秒只见它已经中弹,卧倒在血泊中。 我上文法学校的时候,大概十二岁,曾误打误撞跑到隔壁男生家的猎棚,那是一间简陋的木屋,猎人都在这里扒皮、解剖动物的尸体。一串串粉红色的肉从吊钩上垂下来,表面有点潮湿,预备用来做肉干。血从吊钩滴到泥土地上,地上血迹斑斑。我在那浓稠血腥的空气中,闻到了大哥哥的味道。这才是我所熟知的猎人。 [1] 普利策奖又名普利策新闻奖,是美国新闻界的一项最高荣誉奖。——编者注 [2] 西方有个迷信是经过墓园若不憋气,就会死掉或是被鬼附身。——译者注 [3] 琼贝妮特凶杀案发生在1996年美国科罗拉多州,被害女童年仅六岁,曾参加过女童选美赛。她在被通报失踪的八小时后,被发现陈尸在自家的地下室。这起事件在当时被媒体大肆报道,喧腾一时。——编者注 第二章 现在是酒吧的优惠时段。我放弃追新闻,在富士乡村酒吧停车,打算先去喝一杯,再到树林街一六六五号拜访安的父母罗伯特和贝丝琪。他们有四个小孩:阿什莉,十二岁;蒂法妮,十一岁;安,遇害身亡,永远九岁;小罗伯特,六岁。 纳什夫妇一连生了三个女孩,最后一胎终于盼到男孩。我边吃花生边喝波旁酒,脑子里一边想:纳什家看到小孩接二连三出世都没带把儿,心里一定越来越绝望。老大阿什莉虽然是女孩,但至少健康活泼惹人爱,反正夫妻俩本来就打算生两个,帮她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阿什莉,还买了整个衣柜的洋装,每件看起来都跟蛋糕一样可爱。他们交叉手指祈求好运[1],没想到第二胎生了个蒂法妮,夫妻俩开始紧张兮兮,宝宝抱回家也不像上一次那么得意扬扬。不久,纳什太太怀了第三胎,纳什先生买了一个迷你棒球手套,戳戳太太的大肚子,要里面的宝宝看一看。没想到生下来的是安,他们当然沮丧到极点,随便从亲戚里捡了一个现成的名字,单名一个“安”字,懒得再多想一个字。 感谢老天,最后终于赐给他们罗伯特。安让他们大失所望后,过了三年(是意外怀孕?还是老来得子?),小罗伯特诞生了,取了跟爸爸一样的名字,备受爸妈宠爱,三个小姐姐突然觉得自己像从路边捡来的,其中安的感受尤为强烈。谁想要三女儿?但这下可好,三女儿终于大出风头了。 我脖子一挺,喝干第二杯波旁酒,转一转肩膀,拍一拍脸颊,回到我那辆蓝色的别克汽车上,心里很想要再来一杯。我不像某些记者,以揭人隐私为乐。或许就是因为这样,我才当不了一流的记者,只能跟一堆人在二流的圈子里鬼混。 我还记得到树林街的路。树林街跟我以前的高中只隔两条街,方圆一百公里之内的学生,全都跟我上同一所学校。米勒卡杭高中1930年创校,是风谷镇最后一次力图振作,后来赶上经济大萧条,风谷镇从此一蹶不振。米勒·卡杭是风谷镇第一任镇长,南北战争时期的英雄,虽然隶属战败的南军,但不能因此轻视他。英雄就是英雄。南北战争的最后一年,卡杭先生勇赴阿肯色州的海伦娜市,单枪匹马跟北佬火拼,双方斗得你死我活,终于保住这个密西西比河边的城市(学校的匾额上是这么写的)。卡杭先生快马加鞭,路过家家户户的后院,驰骋到大户人家的庄园宅邸,彬彬有礼地要娇滴滴的女士回避,以免受到北佬的伤害。今天到海伦娜市看卡杭家的古宅,还可以在那幢希腊式宅邸的墙上看到北佬留下来的子弹。至于卡杭先生的子弹,据说都被死在他枪下的冤魂带进坟墓里了。 卡杭先生在1929年过世,当时已接近他的百岁寿诞。那天镇上的广场刚铺好,请了铜管乐队奏乐庆祝。卡杭先生坐在广场中央的凉亭里(现已拆除),突然倾身对他五十二岁的太太说:“太吵了。”说完就心肌梗死,往前扑倒,弄糊了茶点上的奶油挤花。茶点师傅为了他,还刻意将蛋糕装饰成南军旗帜的花样。 我很欣赏卡杭先生。有些人,真的是太吵了! 纳什家跟我想象的差不多,是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房子。西边这一带的房子都是这样,外观亲切舒适,长方形的平房,正中央规划成车库。我开车过去,车道上有个金发小男孩,邋里邋遢的,坐在一辆塑料三轮车上,前轮很大,车身很小,根本不够他坐。小男孩一面怪叫,一面使劲踩着踏板,车轮原地空转,怎么踩也踩不动。他太重了。 “要帮忙推吗?”我一边下车一边说。虽然我平常拿小孩子没辙,但表示一下友善又不会死。小男孩没说话,盯着我看了一秒钟,一只手指伸进嘴里,背心往上跑,圆滚滚的肚子凸出来跟我打招呼。小罗伯特一脸蠢笨,看起来吓坏了。纳什家好不容易盼到男孩,没想到这么令人失望。 我走向小男孩。他跳下三轮车,卡住,车子钩在他身上,他后退几步,三轮车这才咔啦咔啦倒地。 “爸爸!”他哇哇大哭跑回家去,好像我欺负他了一样。 我朝前门走去,到的时候已经有人在门口等我了。我的眼神越过他,盯着走廊上的迷你喷泉:贝壳形状,总共有三层,最上面一层立着小男孩的雕像。喷泉咕噜咕噜地流,尽管隔着纱门,我还是可以闻得出来那水已经好几天没换了。 “需要帮忙吗?” “请问你是罗伯特·纳什吗?”他似乎立刻起了戒心。警方在宣布他女儿的死讯前,八成也问了他相同的问题。 “我是。” “抱歉来府上打扰。我是卡蜜儿·卜蕾,风谷镇人。” “嗯哼。” “我后来去芝加哥发展,目前在《每日邮报》工作。这次报社派我来采访……娜塔莉·珍·肯尼的新闻,还有报道你女儿的谋杀案。” 我鼓足勇气,等着他破口大骂、口出恶言、摔门开打。罗伯特·纳什把双手塞进口袋,上半身往后倾斜。 “我们到卧室里谈。”他帮我撑着门,我走进客厅,地上乱七八糟,只能左闪右躲找路走。洗衣篮里爆满,皱巴巴的床单、小件的T恤,全都涌到地板上来。我经过浴室,正中央放着卫生纸筒。我走过走廊,两边挂满褪色的照片,一张一张框在脏兮兮的贴皮相框里:有一张是三个金发小女孩围着男宝宝,千般呵护,万般宠爱;有一张是年轻的纳什先生,僵着手臂环抱着新娘,两位新人一起握着蛋糕刀。我进入卧房,看见成套的窗帘和床单,井然有序的梳妆台,终于知道纳什先生为什么选择在卧室里受访了。这里是屋内唯一保有文明的地方,我好比在丛林探险,心情跌到谷底时,突然看见前方出现前哨站,重见文明曙光。 纳什跟我分坐在床铺两边。卧室里没有椅子。他帮我们两人各倒了一杯樱桃汁,两人手里都拿着杯子。纳什很懂得修饰门面,胡子修剪得整齐有型,发际线虽然稍嫌后退,但仍用发胶将一头金发抹得服服帖帖,鲜绿色的Polo衫平平整整地塞进牛仔裤里。这间卧室都是他在整理吧,我暗自揣测。整洁简朴的风格,像单身汉努力打扫后的房间。 他受访前完全不需要前戏,真是谢天谢地。受访前还要先暖场,就像上床前还要人用甜言蜜语哄骗一样。 “安整个夏天都在骑自行车。”他自顾自地讲起来,“沿着我们这个街区绕来绕去。我和我太太不准她骑太远,她才九岁,我们非常保护小孩。但就在开学前夕,我太太终于松口。因为安吵个不停,所以我太太说好吧,你就骑车去艾米莉家吧。但她却没去成艾米莉家。我们到八点才警觉过来。” “她几点出门的?” “七点左右。他们是半路逮住她的,就在这十条街内逮住她的。我太太永远无法原谅她自己。永远。” “为什么说是‘他们’逮住她?” “他们,他,随便。王八蛋就是王八蛋。变态杀童犯。在我和家人睡觉的时候,在你开车采访的时候,偏偏有人躲在暗处,专找儿童下手。我想你和我都心知肚明,肯尼家那个小丫头不可能是玩失踪。”他一口气喝完杯子里的樱桃汁,抹一抹嘴巴。要不是他说得太老练,这次采访的内容实在很宝贵。 我发现这很稀松平常,受访者电视看得越多,回答的内容就越油滑。我之前采访一位太太,她二十二岁的女儿惨遭男友谋杀,刚刚过世。她受访时说:“我也很想同情他,但我这辈子恐怕是再也无法同情别人了。”这句台词,跟我采访前一晚在电视上听到的一字不差。 “那么,纳什先生,你认为有谁会想杀了安泄愤,害得你们全家痛不欲生?” “小姐,我是卖椅子的——人体工学椅,通过电话跟客户交易。我在海地城上班,跟两位同事一起工作。我的生活圈就只是这样。我太太在小学兼职,负责文书工作。我们的生活简单平淡,不知道怎么会有人心生歹念,谋杀我家小女儿。”他最后这句话说得感慨万千,好像是逼不得已才这么说的。 卧室里有一扇玻璃拉门,通往外面的小阳台。罗伯特·纳什走过去,拉开玻璃门,但却杵在房里没出去。他说:“他没有强奸她。这是我唯一值得庆幸的事。我宁可她被谋杀,也不要她被强奸。” “没有遭受性骚扰的蛛丝马迹?”我低声询问,尽量放柔语气。 “没有。没有瘀血,没有割伤,没有任何……遭受折磨的痕迹。她是被勒死的,牙齿也被拔掉。刚刚那句话我是无心的,什么宁可她被谋杀,也不要她被强奸。蠢死了。你懂我的意思就好。” 我没说话,放任录音机呼呼空转,录下我的呼吸,录下冰块在纳什的杯子里叮当作响,录下隔壁人家的排球在晚霞里砰砰闷响。 “爸爸?”一个漂亮的金发小女孩从门缝探头进来,她绑着马尾,发梢长到腰际。 “爸爸在忙,乖。” “我饿了。” “你可以自己去弄东西来吃,”纳什说,“冰箱里有松饼,也给弟弟热一份。” 小女孩又依依不舍待了几秒钟,两只眼睛盯着地毯,接着静静关上房门。我暗暗纳闷,他们的妈妈到哪里去了? “安出门的时候,你在家吗?”他侧着脸,歪着头,从齿缝间吸气,发出“嘶——”的声音。 “不在。我正在从海地城回家的路上。车程大约一个小时。我女儿不是我杀的。” “我不是这个意思。”我撒谎道,“我只是想知道那天晚上你有没有见到她最后一面。” “早上见到过。”他说,“不记得有没有聊天,应该是没有。一早要伺候四个小萝卜头,可不是件轻松的工作,你懂吗?” 纳什摇一摇杯中凝结在一起的冰块,抚了抚刺人的胡子。“大家努力了这么久,案情却毫无进展。”他说。 “维克里忙得团团转。堪萨斯市那边派了人来,好像是颇有来头的警探,其实也不过是个小伙子,毛毛躁躁的,每天数日子,等任期满了就闪人。你要不要一张安的香片?”他把“相片”讲成“香片”,我一不留心也会讲错。他从皮夹里拿出一张大头照,安歪着嘴,笑得很开心,一头浅棕色的头发长到下巴,长度参差不齐,像狗啃的一样。 “学校拍照前一晚,我太太想帮安上发卷,没想到安自己把长发剪了。她很任性、很男孩子气。坦白说,我很惊讶他们居然会挑她下手。我们家最漂亮的是阿什莉,大家都爱盯着她看。”他又瞥了照片一眼,“安死前一定很痛苦。” 我离开前,纳什告诉我安遇害那晚要去拜访的朋友家的地址。我慢慢开车过去,连续驶过好几个方正的街区。西区是风谷镇的新市区,地上的草很嫩,一片新绿绵延不绝,是三十年前市政府出资请人种植的,哪像我老家门前的草,又黑又硬又会扎人,不过做成树叶笛倒很好。先把叶片从中间分成两半,卷起来,用力吹,叶片会发出微弱的哨音,你可以一直吹一直吹,吹到嘴唇发痒为止。 我猜安骑到朋友家顶多只要五分钟。就算十五分钟好了。她可能会想绕远路,毕竟闷了整个夏天,终于逮到机会可以大展身手,真正骑自行车上路了。要九岁的小孩在家附近打转多无趣啊。不知道自行车后来怎样了。 我缓缓驶过艾米莉·史东家。夜空绽成一片靛蓝,我看到小女孩的影子从明亮的窗口跑过。我敢说艾米莉的爸妈逢人便讲:“现在我们睡前都会紧紧抱着她。”我敢说艾米莉一定很疑惑:安被带到哪里杀掉了? 至少我很疑惑。因为不管牙齿多小,不管受害者有没有断气,要拔二十八颗牙齿,绝对是件费力的事,非得找个隐秘地点,确认四下安全无虞,这样偶尔拔累了,还可以休息几分钟喘口气。 我看着安的照片,相纸两边往内卷,像是要保护照片上的她。那头叛逆的短发,坏坏的笑容,都让我想起失踪的娜塔莉。我喜欢。我把照片收进储物箱,挽起衬衫的袖子,用蓝色圆珠笔在手臂内侧,一笔一画写下她的全名:安·玛莉·纳什。 虽然我需要利用别人家的车道倒车回转,但我没有这么做。这个小镇已经人心惶惶,不需要不明车辆吓得他们魂飞魄散。我开到街角左转,绕远路回我老家,心里天人交战,挣扎着要不要先打电话,最终放弃这个念头。老家已经在三条街外,现在打为时已晚,只会被解读成虚情假意。都过了州界才问方不方便登门造访,未免多此一举。 我妈的大宅邸位于风谷镇南端的富豪区(如果三个街区也能算一区)。她(我以前也是)住在富丽典雅的维多利亚豪宅里,屋顶有个平台,房子四边都有阳台环绕,屋子后边凸出一块阳台,加盖拱形屋顶,供夏天乘凉。屋内有很多小房间,曲折的内部空间令人好奇。维多利亚时代——特别是在美国南方——人与人之间需要距离,预防肺结核和流感,避免一触即发的性欲,人人筑起高墙,将黏腻的情感纠葛隔绝在外。多点空间终归是好事。 这栋宅邸位于陡峭的山头。打一挡可以沿着老旧龟裂的车道开上去,将车停在山顶的车廊里,免得淋雨;或者也可以将车子停在山脚,扶着左手边雪茄粗细的栏杆,攀爬六十三级阶楼梯到达山顶。我小时候总爱沿楼梯爬上去,从车道跑下来,自以为栏杆设在左边,是因为我是左撇子,有人想讨我欢心,才故意这样设计。没想到我以前居然这么自以为是,真是不可思议。 我把车子停在山脚,尽量不要打草惊蛇。我挥汗如雨爬上山顶,撩起头发,扇一扇颈背,掀一掀上衣——法国蓝的衬衫,腋下沾到汗渍。套句我妈的话,我闻起来熟透了。 我按下门铃。小时候那声长长的尖锐的猫叫声不见了,变成短短的一声“叮”,很柔和,像朗读录音带要小朋友翻页时的声音。二十一点十五分。这会儿他们大概已经睡了。 “请问是哪一位?”门后传来我妈纤弱的声音。 “嗨,妈,是我,卡蜜儿。”我装出稀松平常的口吻。 “卡蜜儿。”她打开门,站在门口,看起来一点也不惊讶,也没有张开手臂拥抱我,跟我想象的不一样,甚至连敷衍一下也没有。“怎么了?” “没事,妈,没事。只是来出个差。” “出差。出差?哎呀,你看看我,真是失礼了,乖女儿,快进来快进来吧。家里乱得要死,不好意思见客。”家里完美无瑕,入口大厅两侧摆了数十支花瓶,每一瓶都插满郁金香,空气里花粉浮动,痒得我眼泪直下。我妈当然没问我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出差。她很少问任何重要的问题,可能是她过度重视他人隐私,或者是她根本什么都不重视。至于我偏好哪种说法,就留给读者自己去猜测吧。 “要喝点什么吗,卡蜜儿?亚伦跟我正在喝杏仁酸酒。”她晃了晃手中的杯子。 “我加了一点青柠进去,带出杏仁的甜味。家里还有芒果汁、红酒、甜茶、冰水,还有苏打水。你打算住在哪里?” “问得正好。我在想能不能借住在这里呢?几天就好。”她迟疑了半晌,粉红色的透明指甲喀喀喀敲着玻璃杯壁。“这样啊,我想应该没问题。只是你应该先打个电话,让我准备一下,帮你留份晚餐什么的。来跟亚伦打声招呼吧,我们刚刚在后阳台。” 她留我在门口,自顾自往走廊深处走去,明亮的白色起居室、客厅、书房,在走廊两侧绽放开来。我打量她的背影,这是我们母女这一年来第一次碰面。我换了发色,原本是红色,现在染成了棕色,但她好像没有发现。不过她倒是没怎么变,都快五十岁了,外表看起来却跟我差不多大。亮白的肌肤,金色的长发,淡蓝的眼珠,好像小女孩最宝贝的那只洋娃娃,让人只敢用眼睛看,不敢用手碰。她穿着长长的粉红色棉质长裙,小巧的脚踩着一双白色拖鞋,一边走一边摇晃手中的杏仁酒,一滴酒都没洒出来。 “亚伦,卡蜜儿来了。”她走进后面的厨房(比较小的那间),不见踪影,只听见她敲击冰块盒的声响。 “谁?” 我从墙角觑了他一眼,笑一笑说:“是我,卡蜜儿。不好意思,这么晚来叨扰。”你以为像我妈这样的可人儿,理所当然要嫁给退休的橄榄球明星运动员,小鸟依人地依偎在小胡子壮汉旁边。亚伦这个人嘛,怎么说呢,比我妈还瘦,颧骨高高耸起、吊梢眼,我每次看到他都想帮他输液;他穿衣风格很夸张,连跟我妈在后阳台小酌都要精心打扮。他坐着,下半身一条白色狩猎裤,两条腿细得像两根筷子,上半身穿着清爽的牛津布白衬衫,肩头披着一件天蓝色线衣。他从不流汗。亚伦跟潮湿绝缘,整个人很干。 “卡蜜儿,你回来做客,是我们的荣幸。”他说起话来拖拖拉拉,语气平板单调。 “居然大老远跑来风谷镇。我还以为你不肯到我们这儿玩呢。” “我是来工作的。” “工作啊?”他笑了笑。他最多问到这里就会打住,不会再追问下去。我妈又出现了,金发披肩,系着淡蓝色的蝴蝶结,像极了《小飞侠》里的温迪。她塞了一杯沁凉的嘶嘶作响的杏仁酒到我手里,拍了拍我的肩头,在离我很远的地方坐下来,跟亚伦坐在一起。 “那两个小女孩,安·纳什和娜塔莉·肯尼,”我主动找话题,“报社派我来采访她们的新闻。” “哦,卡蜜儿。”我妈别开视线,示意我安静。她生气时有个特别的小动作:扯睫毛。有时候真的会被她扯下来。我记得小时候有段日子特别难熬,那几年她连一根睫毛都没有,眼周永远是一圈黏稠的粉红,跟实验室的小白兔一样脆弱,冬天出门风一吹就淌眼泪。好在她不常出门。 “老板指派给我的任务。” “天啊,你们老板还真会派事儿!”她说着说着,手就举到了眼睛旁边,在眼睛下方搔了两下,又放回到大腿上。“那些家长已经够难过了,还用得着你们来东拼西凑,把事情报道给全世界知道?‘风谷镇杀童事件’!难道你希望留给世人这种印象?” “两个小女孩,一个遭人谋杀,一个下落不明。我的工作就是报道,仅此而已。” “这两个孩子我都认识,卡蜜儿,我已经够难过了,你好歹也替我想想吧。谋杀小女孩,是谁那么心狠手辣?” 我喝了一大口杏仁酒,糖粒黏到舌头上。我没料到要跟我妈聊这么多。我的皮肤开始鼓噪起来。 “我不会待太久,真的。”亚伦重新翻折毛衣的袖口,抚平短裤上的褶皱。每次我跟我妈聊天,他就在一旁整理仪表或调整坐姿,翻一翻领子,脚跷到另一边,算是表示对我们话题的关心。 “我不希望在家里听到有关孩子受伤之类的事。”我妈说,“不要告诉我你在做什么,也不要嚷嚷你知道些什么。我就当你来这里过暑假。”她用手指描着亚伦藤椅上的编织图样。 “艾玛好吗?”我转移话题。 “艾玛?”我妈似乎吃了一惊,好像突然忘记自己把孩子扔在哪里。“她很好,她在楼上睡觉。怎么了?” 我听到二楼传来蹦蹦跳跳的脚步声,从游戏室跑到缝纫室再跑到走廊尽头的落地窗旁——偷看后阳台的绝佳位置。我知道艾玛还没睡,但如果她想躲着我,我绝对不会怪她。 “只是出于礼貌问一下。我们在芝加哥也很讲究礼貌的。”我扬起嘴角,表示只是和她开开玩笑,但她却低头猛喝酒。她抬起头,脸颊绯红,神色坚决。 “你想待多久就待多久吧,真的,卡蜜儿。”她说,“但你要对你妹妹好一点。那两个小女生都是她同学。” “我很想多跟她熟悉熟悉,”我含糊其辞,“很遗憾她少了个玩伴。”我忍不住脱口而出,但我妈似乎没听出我话中有话。 “你就睡在客厅隔壁吧。那是你的老房间,里面有浴缸。我明天就去买点水果和牙膏,还有牛排。你吃牛排吧?” 我睡了四个小时,睡得很不好,好像全身泡在浴缸里,但半个耳朵却露在外面。我每隔二十分钟就从床上惊坐起来,心脏怦怦直跳,让我不禁怀疑自己是被心跳声吵醒了。我梦见我在打包行李,准备出发去旅行,打包到一半,我突然惊觉搞错了季节,明明是暑假,却打包了毛衣。我梦见出发前给柯瑞传错了文件,本来要寄谭美·戴维斯把亲骨肉反锁在家的悲剧事件,结果却寄成吹捧护肤疗程有多神奇的广告文案。 我梦见我妈正在切水果,她把切好的苹果片放在厚厚的肉片上,一口一口慢慢喂我,对我体贴入微,因为我大限将至。 凌晨五点一过,我奋力掀开棉被,洗掉写在手臂内侧的安·玛莉·纳什,更衣、梳头、涂口红,迷迷糊糊中又在另一只手臂上写下娜塔莉·肯尼。我决定不洗掉,当作护身符祈求好运。外面太阳才刚升起,车子的方向盘已经热得烫手。因为昨晚睡眠不足,脸部肌肉麻木,我努力撑开眼睛,张大嘴巴,好像恐怖片的女主角。搜救队预计六点集合,继续在林间搜寻,我打算在搜救工作开始前问问维克里的看法。到警局堵他,赢面应该很大。 大街乍看之下渺无人烟,我下车一看,才发现几条街外有两个人。真是怪了。有个老太太坐在人行道正中央,双腿分开,睁大眼睛,瞪着建筑物侧面,老先生则弯着腰,随侍在侧。老太太猛摇头,像不肯吃东西的小孩,都这把年纪了,两条腿还分得那么开,一定很疼吧。是摔倒了吗?也或许是心脏病突发。我踏着轻盈的步伐走过去,渐渐可以听到他们断断续续的耳语。 老先生满头白发,饱经风霜,抬起头,双眼迷蒙地看着我。“叫警察来。”他说,声音完全崩溃。“顺便叫辆救护车。” “发生什么事了?”我刚问完就知道了。 在五金行和美容院之间,有个三十厘米左右的空隙,一具瘦小的躯干就夹在那里,她脸朝外,棕色的眼睛睁得好大,好像坐在那里等着我们来。我认得那头爆炸头卷发,但却看不见那撒野的笑容。娜塔莉·肯尼的嘴唇往内缩,牙床骨凸了出来,看起来好像塑料娃娃,嘴巴上有个洞,可以喂牛奶的那一种。娜塔莉的牙齿没了。 我的血液直冲脑门,冒出一身冷汗,手脚顿时疲软,有那么一秒钟,我差点就啪一声晕倒在老太太旁边,老太太在静静地祷告,我往后退了几步,靠在路边的车子上,手指按着脖子,用意念让怦怦跳的脉搏慢下来。我眼前闪过紊乱的剪影:老先生沾满淤泥的拐杖头,老太太颈背上粉红色的痣,娜塔莉·肯尼膝盖上的创可贴。我感觉到我袖子底下写着她名字的皮肤隐隐发烫。 耳边传来一阵声响,维克里警长跑来了,后头还跟了一个男人。 “他妈的!”维克里一看到我就咕哝了一声。“该死啊!天杀的!”他把脸靠在美容院的砖墙上,大口喘气。另一个男人年纪跟我相仿,弯下腰检视娜塔莉,她脖子上有一圈瘀青,他把手指按在那圈瘀青上面,看还有没有脉搏。这是拖延战术,他想要借机定神。不用看也知道这孩子断气了。他应该是堪萨斯市来的大牌警探,自以为是的小鬼。但他挺有两下子的,哄得老太太停止祷告,静下心来道出发现尸体的经过。 老先生和老太太是一对夫妻,合开一家小吃店,两人的名字我先前不记得,现在想起来了,姓鲁萨尔。他们正要准备去开店卖早点,没想到就撞见她了。他们大约在原地待了五分钟,然后我就出现了。 这时又来了一位制服警察,一发现自己被叫来的原因,立刻用双手遮住脸。 “各位,能不能跟这位警察到警察局一趟,我们需要你们的笔录。”大牌警探说。 “比尔!比尔·维克里!”大牌警探的声音如严父般严峻。维克里跪在尸体旁边,一动不动,嘴巴不知在嗫嚅什么,好像也在祷告。大牌警探又叫了他两次,他才猛然回头。 “听到了,理查德。难道你就不能有点怜悯之心吗?”比尔·维克里搂着鲁萨尔太太,在她耳边窃窃私语,老太太拍拍他的手背。 我在蛋黄色的房间里做了两个小时的笔录,心里挂念着娜塔莉马上就要进行解剖,我得想办法溜进去,贴一块新的创可贴在她膝盖上。 [1] 在西方习俗中,将食指和中指交叉代表十字架,用来祈求好运。——译者注 第三章 我妈参加葬礼总是打扮得一身蓝。黑色太绝望,其他颜色又太没礼貌。我妹妹玛丽安当年下葬那天,她也打扮得一身蓝色,说是要穿得跟玛丽安一样;但我记得玛丽安明明是穿粉红色的裙子下葬,妈很震惊我怎么连这种事都会记错。不过用不着大惊小怪,只要是跟我亡妹相关的事,我和我妈永远各说各话。 娜塔莉的葬礼当天,我妈踩着高跟鞋,嗒嗒嗒嗒,在房间里走进走出,这里喷点香水,那里戴个耳环,我一面看她梳妆,一面用烫伤的舌头品味黑咖啡。 “我跟肯尼家不熟,”她说,“他们都自扫门前雪。但我觉得我们小区应该要团结起来支持他们家。娜塔莉是个招人疼的孩子。想当年……大家都对我这么好……”她怅然低下头,可能是真情流露。 我已经在风谷镇待了五天,都没看到我妹艾玛出现,我妈也从没在我面前提过她。我到目前为止还没从肯尼一家人嘴里挖出任何消息,他们也没寄帖子来邀请我出席葬礼,偏偏这是柯瑞第一次那么希望我能报道整场追悼会,我也想证明这点小事我还办得到。我想肯尼家不会发现的。根本没有人会看我们的报纸。 到了圣母堂,几句低声的问候,几个香气袭人的拥抱,几位太太轻声细语地谈论我妈——爱多拉来了,真勇敢——又朝我客气地点个头,接着退到两边,让我妈通过。圣母堂是建于20世纪70年代的一座光鲜亮丽的天主教堂,铜金色,镶满宝石,像十元商店卖的花哨戒指。美国南方是基督教的天下,浸信会教友很多,唯有爱尔兰人成立的风谷镇坚信天主教。当年爱尔兰马铃薯歉收,酿成“大饥荒”,几个爱尔兰大家族举家迁往纽约,饱受苛刻的对待;脑筋动得快的赶紧西迁,偏偏法国人已经率先占领圣路易市,他们只得转战密苏里州南方自立市镇。后来南北战争爆发,这批爱尔兰人又在重建后期被草率地打发出去。密苏里州向来是各家争战之地,战后亟欲重建,摆脱南方的草根形象,积极计划从蓄奴州转型成自由州,所以就把这些丢人现眼的爱尔兰人和其他种族一并赶出去,只有天主教保留了下来。 距离追悼会还有十分钟,教堂门口已经出现一条人龙。我往教堂里面扫一眼,长椅上坐着黑压压的人群,但是怪了,里面半个小孩子也没有。没看到小男孩身穿黑裤子,拿着玩具卡车沿着妈妈的腿滚上滚下;也没看到小女孩把洋娃娃紧紧搂在怀里。看来看去,竟然没看到一张十五岁以下的脸庞。 我不知道这是出于对死者双亲的尊重,还是出自于父母亲本能的恐惧,防范孩子成为歹徒的下一个猎物。 我想象上百名风谷镇小孩,被父母藏在僻静的黑暗房间里,边看电视边吸吮手指,没人知道他们的存在。 观礼者因为没有小孩要照顾,个个都像静止了一样,宛如真人大小的人形立板。我看到罗伯特·纳什坐在最后面,身穿一袭西装,还是没看到他太太。他跟我颔首示意完,立刻皱起眉头。 礼成,管风琴吐出悠扬的《无畏无惧》。肯尼一家哭也哭了,抱也抱了,在教堂门口闹得像心脏病发,听到奏乐,才排成一路纵队。那口小小的白色棺材,只需要两个人抬,人多手杂的话,撞在一起反而不方便。 娜塔莉的双亲领在队伍前头。肯尼太太比先生高了七八厘米,骨架很大,温暖和善,黄棕色的头发用发带束着,看起来心胸开阔,应该常常被陌生人问时间、问路;肯尼先生个头矮小,有张孩子气的圆脸,鼻梁上架着金丝眼镜,活像两个自行车轮,更显得脸蛋圆滚滚的;肯尼夫妇后面跟着一个漂亮的男孩,大约十八九岁,发色深棕,头垂在胸口,低声啜泣。“娜塔莉的哥哥”身后有人低语道。 泪珠滚落我妈的脸颊,滴滴答答滴到她膝头的皮包上,坐她隔壁的太太轻轻拍了拍她的手。我偷偷从外套口袋拿出笔记本,侧着身子,潦草地记些笔记,我妈伸手打我,压着嗓子说:“你这样简直是大不敬,我的脸都被你丢光了。再写我就把你赶出去。”我停笔,把笔记本摊在腿上,下决心耍叛逆刺伤她,但我的脸颊却在发烫。 送葬队伍从我们身边走过。那口棺材小得滑稽可笑。我想象娜塔莉躺在里面,眼前又出现她的腿,上面覆着细细的汗毛,膝盖凸起,贴着创可贴。我的心笃定地揪了一下,像句尾的句号。 神父穿上隆重的神袍,开始喃喃念诵祈祷文。我们起立又坐下,再起立时,每个人都拿到一张祷告卡,正面是圣母玛利亚的肖像,对着襁褓中的耶稣微笑,散发出母性的光辉,背面印着几行字:
娜塔莉·珍·肯尼, 我们钟爱的女儿、钟爱的姐妹、钟爱的朋友。 天堂里又多了一位天使。
棺材旁边挂着好大一张娜塔莉的照片,比我之前看到的那张正式多了。她的长相并不出色,但很讨喜,下巴尖尖的,眼睛凸凸的,感觉长大以后会变得很抢眼,可以拿自己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来娱乐众人,但也可能就这样平凡讨喜一辈子。女大十八变,十岁还太小,看不出将来的变化。 娜塔莉的妈妈走上布道坛,手里抓着一张纸,脸上的泪痕虽然未干,但说起话来却很沉稳。 “这是一封给娜塔莉的信,给我唯一的女儿。”她颤抖着吸了一口气,接着一字一句流畅地念着,“娜塔莉,我挚爱的女儿。妈妈真不敢相信,你就这样被夺走,永远离开了我们。妈妈再也无法唱歌哄你入睡,再也无法用指尖帮你搔痒;哥哥再也不能玩你的马尾;爸爸再也不能抱着你坐在他的腿上,永远无法牵着你走进礼堂,哥哥也没有机会当舅舅了。我们做完礼拜聚餐会想你,暑假出去玩会想你。我们想念你的笑,我们想念你的泪。但最重要的是,我亲爱的宝贝,我们想念你。我们爱你,娜塔莉。” 肯尼太太走回座位上,肯尼先生冲出来想要搀扶她,不过似乎没这个必要。她一坐下来,那个大男孩就又回到她的臂弯里,偎着她的颈窝哭泣。肯尼先生眨眨眼,转头看向后面几排民众,杀气腾腾,好像想找人发泄。“失去孩子是场可怕的悲剧,”神父朗诵道,“因为邪恶的事端失去孩子,更是悲剧中的悲剧。这的的确确就是邪恶。圣经说:‘以牙还牙,以眼还眼。’但是,我们不应该心存报复。我们应该想想耶稣基督的教诲:友爱邻人。在这困顿的时刻,我们更要友爱邻人,将我们的心,托付给上帝。” “我比较喜欢以眼还眼那一套。”身后一名男子埋怨道。 我心想,听到以牙还牙,大家心里难道都不会惴惴不安吗? 大家从教堂出来,站在烈日底下。我看到对街有四个女孩,在矮墙上并排坐着,晃着小马般修长的腿,挺着魔术胸罩撑起的双峰——是我在北林边缘遇到的四个小女生。她们聚在一起笑成一团,其中一个也是最漂亮的那个抬起头,用眼神向我示意,其他三个假装低下头,可是抖个不停的肚皮却泄了底。 娜塔莉下葬在家族墓地,旁边立了一块墓碑,上面刻着她父母的名字。我知道白发人送黑发人有违自然,但这却是你留住孩子唯一的方式。孩子会长大,胳膊肘会往外拐,会恋爱、会结婚,不会跟你葬在一块儿。然而,肯尼一家人永远都会是一家人,在地底下当一家人。葬礼结束后,大家齐聚在肯尼家,他们家是宏伟的石造农庄,走美国田园乡村风,但却是低调奢华的那一种,跟风谷镇这一带的房屋大不相同。密苏里人绝不会砸钱来打造乡村朴拙感,反而希望离这种土气越远越好。当年那些来美国殖民的英国贵妇,哪个不是打扮得一身蓝或一身灰?色调或许有些微的差异,但都是为了要冲淡她们的暴发户形象;而那些留在英国的富太太,则个个装扮得花枝招展,宛如五彩缤纷的异国珍禽。简而言之,肯尼家太过融入密苏里的乡村调调,导致他们家看起来反而不像密苏里人会住的房子。 自助餐台上摆满了大鱼大肉,有火鸡、火腿、牛羊肉,也有腌菜、橄榄、水煮蛋沙拉,还有光泽诱人的欧式餐包,以及表面香酥的焗烤炖菜。宾客自行分成两堆,一堆泪流满面,一堆没血没泪。那些处世超然的斯多葛学派[1]站在厨房里,饮酒、喝咖啡,谈论即将到来的市议员选举,闲聊学校未来的走向,偶尔降低音量,对谋杀案的进展缓慢宣泄一下不满。 “我发誓如果看到陌生男子靠近我女儿,不等那混蛋开口说‘嗨’,我会先直接一枪毙了他再说。”说话的男人生来一张铲子脸,一边发言,一边挥舞手中的烤牛肉三明治,友人围在一旁点头称是。 “那个维克里不知道在搞什么鬼,干吗不直接把林子清空,干脆直接夷平还比较快,很明显那混蛋一定是躲在那儿。”这次开口的男子年纪较轻,留着一头橘色的头发。 “唐尼,我明天就跟你到林子里去吧。”铲子脸男说,“我们一寸一寸找,迟早把那个混蛋揪出来。你们来不来?”一群男人唯唯诺诺地答应,说完就拿起塑料杯猛灌酒。我在心里提醒自己,明天早上记得开车到林子附近绕一绕,看看这群酒鬼发酒疯说的话算不算数,但其实我可以想象他们明天早上尴尬的电话对话:
你去吗? 呃,不知道,看看吧,你呢? 嗯,我已经答应玛吉要帮她把挡风玻璃窗拆下来……
双方会相约晚一点儿去喝啤酒,然后慢慢放下话筒,希望那声心虚的“喀”越小声越好。 那些爱哭鬼(大多是女人)聚在客厅里掉眼泪,有人坐在绒布沙发上,有人坐在真皮矮凳上。娜塔莉的哥哥在肯尼太太的怀里颤抖,肯尼太太摇晃着怀里的孩子,一边默默流泪,一边抚摸他深褐色的头发。这孩子实在招人疼,竟然在大庭广众下淌眼泪。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。女人们用纸盘子端了食物过去,却遭到母子俩摇头婉拒。我妈像一只蓝松鸦,发疯似的在他们身边飞来飞去,谁知他们理都不理,她不久便自讨没趣地去找朋友。肯尼先生跟纳什先生站在角落里,只顾着抽烟,没说半句话。 客厅里四散着娜塔莉生活过的痕迹。椅背上披着一件对折的灰色儿童毛衣,门口摆着一双宝蓝色鞋带的网球鞋,书架上立着独角兽封面的线圈笔记本,杂志架上插着一本满是折页的《奇幻时空历险记》。 我真是个烂人。我跟肯尼一家保持距离,人来了也不说一声。我在屋子里绕来绕去,窥视大家的一举一动。我把脸埋在啤酒杯里,像抬不起头来的幽灵。我看到我高中的死党凯蒂·蕾西,她身边围了一圈人,每个人的头发都吹整得一丝不紊,跟我妈身边那群朋友一样,只是年纪小了二十岁。我走过去打招呼,她亲了亲我的脸颊。 “听说你在镇上,也不打个电话。”她一面说,一面朝我蹙了蹙那对修得细细的柳叶眉,然后就把我甩给另外三个女的,让她们一个接一个地上前跟我拥抱,意思意思一下。她们应该都是我以前的朋友吧,我想。我们互相安慰了几句,嘀嘀咕咕地说闹出这种事真令人难过。安琪·白博美,她高中时曾罹患暴食症,把自己折磨得不成人形,眼前的她脖颈纤细、青筋暴露,跟老太婆的脖子一样,看来她到现在都还没有痊愈;小米是娇生惯养的千金大小姐,她爸爸在阿肯色州有个养鸡场,大到要论“公顷”来计算,她跟我没什么交情,只略略问了问芝加哥的状况,接着就转过头去跟蒂什说话;蒂什个头很小,似乎是铁了心要握我的手,虽然她意在安慰,但姿势却很别扭。 安琪告诉我她有个五岁的女儿,留在家里让她老公持枪看着。 “小朋友这个暑假可难熬啦,”蒂什咕哝说,“都被爸爸妈妈看得死死的。”我想起我在葬礼会场外面看到的那群小女生,也没比娜塔莉大几岁,她们的爸妈难道都不担心吗? “你有孩子吗,卡蜜儿?”安琪的声音跟她的人一样弱不禁风,“不知道你结婚了没?” “没孩子,没结婚。”说完我灌了一大口啤酒,突然想起安琪有一次放学后在我家吐得乱七八糟,然后红着脸,得意地从浴室探出头来。柯瑞错了。当地人报道当地新闻只有百害而无一利,太容易分心了。 “小姐,你们可不能整晚霸占着这位外地来的稀客呀!”我转过头,看到我妈的朋友雅姬·奥尼尔,她显然刚刚动完拉皮手术,一双眼睛泡泡肿肿的,两颊绯红湿润,皮肤紧致,像刚从妈妈肚子里生出来、在发怒的小婴儿。她古铜色的手指上钻石闪耀,和她拥抱的时候可以闻到黄箭口香糖和爽身粉的味道。今天晚上实在太像在开同学会了,我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小时候;我妈不时投来警告的眼神,我连拿出笔记本的胆子都没有。 “小丫头,怎么还是这么美?”雅姬阿姨开心地说。她的脸跟哈密瓜一样大,上面盖着过度漂白的头发,咧着一张不怀好意的嘴。她这个人虽然恶毒又肤浅,但始终忠于她自己。我跟她相处,比跟我妈相处还自在。想当年,第一个把卫生棉条塞给我的是她,不是我妈,记得她跟我挤挤眼,说不知道怎么用就打电话问她;还有,喜欢拿男孩子来逗我的也是她。这些虽然都只是小事,但意义非常重大。“最近过得怎样啊,丫头?你妈没跟我说你来了。唉,其实你妈现在什么都不跟我说,不知道又是哪里惹到她了。你懂吧?我就知道你会懂的!”她发出爽朗的笑声,捏一捏我的臂膀。我看她八成是醉了。 “哎哟,大概是忘记寄卡片给她吧。”她继续语无伦次地说下去,明明手里拿着酒杯,却比手画脚动作一堆。“不然就是不满意我推荐给她的园丁。听说你要报道那些女孩子,怎么这么没良心。”她说话跳来跳去,我花了一分钟才搞懂她到底在说什么,正准备开口接话,却发现她一边抚摸我的臂膀,一边用水汪汪的眼睛望着我。“卡蜜儿,丫头啊,怎么这么久没看到你,现在看你还是像小时候一样,跟那两个女孩年纪差不多。阿姨觉得好伤心啊!出了好多事。我都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了。”一滴眼泪滑落她的脸颊。“有空来看看阿姨,好不好?我们聊一聊。” 我离开肯尼家,一条笔记也没记。我早就懒得说话,也没说什么话。 我稍晚打电话到肯尼家去。那时我已经喝光从他们家带出来的伏特加,安全地躲在电话线的另一头。我说明来意,讲解报道的内容,但电话采访进行得不太顺利。 以下是我当晚发出去的报道:
本周二,现年十岁的娜塔莉·珍·肯尼在密苏里州的弹丸之地风谷镇下葬,寻人启事的布告仍在镇上飘摇,小女孩却已长眠地下。娜塔莉健康活泼、长相喜人、品学兼优,是风谷镇凶杀案的第二位受害者。据警方分析,这是连环杀人案件,凶手专挑儿童下手,因此追悼会上人心惶惶,虽然有神父宣扬原谅和救赎,但却无法平静骚动的人群,疗愈受创的人心。 “在这里每个孩子都是我们的宝贝。”风谷镇的农民罗南·J.卡门在协助寻找孩子下落时接受了本报专访。“我不懂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我们身上。” 五月十四日,娜塔莉的尸首在大街上被找到,遭凶手弃置在两栋建筑之间,她的脖子上有明显勒痕,死因是窒息身亡。 “我们会想念她的笑,”现年五十二岁的珍妮·肯尼表示,“我们会想念她的泪。但我们最最想念的,还是我们的娜塔莉宝贝。” 这已经不是考验风谷镇的第一桩惨案。就在去年八月二十七日,这个位于密苏里南端的小镇发生了一起凶杀案,九岁的安·纳什遭人勒死后弃尸在当地的溪流中。安于二十六日晚间骑车到朋友家,途中遭到歹徒劫持。据说两位受害者的牙齿都被凶手拔光。 这两起凶杀案让风谷镇区区十人的警力手足无措,人手不足加上缺乏相关办案经验,风谷镇警局向堪萨斯市的重案小组寻求协助,调派熟谙“犯罪心理”的警力。不过,就算不懂犯罪心理,风谷镇两千一百二十位居民也敢一口咬定:凶手完全没有犯罪动机。 “有个人躲在暗处,专找儿童下手。”人体工学椅推销员罗伯特·纳什表示。罗伯特现年三十六岁,是安的父亲。“我们的生活简单平淡。不知道怎么会有人心生歹念,谋杀我家小女儿。”凶手为何要拔光死者的牙齿,至今仍是一个谜,目前线索有限,难以掌控全局。警方表示不愿对此案多做表态。看来在案情水落石出前,风谷镇居民只能自求多福。原本平静无波的小镇,最近设立了宵禁,居民也纷纷动员起来组织守望相助队。 面对悲剧,也有镇民选择躲起来自舔伤口。“我不想跟任何人说话,”珍妮·肯尼表示,“我只想一个人静一静。不要来烦我们。”
废话连篇——不用你说我也知道。我把邮件发出去的当下就后悔了,里面几乎每句话都让我捶胸顿足,后悔莫及。 “据警方分析,这是连环杀人案件”,这句未免太过牵强,维克里根本没说过这种话。我引用了两次珍妮·肯尼的发言:第一次是她的追悼文,第二次是她看穿我电话吊唁的目的,对着我破口大骂。她知道我想剖析她女儿的谋杀案,把案情摊开在报纸上,供陌生人大快朵颐。“不要来烦我们!”她大声咆哮,“我们家宝贝才刚下葬。你这个人真是够不要脸!”凶狠归凶狠,但仍然不失为一句引述,尤其现在维克里抵死不肯见我。 柯瑞认为我的报道很真实——注意,不是“很棒”,只是“很真实”。他居然还保留了我那句故弄玄虚的“凶手专挑儿童下手”,这应该要删掉的,可惜我虽然有自知之明,但就是忍不住爱添油加醋。我想他审稿的时候一定喝多了。 柯瑞要我尽快凑齐资料,扩大篇幅特别报道这两家人,算是给我补救的机会。我很幸运。风谷镇凶杀案目前是芝加哥《每日邮报》的独家,而且应该还可以再撑上一阵子。最近国会性丑闻案正在欢乐侦办中,共有三人遭殃,其中两位是女性。非常有料、有爆点。还有另外一起连环凶杀案发生在比风谷镇吸睛上万倍的西雅图,凶手在大雾弥漫的城市和咖啡厅之间穿梭,专挑孕妇下手。算我们走运,跑这条线的新闻记者都去追其他新闻了。只剩我,被丢在童年的床上自生自灭。 我一觉睡到周三,睡得很晚,毯子拉到脸上,床单上都是汗,中间醒来好几次:一次是因为电话响,一次是因为佣人在门外用吸尘器清洁地板,一次是因为除草机的噪音。我巴不得就这样一直睡下去,无奈阳光不停地在窗外闪动。我闭着眼睛,想象自己回到了芝加哥,躺在摇摇晃晃的床铺上,单身公寓的墙壁正对着超市的砖墙,房间里有个环保收纳柜,是四年前刚搬进去时在超市买的,还有一张塑料桌,用来摆放黄色的轻巧餐盘,用弯掉的便宜刀叉将就着吃饭。我担心出门前忘了帮那株孤零零的植物浇水,那盆略显枯黄的蕨类植物,是我从邻居的垃圾堆旁边捡来的。不过我突然想到,那盆植物两个月前已经枯死,被我拿去扔掉了。我努力回想我在芝加哥生活的样貌:办公室的隔间,叫不出我名字的同事,超市从圣诞节挂到现在的黯淡灯饰,几个泛泛之交,可能连我去出差了都不知道。 我讨厌待在风谷镇,但家里也没办法给我任何温暖。 我从帆布包里摸出一瓶温热的伏特加,然后爬回床铺上,一边啜饮,一边打量周遭的环境。我原本以为我一搬出去,我妈就会把整间房间大翻修,没想到还是跟十几年前一模一样。我真后悔我小时候那么一板一眼:墙上没有任何偶像写真或电影海报,也没有小女生喜欢搜集的胸花或明星照,不过倒是挂了几幅帆船风景画、粉彩田园画和小罗斯福总统夫人埃莉诺的肖像;最后这幅最令我参不透,我根本不认识小罗斯福总统夫人,只知道她人很好,也许小时候知道这些就够了吧。如果现在让我选,我还比较想要草包总统哈定夫人的玉照,哈定都尊称她为“公爵夫人”,她会记录下别人如何如何得罪她,一条一条写在红色小笔记本上,还想出各式各样的报复手段。我现在比较欣赏辛辣一点的第一夫人。 我又喝了几口伏特加。我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再度陷入昏迷,被黑暗包围,让意识远走他乡。我还太嫩了,只能把泪水往肚子里吞,整个人像水球,胀到快要爆炸,希望谁能拿针来戳一下。风谷镇对我的健康有害,这幢房子对我的健康有害。 房门外传来轻柔的敲门声,恰似疾风吹过。 “嗯?”我把伏特加塞到床底下。 “卡蜜儿,是妈妈。” “什么事?” “我拿乳液过来。”我下床走到门边,意识略微模糊,伏特加提供了我一层必要的保护,让我有办法在这种鬼日子里应付这个鬼地方。我已经六个月没碰酒了,不过在这里喝的不算。我妈在门外迟疑了一下,小心翼翼地探头进来看一看,好像房内摆的是孩子生前的奖杯、奖状,然后才关上房门,拿着一管淡绿色包装的乳液走进来。 “我今天早上买的。”我妈相信维生素E乳可以柔嫩肌肤,只要抹上厚厚一层,就可以还我柔嫩无瑕的本貌,但至今尚未见效。 “谢谢。” 她的视线扫过我的脖子、我的手臂、我的双腿,我只穿着一件T恤,四肢全露在外面;她皱着眉头,视线最终回到我脸上,叹了一口气,轻轻摇摇头,然后就杵在那里。 “妈,参加葬礼是不是让你很不好受?”直到现在,我还是忍不住想找话题跟她聊。 “是啊。跟当年多像啊,那口小小的棺材。” “我也很不好受。”我讨好地说,“老实说我还挺意外的。我好想她。都过那么久了,你说奇怪不奇怪?” “不想才奇怪。她是你妹妹,失去妹妹跟失去孩子一样心痛。虽然你那时候还小,可能还不懂。”亚伦在楼下吹了一声漂亮的口哨,但看来我妈不打算搭理他。“我对珍妮·肯尼朗读的那封信倒是没什么感觉,太露骨了。”她继续说下去,“那是葬礼,不是政治集会。而且他们怎么穿得那么不正式?” “我觉得那封信还不错,很有感情。”我说,“你不是也在玛丽安的葬礼上朗读了一封信?” “没有,我连站都站不稳,哪有可能发表什么演讲。卡蜜儿,我不敢相信你连这个都记不得了。记性那么差,我想你应该很惭愧吧。” “妈,她走的那年我才十三岁。记得吗,我那时候还很小。”差不多是二十年前的事了,对吧? “记得,唉,别说这个了。你今天想做什么?达力公园的玫瑰盛开了,可以去逛逛。” “我得去警察局一趟。” “在我这儿不准提这种事。”她不高兴地说,“要么就说有事要办,要么就说要去找朋友。” “那我有事要办。” “很好。高高兴兴去办吧。”她轻轻踩过走廊上的地毯,我听见她踩着楼梯吱吱呀呀快步下楼去了。 我在浴缸里放了一点水,关灯洗了个凉水澡,浴缸边缘立着一杯伏特加。我换了衣服,走到走廊上。屋子里很静,百年老屋能有多静,这屋子里就有多静。我走到厨房外面,听到风扇在旋转,确定里面没有人后,闪身跑了进去,拿了一颗亮丽的青苹果出来,一边啃,一边走出大门。 万里无云的天空。我在阳台上看到一个孩子,仿佛仙女的小孩。她是个小女孩,脸很小,正专注地看着高达一米二的娃娃屋,娃娃屋的外观跟我妈的宅邸一模一样。她背对着我,一头金发乖顺地直泻而下。她一回头,我立刻认出她。我在林子边缘跟她讲过话,后来在葬礼会场外面还碰到她跟一群朋友在嬉闹。她就是最漂亮的那个小女孩。 “艾玛?”我问,她笑了。 “不然呢。难道还有别人会在阳台上玩我们家的娃娃屋吗?” 她穿着孩子气的格纹背心裙,跟地上的草帽刚好配成一套,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穿着符合她年纪(十三岁)的衣服。嗯,不对。她穿成这样看起来更小。那套衣服给十岁儿童穿还差不多。她看到我在打量她,生气地扮了个鬼脸。 “这是穿给妈看的。只要不出门,我就是她的娃娃。” “那出门的时候呢?” “出门变化就多了。你是卡蜜儿吧,我同母异父的姐姐。你是大姐,接着是玛丽安。你领头,我殿后。你不认得我。” “我离家很久了,而且妈五年前就没再寄圣诞卡了。” “可能是没寄给你吧。我们还是会拍纪念照。为了这个,妈每年都买红绿相间的格纹连衣裙给我穿。我拍完就扔到火里烧了。” 她从娃娃屋的起居室里拆下一张蜜柑大小的脚凳,拿在我眼前给我看。“需要换椅垫了。妈把家里的配色换了,之前是桃红色,最近改成黄色了。妈答应带我去布店,让我也把娃娃屋的配色换过来。这栋娃娃屋是我的宝贝。”她几乎是脱口而出。我的宝贝。这四个字像一颗圆润的牛奶糖,从她口中自然地吐了出来,她一面说一面还歪了歪头。这绝对是我妈才会讲的话。不愧是我妈妈的娃娃,说话的方式都跟她一模一样。 “布置得很漂亮。”我说着,若有似无地跟她挥手道别。 “谢谢。”她答道,一双眼睛黏着娃娃屋不放,她盯着我卧室的位置,指一指我房间里的床。“居住愉快。”她对着那间卧室低语,好像在跟看不见的小卡蜜儿说话。 我在二街和艾利街的交叉口找到维克里,街角的“禁行”标志凹了下去,他正在敲敲打打把它敲平。艾利街跟警察局只隔几条街,两排是低矮的房舍,很安静。他手里拿着铁锤,“锵”一声身体就缩一下,“锵”一声身体就缩一下。他衬衫的背后湿透,老花眼镜滑到鼻尖。 “卜蕾小姐,我无可奉告。”锵。 “维克里警长,我也知道我这样很讨人厌。我也不想被分派到这种工作。我是逼不得已的,就因为我是风谷镇人。” “听说你好几年没回来了。”锵。 我没接话,默默看着从人行道的裂缝蹦出来的马唐草。听到“小姐”这个称谓,我心头好像被刺了一下。不知道是我不习惯这么客气的说法,还是不高兴别人讥讽我还未婚。在这一带,三十岁的未婚女性跟异类一样。 “你要是知道廉耻早就辞职了,哪还轮得到你来采访这种新闻。”锵。“乘人之危啊,卜蕾小姐。” 街对面有位老头子,手里抓着一盒牛奶,步伐只有别人的半步,他慢慢朝一幢房屋蹭过去,房屋的外壁横贴着白色木板。 “我现在的确是不知廉耻,没错。”我不介意再跟维克里多套一会儿近乎。我希望他喜欢我,一来我工作起来就比较顺手,二来他的火暴脾气让我想起柯瑞。我好想念柯瑞。“但案情曝光可以引发民众关注,对破案大有帮助。之前有不少案子就是这样破的。” “该死的。”他把铁锤往地上一丢,转过来面对着我。“我们寻求过帮助啊,向堪萨斯市要了一位警探,看他来来去去了几个月,连个狗屁都想不出来。说什么有个疯子搭便车经过我们这儿,觉得这儿不错,就在路边下了车,一待就是一年。听他放屁,我们这个镇有多大,我敢说这些年来我一个外人都没见过。”他目光锐利地盯着我。 “我们这里有一大片林子,树高草长的。”我提醒他。 “这不是外人干的,我想你心里也有数。” “我还以为你会希望是外人干的。” 维克里叹了一口气,点了一根烟,手爱惜地搭在标志上。“妈的,我当然希望是外人干的,”他说,“但我可不傻,虽然没办过谋杀案,可我到底不是个笨蛋。” 我突然希望自己没灌下那么多伏特加。我的思绪蒸发,抓不住他说的话,想不出恰当的问题问他。 “你觉得凶手是风谷镇的人?” “无可奉告。” “我保证以下内容不登报。为什么风谷镇的人要虐杀儿童?” “有次有人报案,说安用棍子刺死了邻居家的鸟。棍子是她拿爸爸的猎刀削的。那个娜塔莉嘛……更惹人厌,她们家是两年前搬来的,因为她在宾州用剪刀戳同学的眼睛。她爸辞掉大公司的工作,到新的地方落脚重新开始。他们搬回祖父的故乡,一个小城镇,以为小城镇没有小城镇的问题。” “最大的问题就是坏事传千里。” “说得好。” “所以你觉得凶手讨厌小孩喽?尤其讨厌那两个小女孩?说不定她们得罪了他,所以才会惨遭报复?”维克里捏一下鼻尖,搔一搔八字胡。他低头看着地上的铁锤,我看得出来他的内心正在交战:到底是要捡起铁锤自顾自地敲敲打打,还是要继续跟我耗下去。就在这时候,一辆黑色轿车从我们身边呼啸而过,车子还没停妥,副驾驶座的车窗就先降下来了。司机戴着墨镜,从车窗探出头来。 “嘿,比尔。我们不是约这个时间在你办公室碰面吗?” “我有事要忙。”是那个大牌警探。他看着我,熟练地拿下墨镜。一绺浅棕色的头发不断垂到他左眼前面。蓝眼睛。 他冲着我笑,露出一排牙齿,每颗都跟益达口香糖一样端正洁白。 “嗨。”大牌瞥了维克里一眼,看着他刻意弯下腰去捡铁锤,接着视线又回到我身上。 “嗨。”我说。我把袖子放下来,握拳捏着袖口,重心移到单脚上。 “怎样,比尔,要不要搭个便车?还是你喜欢走路?那我先去帮你买咖啡,我们局里见?” “我不喝咖啡。你来了那么久都没发现吗?十五分钟后见。” “十分钟行不行?我们已经迟到了。”大牌又瞄了我一眼。“确定不搭便车,比尔?”维克里摇摇头,没说话。 “不介绍一下你的朋友吗,比尔?我还以为所有举足轻重的风谷镇人我都见过了呢。嗯,你们是习惯叫风谷镇人,还是……风谷镇民?”他咧嘴一笑。我像女学生一样静静站着,希望维克里赶快帮我引介。 锵!维克里装作没听见。要是在芝加哥,我早就大方地伸出手,面带笑容自我介绍,享受对方的反应。但在这里我只能瞪着维克里当哑巴。 “好吧。那局里见喽。”车窗关上,轿车驶离。 “那就是堪萨斯市派来的警探?”维克里又点了一根烟,掉头离去,作为答复。街对面的老头子蹭了老半天,终于爬上最后一级台阶。 [1] 斯多葛学派是古希腊时代一个影响极大的思想派别,认为理性决定事物的发展变化,信奉唯心主义,强调顺从天命,恬淡寡欲,安于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,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幸福。——编者注 第四章 雅各布阿瑟公园的水塔脚柱上,被喷了一圈一圈的蓝色花纹,很别致,像给脚柱穿上了针织毛袜。公园里空空荡荡。这是娜塔莉·肯尼最后一次被目击出现的地方。棒球场上尘土飞扬,沙子黏在我喉咙里,味道像泡了太久的浓茶。林子边缘一带,草长得特别长。我很意外居然没有人下令割除这些杂草,看来杂草的下场不像缠住安的乱石那么凄惨。 中学的时候,大家周末都会约在阿瑟公园碰面。我的初吻就在这里,那年我十三岁,对方是橄榄球员,他随时都在嚼烟草,那股烟味带给我的冲击,远远大过于那个吻;我吐在他的车后面的酒桶里,秽物跟酒桶里的切丁水果一起载浮载沉。 “詹姆斯·卡比西来过这里。”我转过身去,看到一个约莫十岁、留着平头的金发小男孩。他手上握着一颗有细绒毛的网球。 “詹姆斯·卡比西是谁?”我问。 “他是我的朋友。他看到她抓走了娜塔莉。”小朋友说,“他看到她了。她穿着睡衣。他们在玩飞盘,飞盘掉进林子里,娜塔莉去捡,结果就被抓走了。她本来是要抓詹姆斯的,可是詹姆斯说他要待在棒球场上,所以娜塔莉跑到林子那边。詹姆斯待在这里,因为他想晒太阳。詹姆斯不能晒太阳,因为他妈妈有皮肤癌,可是他还是想晒太阳。他以前都会晒太阳。”小男孩拿起网球往地上砸,扬起了地上的尘土。 “他现在不喜欢晒太阳了?” “他现在什么都不喜欢了。” “因为娜塔莉吗?”他没好气地耸耸肩。 “因为詹姆斯没鸡鸡。”小男孩用眼睛上上下下打量我,突然球就砸了过来,很用力,砸在我的屁股上,弹开了。 他扑哧一笑:“对不起。”说完急急忙忙跑去追球,还耍帅飞身扑到球上,捡到之后一跃而起,用力一扔,球弹得半天高,大约有三米,接着大反弹了几下,然后就越弹越低,越弹越低。 “我刚才没有听得很清楚。你是说谁穿睡衣?”我盯着一弹一弹的网球。 “抓走娜塔莉的女人。” “等等,什么意思?”我听到的版本是娜塔莉跟朋友在公园玩,小朋友一个接一个回家,最后剩下娜塔莉一个人走,在短短的回家途中遭人绑架。 “詹姆斯看到那个女人抓走娜塔莉。那时候只剩他们两个在玩飞盘,娜塔莉没接好,飞盘飞到林子里,然后那个女人就把手伸出来把她抓走了。然后她们就不见了。然后詹姆斯就跑回家,然后他就再也不出门了。” “那你怎么知道发生了什么事?” “我去他们家找他,他告诉我的。我们是好朋友。” “詹姆斯住在这附近吗?” “詹姆斯去吃大便。反正我今年要去外婆家过暑假,在阿肯色州,比这里好多了。”小男孩拿起球扔向棒球场周围的铁网,哐啷啷,球卡住了。 “你住在这里吗?”他踢着地上的沙。 “嗯,我以前住在这里,现在不了。我来找朋友的。”我又问了一次,“詹姆斯住在这附近吗?” “你是高中生吗?”他的脸晒得很黑,好像玛丽安小时候。 “不是。” “大学生?”他的下巴沾到口水。 “再大一点。” “我要走了。”他往后退,一蹦一跳地走了,走到一半顺便把球从铁网上拔出来,好像在拔蛀牙一样,接着转过头来看着我,神经兮兮地扭了扭屁股。 “我要走了。”他把球往街上一扔,不偏不倚砸中我的车,“吭”地好大一声,然后就追着球走了。 我在风谷镇唯一一家连锁便利商店里翻阅电话簿,我们镇的电话簿跟杂志一样薄,一下就翻到卡比西他们家。我在保温瓶里装满草莓汽水,开车到荷姆司街3617号。 卡比西家在城东的边角上,那里都是一堆破屋,房租很便宜,两室一厅。这片的居民大多在附近的养猪场工作,这家养猪场属于私人经营,供应全美百分之二的猪肉。在风谷镇随便找个穷人来问,十之八九都在那里做事,穷人的爸爸以前也是在那里做事。养猪场负责养也负责杀,养的那边倒还好,小猪仔打包、装箱,母猪受孕、圈养、猪粪清理、打扫。杀的那边就可怕了。有人负责装卸猪,把猪赶到走道上电击;有人负责抓住猪的后腿,铐上脚镣,手一松,猪倒吊挂高,一边踢腿,一边哀号,接着屠刀割喉,血溅四处,稠得像油漆,洒在瓷砖地板上,最后扔进热水槽汆烫。场里尖叫声不辍,那凄厉的哀号跟金属的声音一样刺耳,逼得人人都戴着耳塞。大家白天在无声的愤怒中工作,晚上则跑去喝酒、玩音乐,吵吵闹闹。养猪场附近的酒吧“席拉家”,菜单上没有猪肉,只供应鸡柳条,这鸡想必也是在同样破败的镇、同样愤怒的工场里被宰杀的吧。 既然都说了这么多,干脆就说完吧,其实这家养猪场是我妈的,她每年获利大约一百二十万美元,运营的部分就交给其他人去处理。 卡比西家的阳台上,有只公猫喵呜喵呜地叫,我朝房子走去,听见屋里传出脱口秀节目的声音。我叩了叩门,干等。一只公猫跑到我腿边磨蹭,我隔着裤管都可以感觉出它凹凹凸凸的肋骨。我又敲了一次,这次电视关了。公猫钻到阳台的秋千底下,喵呜喵呜叫着。我用指甲在左手掌心上写着“喵”,然后又敲了一次。 “妈妈?”窗口传来小孩子的声音。 我走向窗口,透过积满尘埃的纱窗,我看到一个瘦弱的小男孩,他有一头乌黑的卷发,眼睛很大。 “哈啰,对不起吵到你了。你是詹姆斯吗?” “你想干吗?” “嗨,詹姆斯,对不起,打扰你看电视了。节目好看吗?” “你是警察?” “我是来帮你揪出伤害你朋友的坏人。可以跟你说说话吗?”他没有跑开,伸出一只手指,在窗台边上画来画去。我退到阳台另一边的角落,在秋千上坐下来。 “我叫卡蜜儿。你朋友把你看到的事情都告诉我了。他是一个金头发的小男孩,头发剃得很短。” “阿迪。” “原来他叫阿迪。我在公园里碰到他,就是你和娜塔莉一起去玩的那座公园。” “她把娜塔莉抓走了。大家都不相信我。我才不害怕呢,我只是必须要待在家里而已。我妈妈得了癌症,她生病了。” “阿迪也这样说。我不怪你。我这样突然跑过来,希望没有吓到你。”他用长长的指甲刮着纱窗。 喀喀喀喀,听得我耳朵发痒。 “你长得跟她不像。如果你长得跟她一样,我就要报警,我就要拿枪射你。” “她长什么样?” 他耸耸肩。“我早就说过了。说了一百遍了。” “再说一次。” “她很老。” “跟我一样老?” “跟我妈一样老。” “还有呢?” “她穿着白色的睡衣,留着白色的头发。她全身都是白色的,但不是鬼。我就跟大家说了她不是鬼。” “她有多白?” “像从来不出门那么白。” “然后她趁娜塔莉在树林旁边捡飞盘的时候,把娜塔莉抓走了?”我哄着他,像我妈在讨好帅气的侍者。 “我没有骗人。” “我知道你没有骗人。她趁你们在玩,把娜塔莉抓走了?” “而且非常快。”他点头。“娜塔莉跑到草丛里找飞盘。然后她就从树林里走出来,看着娜塔莉。我比娜塔莉还要早看到她,但我没有害怕。” “哇。” “她抓住娜塔莉的时候,我本来也不害怕的。” “然后你就害怕了?” “才没有。”他越说越小声,“我才不怕。” “她把娜塔莉拉过去,好像在抱她,然后抬起头看到我,凶巴巴地瞪我。” “她瞪你?” “嗯,她还对着我笑,我想可能没什么事。她什么也没说。然后她突然就不笑了。她把一根手指头放在嘴唇上,要我安静,然后就跑进树林里去,把娜塔莉带走了。”他又耸一耸肩,“这我之前通通都讲过了。” “讲给警察听?” “先讲给我妈妈听,后来又讲给警察听。我妈叫我讲的。可是警察不理我。” “为什么?” “他们觉得我在骗人。但我才没有说谎,谁会说这么笨的谎。” “娜塔莉被抓住的时候有没有怎么样?” “没有。她就站在那里。我觉得她不知道该怎么办。” “你有没有看过长得跟那个女人很像的人?” “没有。我说过了。”他往后退,离开纱窗,回头望向客厅。 “好吧,很抱歉打扰到你了。也许你该多找朋友来家里玩,跟你做伴。”他又耸耸肩,还开始咬指甲。“到外面走走可能会更好。” “我不要。反正我有枪。”他往后一指,一把枪横在沙发扶手上,旁边是吃了一半的火腿三明治。天啊! “詹姆斯,你确定你要把枪放在那?你不是真的想要开枪吧?太危险了。” “没你说的那么可怕。反正我妈也不管。”他第一次注视我的眼睛。“你很漂亮。你的头发很漂亮。” “谢谢你。” “我要走了。” “嗯。詹姆斯,要好好照顾自己。” “我在照顾自己啊。”他故意叹了口气,离开窗边。一秒后,电视机又呱啦呱啦响起来。 风谷镇一共有十一间酒吧。我挑了一间我从来没去过的:“感应”酒吧。这间店在愚蠢的20世纪80年代一定红透半边天,墙上有之字形的霓虹灯管,酒吧中央还有一座舞池。我一边喝波旁威士忌,一边胡乱地写下今天的笔记,这时,堪萨斯大牌警探在我对面坐下来,他坐在一张有靠垫的椅子上,哐啷哐啷地摇晃桌上的啤酒。 “我以为记者未经允许,不得采访未成年儿童。”他扬起嘴角,灌了一口啤酒。一定是詹姆斯妈妈打的电话。 “如果警方拒绝外界深入了解搜索行动,记者就不得不采取更激烈的手段。”我没有抬头看他。 “如果记者将搜索行动事无巨细地摊在芝加哥的报纸上,警方根本无法工作。”老把戏。我继续写我的笔记,纸张因为玻璃杯上凝结的水珠,浸得湿湿的。 “那换个方式吧。我姓劳尔,名理查德。”他又灌了一口酒,咂了一下嘴巴。“你可以拿我的姓开玩笑,可以变好几种花样。” “真有趣。” “像是老二啊、牢厄啊。” “好好好,我懂了。” “你姓卜蕾,名卡蜜儿,在大城市混出名堂的风谷镇女孩。” “没错,就是我。” 他又展现出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,还伸手拨了一下头发。没戴结婚戒指。我什么时候开始注意起这种小事来了? “这样吧,卡蜜儿,我们就私下和解怎么样?看看效果如何。至于卡比西小朋友的事,我想我就不多费唇舌教训你了。” “你没什么好教训的。警方为什么要排除娜塔莉诱拐案唯一一位目击者的证词?”我拿起笔,让他知道我在采访。 “谁说我们排除了?” “詹姆斯·卡比西。” “哇,好棒的消息来源啊。”他大笑。“不如就让就我透露一点消息给你吧,卜蕾小姐。”他学维克里学得惟妙惟肖,甚至假装手上戴着粉红金[1]的戒指,在那里默默转动着。“十岁的小男孩知道什么内情?尤其是这种还在侦破中的案件,就算我们相信他的说辞,也不会让他知道。” “你们相信吗?” “无可奉告。” “一般来讲,如果已经清楚凶手的长相,就应该公告出来让附近的居民知道,要大家提高警觉。但你们没有这么做,我想应该是已经排除他的说辞了。” “还是无可奉告。” “我知道安·纳什没有遭到性侵害。”我继续追问,“娜塔莉·肯尼的情况也一样吗?” “卜蕾女士。我目前无可奉告。” “那你为什么还要坐在这里跟我说话?” “这个嘛,第一,我知道你前几天花了很多时间,也许还是上班时间,跟我们的警察在局里做笔录,向警方提供你的说辞,详细说明发现尸体的经过。我想好好谢谢你。” “我的说辞?” “每个人记得的都不一样,说辞也不一样。”他说,“譬如,你说娜塔莉的眼睛是睁开的,鲁萨尔夫妇却说是闭起来的。” “无可奉告。”我回敬他。 “跟小吃店老板相比,我倾向接受女记者的说辞。”劳尔说,“但我想知道你有多确定。” “采访结束。现在告诉我,娜塔莉·肯尼有没有遭受性侵害?”我把笔放下。 他坐着,沉默了一秒,旋转啤酒瓶。 “没有。” “我很确定她的眼睛是睁开的。但你不也在场?” “是没错。”他说。 “所以你根本不需要我的说辞嘛。那第二是什么?” “什么?” “你刚刚说,‘第一……’” “哦,对。呃,第二,我想跟你说话,坦白说,嗯,你应该喜欢别人跟你坦白吧?坦白说是因为我非常需要跟这个镇以外的人聊一聊。”他的白牙闪现,“我知道你也是风谷镇出身的。我不懂你怎么有办法住在这种地方。我从去年八月就在这个镇上来来去去,简直快要疯了!也不是说堪萨斯就是什么繁华的国际都市,但至少那里有夜生活,有……文化……某种文化。有人群。” “看来你混得不错啊。” “是啊。但我现在又得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了。” “没错。”我用笔记本指着他,“那么,你有什么高见呢,劳尔先生?” “是劳尔警探,谢谢。”他再度露齿而笑。我一口喝干杯子里的酒,继续咬被我咬烂的鸡尾酒吸管。“卡蜜儿,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吗?” 我哐啷哐啷晃着酒杯,点点头。“波旁酒,不加冰。” “好。” 趁他在吧台,我用圆珠笔在手腕上潦草写下劳尔两个字。他回来时端着两杯野火鸡威士忌。 他对我挑眉,“我建议我们随便聊聊,就像一般人那样。我真想好好聊个够。比尔·维克里根本不想理我。” “看来我们的处境相同。” “很好。听说,你是风谷镇出身,现在在芝加哥的报社工作。《先锋报》?” “《每日邮报》。” “没听过。” “很正常。” “那么确定?” “随便啦,无所谓。”我没有心情跟别人装熟,甚至我连怎么装都不记得了。我们家就我妈最会跟别人闲聊,连每年只来扑杀一次白蚁的工人都会寄圣诞卡片给她,里面满满都是殷勤的问候。 “你不抛话题给我,我很难接下去,卡蜜儿。如果你想赶我走,我这就走。”我的确没有找话给他接。他长得实在很顺眼,声音听了也很舒服。他不是风谷镇人又怎样? “对不起,怠慢了。我想重新融入这个镇,可是不太顺利。采访这种新闻更是一点帮助也没有。” “你多久没回来了?” “好几年了,确切来讲是八年。” “但你家人不是都还住在这里?” “哦,对。他们是热爱家乡的风谷镇人。我想他们比较喜欢外人这样认为,我是在回答你今天早上的问题。” “啊,谢啦。这里的人都那么好,我可不想得罪人,或者说不要再得罪人了。你爸妈很喜欢这里?” “嗯哼。他们从没想过要离开。朋友太多、房子太棒、理由太多。” “这么说来你爸妈都是在这里出生的?”一群熟人在附近的包厢坐下来,都是男的,年纪跟我差不多。希望他们没有看到我。 “我妈是。我继父是田纳西人,婚后才搬过来的。” “什么时候的事?” “大约三十年前吧,我想。”我刻意喝得慢一点,免得超越他。“那你的亲生父亲呢?” 我抛给他一个微笑:“你在堪萨斯长大的?” “对。从没想过要离开。朋友太多、房子太棒、理由太多。” “在那里当警察……好吗?” “可以见识大场面,见多了,至少不会变得像维克里那样。我去年办了几件大案子,大多是谋杀案。还有个男的,他屡次攻击堪萨斯市的妇女,最后终于落网。” “妈啊。” “我们将他移送法办,他被判刑三十年。中年人,跟妈妈同住,靠卖酒维生,指甲缝里残留着上一位受害者的咽喉组织,而攻击事件已经是十天前的事了。”我分不清他是在悲叹歹徒无脑,还是卫生习惯不好。 “哦。” “后来上级派我来这里,虽然地方是小了一点,但倒是有不少一展身手的机会。当初维克里打电话来的时候,事情还没闹得那么大,所以上级指派我这种不上不下的角色。”他笑了笑,带有自暴自弃的味道。“后来谁知道升级成了连环凶杀案。他们虽然表面上还是交给我来办,私底下却祈祷我不要搞砸。”他的处境听起来似曾相识。 “想不到意外休了个长假,竟然是因为出了那么可怕的乱子。”他继续说下去。 “我想你也懂的。你在芝加哥跑哪一线新闻?” “我专门负责刑事案件,差不多就是你看到的那些垃圾:虐待、强暴、谋杀。”我想让他知道,我也见过惨不忍睹的画面。很蠢,但我就是忍不住。 “这么说来我们都看过一些阴暗面。”理查德说。 “是啊。”我摇晃杯子里的酒,无话可说。 “很遗憾。” “我也是。”他端详我。这时酒保将店里的灯光调暗,酒吧摇身一变为夜店。 “我们说不定偶尔可以一起去看场电影。”他讨好地说,好像只要到影城看场晚场电影,所有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。 “再说吧。”我将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。“再说吧。” 他拿起身旁的空啤酒瓶,把上面的标签撕下来,平整地贴在桌子上。那很难清理的。我敢说他一定没在酒馆打过工。 “嗯,理查德,谢谢你请我喝酒。我该回家了。” “跟你聊天很开心,卡蜜儿。要不要我送你上车?” “不用,我可以自己走。” “你有办法酒后开车吗?放心,我已经卸下了警察的身份。” “我可以。” “那好。祝你有个好梦。” “你也是。下次,我一定要挖出一点新闻来。” 我到家的时候,亚伦、我妈爱多拉、我妹艾玛都聚在客厅,我看了心头一惊,好像以前玛丽安还在的日子。妈搂着艾玛,两人同坐在一张单人沙发上,尽管天气很热,艾玛却穿了一件羊毛睡衣;妈手里拿着冰块,敷在艾玛的嘴唇上。我同母异父的妹妹望着我,眼里尽是空洞的满足,接着又垂下眼去,玩弄手里那张从娃娃屋中取出来的光可鉴人的红木餐桌,跟隔壁饭厅的那张一模一样,只是她手上那张只有十厘米高。 “不用担心。”亚伦从报纸后面抬起头。“艾玛只是天气热吹了冷气着凉了。”我听了心头一惊,接着却有点恼怒:我又受到过去的习惯的制约,差点就冲进厨房烧水沏茶,跟以前听到玛丽安着凉的反应一样。我想在我妈身边站久一点,期待她伸出手来搂我。她们两个都没说话。我妈连看都没看我一眼,只顾着跟艾玛挨近一点,在艾玛的耳边呢喃。 “我们克莱林家的人体质都比较弱。”不知道为什么,亚伦的口气好像有点心虚。老实说,我看伍德贝瑞医院的那些医生,大概每周都要跟我们克莱林家的人打一次交道,只要跟健康相关的事,妈和亚伦总爱小题大做。记得小时候,我妈总爱督促我擦药、抹精油,试试某种家庭偏方或一些奇怪的疗法。我偶尔会吞些刺鼻的苦药,但多半都是拒绝。后来玛丽安生病了,病得很重,妈忙着照顾她,就没时间哄我喝什么小麦胚芽萃取液。想到这里,我心里突然一阵剧痛。当年她递给我的那些糖浆、药丸,全被我一口回绝。现在回想起来,那是我最后一次感受到母亲全心全意的爱。我突然希望自己当时能随和一点。 克莱林家的人。这里除了我都是克莱林家的人,我孩子气地想着。 “艾玛,你生病啦,真可怜。”我说。 “桌脚的纹路错了。”艾玛忽然大发牢骚,把餐桌举高给我妈看,很气愤的样子。 “你眼睛好尖啊,艾玛。”妈眯起眼睛,看着那张迷你餐桌。“不过不太明显,小乖乖,只有你才看得出来。” “错就是错了,我不管。”艾玛瞪着那张桌子。“我们一定要退回去。特制还特制错,那还要特制干吗?” “亲爱的,我跟你保证,一点小错看不出来的。”妈拍了拍艾玛的脸颊,但艾玛却从她膝上站起来。 “你说过会十全十美的,你自己保证的!”她的声音颤抖,泪水一滴一滴滑落。 “现在完了。全都完了。这是要放在饭厅的,饭厅的桌子怎么可以出错。我恨死这张桌子了!” “艾玛……”亚伦把报纸对折,走过来搂着艾玛,却被她挣脱逃掉。 “我要的就只是这样,我就只求这样,可是你们都不在乎,连弄错了也不管!”她边哭边尖叫,使性子闹脾气,气得脸上红一块白一块。 “艾玛,冷静下来。”亚伦冷冷地说,又想要搂住她。 “我要的就只是这样!”艾玛气得哇哇叫,拿起木桌就往地上砸,木桌哗地碎成了五片,然后又是一阵敲打,把好端端的一张木桌敲成了碎片,然后把头埋进沙发的抱枕里,痛哭起来。 “呃……”我妈开口,“看来不去重做也不行了。” 我退回房间,远离这个可怕的小女孩。她跟玛丽安一点也不像。我的身子仿佛扑进火窟。我在房间里绕来绕去,回想如何呼吸,如何让皮肤冷却下来。我身上的伤疤有时候会不听管束,各行其是。 我喜欢割东西,也喜欢剪东西、切东西、刻东西、刺东西。我跟其他人不一样。我是有目的的。我的皮肤会尖叫,上面密密麻麻刻满了字:厨师、猫咪、卷毛、蛋糕。我像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学写字一样,拿着刀,在身上刻字。我偶尔真的会扑哧一笑。譬如从浴缸出浴,眼角余光瞄到小腿内侧:性感睡衣。穿毛衣的时候,手腕上闪过:有害。为什么是这些词?上千小时的疗程,只换来名医聊胜于无的答案。这些词在一般的印象中通常很女性化,或者是很负面。我只能确定一件事:我非在身上看到这些字不可,而且不仅要看到,还要感觉到。譬如衬裙,在我左臀上发烫。 我曾在医院住了十二个星期。那家医院专门收容割身体自残的病患,其中百分之九十二是女性,大多不满二十五岁。我入院的时候是三十岁。三十岁半,微妙的时期。 柯瑞来探望过我一次,还带了黄玫瑰。医护人员先把花刺剪掉才让他带进接待室,花刺封在塑料瓶里——柯瑞说看起来像药瓶,他们把药瓶锁好,等倒垃圾时再拿出去丢掉。我们坐在休息室里,里面全是绒布沙发椅,桌角椅角磨成圆弧形,我一边跟他聊报社、聊他太太、聊芝加哥的新闻,一边用眼睛在他身上搜索,看有没有任何尖锐物品:表链、皮带扣环、安全别针。 离开前,他对我说:“孩子,我很遗憾。”我知道他是真心的,他的声音听起来快哭了。 他走了之后我觉得自己恶心到令人作呕,跑去厕所里狂吐不止,吐着吐着发现马桶后面凸出一根螺丝钉,钉子上面套着橡胶帽,我把橡胶帽扒开,用手掌在钉子上快速摩擦,割出英文I,医护人员把我拖出去,鲜血从伤口喷出来,是耻辱的痕迹。 大家都说忧郁是蓝色的。如果我睁开眼睛,看到眼前的日子比长春花还蓝,那我想我会很开心。对我来说,忧郁是小便的黄色,像从马桶冲下去,沿着下水道源远流长的淡淡尿液。 护士给我们的药,有些是用来缓解皮肤刺痛,但大部分则是用来预防大脑失控。我们每两周就要被搜身检查一次,看看有没有带着尖锐物品。我们围坐成一圈接受团体治疗,据说这样能泄愤并治疗自我憎恨。我们学习不要自责,转而将错误怪罪给他人。如果连续一个月表现良好,就能享受全身按摩和丝绒泡泡浴,这是触觉体验课,教导我们触觉的美妙。 我妈是我唯一的访客,我们已经五年多没见了。她闻起来像紫色的鲜花,手上戴着叮叮当当挂满吊饰的手链,我小时候想要一条这样的手链想了好久。我们母女俩独处的时候,她就聊一聊室外树叶颜色的变换,说一说镇上制定新法,规定圣诞灯饰要在一月十五日以前拆除。如果医生也加入谈话,她就一面流泪一面发愁,不时轻轻拍一拍我。她一边抚摸我的头发,一边纳闷我为什么要这样自虐。 我们聊着聊着,难免会提到玛丽安。她已经没了一个女儿了,你知道的,她差点就伤心而死。没想到现在就连大的也蓄意自残(虽然大的总是比较不招人疼)。我跟她过世的女儿南辕北辙,想想看,如果她还活着,现在也快三十岁了。玛丽安拥抱生命,偏偏生年有限。天主啊,玛丽安全心享受生命。还记得吗,卡蜜儿,她连住院时都笑得那么灿烂? 我实在懒得提醒她,不久于人世的十岁小孩,根本什么都不懂,哪个不是笑得如花一般灿烂?但又何必在意呢?跟死者斗是永远斗不赢的。我只希望我的眼泪不要再流了。 [1] 玫瑰金在制作过程中加入铜,颜色呈现粉红色,因此也有品牌称之为粉红金。——编者注 第五章 我下楼吃早餐,亚伦穿着淡绿色的牛津布上衣,搭配一条白色裤子,折线平平整整,像用纸折出来的。他一个人坐在饭厅偌大的红木餐桌旁,倒影淡淡投射在上过蜡的桌面上,红木温润,倒影反光。我偷偷朝桌脚觑了一眼,看看昨晚那场风波的祸源。亚伦装作没看见。他用小茶匙舀着碗里的蛋蜜汁,抬头看我的时候,一条Q弹的蛋黄液在他下巴前晃来晃去,跟口水一样。 “卡蜜儿,坐啊。要不要我叫盖拉帮你准备点什么?”他把身旁的银色铃铛摇得叮当响,厨房门拉开,盖拉走了进来。她本是农家女。十年前,我妈用猪把她换过来,让她负责打扫和准备三餐。她身高跟我一样,很高,但体重顶多才四十五公斤。她把那件上浆的看护服当制服穿在身上,松松垮垮的看起来像一口钟。 我妈走进饭厅,经过盖拉,在亚伦的脸颊上亲了一下,把梨子放在她前方柔软的餐巾上。 “盖拉,还记得卡蜜儿吧。” “当然记得啦,克莱林太太。”她面朝着我,笑了一笑。很狡诈的一张脸:参差不齐的牙齿,龟裂脱皮的嘴唇。“早安,卡蜜儿。你要蛋、面包还是水果?” “给我一杯咖啡就好。糖和奶精都要。” “卡蜜儿,要不是你来,我们也不会买一堆食物。”我妈说完,便从梨子胖的那端啃了起来。“好歹也吃根香蕉吧?” “加一根香蕉。”盖拉走回厨房,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。 “卡蜜儿,我为昨晚的事向你道歉。”亚伦开口说,“艾玛现在刚好在青春期阶段。” “她大概有点叛逆。”我妈说,“大部分的时候都很乖,只是偶尔任性。” “不是‘有点’吧。”我说,“都十三岁了还闹脾气,挺吓人的。”我终于恢复在芝加哥的本色,变得直白又恶毒。我松了一口气。 “也是,不过你十三岁的时候,性情也没有平和到哪里去。”我不知道我妈指的是哪件事。是我在身上刻字,还是我因为妹妹过世哭天喊地,还是我多姿多彩的性生活。我决定随便点个头。 “反正她没事就好。”我下了个结论,准备起身离开。 “再坐一会儿吧,卡蜜儿。”亚伦的声音有气无力。他抹了抹嘴角。“告诉我们你在风城芝加哥的情况,再多陪我们一两分钟。” “芝加哥很不错。我的工作也很稳定,得到不少正面的反馈。” “哪来的反馈呢?”亚伦双手交叠,上身前倾,好像觉得自己的问题很有魅力。 “呃,我写了几则轰动的报道。从年初到现在,总共采访了三起谋杀案。” “这值得夸耀吗,卡蜜儿?”我妈啃梨子啃到一半停下来。“我实在不懂你怎么会有这种嗜好?老是爱挖这种丑闻。你自己的人生就够丑恶了,干吗还要揭露别人的?”她欢欣一笑,笑得很尖刻,像被狂风卷上天的气球。 盖拉端着我的咖啡回来,手里还多了一个碗,碗里别扭地塞了一根香蕉。她一出去,艾玛就走进来,两个人好像在排演家庭喜剧。艾玛亲了一下妈的脸颊,跟亚伦道声早安,然后在我对面坐下,在餐桌底下踢了我一脚,爆出一阵笑声。“哎呀,踢到你啦。不好意思,卡蜜儿姐姐,我们还不熟,就让你看笑话了。”艾玛说,“我现在刚好在青春期。”她盈盈一笑,看起来有点假。“现在我们一家团聚。你是可怜的灰姑娘,我是邪恶的妹妹,你同母异父的妹妹。” “你一点也不邪恶啊,小乖乖。”亚伦说。 “可是卡蜜儿姐姐是老大,老大通常比较优秀。现在姐姐回来了,你们会不会只疼她不疼我?”艾玛问。她问的时候还有点半开玩笑的意味,但看我妈没回答,脸颊就泛红了。 “不会的。”妈平静地说。盖拉端来一盘火腿放在艾玛面前,艾玛在上面挤上蜂蜜,挤出蕾丝花边的图样。 艾玛咬了一口火腿,“因为你爱我,”说完又咬了一口。火腿加蜂蜜,那股又腥又甜的味道飘了过来。“如果死的是我该有多好!” “艾玛,不准说这种话。”妈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,手指飞舞到眼睫毛边,然后又坚决地放回桌上。 “死了就没烦恼了,人死了就会变得完美无瑕。我就会像黛安娜王妃一样。你看大家多喜欢她。” “在学校你最受欢迎,在家你是掌上明珠。不要太贪心了。”艾玛又在餐桌底下踢了我一脚,刻意笑了一笑,好像什么大事拍板定案了一样。她把衣服的一角搭在肩上,我这才发现,她穿的不是连衣裙,而是围了一条蓝色床单在身上。妈也发现了。 “你穿的这是什么东西,艾玛?” “这是我的战袍。我准备穿这个去森林里扮演圣女贞德,班上的女生要把我烧死。” “不准去,丫头。”我妈怒道。她把蜂蜜从艾玛手上夺过来,不让她再吃。“两个跟你同龄的女孩子都死了,你还想要跑到森林里玩?”我想起克里斯蒂[1]侦探小说里的一句话:我妈说我不能跟朋友到森林里玩。 “不要担心,我们不会有事的。”艾玛笑得很甜,甜到发腻。 “你给我待在家里。”艾玛戳着盘子里的火腿,嘴里低声咒骂。我妈别过头看一看我,手上的结婚钻戒璀璨夺目,好像在对我发出求救信号。 “我说,卡蜜儿,你住在家里的这段时间,要不要安排一些休闲活动呢?”她问,“比如在后院野餐,开敞篷车出去兜风,或是到伍德贝瑞打打高尔夫球也不错。盖拉,麻烦帮我倒杯甜茶来。” “听起来都很不错,只是我可能要先计划一下我要在这里待多久。” “好啊,计划好也跟我们说一声。没别的意思,你爱待多久都行。”她说,“但跟我们说一下也好,方便我们安排活动。” “当然。”我咬了一口淡绿色的香蕉,没什么味道。 “亚伦和我今年可能会北上一趟,我们都还没机会好好瞧一瞧芝加哥呢。”我当时住的医院在芝加哥南边,距离这里车程大约九十分钟,我妈那时都会先飞到芝加哥的欧海尔国际机场,再搭出租车到医院探病,每趟一百二十八美元,加小费总共一百四。 “好啊。我们那边有很棒的博物馆,还有一些湖泊,你一定会喜欢。” “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办法靠近水边。” “什么意思?”我明知故问。 “那个女孩子——安·纳什,她被扔到溪流里淹死了。”她停了一会儿,啜了一口甜茶。 “我认识她,你知道的。”艾玛嘀嘀咕咕,在座位上坐立不安。 “但她不是淹死的。”我这样当面纠正她等于是在故意让她下不来台。“她是被勒死的,只是尸体后来在溪流里被找到。” “还有肯尼家那个女孩子。这两个小女生我都很喜欢,非常非常喜欢。”她若有所思地凝望着远方,亚伦伸手握住她的双手。艾玛站起来,发出一声细细的尖叫,像惊慌失措的小狗汪了一声,一溜烟跑到楼上去。 “可怜的孩子。”我妈说,“她跟我一样,也觉得非常难过。” “我想也是,她以前每天都会见到那两个女孩子。”我没好气地说,“你怎么会认识她们?” “风谷镇啊,不用我来提醒你我们镇有多小吧?这两个孩子个性乖巧,模样又好。真的是好模样。” “但你不算真的认识她们吧?” ( 重要提示: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. c o m 老域名,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.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。 ) “我真的认识她们,还挺熟的。” “怎么会?” “卡蜜儿,拜托你不要这样。我不是跟你说了,我很不安、很难过,你不安慰我也就算了,居然还来刺激我。” “这么说,你以后再也不去水边了,是吗?” 我妈吼了一声:“你给我闭嘴,卡蜜儿。”她用餐巾把剩下的梨子包起来,拎起来离开饭厅,亚伦吹着口哨跟上去,好像钢琴师现场演奏,为默片制造戏剧效果。 世界各处的悲剧都是我妈的悲剧,这点令我作呕至极。她担心陌生人惨遭不测,为地球彼岸的事故落泪。她永远承受不了人性的残酷。 玛丽安过世后,她整整一年没有离开过房间。那是间富丽堂皇的房间,一张四柱床像艘船一样大,梳妆台上摆满雾面香水瓶,地板是象牙材质,正正方方一块一块,光线从地上反射盈满房间,宏伟壮观,吸引了好几家装潢杂志前来拍摄。整间房间和那片奢靡的地板都令我瞠目结舌,不仅是因为它瑰丽绚烂,更是因为我被拒之门外。每个星期,镇长温斯洛等名人都会带着鲜花和古典小说来访。只有房门敞开,达官显贵进去探病的刹那,我才有机会瞥见我妈的尊容。她永远待在床上,坐在雪堆似的抱枕中央,穿着各式各样的睡袍,有薄纱的、有印花的。我却连一次也没进去过。 大后天要向柯瑞交稿,但我目前手里的资料却少得可怜。我赖在房间里,端庄地躺在床上,十指交握,像具死尸,在脑海里作重点汇总,硬将这些重点串连成一篇文章。去年八月,安·纳什遭人绑架,现场并无目击者。安人间蒸发十个小时后,尸体在距离镇上几公里外的瀑布溪被发现。她大概在被诱拐后的四个小时被勒毙,自行车至今依然下落不明。如果硬要猜,我敢说这是熟人所为。毕竟要违抗安的意愿,连人带车把她抓走,一定会在安静的街道上闹得乒乒乓乓。是教友吗?还是邻居?一定是个看起来很安全的熟人。 不过说也奇怪,歹徒第一次的作案手法虽然很谨慎,但这一次却选在大白天下手?而且还在娜塔莉的朋友面前犯案?这真是太奇怪了。如果当时是詹姆斯·卡比西跑到森林边缘捡飞盘,现在他会不会也已经小命不保了?还是说歹徒一开始就把目标锁定为娜塔莉·肯尼?她被挟持的时间比安要长,失踪了整整两天后,才被发现弃尸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,尸体卡在五金行和美容院中间区区三十厘米的缝隙里。 此外,詹姆斯·卡比西到底看到了什么?这个小男孩让我很不安。我认为他没有说谎,只是小孩子消化恐惧的方式跟大人不一样。詹姆斯目睹了一起恐怖事件,恐惧在他心里盘踞,变成了童话故事里的坏巫婆,变成了冷酷无情的冰雪女王,但说不定只是歹徒的外表比较女性化呢?譬如留着长发的瘦高男子,有变装癖的男人,或是长相中性的小男生。这绝对不是女性的作案手法,怎么看都不像。女性杀人魔很罕见,五根手指头就数完了。但问题是:这两个女孩都没有遭受性侵害的迹象,这又不符合常理了。 再说,挑这两个女孩下手也很没道理。要不是因为娜塔莉·肯尼也受害,我肯定会认为她们只是运气不好而已。但如果詹姆斯·卡比西没说谎,那歹徒必定是费了一番功夫才把娜塔莉引到公园去,又如果娜塔莉确实是歹徒的默认目标,那安就不会只是歹徒临时心生歹念下的牺牲品。她们长得都不甚出色,没有让人魂牵梦萦的本领,就像安的爸爸说的:我们家最漂亮的是阿什莉。娜塔莉出身富裕的家庭,刚搬来风谷镇;安出身中产阶级的最底层,世代长居风谷镇。两个女孩素不相识。如果姑且相信维克里的话,她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坏心眼。还有警长提到的外地人搭便车理论,事情真的像理查德·劳尔想的那样吗?我们这里接近交通要道,衔接田纳西州的孟菲斯市,但外地人不可能在这里躲了九个月还没被发现,而且搜查森林也没搜查出什么结果,连动物的影子都没看到,它们早在几年前就被赶尽杀绝了。 我可以感觉到我的思绪互相交缠,掺杂着根深蒂固的成见和杂七杂八的内幕。情急之下,我有种想见理查德·劳尔的冲动,我需要找外人谈一谈,他能将这一切视为工作:不过就是搜集资料、整理资料,拼上最后一块拼图,完成任务,干净利落。我正需要这种思考模式。 我关上灯,泡了个冷水澡,坐在浴缸边缘,涂抹我妈给的乳液。我只迅速抹了一层。我身上起起伏伏的刻痕令我畏缩。 我穿上轻薄的棉裤,套上长袖圆领上衣,梳头,照镜子。尽管我的身体毁了,我的脸蛋依旧动人。五官拆开来看或许乏善可陈,但合在一起看却无懈可击,美得惊心动魄。大眼睛湛蓝深邃,高耸的颊骨夹着小巧的水葱鼻,双唇丰满,嘴角微微下弯。只要全身上下裹紧,我称得上是赏心悦目。如果人生能重来,我说不定会伤了情人的一片痴心,说不定会玩弄聪明男子的真感情,说不定会身穿白色婚纱步入婚姻。 窗外的密苏里天空是一如既往的翠蓝。想着想着,我的眼眶湿了起来。 我在鲁萨尔的小吃店找到理查德,他正在吃松饼,但没有抹上糖浆。他的桌上堆着一叠档案,跟他的肩膀同高。我在他对面坐下,莫名其妙高兴起来。我们气味相投,相处起来轻松自在。 他抬起视线,嘴角上扬。“卜蕾小姐,吃点面包吧。我每次来都说不要面包,但好像说了跟没说一样。大概是他们每天有固定配额要卖吧。” 我拿了一片,挤上一朵奶油花。面包又干又冷,咬一口,面包屑全撒到桌上。我把面包屑扫到餐盘底下,开门见山地说:“喂,理查德,陪我聊个天,受不受访无所谓。我一点头绪也没有。完全客观不起来。” 他拍了拍身旁的档案山,朝我挥了挥手上的档案夹。“你要的客观数据我全都有,从1927年一直到现在。天知道1927年以前的记录跑到哪里去了。被接待小姐丢掉了吧,大概是为了维护警察局的整洁。” “什么记录?” “我在编纂风谷镇的犯罪档案,整理镇上的暴力史。”他一边说,一边把档案夹翻开给我看。 “1975年有两名少女死在瀑布溪边,非常靠近安·纳什的陈尸地点,两位死者手腕上都有割伤,这件事你知道吗?但现场却找不到刀子。奇怪。” “其中一个姓莫瑞。” “啊,你知道。” “她死前刚生完小孩。” “对,生了个小女儿。” “小女儿叫费伊·默里,跟我念同一所高中。这就是风谷镇。我们握有彼此的把柄,并且加以利用。” “这地方真赞。” “是啊,给句评论吧。” “我刚不就给了。”我被他逗得哈哈大笑,暗暗感到诧异。我想象自己把报道交给柯瑞:警方目前尚无线索,只夸风谷镇好赞。 “喂,卡蜜儿,这样好了,我给你一句可引述的话,让你登在报纸上,你呢,帮我补足背景知识。我需要人告诉我这个镇真实的情况。维克里什么都不跟我说。他——防卫心很重。” “你给的话我会记下来,但采访之外的闲聊不会引述。除非经过你同意,否则我不会乱引用你说的话。不过我说的话你要怎么用都无所谓。”这个办法不太公平,但也只能这样了。 “你要我给什么评论?”理查德笑着问。 “你真的认为凶手是外地人?” “报道要用?” “对。” “我们目前尚未排除任何可能。”他把最后一口松饼吃掉,盯着天花板思考。“我们在镇上搜寻可疑分子,并审慎评估外地人作案的可能。” “你们现在毫无头绪。” 他露齿一笑,耸耸肩。“你要的评论我已经给了。” “好吧,不采访。你们现在毫无头绪?” 他玩着枫糖罐黏糊糊的盖子,喀、哒、喀、哒,开、关、开、关;他放下刀叉,交叉摆在盘子上。 “好,不采访。卡蜜儿,你真的认为凶手是外地人吗?你自己也是跑刑案线的。” “我不这么认为。”大声说出事实让我情绪激动。我努力把视线从叉子的齿尖移开。 “维克里说,你认为凶手是从外地搭便车来的。” “那是我一开始提出的假设,都是九个月前的事了,偏偏他到现在还紧抓着不放,认定这是我无能的证据。我跟维克里有沟通障碍。” “你有锁定的嫌犯了吗?” “这周让我请你喝几杯吧。我要你把镇上所有人的底细都抖出来。” 他一把抢走账单,把枫糖罐推到墙边,桌上留下了一个甜甜的空心圆,我想也没想就伸出手,蘸了一滴枫糖,放进嘴里。伤疤从袖口溜出来,偷看外面的世界。理查德抬起头,我赶紧把手放到桌子底下。 我不介意把风谷镇的底细透露给理查德知道。我不特别拥护这个镇。我妹妹在这里过世。这个镇闷得人透不过气,地方太小,每天都会撞见自己讨厌的人,而且不管出了什么事,全镇的人马上就会知道。这是个会留下烙印的地方。 不过,单从外表上来看,我在这里可说是受到无微不至的照顾。这都要归功于我妈。我妈是全镇的宠儿,她就像蛋糕上的錶花,是风谷镇有史以来最甜美动人的女孩。她爸妈(也就是我的外公外婆)是养猪场场长,养猪场周边的房子有半数列在他们名下。外公外婆管教我妈,跟管教工人一样严格:不准抽烟,不准喝酒,不准骂脏话,一定要上教堂。我妈未婚怀孕,不知道大家发现后做何感想。对方是我妈在教会夏令营上认识的,是个肯塔基州的男孩,他圣诞节来我们家过节,就把我留在妈妈的肚子里面。外公外婆一人气出一颗肿瘤,跟我妈的肚子一般大,我出生还没满一年,外祖父母就因为癌症双双过世。 外公外婆在田纳西州有个朋友,我还没开始吃固体食物,那个朋友的儿子就对我妈展开攻势,几乎每个周末都来拜访,至于追求的过程,我想除了“尴尬”还是“尴尬”。当年老大不小的亚伦穿着笔挺的西装,拿窗外的天气大做文章;孤单的爱多拉生平第一次没人照顾,急需寻访佳偶,她面带微笑,倾听亚伦讲……笑话?我不知道亚伦这辈子有没有讲过笑话,但我肯定我妈有十足的理由,不管听到亚伦说什么,都配合着笑得花枝乱颤。他们打情骂俏的时候我在哪里呢?可能在远方某个转角的房间,爱多拉事先塞给佣人五美元,要她看着我,不准我出声吵闹。我可以想象亚伦跟我妈求婚的时候,眼神不是飘过我妈的肩膀,就是在逗弄手边的盆栽,说什么也不敢正视我妈的眼睛。我妈则优雅地接受求婚,替他添了一杯茶,可能还在他嘴唇上轻轻吻一下。 总之,我才刚会爬,他们就结婚了。我对亲生父亲几乎一无所知,出生证明上写的是纽曼·肯尼迪,不过这是假名,纽曼是我妈最欣赏的作家,肯尼迪是她最崇拜的总统。我妈拒绝告诉我爸爸的真实姓名,她担心我会去找他,那可不行,我只能当亚伦的孩子。但要我假装成亚伦的孩子可不容易。结婚八个月,她怀上了亚伦的孩子。那年她二十岁,他三十五岁,亚伦家财万贯,我妈自己也是身家上亿,亚伦的钱她一毛都用不到。他们两个从来没有工作过。我不太了解亚伦这个人,只知道他马术很厉害,曾经被授予勋带,但婚后怕我妈会担心,所以就不骑了。他常常生病,就算没有病也不会到处走动。他读过无数关于南北战争的书籍,似乎很愿意把话都交给我妈去讲。他就跟玻璃一样,平滑、浅薄。我妈从来没帮过我跟亚伦建立父女关系,我和他,就像我和我生父一样。我虽然被当作亚伦的小孩,但他却从来没当过我的父亲,我对他也是直呼其名。亚伦没跟我说过他姓什么,我也就没有多问。记得小时候我喊过他一声“爸”,但他一脸震惊,之后我也就不敢乱叫了。坦白说,我想妈情愿我们形同陌路。她希望自己是家人之间的桥梁。 啊,还是回到宝宝的话题吧。玛丽安生下来就体弱多病、我见犹怜,她从小就患有呼吸障碍,常常睡到半夜醒来,铁青的小脸上红点斑斑,哭闹着要空气。她就睡在我妈隔壁的房间,我可以听见她的声音,像缥缈的风,从走廊上传过来。电灯打开,有时是安抚,有时是哭喊,有时是尖叫。送急诊是家常便饭,医院就在四十公里外的伍德贝瑞。后来她又添了消化系统的毛病,常常坐在病床上跟洋娃娃低语,我妈则随侍在侧,将淡绿色的流质食物喂到她嘴里。 玛丽安病逝前几年,我妈拔光了所有的睫毛。她管不住自己的手。她把睫毛一根一根摆在桌上。我跟自己说,这是小仙子的巢。记得有一次,我发现两根金色的长睫毛黏在脚边,我轻轻地把睫毛捡起来,摆在枕头旁,睡前用来搔脸颊跟嘴巴,一摆就是两个星期,直到有天起床,发现睫毛随风而逝。 最后我妹妹过世,我反而还挺感激的。依我看来,她根本还没成形,就被驱逐到这个世界上,还来不及准备,就必须承受这世间的重量。大家都低声安慰我妈说,玛丽安是被天主召回天堂了,但我妈只顾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,并且将这个嗜好保留至今。 我的车是褪色的蓝,上面覆着鸟粪,车子里面,皮革座椅热气腾腾,完全唤不起我开车的欲望,我决定步行到镇上逛一逛。我在大街上经过一家鸡肉摊,里面的鸡刚从阿肯色州的肉禽加工场送过来。那股味道刺激着我的鼻腔,鼻翼不觉动了动。十来只煺了毛的鸡倒吊在窗口,看起来喷香诱人,底下的窗台上,铺垫着几根白色的羽翼。 大街的尽头临时搭建了娜塔莉的追思坛,我看到艾玛和她三个朋友站在旁边。艾玛在一堆气球和礼物中间挑挑拣拣,那三个人负责把风。我妹妹拿走了两根蜡烛、一束花、一只泰迪熊。除了泰迪熊之外,蜡烛和鲜花都进了她鼓鼓的手提袋。她把熊抱在手上,和朋友手挽着手跑跑跳跳,脸上带着嘲弄的神色朝我冲过来,在距离我二点五厘米的地方刹住脚,空气里顿时弥漫着浓郁的香味,是杂志香水试用装的味道。 “你看到我们在干吗了吗?你要写进你的报道里吗?”艾玛尖着嗓子问。她显然不再为娃娃屋闹脾气了。这么幼稚的举动还是留在家里就好。她换掉背心裙,改穿直筒上衣配迷你裙,脚上蹬着一双厚底楔形凉鞋。“写就写吧,至少我的名字要写对,我叫艾玛·爱多拉·克莱林。各位,这是……我姐姐,来自芝加哥,是我们家的私生女。”艾玛朝我挑了挑眉,她的朋友在一旁呵呵傻笑。“卡蜜儿,她们都是我的‘好——’朋友,但你不用把她们写进去,没关系。我才是老大。” “她是老大,因为她的声音最大。”小个子的女孩说。她的发色是蜂蜜的金黄色,嗓音略为沙哑。 “而且胸也最大。”二号女孩说,发色是铜铃的金色。 三号女孩的金发带着草莓红,她袭向艾玛的左胸,捏了一把:“一半是真的,一半是垫的。” “去你的,小焦。”艾玛掴了一下她的下巴,像在教训猫咪一样。女孩羞得脸上红一块白一块,嗫嚅地说了一声对不起。 “算了。姐,你到底想干吗?”艾玛低头看着泰迪熊问道,“你为什么要报道那两个死掉的女生,根本没有人认识她们啊!还是说人死就出名啦?”前两个女生假装笑破肚皮,第三个女生死盯着地板。一滴泪珠落在人行道上,溅开来。 我听得出来她话里带着挑衅意味。女孩子台面上的言语交锋,在暗地里是一场地盘争夺。我一方面非常欣赏她的表现,另一方面也想替娜塔莉和安辩护。我妹恶意轻视死者惹毛了我。好吧,老实说,我是在嫉妒她,她的中间名竟然是爱多拉? “我打赌要是妈在报纸上看到你偷同学的供品,一定会很不高兴。”我说。 “同学跟朋友又不一样。”高个子女生左右看一看,看大家是不是也觉得我很蠢。 “喂,卡蜜儿,只是开个玩笑嘛。”艾玛说,“我觉得好可怕。她们两个人都很好,只是古怪了点。” “真的很古怪。”其中一个应声附和道。 “喂喂,你们说,如果那男的把镇上的怪胎全都杀掉怎么样?”艾玛笑呵呵地说。 “那不是帅呆了吗?”听到这里,抽抽噎噎的女孩抬起头,笑眯眯地看着艾玛。艾玛假装没看到。 “那男的?”我问。 “大家都知道是谁干的。”金发妹用沙哑的声音说。 “是娜塔莉她哥。他们一家都是怪胎。”艾玛斩钉截铁地说。 “他特别喜欢小女生。”小焦绷着脸说。 “他动不动就爱找借口跟我说话。”艾玛说,“但至少我现在确定他不会杀我了。酷!”她抛给我一个飞吻,把泰迪熊交给小焦,挽着另外两个女孩的手,有口无心地说了声“让一下”,三个人就蹦蹦跳跳地从我身边经过。小焦则像跟屁虫,一个人殿后。 在艾玛的傲气中,我嗅到了不顾一切和义无反顾。就像她早上的怨叹:如果死的是我该有多好。艾玛希望自己是万众瞩目的焦点。凡是活着的女孩都不能跟她竞争。 我在午夜时分给柯瑞打电话。柯瑞的通勤方向跟别人相反,别人是从郊外到市区,他是从市区到郊外。他从芝加哥南边的绿林区,坐车到九十分钟车程外的郊区上班。绿林区是爱尔兰区,居民多为工人阶级,房子是他父母留给他的。他跟他太太艾琳没有小孩。谁要养小孩,柯瑞总是这样嚷嚷,但偶尔有员工带刚会走路的宝宝来办公室,他就会从远方默默观望,那眼神,说有多真挚,就有多真挚。柯瑞跟艾琳很晚才结婚。我想他们应该是有生育障碍。 艾琳身材凹凸有致,留着一头红发,脸上长着雀斑,跟柯瑞在小区洗车时认识。柯瑞当时四十二岁,两人交往一阵子之后发现,艾琳竟然是柯瑞儿时死党的远房表妹。他们才认识三个月就闪婚,至今已经在一起二十二年了。柯瑞很喜欢提起这段往事,我也很喜欢听。 艾琳接电话的声音总是很温暖,而我现在正需要温暖。“当然还没睡啦,”艾琳笑着答道,“其实柯瑞正在拼拼图,四千五百片,整个客厅几乎都被他占去了,我限他一周之内完成。” 我听见电话那头传来柯瑞低沉的嗓音,甚至可以闻到他身上的烟味。“卜蕾,怎么啦,小朋友?你没事吧?” “没事,只是工作没什么进展。套了好久才从警方嘴里套出一句话。” “什么话?” “每个人都可能是凶手。” “这岂不是废话。这样哪够,再多挖一点。你采访家长了吗?” “还没。” “先采访家长。如果还是没有收获,我要那两个小女孩的简介。我要一篇有人情味的报道,而不是只有警方的片面说辞。多采访当地的家长,看他们有什么看法,最近有没有提高警觉;采访锁匠和卖枪的,看最近生意是不是变多了;也可以加入神父或老师的意见,或是牙医也可以,问问拔牙难不难,要用什么工具,需不需要有经验;采访小朋友。我要听到声音,我要看到表情。星期天交三十六行给我。趁现在还是独家,我们要加把劲。”我刚开始还把命令逐一记在速记本上,后来干脆记在脑海里,用毛毡笔头描着右手臂上的疤。 “是趁下一次命案发生前吧。” “除非警方掌握的信息比透露给你的还多很多,否则命案绝对会再发生。那种家伙不可能就此罢手,尤其是这种惯性杀人犯。”柯瑞根本没有实际接触惯性杀人犯的经验,他只是每星期会到二手书店,找一些类似犯罪档案的低级图书来看,平装本,泛黄的书页,覆光膜的书皮。两本一美元,卜蕾,这就是我所谓的娱乐。 “小菜鸟,凶手是当地人吗?”柯瑞好像很喜欢叫我小菜鸟,我是他最钟爱的菜鸟记者。每次他喊我小菜鸟,听起来都像在呵我痒,就好像那三个字也会脸红一样。我想象他站在客厅,看着满地的拼图,艾琳从他手里接过烟,深深吸了一口,一边抽烟,一边把腌黄瓜拌进金枪鱼沙拉里,给柯瑞当明天的午餐。他一周有三天吃金枪鱼腌黄瓜当午餐。 “他们私底下说是。” “该死的,逼他们受访的时候说出来。这条消息好,我们要定了。” “还有一件怪事,柯瑞。我采访了一个小男孩,他说他亲眼看到娜塔莉被抓走,还说抓走她的是个女人。” “女人?不可能是女人。警方怎么说?” “无可奉告。” “那个小男孩是谁?” “肉厂工人的儿子。很乖。但好像吓坏了。” “警方一定是不相信他的话,否则怎么可能不跟你讲。对吧?” “这我真的不知道。这里的人口风很紧。” “卜蕾,撬开他们的嘴,套出一点东西来。” “你说得轻松。我觉得我是当地人反而碍事。他们完全把我当成外地人,觉得我幸灾乐祸回来捡现成的新闻。” “努力让他们喜欢你。你很讨喜的,有你妈保证。” “我妈也不喜欢我待在这里。” 沉默。柯瑞的叹息声从电话那头传过来,在我的耳朵里嗡嗡作响。我的右手臂是一片深蓝色的地图,标示着忧郁的路线。 “你没事吧,卜蕾?你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?”我没说话。我突然好想哭。 “我没事。待在这里对我很不好。我觉得……不对劲。” “撑住啊,孩子。你做得很好。你不会有事的,有事的话打给我,我让别人接手。” “知道了,柯瑞。” “艾琳要你多保重。该死,是我要你多保重。” [1] 此处指的是阿加莎·克里斯蒂(1890—1976),英国女侦探小说家、剧作家,三大推理文学宗师之一。——编者注 第六章 小镇酒馆通常只迎合一种酒客,至于是哪种酒客,则形形色色:有的酒馆盖在郊区,竭诚欢迎大老粗,镇民外出喝酒感觉像在跑路;有的酒馆专门招待名流品酒,单单一杯金利克调酒也漫天要价,让穷人只能躲在家里喝闷酒;有的酒馆专攻贪小便宜的中产阶级,点啤酒附赠洋葱圈,搭配上名字新颖的三明治。 幸亏风谷镇民都爱喝酒,镇上的酒馆五花八门,比上面提到的三种还多。这个镇虽小,但镇民的酒量比其他地方都好。离我家最近的,是一家昂贵的独栋酒馆,四面是玻璃帷幕,供应美味的沙拉和气泡白酒,是镇上唯一一家高级餐馆。现在是早午餐时间,我又不想看亚伦吃那汤汤水水的蛋,于是索性去La Mère用餐。我的法文虽然只学到高二,但从店里浓浓的海洋风来看,老板应该是想取名为La Mer(海洋),而不是La Mère(妈妈)。不过话说回来,叫La Mère也挺恰当的,因为妈妈们常来光顾这家店,譬如我妈和她的三五好友。她们最喜欢点的一道菜是恺撒鸡肉沙拉,既不是法国风味,也没有海鲜,但我还是不要太计较了吧。 “卡蜜儿!”一位金发大婶从店里小跑出来,她身穿网球装,脖子上挂着金项链,耳垂上别了一副大耳环,整个人金光闪闪。她是我妈的闺中密友安娜贝·盖瑟,绰号小贝。大家都知道安娜贝讨厌她丈夫的姓,每次讲到就皱鼻子。不过她从没想过要去掉夫姓。 “嗨,小宝贝,你妈说你到镇上来喽。”安娜贝阿姨就是安娜贝阿姨,哪像雅姬阿姨,早就被我妈踢出朋友圈外,此时只见她坐在桌子一角,跟上次在葬礼上一样,喝得醉醺醺的。安娜贝阿姨在我左右脸颊各亲了一下,往后一步,上下打量我。 “怎么还是这么美。来,跟阿姨们一桌。我们开了几瓶酒,正在东家长西家短。你来了正好,可以拉低我们的平均年龄。”安娜贝阿姨把我拖到雅姬阿姨那桌,她正在跟另外两位金发大婶聊天,三个人都晒得一身古铜色。 安娜贝阿姨把我介绍给大家,雅姬阿姨兀自拉拉杂杂说个没完,絮絮叨叨地说着她新的卧室摆设,说到一半,定睛一看是我,吓得把水都打翻了。 “卡蜜儿?你怎么在这里!阿姨看到你太高兴了,小丫头。”她的语气真挚,身上飘散着黄箭口香糖的味道。 “她已经在这里五分钟啦。”其中一位金发大婶不耐烦地说,古铜色的手一挥,把水和冰块扫到地上。两根手指上的钻石闪了一下。 “对了,我想起来了,你是来这里报道谋杀案的嘛,小坏蛋。”雅姬阿姨继续说。 “爱多拉一定恨死你了。你这龌龊的鬼灵精,居然睡在她的屋檐下。”她轻轻一笑,那笑容也许二十年前会让人筋骨酥软,但现在看起来有点疯疯癫癫的。 “雅姬!”金发大婶用一双晶亮的铜铃眼瞪着她。 “在爱多拉当家以前,我们这几个龌龊鬼不也都睡在娇亚婶家?同一栋房子,只是管家的疯婆娘换人了。”她看着我,伸手摸一摸耳朵后面。是拉皮手术留下的疤吗? “你从来没见过你外婆娇亚婶对不对,卡蜜儿?”安娜贝阿姨柔声说。 “唔!她是个狠角色啊,小丫头。”雅姬阿姨说,“很恐怖、很恐怖的女人。” “怎么说?”我问。我从来没听说过关于我外婆的大小事。我妈只说外婆很严格,其余的就没再多说。 “哎呀,雅姬说得太夸张了。”安娜贝阿姨说,“大家高中的时候谁喜欢自己的妈妈?再说,娇亚婶后来就过世了。爱多拉没多少时间跟她建立起成人之间的感情。”听到这里,我心底悲哀地燃起一丝希望:也许这就是我跟妈那么疏离的原因吧?因为她没有机会与我建立感情。不过不等安娜贝阿姨帮我斟酒,希望的火苗就熄灭了。 “对了,安娜贝。”雅姬阿姨说,“我敢说如果娇亚婶还活着,她们母女俩就可以重温旧日的美好时光。至少娇亚婶会很陶醉,她那时候多喜欢逗卡蜜儿啊。你还记得她那长长的指甲吗?可是却又不涂指甲油。我一直都觉得这一点很奇怪。” “换个话题吧。”安娜贝阿姨满脸堆着笑,每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,都跟银铃一样清亮。 “我觉得卡蜜儿的工作一定很棒。”其中一位金发大婶尽责地说。 “尤其是手头上这一个任务。”另一位金发大婶说。 “对呀,卡蜜儿,告诉我们凶手是谁。”雅姬阿姨唐突地说。她又娇媚地笑了笑,一双褐色的圆眼睛眨呀眨的,让我联想起真人版的腹语娃娃。她脸部肌肉僵硬,看得到杂乱的毛细血管。 我本来打算先做几次电话采访,不过看来眼前的人选更优。四个毒舌的太太嫌待在家里无聊,相约出门喝酒,风谷镇的八卦,她们最清楚。反正就当是跟她们吃顿商务午餐。 “其实呢,我对你们的想法比较感兴趣。”平常应该很少有人会问她们的看法吧。 雅姬阿姨拿面包蘸一蘸田园沙拉酱,酱料滴到了胸口上。“这个嘛,你们都知道我怎么想。我认为是安她老爸——罗伯特·纳什。他是个变态啊。每次在店里遇到他,他都直盯着我的胸部看。” “你哪来的胸部?”安娜贝阿姨戏谑地说,边说边用手肘顶了顶我。 “我是说真的啊,这很过分吧。我一直很想回家跟斯蒂芬说。” “我要爆个料。”金发大婶说。是叫黛安还是黛安娜?安娜贝阿姨一介绍完我就忘了。 “哇,狄安娜每次都有劲爆消息,卡蜜儿。”安娜贝阿姨说着捏了捏我的臂膀。狄安娜阿姨顿了一下,故意吊人胃口,舔牙齿,又帮自己倒了一杯红酒,目光从杯缘上方扫视大家。 “约翰·肯尼从家里搬出去住了。”她宣告。 “什么?”金发大婶一号说。 “开什么玩笑!”金发大婶二号应和。 “不会吧!”金发大婶三号大吃一惊。 “而且……”狄安娜阿姨得意地笑着,好像益智节目的主持人,正准备揭晓冠军。“他搬进了茱莉·惠勒家,就住在她家后面加盖的小屋里。” “太棒了。”梅丽莎(还是梅琳达)说。 “这样他们小两口进展到什么程度就很清楚喽。”安娜贝轻笑道,“玛芮斯也没办法继续当她的完美小姐喽。都忘了跟你说了,卡蜜儿。”她转头看着我。“约翰·肯尼是娜塔莉的哥哥,他们家刚搬来的时候,整个镇都迷他迷得跟什么似的。这男孩子生得很俊俏。真的很俊俏!茱莉·惠勒呢,是你妈跟我们的一个朋友。她一直到……好像是三十岁吧,都没有生小孩,后来生了一个以后,就没人想跟她做朋友了。她家那个女儿,无论你怎么挑,就是挑不出她的错处。结果,谁知道玛芮斯——也就是茱莉的女儿——居然钓上了约翰,哎哟,我的天啊,我们想她一定要唠叨个没完没了。模范生玛芮斯,我们纯情的小处女,居然跟风靡全校的大帅哥在一起。这种男孩子,尤其像他这个年纪,哪有办法忍受只跟纯洁圣女交往呢?光走清纯路线是行不通的。你看现在可好,他们想干什么都方便了。我们应该去找一台拍立得相机,固定在茱莉那辆车子的雨刷上。” “我说啊,你也知道茱莉在玩什么把戏。”雅姬阿姨打岔道,“还不就想装好人,趁约翰服丧的时候收留他,给他一点喘息的空间。” “可是他为什么要搬出去?”梅丽莎阿姨问。我开始觉得她是在座唯一还有理智的人。“我的意思是说,像这种时候,他不是应该跟自己的爸妈在一起吗?他干吗需要什么喘息的空间?” “因为他就是凶手啊。”狄安娜阿姨脱口而出,全桌的人一起大笑。 “啊哈,要是玛芮斯·惠勒真的献身给杀人犯,那就大有看头啦。”雅姬阿姨说。全桌的人笑到一半突然打住。安娜贝阿姨打了个小嗝,看一看手表。雅姬阿姨用手支着下巴,吁了一口气,吹得盘子上面包屑纷飞。 “真不敢相信居然会发生这种事。”狄安娜阿姨说着,低下头去看指甲。“我们这个小镇,我们成长的地方,两个跟我们当年一样的小女孩。想到这里,我的胃都要绞在一起了。真是令人作呕!” “还好我女儿已经长大了。”安娜贝阿姨说,“不然我一定难以接受。可怜的爱多拉,她一定很操心艾玛。” 我跟这些阿姨有样学样,小鸟似的取了一小块面包,像小女孩一样拿在手上,然后话锋一转,把话题从我妈身上带开。“大家真的认为,约翰·肯尼跟这件案子有关吗?还是只是爱说长道短?”我最后四个字字字带刺。我差点忘了,这些女人有本事让她们的眼中钉在镇上生不如死。“我会这样问,是因为我昨天碰到一群女孩子——大概是中学生吧——她们也跟我说了同样的话。”我想最好还是不要直说是艾玛比较好。 “让我猜猜看,是不是四个金发小女生,聒噪得要死,又自以为长得很漂亮?”雅姬阿姨说。 “雅姬老宝贝,你知道你这话是说给谁听的吗?”梅丽莎阿姨拍拍雅姬阿姨的肩膀。 “哎哟,我老忘记艾玛跟卡蜜儿的关系,这两个简直一个是前世,一个是今生,你懂我的意思吧?”雅姬阿姨正笑着,这时她身后传来“啵”的开瓶声,她便直接把酒杯举高让他倒酒,都没转头看待者一眼。“卡蜜儿,你大概已经听说了吧,你家的艾玛是个大——麻烦。” “听说她们几个,只要有高中舞会都去参加。”狄安娜阿姨说,“而且来者不拒——想当年若男生没供奉几件珠宝,我们几个还不依呢。”她转动手腕上的钻石手链,一番话说得全桌人笑了起来,雅姬阿姨甚至拿拳头捶桌子,像小娃娃在发脾气。 “可是……” “我不知道其他人是不是也觉得约翰是凶手,我只知道警方找他约谈过。”安娜贝阿姨说,“他们一家的确都是怪人。” “哦,我还以为你们很要好呢。”我说,“我看你们葬礼结束后还到他们家去。”你们这群骚货,我在心里暗暗补上一句。 “当时全风谷镇的风云人物都在场啊。”狄安娜阿姨说,“那么重要的场合,我们几个怎么可以错过呢?”她本来是想逗大家开心,但雅姬阿姨和安娜贝阿姨却神情严肃地点了点头。梅丽莎阿姨环顾餐厅,一副巴不得坐到别桌去的样子。 “你妈妈呢?”安娜贝阿姨突然抛出这个问题。“有空多出来透透气对她比较好。自从事发以后,她就一直怪怪的。” “她早在这之前就怪怪的了。”雅姬阿姨一边说,下巴一边动着。我在想她是不是快要吐了。 “哦,雅姬,别这么说。” “我是说真的。卡蜜儿,你听我说,看你妈现在这个样子,你还不如待在芝加哥比较好。你最好赶快回去。”她的表情不再疯疯癫癫,而是一脸严肃,好像很担心我的样子。我再次对她心生好感。 “真的,卡蜜儿……” “雅姬,闭嘴。”安娜贝阿姨拿起欧式餐包,用力往她脸上砸去。餐包打中她鼻子,弹了开来,咚一声掉回桌上。这种发飙来得快去得快,就像在公园遇到的那个小男孩用网球砸我一样愚蠢。痛不痛还是其次,会有这种举动才令人错愕。雅姬阿姨捂着鼻子,表示确实中弹了,但她还是继续往下说。 “我爱讲什么随我高兴,我偏要说爱多拉会伤害……”安娜贝阿姨起身走到雅姬阿姨旁边,拉着她的手臂,把她从座位上架起来。 “雅姬,你需要催吐一下了。”她说,半是诱哄半是威胁。“你喝多了,不能再喝了,再喝就真的会不舒服喽。我带你去洗手间,让你好过一点。”雅姬阿姨先是把她的手挡开,但是安娜贝阿姨加重手劲,两个人便摇摇晃晃地走远了。餐桌上鸦雀无声。我愣得一张嘴合不起来。 “这没什么啦。”狄安娜阿姨说,“我们老女人也跟你们年轻小姐一样,偶尔也会拌拌嘴的。卡蜜儿,说我们之间有代沟是骗人的。” 雅姬阿姨的话在我心头萦绕:看你妈现在这个样子,你还不如待在芝加哥比较好。都被这样警告了,我还要继续待在风谷镇吗?我好奇她跟妈是怎么闹翻的,不可能只是忘了寄卡片而已。我在心里记着,等雅姬阿姨酒醒了再去拜访她。只是她有清醒的时候吗?不过话说回来,我自己也没什么资格说人家。 我借着微醺的酒意,用便利商店的公共电话打去纳什家,是一个小女孩接的,她颤抖地说了声“喂”,然后就没了下文,不管我说请爸爸听,还是请妈妈听,对方都没有回应,我只听到细微的呼吸声,然后是悠长缓慢的一声“喀——哒”,电话就断了。我决定亲自去碰碰运气。 纳什家的车道上停了一辆厢型小货车,是迪斯科年代的产物,小货车旁边还停了一辆黄色轿车,烤漆锈得很厉害,看来夫妻俩都在。我按了电铃,大女儿来应门,但她就只是站在纱门里面,我问她爸爸妈妈在不在,她却呆呆地看着我的肚子。纳什一家个头都不高。眼前的是阿什莉,很娇小。我知道她今年十二岁,但她的外表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很多,行为举止也是,跟我上次来看到的胖小弟一样。她正在吃头发,小罗伯特晃到她身边,看到是我,立刻哇哇大哭起来,这个小姐姐听到弟弟哭了,眼睛却一眨也不眨。小罗伯特哭得更大声了。过了一分钟,贝琪·纳什才姗姗走到门边,表情跟两个孩子一样不知所措。我自我介绍一番后,她看起来更糊涂了。 “我们风谷镇没有地方报纸。”她说。 “对,但我是在芝加哥《每日邮报》工作。”我说,“我们是在芝加哥,位于伊利诺伊州北部。” “呃……这种事都是我老公在处理。”她说着,伸手去梳理儿子的金发。 “我不是来推销报纸的,那个……纳什先生在家吗?能不能让我跟他说几句话?”他们三个一齐后退,远离纱门。过了几分钟,罗伯特·纳什领着我进入屋内,将沙发上的换洗衣物丢到一旁,挪出空间来让我坐。 “这地方简直是猪窝。”他刻意提高音量对他太太抱怨。“很抱歉家里这么乱,卜蕾小姐。自从安走了以后,事情就乱成一团。” “不要紧。”我一边说,一边从屁股底下拉出一条男士内裤。“我住的地方也差不多像这样。”其实恰好相反。我跟我妈只有一点很像——就是洁癖。我必须很努力才能压抑自己熨袜子的冲动。刚出院那阵子,我把家里大大小小的东西都拿来煮沸消毒:镊子、睫毛夹、发夹、牙刷。这是我唯一的嗜好。但我后来还是把镊子扔了。它那尖尖的两端多么闪亮、多么温暖,常让我在半夜魂牵梦萦。 唉,我真是龌龊! 我暗自祈祷贝琪·纳什凭空消失。我指的是真的消失。她的存在感极低,低到我可以想象她从人间缓缓蒸发,在沙发边缘留下黏糊糊的印子。但她偏偏赖着不走,好像在想着要如何加入对话,眼神在我和她先生之间扫来扫去,我们根本都还没开口交谈呢。她的三个小孩也在一旁走来走去,像金头发的小幽灵,看不出来是懒惰还是愚蠢。老大很漂亮,可能还混得出一点名堂;但那摇摇摆摆走进客厅的老二,身材肥短,眼神呆滞,注定整天索求无度大啖小蛋糕;老幺长大后大概就只能蹲在加油站的停车场喝啤酒,愤世郁闷,跟我第一天来看到的那帮男孩子一样。 “纳什先生,我需要再跟你谈一谈安,写成一篇长篇报道。”我开口道,“谢谢你上次愿意拨冗,但我还有很多问题想要请教你。” “只要能让社会大众多多关心这件案子,我们愿意配合。”他说,“你还需要知道什么?” “安喜欢玩什么游戏?爱吃什么东西?团体中她是带头的还是跟班?是交游广阔还是只有几个知心朋友?她喜不喜欢上学?星期六休假都做些什么?”纳什一家人盯着我看了几秒钟,没人开口。“就先问这么多好了。”我微笑着说。 “这些问题大部分得由我太太来回答。”他说,“我们家她负责……带小孩。”他转头面向贝琪,她把一条连衣裙摊在膝盖上,折了又折,折了又折。 “她喜欢吃比萨和鱼柳条。”她说,“她跟很多女同学都很要好,但只有少数几个比较亲密,你懂我的意思吧。她常常自己一个人玩。” “妈妈你看,芭比没有衣服穿了。”阿什莉说。她拿着裸体的塑料娃娃在妈妈面前晃来晃去,看我们三个都不理她,就把娃娃扔在地上,在房间里转圈圈,假装在跳芭蕾舞。蒂法妮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,一把拾起地上的芭比,扳开那双古铜色的橡胶假腿,开合开合,开合开合。 “她很强悍,是我四个孩子里面最强悍的。”罗伯特·纳什说,“如果她是男生,一定可以当橄榄球员。她光是跑来跑去,就可以撞出一身伤,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,破皮擦伤都是家常便饭。” “安是我的嘴巴。”贝琪静静地说完,接着就不作声了。 “什么意思,纳什太太?” “安很爱说话,她想到什么就说什么。这是件好事。通常是好事。”她停了几拍,我看得出来她在思索,所以就静静地等她继续往下说。“你知道,我本来以为她会成为律师或是大学辩论社成员,我以为她将来会有一番成就,因为她……虽然她说话都不经过大脑,跟我一样,但我觉得我说的话都很蠢,但安却认为她说的话大家都爱听。” “你刚刚提到学校。”罗伯特·纳什打岔道,“安就是因为话太多,才会在学校惹上麻烦。她可能有点霸道,有几次老师还打电话到家里来,说她上课表现不佳。这丫头实在是调皮了一点。” “但有时候我会觉得,这是因为她太聪明的缘故。”贝琪·纳什补充道。 “她是有一点小聪明没错。”罗伯特·纳什点头说,“有时候我觉得她自认为比她老爸还聪明,有时候她真的自认为比她老爸聪明。” “你看,妈妈!”肥短的蒂法妮决定不再咬芭比的脚趾,忽然跑到客厅中央表演翻筋斗。阿什莉不知哪来的怒气,发现妈妈的注意力转移到妹妹身上,立刻气得哇哇乱叫,用力推了妹妹一把,还用力扯她的头发。蒂法妮张大嘴号啕大哭,小罗伯特看到姐姐哭,也跟着哭了起来。 “都是蒂法妮害的。”阿什莉尖叫着,也开始大声叫起来。 我破坏了三姐弟之间微妙的平衡。小孩生得多的家庭,手足之间难免会为了小事争风吃醋,这点我很清楚,况且这几个小孩不仅要彼此较劲,还要跟死去的姐妹争宠,内心一定非常惊慌吧。我真同情他们。 “贝琪。”罗伯特·纳什轻声地说,稍稍挑起眉毛。贝琪把小罗伯特抱起来背在背上,接着一手拉起坐在地上的蒂法妮,一手挽着不听劝的阿什莉,四个人火速从客厅离开。 罗伯·纳什望着他们的背影,沉默了一秒。 “那两个女孩子,已经像这样一年了。”他说,“她们变得像小小孩一样,明明现在应该是要急着长大才对。安不在,整个家都变了,变得比我想的还……”他在沙发上挪了挪身子。“她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,你懂我的意思吗?你可能会想,她才九岁,能怎样?羽毛都还没长齐呢!但是安很有个性。她碰到事情会怎么想,我大概都猜得出来。像我们一起看电视的时候,我知道她哪里会觉得好笑,哪里会觉得无聊,但其他几个小孩我就没办法猜了。唉,我连我老婆都没办法猜。安这个孩子,你就是能感觉得到她在那里。我实在……”罗伯特·纳什喉咙一紧,站起来,转过身,转回来,又转过去,接着绕到沙发后面,跟我面对面。“该死的,我要我的安回来。没有她,我要怎么办?这个家就只能这样了吗?”他挥舞着手,指着他太太和儿女离开的地方。“如果这个家就只能这样,那还有什么意思?一定要把那个男的揪出来,因为他欠我一个解释:为什么是安?我死都要知道!她是我唯一觉得将来会有出息的孩子。” 我安静了一秒,能感觉脖子上的脉搏跳动。 “纳什先生,有人暗示我说,安的个性——你刚刚也说过她很强悍——可能激怒了一些人。你觉得这和她的案子有没有关系?”我感觉出他对我起了戒心。他坐回沙发上,刻意靠着椅背,摊开手,装作一副不在乎的样子。 “激怒谁?” “呃,我知道安和邻居家的鸟有点过节?她好像弄伤了那只鸟?”罗伯特·纳什揉揉眼睛,盯着脚尖。 “天啊,这里的人还真八卦。没有人能证明安弄伤了那只鸟。她和那家人本来就有仇。就是住在对面的乔伊·杜克。他家那几个女儿比安大几岁,动不动就来开她的玩笑,惹安生气。有一天,她们找安到她们家去玩,安玩回来以后,她们就一直嚷嚷说是安杀了那只该死的鸟。”他哈哈一笑,耸了耸肩。 “要是真是那样我也无所谓。那只老鸟,吵死人了!” “你觉得安如果被激怒了,会做出伤人的举动吗?” “哼,笨蛋才会去激怒安。”他说,“她对这种事是没法忍受的。她可不是什么淑女。” “你觉得凶手是她认识的人吗?” 纳什从沙发上拾起一件粉红色的T恤,折成四方形,跟手帕差不多大。“我本来觉得不是,但现在我觉得是。我想她是跟着认识的人走的。” “你觉得她比较可能跟男人走还是跟女人走?”我问,“你听说过詹姆斯·卡比西的故事吗?”我点点头。 “呃,小女生会比较相信有妈妈味的人,对吧?”这要看她妈妈是个怎样的人,我心想。 贝琪·纳什忽然出现在门口,低头看着膝盖说:“罗伯特,爱多拉来了。”我的胃不听使唤地揪了一下。 我妈像一阵微风旋了进来,散发着清爽的海水味。虽然她人在纳什家,但看起来却比纳什太太还要自在。这是我妈与生俱来的本领,她就是有办法让其他女人觉得微不足道。贝琪·纳什退出房间,像20世纪30年代电影里的女仆。我妈没有跟我眼神交会,径直向罗伯特·纳什走去。 “罗伯特,贝琪跟我说你们这里来了个记者,我马上就想到一定是我女儿。我很抱歉,不好意思打扰你了。”罗伯特·纳什看一看我妈,又看一看我。“这位是你女儿?怎么我完全不知道。” “哦,这很正常。卡蜜儿不是那种恋家的人。” “你怎么不早说?”纳什先生问我。 “我说过我是风谷镇人啊。我只是不知道你会想知道我妈是谁。” “我没有生气,你不要误会。只是你妈是我们家的好朋友。”他说话的口气,好像我妈是帮助他们家的大善人。“她给安上家教课,教安英文和拼字。她跟安很亲。安很骄傲自己有一个大朋友。”我妈端坐着,两只手叠放在大腿上,裙摆在沙发上散开,她对我使了个眼色,好像在警告我不要多嘴,但天知道我能多嘴什么。 “这我怎么都不知道?”我终于吐出这几个字。这倒也是实话。我原本以为我妈又在过度渲染自己的哀伤,但其实根本不认识这两个女孩子;不过更令我讶异的,是我妈居然会为善不欲人知。不过她为什么要给安当家教呢?我小时候她是我们学校的辅导员,但她的目的,主要是想跟镇上其他主妇交游往来。我是知道她能者多劳,只是没想到她竟然肯花整个下午的时间,到风谷镇西区陪伴一个野丫头。我有时候真是小看我妈了,我想。 “卡蜜儿,我想你该走了。”我妈说,“我是来拜访朋友的。这阵子只要你在身边,我就没办法放松。” “可是我跟纳什先生还没谈完。” “不,你们已经谈完了。”她看着纳什先生,要他附和。他尴尬地笑了笑。人没办法盯着太阳看太久,最后总是要低头。 “不如以后再接着谈吧,卡……卡蜜儿小姐。”我眼前突然闪过屁股上的两个字:处罚。我感觉到字在发烫。 “谢谢你,纳什先生,抱歉占用你宝贵的时间。”我大步走出客厅,避免跟我妈目光接触,还没到车子旁边,泪水早已扑簌簌落下。 第七章 有一次,我在芝加哥寒冷的街角等红绿灯,一位盲眼男子喀喀喀喀走过来,这是哪两条街的交叉口,他问。我没有回答。他转过头来对着我说,有人在吗? 我在这里。说完我吓了一跳,这四个字真是令人安心。后来只要惶恐的时候,我就会大声告诉自己:我在这里。这种存在感很不寻常。我总觉得只要一阵暖风,就会把我卷走,永远消失,连一片指甲都不会留下。有那么几天,这种想法使我安心;也有那么几天,使我寒心。 这种自卑的感受,我想,是源自于我扑朔迷离的身世,至少精神科医生是这么认为的。我早就放弃去追寻有关我生父的一切;每次想起他,我顶多只能拼凑出父亲的普遍形象,无法再往下细想他上街都买什么杂货,晨间都喝什么咖啡,也无法想象他回家跟孩子团聚的模样。我常常想,我会不会哪天在路上撞见跟我一模一样的女孩。我小时候拼了命地想找出我跟我妈妈相像的地方,想证明我真的是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的。我会趁她不注意的时候观察她,偷偷从她房里摸出裱框的半身照,说服自己我遗传了她的眼睛,或是骗自己也许我们像的不是五官,而是小腿的曲线,或是脖子的弧度。 她从不告诉我她跟亚伦是怎么认识的,我知道的一切都是从别人口中听来的。她不鼓励我问她问题,认为这是她的隐私。记得有一次,我听到大学室友跟她妈妈通电话,让我大吃一惊,她们母女什么芝麻绿豆大的小事都聊,而且她妈妈完全不管她,几乎放任到纵容的地步。她净是报告一些蠢事,例如选了课却忘记去上——她完全不记得自己一周有三天地理课——而且还讲得很得意,跟幼儿园小朋友蜡笔画得到小红花一样得意。 后来见到她妈妈,她在我们寝室里忙来忙去,问东问西,而且还对我的事情了如指掌。她给艾莉森一大包安全别针,说以后可能会用到,后来她带艾莉森出去吃午饭,我在房间里扑簌簌落泪,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。艾莉森妈妈的举动如此随意、和善,看得我都糊涂了。难道天底下的妈妈都像这样吗?会顾虑女儿需不需要安全别针?我妈每个月只打一次电话给我,打来也只问一些实际的问题,诸如成绩、课程、缴费明细。 我小时候从来不告诉妈妈我最喜欢的颜色,也没说过我长大以后要帮女儿取什么名字,她大概连我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,我当然更不可能因为凌晨做了噩梦,就泪眼婆娑地跑到她房间找她。我一直觉得自己小时候很可怜,居然从没想过要寻求妈妈的安慰。她从来没说过她爱我,我也从来不认为她爱我。她会照顾我,生病时也会喂我吃药。哦,对了,她还会买含有维生素E的乳液给我擦。 有段时间,我说服自己:妈不是故意疏远我,只是她遭受过丧女之痛,所以需要自我防卫。事实上,虽然她嘴上没说,但我觉得她不太会跟小孩子相处。她其实讨厌小孩子吧,我想。我曾经嫉妒过,也曾经怨恨过,当年那腔嫉妒和怨怼,至今依然鲜明炙热。她可能曾经真的想要生个女儿。我打赌她小时候一定做过当妈妈的白日梦,想象自己是一只涨奶的母猫,宠孩子、舔孩子。她对孩子有一种贪婪的渴望,总像饿虎扑羊般扑上去。我在人前也是个有人疼的孩子。她为玛丽安流干了眼泪,之后就开始带我到镇上炫耀。她笑盈盈地看着我,揶揄我,连在人行道上驻足聊天,都不忘要呵我的痒。但是一回到家,她就立刻飘进房间,像一句没说完的句子,留我一个人坐在她房外,脸颊贴着房门,在脑海里重播今天的点点滴滴,回想任何触怒她的小细节。 在纳什家碰到我妈后,我到富士乡村酒吧喝了几杯。我知道我喝多了,但反正我没有喝醉啊,我跟自己辩白道。再喝一点点就好。我喜欢把酒想象成润滑油,多了这层保护,就不用害怕脑袋里尖锐的思绪。酒保是个圆脸,高中时编在我后面两个班,我记得他绰号叫“保哥”,但因为没有把握,所以没有叫出口。他嘴里嘟哝着“欢迎回来”,一边往我的广口瓶倒了七分满的波旁酒,再斟上可乐,然后对着餐巾架说:“本店请客。我们不收漂亮小姐的钱。”他整张脸红到了脖颈,然后假装有急事,连忙往吧台另一边钻去。 我沿着尼侯街开车回家。尼侯街穿过小镇,我的昔日同窗有好几位都住在这条街上,越靠近我家,两旁的宅邸越显得气派豪华。我瞥了一眼凯蒂·蕾西的娘家。十岁那年,她爸妈把古老的维多利亚大宅推倒,重新盖了一幢单薄的宅邸。 一条街外,有个小女孩噗噗噗噗驾着贴满花朵贴纸的高尔夫球车。她梳着繁复的发辫,像可可粉包装上的阿尔卑斯山少女。艾玛。她趁妈妈去纳什家做客,偷偷溜出来玩。自从娜塔莉事件后,就很难得在镇上看到落单的小女孩。 她往东边开,那是养猪场的方向。我拐个弯,跟在她后面慢慢开,车速慢到差点熄火。 前面一段下坡路称了艾玛的心,高尔夫球车疾速下冲,速度快到发辫都飞扬起来。十分钟后,我们来到乡间。草长而枯黄,牛群闷得发慌。谷仓像老人佝偻着背。我在路边歇了几分钟,让艾玛先走,等到快要看不见了,才保持距离开在她后面。我跟着她经过了好几户农舍,还有一个卖核桃的摊儿,看摊儿的是一个小男孩,他学电影明星快活地抽着烟。不久之后,粪便和唾沫的恶臭在空气里弥漫开来。我知道我们要去哪里了。十分钟后,铁猪栏在眼前出现,像一排又一排的书钉,闪闪发光。尖锐的猪叫听得我耳朵都要出汗了,仿佛生锈的井泵在哀号。我的鼻翼不自觉地一合一张,眼底也泛出泪水。去过肉制品加工厂的人就会懂我的感受。这臭味既不是空气也不是水,而是固体,你非得在上面挖个洞才能透口气,可是偏偏又挖不出洞来。 艾玛咻地驶进养猪场大门,岗哨里的警卫跟她挥了挥手。但我就没那么好过了,只好祭出那个管用的名字:爱多拉。 “对,爱多拉还有个成年的大女儿,我想起来了。”站岗的老人说。他名牌上标着荷西,是墨西哥人常见的名字。我在他身上多看了几眼,看有没有断了哪根手指。站岗这种好差使通常轮不到墨西哥人,除非工厂亏欠他。这里的工厂都是这样,最下贱、最危险的工作都交给墨西哥人去做,尽管如此,白人主管还是对墨西哥人抱怨连连。 艾玛停在一辆卡车旁边,拍一拍身上的灰尘,然后好像有要事在身,直直朝前方迈步走去,先经过屠宰场,再从左右两排猪圈中间穿过去,绯红的猪鼻子不断从木板的缝隙钻出来,她最后进了一间铁皮屋,是饲养小猪仔的地方。大部分的母猪都是受孕再受孕,生下一窝又一窝的小猪仔,生到后来不行了,就送进屠宰场,但若身体还挺得住,就被抓去喂奶——侧翻过身,叉开腿,露出奶子,被捆绑在育猪舍的栏杆上。猪这种动物既聪明又合群,但像这样被迫喂奶,跟生产线上的机器一样,简直让母猪生不如死。不过想死倒不难,一旦奶水被榨干,这些母猪便称愿了。 这么不人道的做法,我光是想到就要作呕,但更是震撼,看完人性少说也要减三分,跟目击强奸却不举报一样残忍。我看到艾玛在铁皮屋的另一端,站在育猪舍的栏杆旁边观看。谁也没去注意艾玛,仿佛对她出现在这里习以为常。工人合力把一头母猪捆绑在育猪舍的栏杆上,艾玛跟其中一位工人眨眨眼睛;工人绑妥后,便开车出去载另一批猪仔过来。 我待不下去了。我迈开步伐,起初还慢悠悠的,接着便拔腿狂奔,火速往车子的方向跑去。车门关上,广播声音震耳欲聋,温热的威士忌呛辣喉头。我驶离臭气,驶离嚎叫,驶离那个孩子。 第八章 艾玛。我对她一直都没什么兴趣,现在兴趣可浓厚了。养猪场那一幕让我喉头一紧。我妈说全校就属她最有人缘,这我相信;雅姬阿姨说再也挑不出比她更卑鄙的女孩,这我也相信。生活在我妈的恶毒旋涡中,人格多多少少都会有点扭曲。但艾玛是怎么看待玛丽安的呢?我很好奇。活在我妈阴影的阴影下很不好受吧。不过艾玛是个聪明的孩子,只在外面作怪,在我妈身边就变得甜美又听话,什么都要家人帮忙;如果不这么做,她就得不到母爱。 但她生性暴戾,会大发脾气,掴同学巴掌,加上我最近发现她丑陋的一面:她对下流的事物情有独钟。这让我联想起安和娜塔莉的故事。艾玛跟玛丽安一点也不像,不过倒有几分安和娜塔莉的味道。 傍晚时分,还没开饭,我决定再去肯尼家碰碰运气。我一定要从他们嘴里套出几句话,不然根本没办法写这篇报道,如果套不出来,柯瑞就会要我退出。对我来说,离开风谷镇根本不痛不痒,但我要证明我有能力照顾自己。我的信誉现在岌岌可危,毕竟会在身上刻字的女人,很难得有老板肯交付重任。 我开车经过娜塔莉的陈尸地点。三根粗短的蜡烛早已被风吹熄,花束包在超市的包装纸里,显得十分廉价,灌了氦气的爱心气球萎靡不振,无精打采地上下飘动,这些东西被艾玛认为不值一偷,凄凉地堆在一起。 肯尼家的车道上停了一辆红色敞篷车,娜塔莉的哥哥坐在前座,跟副驾驶座上一个相貌配得上他的金发女孩聊天。我并排停在他们旁边,两人先是偷瞄了我几眼,然后决定假装没看见。金发女孩突然开怀大笑,红色的指甲绕着大男孩后脑勺的棕发。我尴尬地点个头,很草率,我肯定他们根本没看见,我轻手轻脚地经过敞篷车,往大门口走去。 来应门的是娜塔莉的妈妈。屋子里很静,很黑。她的脸上挂着欢迎的微笑,没认出我是谁。 “肯尼太太,很抱歉这种时候还来打扰你,但我有话想跟你说。” “有关娜塔莉的事吗?” “对。可以到里面坐一坐吗?”这招很下流,完全不需表明身份,就可以偷偷摸摸混入屋内。柯瑞总爱说:记者就像吸血鬼。你不邀请,他们也进不去;但一旦进去了,没把人榨干他们是不会走的。她打开门。 “哇,屋子里真凉快,谢谢你。”我说,“听说今天气温会飙升到三十二摄氏度,但我想不止吧。” “我听说是三十五摄氏度。” “我想也是。可以麻烦你给我一杯水吗?”这招也是屡试不爽:女人啊,只要对谁好过,就很难撵他出去。如果你刚好过敏或伤风,向她要纸巾会更有效。女人喜欢弱者。我指的是大部分的女人。 “当然。”她迟疑了一下,看着我,好像想知道我的身份,但又不好意思开口问。殡葬业者?神职人员?警察?医护人员?吊唁的民众?她这几天遇到的人,可能比去年一整年加起来还要多。 趁肯尼太太在厨房忙,我四下张望。客厅和之前完全不一样,家具全部归位,不远处的桌上摆着一张照片,照片里是肯尼家的两个孩子,穿着红色毛衣和牛仔裤,分别倚在大桦树的两边。男孩笑得很勉强,好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。女孩的身高还不及他一半,一脸严肃,好像古时候银版照片上的人物。 “你儿子叫什么名字?” “约翰。他又乖巧又和善,是我的骄傲。上周刚刚高中毕业。” “好像提前了一点——我也是同一所高中毕业的,记得我那时候要熬到六月。” “嗯。暑假那么长,真不错。” 我微笑。她微笑。我坐下来,小口小口喝着水,怎么也想不起来柯瑞说混进客厅后下一步该做什么。 “我们其实不算真的认识。我叫卡蜜儿·卜蕾。芝加哥《每日邮报》的记者,前几天晚上跟你通过电话。”她笑容僵住,下巴动了起来。 “为什么不早说。” “我知道你这阵子一定很不好过,我也只想请教你几个问题就好……” “不行。” “肯尼太太,我想要替你们家讨回公道,这是我这趟来的目的。大众知道得越多……” “你们报社就越赚。这一套我早就听腻了。我警告你最后一次:不准再踏进我家门,不准跟我们联络。其他我没什么好说的。”她起身,居高临下地俯瞰我,脖子上挂着一条木质串珠项链,正中央镶着红色大爱心,跟葬礼当天一样;爱心在她胸口摆晃,好像催眠师的怀表。 “你这个寄生虫。”她对着我开骂,“我看到你就恶心,希望你哪天能回头看看自己有多丑陋。现在请你马上离开。”她尾随我走到门口,好像没亲眼看我走出她家门,就不放心我是真的离去。她在我背后把门摔上,手劲很大,震得门铃都响了起来。 我站在阳台上,羞红了脸,心想:那条爱心项链一定会让我的报道增色不少。金发女孩坐在红色敞篷车上看着我。男孩子已经走了。 “你是卡蜜儿·卜蕾吧?”她喊道。 “我是。” “我还记得你。”金发女孩说,“虽然你住在这里的时候我还小,但大家都知道你是谁。” 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 “玛芮斯·惠勒。你不会记得我的。你上高中的时候,我还只是个小傻瓜呢。” 原来是约翰·肯尼的女朋友。我听过她的名字,多谢那几位长舌的阿姨,但我不认识她本人。不过,她说她知道我,这我一点也不惊讶。风谷镇长大的小女孩,总是密切关注学姐的一举一动:谁跟最受瞩目的橄榄球员约会,谁当选校花,谁是风云人物。女同学之间还会像交换棒球卡那样,互相交换偶像的最新八卦。我还记得茜茜·慧德,她在我小时候是卡杭高中的毕业舞会皇后。有一次她跟我打招呼,我立刻跑到药妆店买了十一支唇膏,看哪一支才是她涂的那种粉红色。 “我记得你。”我说,“没想到你已经可以开车了。”她被我的谎话逗得咯咯笑。 “你现在是记者,对吧?” “对,在芝加哥。” “我帮你找约翰接受采访吧。保持联络。” 玛芮斯一溜烟地开走了。她说“保持联络”的声调,补涂唇蜜的姿态,还有她毫不关心我采访的主题是个死去的十岁小女孩,从这几点来看,我敢说,她是个志得意满的女孩。 我打电话去镇上的五金行——就是发现娜塔莉尸体的那一家。我没表明身份,一接通就说想整修浴室,重铺地砖。要把话题转到谋杀案上倒不难。 “最近应该有很多人担心居家安全问题吧?”我旁敲侧击道。 “就是说啊,太太。最近几天锁链卖得很好,还有一堆人要加固门闩。”接电话的人大吐苦水。 “真的啊?有几户呢?” “大概三十五户左右吧,我想。” “大部分都有家庭、有小孩吗?” “哦,对呀。他们的确不应该掉以轻心,对吧?我们也想替娜塔莉的家人出点力。”他稍做停顿。 “你要不要过来看看几块瓷砖?” “再说吧,谢谢你。”又完成一项采访工作,而且还不需要低声下气、任人辱骂,当哀怨的母亲的受气包。 晚上我和理查德共进晚餐,他挑了一家名叫葛绿蒂的家庭餐馆,带沙拉吧,吧台上什么都有,就是没有沙拉,只在最后面摆了一小盒莴苣,苍白、油腻,好像事后想到放上去的。我迟到了十二分钟,尴尬地看着理查德跟女侍者聊天,她活泼健谈,一张脸圆滚滚的,跟烤箱里的派很搭。她完全无视我的存在,一心陶醉在自己跟理查德的未来中,偷偷在心里写日记,编织今晚的浪漫。 “卜蕾。”他说,一双眼睛紧盯着女侍者。“你未免也迟到太久了。你该庆幸有小琼安在这里陪我。”女侍者哧哧笑了一阵,瞪了我一眼,领着我们到角落的包厢。“啪”一声,她把黏腻的菜单摆在我面前,转身离去。桌面上有杯盘的印子,是上一位顾客留下的痕迹。 不一会儿,女侍者回来了,推给我一小杯水,捧着一杯碳酸饮料给理查德。“看吧,理查德——就跟你说我没有忘记,对吧?” “所以我才那么喜欢让你服务啊,琼安。” “嗨,卡蜜儿,听说你回到镇上了啊。”这句话我听到不想再听了。仔细一看,原来这个女侍者也是我以前的同学。我高二有一学期跟她特别要好,那时候我们跟全校最帅的两个男生约会,我的叫菲尔,她的叫杰瑞,两个人都是头脑简单、四肢发达的家伙,秋天打橄榄球,冬天玩摔跤,一年四季都开派对,地点就在菲尔家地下一楼的娱乐室。我脑中突然闪过我跟她推开玻璃门,手牵着手走到雪地里撒尿,两个人喝得醉醺醺的,根本没脸上楼见菲尔的妈妈。 “嘿,琼安,真高兴见到你。最近好吗?” 她两手一摊,环视餐厅。“你看也知道。你待了这几天,应该早就听说了吧?鲍比跟你问好。鲍比·基得。” “哦,对!天啊……”我都忘记他们两个结婚了。“他还好吗?” “老样子。有空过来坐坐啊。我们住在费雪路那边。” 我可以想象自己坐在基得家的客厅里,时钟嘀嗒,我绞尽脑汁,拼命找话题跟鲍比和琼安聊。但琼安会负责找话,她每次都这样,宁可大声朗读街上的招牌,也不愿意冷场。如果鲍比也没变的话,就应该还是跟以前一样和善、沉默寡言。他的爱好不多,只有听到打猎两个字,他那双青灰色的眼珠才会亮起来。记得高中的时候,他每杀一头鹿,都会把鹿蹄留下来,他的口袋里永远装着最新的战利品,一看到附近有坚硬的桌面、墙面,就把鹿蹄掏出来当鼓棒敲打。我总觉得那阵阵鼓声是死鹿的摩斯密码,是餐桌上的鹿肉发出的求救讯号,无奈已经太迟了。 “两位吃自助餐吗?” 我跟她要了一瓶啤酒,引来一阵长长的沉默。琼安转头去看着墙上的挂钟说:“呃,我们八点以后才供应啤酒。看在我们都是老朋友了,我试试看能不能帮你偷一瓶过来,嗯?” “我不想给你添麻烦。”风谷镇的供酒时间是店家自己随便订。订五点钟还说得通,订八点就是存心跟人过不去。 “一点也不麻烦,卡蜜儿,我已经好久没碰到这么有趣的事了。” 趁着琼安去帮我偷酒,理查德跟我先去夹菜,我们的盘子上堆着炸牛排、玉米粥、土豆泥,理查德还多舀了一块摇摇晃晃的果冻,走回餐桌时已经融化得差不多了。我坐下来,这才发现琼安已经在坐垫底下藏了一瓶啤酒。 “你都这么早喝酒吗?” “不过是瓶啤酒。” “你进来的时候我就闻到你呼出来的酒味了,用口香糖掩盖住,超凉薄荷的?”他对着我笑,好像只是好奇,没有要说教的意思。我敢肯定他在审讯室里的表现一定很优秀。 “口香糖,有;喝酒,没有。” 老实说,这就是我迟到的原因。在我开进停车场的前一秒钟,我想起来我离开肯尼家之后喝了点小酒,需要吃点东西盖住酒气,所以就又往前开了几条街去买口香糖。超凉薄荷的。 “好吧,卡蜜儿。”他温柔地说,“别担心,反正这不关我的事。”土豆泥被果冻染成鲜红色,他舀了一口,安静地吃着,似乎有点惭愧。 “你想要知道风谷镇的哪些事?”我觉得自己让他大失所望。我好像漫不经心的妈妈,答应小孩他过生日要带他去动物园,后来却说话不算话。我愿意向他坦白,接下来不管他问我什么问题,我都一定据实以告,就算是补偿他——突然,我反应过来,原来他刚才问我有没有喝酒,其实是想激我,让我心虚惭愧?真高明! 他盯着我看,看得我自觉矮人一截。“我想了解这里的暴力事件。每个地方的特色都不一样,这里是公开施暴还是偷偷来?是集体犯罪,譬如打群架、轮奸,还是个人作案?罪犯是谁?受害者又是谁?” “呃,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办法完整叙述这里的犯罪史。” “说一说你从小到大目睹过的暴力事件。”我忽然想起我妈和那个小宝宝。 “有个女人伤害小婴儿。” “是打它?还是揍它?” “是咬它。” “好。是男婴还是女婴?” “女婴吧。我那时候还小,所以不太肯定。” “是那女人的孩子吗?” “不是。” “很好、很好,这样就对了。是个人作案,对女婴施暴。是谁干的?我要查出来。” “我不知道她的名字。是某人的亲戚,从外地来的。” “那有谁知道她的名字吗?我是说,她在这里或许有人脉,值得好好调查一番。” 我觉得我四肢解体,断手断脚就像漂流木,在油腻的湖面上漂荡。我拿叉子的齿尖戳我的指腹。光是说出这件事就够我受的了,没想到理查德还盘问得那么仔细。 “嘿,我以为你只想大致了解这里的暴力事件。”我说。我的声音在充血的耳朵里听起来很空洞。 “我不知道细节。我不认识那个女的,也不知道她跟谁在一起。说她是外地人也只是我的揣测。” “我还以为记者不能胡乱揣测呢。”他又露出微笑。 “我那时候又不是记者,还只是个小女孩……” “卡蜜儿,对不起,让你那么不好受。”他把我手上的叉子抽走,故意摆在他那边,然后牵起我的手,吻了一下。我看见口红从我右边的袖口爬出来。 “对不起,我无意拷问你。我这警察真坏!” “要把你想成坏警察还挺难的。” 他露齿而笑。“的确有点勉强,都怪我这张娃娃脸!”接下来的一秒钟,我们各喝各的饮料。他转着盐罐说:“我可以再问你几个问题吗?”我点头。 “餐点都还满意吗?”琼安突然带着一张笑脸出现。 “你有办法再偷拿一瓶酒来吗?” “两瓶。”理查德说。 “好吧,但这次是看在理查德的面子上,因为他给小费最大方。” “谢啦,琼安。”理查德扬起嘴角。 “你有看出一些规律对吧?这次遭受攻击的都是女性。大家对这些攻击事件的态度也很消极。” “可是纳什家和肯尼家的女孩都没有遭到性侵害啊。” “我想从我们男人的角度来看,拔牙跟强暴一样,都是权力的展现,都是一种入侵,而且需要极大的力气,每拔一颗牙……就是一种解脱。” “这算是采访吗?” “要是我在你们的报纸上看到这段话,或是在你写的文章发现你影射我们的对话,我就再也不跟你说话了。不过倒霉的人是我,因为我喜欢跟你说话。干杯。”理查德用空酒瓶“锵”一声碰了我的酒杯。 我没说话。 “说真的,跟我出去约会嘛。”他说,“出去玩一玩,不谈工作的事。我的头脑需要休息一个晚上,不要再去想这些事,享受一下乡下的娱乐。”我挑起眉毛。 “像拉太妃糖啊,抓猪比赛啊。”他一边说一边扳手指。“自制冰激凌、开小车逛大街……哦,这附近有没有那种好玩的游园会啊?我可以让你看看我的力气有多大。” “像你这种态度,怪不得会那么受欢迎。” “琼安就喜欢我。” “那是因为你付她小费。” 我们后来去了阿瑟公园,两个大人塞在小小的秋千上,在温热的夕阳余晖中前后摆荡。这是娜塔莉死前最后被目击的地方,但我们都不去提这件事。棒球场的另一端,一座石造喷泉不断喷出水,不到劳动节[1]不停歇。 “我看到很多高中生半夜在这里开派对。”理查德说,“维克里最近太忙,抽不出时间来赶他们走。” “从我高中的时候就这样了,饮酒作乐在这里没什么大不了的。显然只有葛绿蒂那家餐馆是例外。” “我很想看你十六岁的样子。我想你是那种乖乖女,有脸蛋、有钱、有头脑。在这种地方,一个人一旦什么都有了,就会开始作怪。我可以想象你站在那里——他说着便指着一排排破烂的户外看台——灌醉一群男生。” 跟我在这座公园做过的坏事比起来,他说的根本不值一提。我的初吻在这里,那年我十三岁。棒球队的学长说要照顾我,把我带进树林里。青涩的爱。不久之后,我就参加了那场橄榄球员开的派对,彻夜狂欢。 “该玩的我都玩过了。”我说,“有钱有脸蛋,在风谷镇铁定吃得开。” “头脑呢?” “头脑要藏起来。我有很多朋友,但没有一个知心的,你懂吧?” “可以想象。你跟你妈感情好吗?” “也没特别好。”我喝多了,脸上又闷又热。 “为什么?”理查德把秋千扭过来,跟我面对面。 “我觉得有人天生不适合当人家的妈妈,有人天生不适合当人家的女儿。” “她曾经伤害过你?”这个问题问得我心惊胆战,尤其刚刚吃饭才聊过那个话题。她伤害过我吗?我敢保证,总有一天,我会梦到她抓我、咬我、捏我。我觉得这些事情全都发生过。我想象自己撩起上衣,给他看我身上的疤,尖叫着要他看啊!整个人沉浸在这个举动当中。 “你这样问好奇怪,理查德。” “对不起,因为你听起来很……难过,很生气。” “亲子关系健全的人才会说这种话。” “我心虚了。”他大笑。“换个话题怎样?” “好。” “好啊,我看看……聊点轻松的好了。找些适合边荡秋千边聊天的话题。”理查德对着我挤眉弄眼,绞尽脑汁。“想到了。你最喜欢什么颜色?吃冰激凌最喜欢什么口味?最喜欢哪个季节?” “蓝色,咖啡,冬天。” “冬天。谁会喜欢冬天。” “冬天天黑得早,我喜欢。” “为什么?” 因为天黑表示一天又结束了。我喜欢划掉日历上的日期。一百五十一个叉,没发生什么恐怖的事;一百五十二个叉,世界还没有毁灭;一百五十三个叉,我还没有害死人;一百五十四个叉,还没有人讨厌我。有时候我会惶惶不安,直到剩下的天数可以用五根手指头数出来。再撑三天,我就再也不用为生活操心了。 “我就是喜欢黑夜。”我还想多说一点,没有要说很多,只是还想再多说一点。这时,一辆破烂的黄色跑车,轰隆轰隆在对街停下来,艾玛和她的金发跟班从后车门鱼贯而出。艾玛往前凑向驾驶座的窗户,露出乳沟挑逗开车的男孩,他留着一头油腻的长发,发色金色偏灰,典型的开跑车的小鬼。三个跟班站在艾玛身后,屁股翘得高高的,其中最高的那个身材高挑纤细,只见她转过身去,背对着同伴,假装弯腰绑鞋带。真有心机。 她们朝我们的方向走来,艾玛夸张地挥舞着手,抗议排气管吐出的黑烟。我承认她们的确很火辣。柔顺的金发,心形的脸蛋,纤细的双腿,穿着迷你裙配紧身短T恤,露出平坦的小腹。除了那个叫小焦的女孩,她的胸部太高太挺,一看就知道是垫的,其他三个都是真材实料,非常丰满,走起路来还会颤动,未免太早熟了一点。小时候牛奶喝太多,又吃了太多猪肉和牛肉,加上这些牲畜体内又打了太多荷尔蒙,我想我们不久就可以看到小婴儿大胸部了。 “嘿,劳尔。”艾玛喊道。她正含着一根超大的红色棒棒糖。 “嗨,小姐们。” “嗨,卡蜜儿,有没有多称赞我几句?”艾玛一边问,舌头一边在棒棒糖上面画圈。原本阿尔卑斯山少女的发辫散开了,穿去养猪场的衣服也换掉了,我敢说那上面一定沾满各式各样的恶臭。眼前的她穿着一件背心配迷你裙,迷你裙只遮住胯下两厘米。 “还没。” 她的皮肤像水蜜桃,没有斑点,没有皱纹,完美无瑕,没有个性,像刚从子宫里跳出来的婴儿。她们都像未完成的作品。我想叫她们走开。 “劳尔,你什么时候要载我们去兜风?”艾玛说着,就在我们面前的泥土地上坐下来,腿张得很开,露出裙子底下的内裤。 “要兜风可以,但我先要逮捕你,还有那些跟你一起厮混的男孩子。那些高中生对你来说太老了。” “他们不是高中生。”高个子的女生说。 “对啊。”艾玛呵呵笑着说,“他们是辍学的初中生。” “艾玛,你几岁?”理查德问。 “刚满十三岁。” “你干吗每次都那么关心艾玛?”头发偏铜金色的女生插嘴道。 “我们也在场啊,你又不是没看到。你该不会连我们的名字都不知道吧?” “卡蜜儿,见过凯莉、凯尔西,还有,你也是凯尔西吧?”理查德一边说,一边指着高个子、铜金发的女孩。 “小焦。”艾玛说,“我们有两个凯尔西,但小焦姓焦,所以我们直接叫她的姓,避免混淆。对吧,小焦。” “她们想叫我凯尔西也可以。”小焦说。她在四人组合里排行垫底,大概因为她长相不够出色。下巴太圆了。 “艾玛是你同母异父的妹妹,对吧?”理查德继续说下去,“我消息也没那么不灵通嘛。” “没有啊,我觉得你消息很灵通。”艾玛说。她把“很灵通”说得很性感,虽然我不知道这三个字是否有任何性暗示。“你们两个是在约会还是怎样?我听说小卡蜜儿在这里是超级辣妹。至少以前是这样啦。”理查德笑得呛住了,“嗝”了一声。不值得三个字在我腿上发烫。 “是真的,理查德。我以前真的很好看。” “很好看。”艾玛学我说话。两个女孩哈哈大笑。小焦拿着棍子在地上胡乱画线。“你应该听一听她的事迹,保证听得你烧起来。还是说你已经烧到不行了?” “各位小姐,我们要走啦,跟往常一样,我们有很正经的事要办。”理查德说着牵起我的手,把我从秋千上拉起来。我握着他的手,往车子的方向走去,中途捏了他两下。 “真有绅士风度啊。”艾玛大声地说,四个女孩同时站起来,跟在我们身后。“虽然破不了案,倒是有闲情逸致带卡蜜儿搭破车兜风。”她们跟我们离得很近,艾玛和凯尔西一直踩我们的脚。艾玛的凉鞋蹭着我的脚后跟,蹭得后跟上面刻着的恶心发热。接着她开始拿舔过的棒棒糖缠卷我的头发。 “住手。”我低声说完,一个转身,擒住她的手腕。因为用力过猛,我甚至摸得到她的脉搏,比我的还慢。她嘴里吐出草莓的气息,盈满我的颈窝。 “来啊,动手啊。”艾玛扬起嘴角。“你可以在这里杀了我,劳尔也不会知道是你做的。”我松开手,推了她一把。我本来想走得从容一点的,但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,只顾着转身跟理查德赶快钻进车内。 [1] 美国的劳动节是九月的星期一。——译者注 第九章 晚上九点,我睡着了,睡得很熟,很沉,隔天七点醒来,看着窗外愤怒的太阳,一棵枯树用枯枝摩挲我的玻璃窗,好像想爬进来,躺在我旁边,给我安慰。 我套上制服(长袖衬衫配长裙),下楼晃晃。佣人盖拉在后院,看起来浑身发光,一片绿意衬得她的白色女仆装光灿耀眼。她端着银色托盘,让我妈把有瑕疵的玫瑰摆在上面。妈穿着奶油色背心裙,愈发衬托她的金发。她手上拿着钳子,在粉红和嫩黄的锦簇花团间潜行,饥渴地翻看每一朵花,拔掉花瓣。 “这些还要再多浇一点水,盖拉。你看看你,好好的花搞成这样。”她从花丛中挑出一枝粉红玫瑰,压在地上,优雅地用单脚踩住,从根部整枝剪下来。盖拉的盘子上躺了二十五朵玫瑰。我看不出来哪里有瑕疵。 “卡蜜儿,今天一起去伍德贝瑞逛街。”我妈头也不抬地说,“可以吗?”她完全没提我们昨天在纳什家的口角。那样会太单刀直入了。 “我还有几件事要办。”我说,“对了,我不知道你跟纳什家……嗯……跟安有交情。”我觉得很内疚,前几天吃早餐时她说她认识安,我不相信,还故意顶撞她。我觉得过意不去并不是因为惹恼了我妈,而是因为我不想对她有任何亏欠。 “嗯哼。亚伦跟我下星期六要办派对。在我们知道你要来之前就先策划好了。不过话说回来,在你来之前,我们根本不知道你要来。”又一朵玫瑰离枝。 “我以为你不认识那两个女生,我不知道……” “好了。这一定会是一场很棒的夏日派对,会邀请很多很棒的人,到时候你必须穿礼服。我敢说你没带礼服来吧?” “没有。” “那好,这是我们叙旧的好机会。你已经来了一周多了,也该打开心房了。”她又把一朵玫瑰摆在银盘上。“好啦,盖拉,这些都拿去丢掉吧。晚一点再来摘几朵漂亮的布置家里。” “妈,这些可以留给我,我想用来布置房间。我看不出来这些花哪里有问题。” “有问题就是有问题。” “我不介意。” “卡蜜儿,我刚刚才检查过,这几朵开得不好。”她把钳子丢在地上,开始用手拔花。 “但我觉得看起来很好啊,装饰我房间刚好。” “你看看你做的好事。我流血了。”我妈举起被花刺扎到的手,深红色的鲜血流到手腕上。谈话结束。她往屋子里走去,盖拉跟着她,我跟着盖拉。后门的把手黏着鲜血。 亚伦用一大捆绷带把我妈的双手缠起来,缠好后我们一起出门,门一开,差点撞在艾玛身上。她又在前廊玩娃娃屋。妈调皮地拉一拉她的辫子,叫她跟我们一起去,她乖乖地跟着我们走。我还在想她什么时候会踢我。但都没有,因为妈在。 妈要我开她那辆天蓝色敞篷车到伍德贝瑞,那里有两家贵妇精品店,但她不肯打开车顶。 “我们会感冒。”她说着,对艾玛笑了笑,串通好似的。艾玛安静地坐在我妈背后,我从后视镜看到她瞪着我,她扯动嘴角,笑得很跩。每隔几分钟,她就会用指尖梳妈的头发,出手很轻,所以妈没有发现。 我把奔驰敞篷车停在妈最爱的店门口,她柔弱地要求我帮她开门。这是她二十分钟来对我说的第一句话。想叙旧是吧。随后的店门也是我帮她开的,温婉的铃声刚好搭配女推销员喜悦的招呼声。 “爱多拉!”接着她立刻蹙眉。“天啊,亲爱的,你的手怎么啦?” “不小心的,真的。忙家务时弄伤的。我下午会去看医生。”她不去才见鬼。她连被纸割到都要跑医院。 “发生什么事了吗?” “哦,我不太想说这个。我想好好介绍一下我女儿给你认识,这是卡蜜儿,她最近回来做客。” 女推销员看一看艾玛,犹豫地对着我笑了笑。 “卡蜜儿?”突然她回过神来,“我忘了你有三个女儿。”她说到“女儿”时,声音小了下去,像说到脏字一样。“那她一定像爸爸喽,”女推销员说着,盯着我的脸不放。我觉得自己像一匹马,她正在考虑要不要买。“艾玛像你,玛丽安也像你,两个孩子在照片里都跟你一个样。但是这一位……” “她跟我不太像。”我妈说,“她的肤色像她爸,颧骨像她爸,脾气也像她爸。” 这是我第一次听我妈说那么多我爸的事。我好奇还有多少位女推销员知道有关我爸的细枝末节。我快速想象自己和所有南密苏里州的店员聊天,用得到的情报拼凑出我爸模糊的轮廓。 我妈用包着绷带的手摸一摸我的头发。“我要帮我们家乖女儿买一件新礼服,色彩亮丽一点的。她黑色和灰色的衣服太多了。四号。” 女店员听完,在圆形衣架之间忙进忙出,她很瘦,瘦到髋骨像两支鹿角,从裙子下顶出来。不一会儿她捧着花束一般的礼服回来,有青绿的、翠蓝的、粉红的。 “这件你穿上一定很漂亮。”艾玛说着,把一件闪亮的金色上衣递给我妈。 “放回去,艾玛。”妈说,“真俗气。” “我真的像我爸吗?”我忍不住问我妈。我意识到自己的放肆,两颊不禁发烫。 “我就知道你没那么好打发。”她一边说,一边对着镜子涂一涂口红。纱布上神奇地没留下任何口红印。 “我只是好奇而已,以前从没听你说过我的个性跟……” “你的个性跟我非常不像,也一点不像亚伦,所以我就揣测是像你爸喽。好了,别再说了。” “可是妈,我只是想知道……” 女店员抱着衣服山迎上来。“这件你一定要试试。”她手里拿着一袭土耳其蓝的连身裙,无肩带。 “这边这位小美女呢,”店员朝艾玛点个头。“她可以穿我们家最小的尺寸。” “艾玛才十三岁,这些衣服对她来说太成熟了。”我妈说。 “才十三岁,天啊!我老是忘记,她看起来已经像个小大人了。风谷镇最近发生了那么多事,你岂不是担心死了?” 妈搂着艾玛,亲一亲她的头顶,“有时候我担心得不得了,真想直接把她锁起来。” “像故事里蓝胡子的太太一样。”艾玛嘟哝。 “像长发公主一样。”我妈说,“好啦,快去试穿啊,卡蜜儿,让你妹看看你有多漂亮。” 她跟着我走到更衣室,很安静、很庄重。我站在镶着镜子的小房间里,妈妈端坐在外面,我扫了一眼,看看有哪些选择:无肩带、细肩带、小包袖。我妈这是在惩罚我。我挑了一件粉红色礼服裙,袖子是七分袖。我迅速脱下衬衫和长裤,从下往上套。领口比我预期的还低,在日光灯的照射下,我胸前的字微微隆起,好像有小虫在底下钻动。抱怨,牛奶,受伤,流血。 “卡蜜儿,出来让我看看。” “呃,这件不好。” “出来我看。”轻蔑烧灼我右半边的臀部。 “我再换一件看看。”我翻着其他礼服,但一件比一件暴露。我又瞥见镜子里的倒影。吓死人了。 “卡蜜儿,开门。” “卡蜜儿怎么了?”艾玛跟着一唱一和。 “这件不行。”侧边的拉链卡住了,裸露的臂膀上闪过粉红和深紫的疤,我不用看镜子,也可以看见这些字的倒影,像一大片烧伤的皮肤。 “卡蜜儿。”我妈不耐烦地说着。 “妈,你也看到这些礼服了,你很清楚问题出在哪里。”我挑明了说。 “你就出来让我看一下。” “我也想穿穿看。”艾玛撒娇道。 “卡蜜儿……” “看就看。”我“砰”地打开门。我妈的脸刚好对准我的领口,她整个人瑟缩了一下。 “哦,天啊。”她的鼻息喷在我的肌肤上。她举起捆着绷带的手,好像要碰我的胸口,然后又缩了回去。艾玛在她身后呜咽,像一只小狗。“看看你对自己做了什么。”我妈说,“你看啊。” “我看了。” “希望你喜欢。希望你受得了你自己。”她把门一关上,我就开始拉扯礼服,拉链依旧动弹不得,在盛怒之下,我硬生生扳开链齿,让礼服滑到臀部,再努力从里面扭出来。拉链在我身上刮出一条粉红色的痕迹。我把礼服揉成一团,捂在嘴上,放声尖叫。 我听见隔壁房传来妈妈不疾不徐的声音。我从更衣室出来,女店员正在打包一件高领长袖蕾丝衬衫,还有一条珊瑚红及踝长裙。艾玛瞪着我,她的眼眶微红,视线飘来飘去,然后才走出店门,站在车子旁边等候。 回到家,我尾随妈进了大门,亚伦故作悠闲站在门口,双手插在亚麻长裤的口袋里。她从他身边穿过去,焦躁地进入屋内。 “出去玩得开心吗?”他对着她的背影喊道。 “糟透了。”妈大发牢骚。楼上传来她关房门的响声。亚伦皱着眉头看着我,转身上楼去伺候我妈。艾玛早已不见踪影。 我走进厨房,朝摆放刀具的抽屉走过去。我只是想看一下我用来刻字的那把刀,没有要刻,只是想试试刀锋有多锐利。我感觉到刀尖温柔地压在我鼓起的指腹上,下刀前特有的微妙的紧张感。 我才把抽屉往外拉了两厘米,就卡住了,抽屉被我妈上了挂锁。我拉了又拉,刀身滑来滑去,发出银铃似的“喀铃喀铃”声,像焦躁的铁鱼互相推挤。我的皮肤发烫,在我正准备要打电话给柯瑞时,门铃客气地响起,暗示自己的存在。 我瞥向转角处,看到玛芮斯·惠勒和约翰·肯尼站在门外。 玛芮斯晃了进来,她每经过一间房间都探头看一看,发出一阵一阵带有薄荷味的惊呼,看到什么都说好美好美;她身上散发着幽微的香水味,比较像贵妇人擦的,不太适合身穿白绿相间啦啦队服的少女。她发现我在打量她。 “我知道,我知道。学期今天结束。其实这是我最后一次穿啦啦队服了。我们刚和下一届学妹沟通,有点类似交接仪式。你以前也是啦啦队的不是吗?” “没错,很难想象吧。”我跳得并不出色,但我穿啦啦队服很好看。那时候我的刻字范围只限于躯干。 “不难想象啊,你是全镇最漂亮的女孩。你高三那年,我堂哥丹·惠勒高一,他开口闭口都是你,说你聪明又漂亮,人又好。要是他知道我跟你说这个,他一定会把我杀了。他现在住在伊利诺伊州的春田市,还没结婚。”听她娇滴滴的口吻,我想起那些让我很不舒服的女孩子,她们老爱跟别人装熟,向我透露只该让熟人知道的事,还常常说自己“喜欢与人相处”。 “这是约翰。”听她说话的口气,好像很惊讶约翰就站在她旁边。 我第一次那么近距离看他。他真的很英俊,高挑健壮,冰蓝色的眼珠,丰满挑衅的嘴唇。他把一绺黑发别在耳朵后面,伸出手,眼睛看着手微笑,好像把手当成心爱的宠物,正要它表演新把戏。 “你们要在哪里说话?”玛芮斯问。我在心里交战了一秒,考虑要不要把她撵走,担心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该识趣地闭嘴,或是她根本不识趣。但约翰看起来很需要人陪,我也不想把他吓跑。 “你们两个先去客厅找位置坐。”我说,“我去倒几杯茶来。”我跑跑跳跳上了楼梯,塞一卷空白磁带到我的迷你录音机里,偷听我妈房里的动静。没有声音,只听见吊扇呼呼转动。她睡了吗?如果真的睡了,那亚伦是蜷曲在她身边,还是坐在梳妆台前看着她?尽管过了那么多年,我还是想象不到妈和亚伦私底下相处的情况。我经过艾玛的房间,看到她正经八百地坐在摇椅边缘,正在读《希腊女神》。从我回到这里后,她不是扮圣女贞德,就是蓝胡子的太太,或是黛安娜王妃——都是受难者,我这才发现。她可以从希腊女神中找到更病态的榜样。让她自己去找吧。 到了厨房,我先倒饮料,然后,从一数到十,把叉子的齿尖刺在手上十秒。我的皮肤终于安静下来。 我一进客厅,就看到玛芮斯坐在约翰的大腿上,两腿晃呀晃的,亲吻约翰的脖子。我把手里的盘子“锵啷”一声放在桌上,她依然照亲不误。约翰看着我,慢慢从她怀里脱身。 “你今天一点也不好玩。”她嘟嘴说道。 “约翰,我很高兴你决定接受采访。”我先开口,“我很清楚你妈不愿意跟我谈。” “没错。她不太想和人谈,尤其不想和……媒体谈。她非常内向。” “但你真的没问题吗?”我主动问,“你满十八岁了吧,我想。” “刚满。”他中规中矩地喝着茶,好像规定自己每次只能喝一茶匙。 “其实我只是想把你妹妹忠实地呈现在我们读者眼前。”我说,“安的爸爸跟我谈了很多安的事,我不希望娜塔莉在同一篇报道里缺席。你妈知道你受访的事吗?” “不知道,不过没关系。我想我跟我妈有共识,我们对这件事没有共识。”他断断续续地笑着。 “他妈对媒体的看法真的很怪。”玛芮斯说着,直接拿约翰的杯子来喝。“她真的非常内向,我甚至不确定她是否认识我。我们已经交往一年多了,对不对?”他点头,她皱眉。很失望吧,我想,失望他竟然没有提俩人浪漫的交往过程。她把腿从他膝盖上移开,盘起腿,开始扯沙发边缘。 “我听说你现在住在玛芮斯家?” “我们家后面有空间,还保留着以前加盖的小屋。”玛芮斯抢着说,“我妹妹气死了,她和她朋友以前常去那里玩。一群讨厌的小孩,不过你妹不算。你妹很酷。你知道我妹是谁,对吧?她就是凯尔西。”当然啦,这种美少女怎么可能跟艾玛没有交集。 “高的还是矮的?”我问。 “我就说嘛,这个镇有太多人叫凯尔西了。高的那一个。” “我见过她。她好像跟艾玛感情很好。” “一定要啊。”玛芮斯有点紧张地说,“整个学校都归小艾玛管,跟她作对简直是笨蛋。” 我们聊太多艾玛的事了,我心想,脑海里充斥着她在柜子旁边欺负弱小的景象。中学是个丑陋的阶段。 “约翰,你住在那里还适应吗?” “他过得很好。”玛芮斯自作主张帮他回答。“我们帮他搜集了一箱男生会用到的东西,我妈还给了他一台音响。” “真的啊?”我直接瞪着约翰。该你说话了,同学,少在那里装酷,老娘的时间很宝贵。 “我在家待不下去了。”他说,“家里的气氛很紧张,而且到处都是娜塔莉遗留下来的东西,我妈不准我们乱动。她的鞋子还放在玄关上,泳衣还挂在全家共享的浴室里,我每天早上冲澡都会看到,这样让我很受不了。” “我可以想象。”我真的可以。我记得一直到我离家上大学之前,玄关的衣帽间都还挂着玛丽安的粉红色小外套。说不定现在还挂在那。 我按下开关,把录音机推到桌子对面,刚好停在约翰面前。 “告诉我你妹是个怎样的人,约翰。” “呃,她是个乖小孩。非常聪明,聪明到不可思议。” “怎样个聪明法?是说学习很好,还是脑袋灵光?” “嗯,她成绩普通,不太守规矩。”他说,“但我想是因为她觉得上学很无聊,我认为应该让她跳级的。” “她妈妈认为跳级会让她太招摇。”玛芮斯插嘴道,“她老是担心娜塔莉太突出。”我对着他挑了一下眉毛。 “没错。我妈很希望娜塔莉和大家打成一片。她有点顽皮,有点男孩子气,总之就是个怪孩子。”他扑哧一笑,低头盯着脚尖。 “譬如说她做过什么特别的事吗?”柯瑞向来最欣赏奇闻逸事。再说,我自己也很感兴趣。 “哦,有一次,她发明了一种语言。你知道吧,如果只是普通的小孩,大概只会跟你胡说八道;但娜塔莉想出了一整套字母,有点类似俄语,而且还有模有样地要教我。她刚一教就觉得很泄气,很快就放弃了。”他又笑了,声音低沉沙哑,好像从地底下发出来的。 “她喜欢上学吗?” “这个嘛,当转学生不容易,而且这里的女孩子……呃,我想各地的女孩子多少都有点自以为是。” “小翰!没礼貌!”玛芮斯假装推他。他没理她。 “你是说,我妹妹……艾玛,对吧?”我点点头。 “她们两个其实有一阵子很要好,会一起到树林里玩,娜塔莉每次都玩得很疯,回到家里总是满身擦伤。” “真的吗?”听艾玛提到娜塔莉时那么不屑,我实在很难想象她们竟然是好朋友。 “她们有一阵子非常亲密,但我想艾玛后来就厌倦了娜塔莉,因为娜塔莉比艾玛小好几岁。详情我也不知道。总之她们就绝交了。”抛弃朋友,自以为是——跟妈学的。 “不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。”约翰说,好像想安慰我,或是安慰自己。 “她自己也有个玩伴,叫詹姆斯·卡比西,小她一两岁,家里务农的,都找不到人说话。两个好像挺合得来的。” “他说他是娜塔莉死前最后一个看到她的人。”我说。 “那小孩在说谎。”玛芮斯说,“我也听说过。他很喜欢编故事。我的意思是说,他妈妈得癌症快死了,家里又没有爸爸,平常根本没人注意他,所以就专门编故事唬人。不要听他乱说。”我看一看约翰,他耸了耸肩。 “那故事也太离谱了吧,一个疯女人在光天化日下拐走娜塔莉?”他说,“再说,怎么会有女人做出那种事?” “怎么会有人做出那种事?”我问。 “天知道怎么会有人做出那么变态的事。”玛芮斯又插进来,“八成跟基因有关。” “我问你,约翰,你接受过警方侦讯吗?” “有,跟我爸妈一起。” “两起凶杀案发生当晚,你都有不在场证明吗?”我等着看他有什么反应,但他只是继续静静地喝茶。 “没有。我开车出去兜风。有的时候,我必须远离这个地方,你懂吗?”他迅速扫了玛芮斯一眼,她发现他在看她,立刻噘起嘴巴。“这个镇比我原先住的地方还要小。有的时候,人需要有点迷惘的感觉,我知道你不懂的,小芮。”玛芮斯没有说话。 “这我懂。”我附和道,“我还记得我在这里成长的岁月,简直封闭到令人窒息,更别说从外地搬到这里,我真是想都不敢想。” “小翰只是在逞英雄。”玛芮斯打断我的话,“那两天晚上他其实都跟我在一起,但他不希望害我卷入麻烦。你就这样写吧。”玛芮斯僵直地坐在沙发边缘,上半身左右摇晃,有点魂不附体,好像有神灵上身。 “玛芮斯,”约翰小声地说,“不要这样。” “我才不要让大家以为我男朋友变态杀童犯。你的好意我心领了,约翰。” “要是你把这套说辞告诉警方,不用一个小时,他们就会把真相查个水落石出,知道你根本没有跟我在一起,到时候我的情况只会更加难堪。再说,有谁会真的相信我杀了我妹妹?”约翰撩起玛芮斯的长发,用手指温柔地从发根顺到发尾。呵痒随兴地在我右臀上闪动了一下。我相信这个男孩子。他当着众人的面大哭,告诉我他妹妹的蠢事,还会玩女朋友的头发。我相信他。我仿佛可以听见柯瑞对我的天真嗤之以鼻。 “谈到‘说辞’,”我重新开了一个话题,“我倒是有件事必须跟你求证。听说娜塔莉在宾州曾经弄伤同学,这是真的吗?”约翰僵住了,转头看了玛芮斯一眼,从受访到现在,这是他第一次露出不悦的表情。以前常常听人家说“撇嘴”,到今天我才真正见识到什么叫“撇嘴”。他整个人弹了一下,我还以为他要拔腿冲出门外,但他又靠回沙发上坐好,深深吸了一口气。 “很好。这就是我妈讨厌媒体的原因。”他没好气地说,“我旧家那边的地方报刊登过一篇报道,也才短短几行,就把娜塔莉写成了野兽。” “所以请告诉我真实的情况。” 他耸一耸肩,开始抠指甲。“那堂是美术课,大家剪纸、画画,有个小女生在那时受伤了。娜塔莉是个脾气有点火暴的小孩,偏偏那个小女生很喜欢命令她做这做那。有一次她又指使娜塔莉,娜塔莉手上刚好有剪刀,事情就发生了。并不是预谋好的,毕竟,她那时候才九岁啊。”我眼前突然闪过肯尼兄妹的合照,照片里的娜塔莉一脸严肃,手里拿着剪刀,刺进小女孩的眼睛,一抹血红出其不意地跟一片粉嫩的水彩糅合在一起。 “那个小女孩后来怎么样了?” “左眼保住了,右眼就……呃……毁了。” “娜塔莉攻击她的两只眼睛?” 他霍地起身,居高临下地用手指着我。他跟他妈妈差不多高。“娜塔莉后来看了一整年的心理医生,连续好几个月都从噩梦中惊醒。她才九岁,那只是一场意外。大家感觉都很糟。我爸还为那个小女孩成立了基金会。我们为了让娜塔莉重新开始,所以举家搬迁。我爸一找到工作就动身,所以才会搬到这里。我们是半夜搬走的,跟罪犯一样。搬到这里,搬到这该死的地方。” “天啊,约翰,我怎么不知道你有那么惨痛的过去。”玛芮斯低声说。 他坐回位置上,把头埋进掌心,开始痛哭起来。 “我不遗憾我搬到这里,我遗憾的是她搬到了这里,因为这里把她害死了。我们那么努力想帮她,她却死了。”他压抑地呜咽起来,玛芮斯心不甘情不愿地搂着他。“有人杀了我妹妹。” “爱多拉小姐今天身体不舒服,晚餐大家随便用。”盖拉知会我。八成是我妈装腔作势,要求盖拉在她名字后面加上“小姐”两个字,能想象上我妈是怎么跟她谈的:盖拉啊,一流家庭的一流佣人在称呼女主人的时候,都会在名字后面加上小姐两个字。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,是不是啊? 至于她不舒服的原因,是因为我和她斗气,还是和艾玛拌嘴,我就不清楚了。我听见她们像两只漂亮的小麻雀,叽叽喳喳地在我妈房里争执不下;我妈说她不应该擅自开高尔夫球车出去玩,骂得很有道理。 风谷镇跟很多乡村小镇一样,全镇都在流行大型器械。大部分的家庭都有一辆私家轿车和一辆古董车,至于那古董车是高级古董车,还是停在路边发不动的老爷车,就看各家财力了。除了车子,还有船、水上摩托车、摩托车和拖拉机,精英阶房则必备高尔夫球车,常常可以看到没有驾照的有钱小孩驾着高尔夫球车在镇上溜达。严格说来,这是违法的,但从来没有人出面制止。自从凶杀案发生后,我妈就开始努力尝试剥夺艾玛这一点点自由。她们叽叽喳喳吵了半个多小时,听起来像有人拿着一把老锯子在锯东西。“小孩子不可以说……”这句警告异常耳熟,让我也跟着不安起来。看来艾玛偶尔也是会被抓现行的。 电话铃声一响,我马上就接起来,以免分散艾玛的火力,话筒另一端传来啦啦队女神口齿清晰的声音,是我的老同学凯蒂·蕾西。她说另一位高中同学安琪邀大家去她家开吐苦水大会,喝点儿红酒,看伤心的电影,哭一哭,聊一聊八卦。我应该去参加。“安琪住在新贵区,房子很大,位于风谷镇郊区,严格来说已经过了州界,跑到田纳西州去了。”光凭凯蒂说话的声音,我听不出来她是在嫉妒安琪还是自觉高人一等。凭我对她的了解,应该都有一点儿吧。像她这种女孩子,看到别人有什么她也想要,就算用不着也无所谓。 自从上次在肯尼家碰到凯蒂和她那群死党,我就决定要空出一个晚上跟她们聚一聚。反正今晚不是跟她们聚会,就是誊写采访约翰的录音;我越写情绪越低落,这很危险,不如出去走一走。不论是我们这票闺密重聚,还是跟安娜贝阿姨、雅姬阿姨那帮姑婆聚会,我能从中挖到的新闻,绝对比我采访十个人都还要多。 凯蒂·蕾西刚把车停到我家门口,我就知道是她来了——跟我猜的一样——混得很不错。我之所以这么说,是因为从她挂电话到开车来接我,只花了五分钟的时间,也就是说,她家跟我家只隔了一条街;还有她开来接我的车,是一辆笨重的越野车——买那辆车的钱,用来买房子都绰绰有余。一个家里能有的享受,她车子上通通有。我脑袋后面传来DVD的声音,呱啦呱啦播放着动画;我前方的仪表板上有卫星导航地图,一步一步带路。 她先生布莱德·布鲁克很崇拜她父亲,在他手下工作了很多年,后来她爸爸过世,他继承衣钵,专门推销一种备受争议的荷尔蒙,可以用来帮助小鸡迅速长大。我妈向来瞧不起他们家的产品,她从不使用任何神奇的成长激素,但这不代表她避用荷尔蒙;我妈养的猪都会打化学药剂,一直打,一直打,打到每只红通通、圆滚滚,像爆浆的樱桃一样,打到它们的小猪腿撑不起那浑圆肥厚的腰。只不过她打的频率从容多了。 像布莱德·布鲁克这种老公,房子买在哪,老婆说了算;何时生小孩,老婆说了算;要买什么牌子的沙发,老婆说了算;老婆没说的,一律闭嘴不谈。如果你多看他几眼,会发现他很耐看,不过他的小弟弟,跟我无名指大小差不多,这可是我的第一手消息。不过,看来尺寸虽小,功能却很正常:凯蒂这胎是第三胎,已经安然度过前三个月的危险期。他们还要继续努力,直到她生出男孩为止。(我们真的很想要一个跑来跑去的小淘气。) 还是先聊我,芝加哥记者,单身——呸呸呸,瞎说,小心真的单身一辈子!再聊她,谈她的发型,服用的维生素,聊她两个小孩爱玛和玛蒂森,聊风谷镇的妇女会,还有妇女会办的圣帕特里克节[1]游行有多糟。接着她叹了口气:那两个可怜的小女孩。唉,对啊,而且我还得报道那两个可怜的小女孩呢。她对我的报道显然不感兴趣,话锋一转,马上回到先前提到的妇女会,自从贝佳·哈德当上活动部长,整个组织就变得散漫无纪律。以前贝佳并没有特别受欢迎,可是她五年前钓到金龟婿,社会地位就迅速攀升。她老公艾瑞克·哈德在密苏里州南部的欧扎克山区有一大片祖传产业,用来经营一家复合式游乐园,里头包括小型赛车场、水上乐园、迷你高尔夫球场,专门敲游客竹杠,整个妇女会现在都怨声载道。她今天晚上也会去,我可以亲眼瞧瞧,看她有多不融入大家。 安琪的家很像小孩子画的房子,平面而且呆板,几乎毫无立体感可言。我一踏进屋内,立刻想奔回家。门口站的是安琪,她本来高中的时候就瘦,后来又瘦了五公斤左右;她贤淑地对我笑一笑,然后转身进厨房准备芝士火锅。蒂什也在,她以前就是我们的小妈妈,大家吐的时候,她就在背后帮忙拢住大家的头发,偶尔会因为觉得自己没人爱而大哭一场。我听说她后来嫁给一个纽卡斯尔人,虽然脑筋有点迟缓(凯蒂压着嗓门补充道),不过很会赚钱。小米整个人瘫在巧克力色的皮沙发上。她高中的时候很耀眼,长大之后却变得很黯淡,不过大家好像都没有发现,还是继续叫她“小辣妹”。我有证据:她手上那枚超大颗钻石戒指,是高中的时候乔伊·约翰森送的,她到现在还一直戴着;乔伊手长脚长,是个很贴心的男生,高二那年突然长个,入选橄榄球队前锋,后来要大家改叫他约哈(我对他真的就只有这一点印象)。可怜的贝佳坐在她们中间,一脸窘迫,装出一副很热络的样子,滑稽的是,她的穿着打扮跟女主人几乎如出一辙(难道是安琪带她去买的?)。谁跟她对视,她就对谁露齿而笑,不过没有人愿意跟她说话。 我们一起看了《情比姐妹深》。 等到安琪打开灯,蒂什已经哭成了泪人儿。 “我又开始上班了。”她用哭腔宣布,双手遮住眼睛,露出珊瑚红的指甲。安琪边倒红酒,边拍拍她的膝头,用充满关爱的眼神看着她,生怕别人没看到。 “天啊,亲爱的。为什么呢?”凯蒂低语道。她连低语都是娃娃音,而且字字分明,好像上千只老鼠啮咬饼干那样爽脆。 “泰勒上幼儿园了,我想我该回到职场。”蒂什才停止啜泣,说着说着却又哽咽起来,“我需要一个目标。”她最后两个字像是吐出来的,好像吃到什么脏东西。 “你有目标啊。”安琪说,“不要听社会告诉你要如何持家,不要让女权主义者”——她看了我一眼——“让你觉得心虚。你拥有她们所没有的东西。” “说得好!蒂什,安琪说得很对。”贝佳主动加入讨论,“女权主义就是要让女性选择自己想做的事。”大家狐疑地看着贝佳,小米的哭声突然从角落爆发出来,大家的注意力,还有安琪手中的红酒,一下子都倾注到她身上。 “斯蒂芬不想再生了。”她啜泣道。 “怎么会?”凯蒂说得义愤填膺。 “他说生三个够了。” “是他够了还是你够了?”凯蒂愤愤不平地说。 “我也是这样跟他讲。我还想生个女孩,我想要有个女儿。” 大家抚摸小米的头发,凯蒂则摸摸自己的肚子,眼睛盯着壁炉上安琪三岁儿子的照片,哀怨地说:“我想要有儿子。” 蒂什和小米轮流抹眼泪、发牢骚——我想要小宝宝……我一直梦想有个大家庭,生好多好多孩子,我要的就只有这样……难道想当妈妈也有错吗?我很同情她们,她们看起来真的难过,对于人生不如意的人,我也颇能惺惺相惜,只是点头点到后来,该同意的我都同意了,实在找不到其他话来说,只好躲进厨房,切几片芝士,省得在客厅碍事。我高中的时候就知道这种比惨大会,也知道要不了多久,场面就会越来越难堪。过一阵子,贝佳也跑来加入我,拿起碗盘刷洗起来。 “每周都要这样闹一次。”说着她眼珠转了半圈,表示她不是厌烦,只是觉得可笑。 “是想用泪水涤净心灵吧。”我接话道。我感觉得出来她希望我多说点话。我知道这种感觉。 每次我快要套出大八卦时,我都恨不得把手伸进受访者嘴里,直接把消息从他舌头上取出来。 “在参加安琪的小型同学会之前,我还不知道自己的生活过得那么悲惨呢。”贝佳小声地说,她拿了一把干净的菜刀,切了几片瑞士进口的葛瑞尔芝士。其实我们这里生产的芝士,够整个风谷镇的人吃了。 “呃,不知道也好,这样你就可以过着肤浅的生活,也没人敢说你很肤浅。” “听起来很有道理。”贝佳说,“你们高中的时候就会这样了吗?” “嗯,常有的事,除了背地里互扯对方后腿的时间之外,剩下就是诉苦了。” “我庆幸当年的人缘那么差。”她说着笑了起来。“没想到长大后竟然更不上道。” 我也笑出声来,帮她斟了一杯红酒,我感觉仿佛又回到青少年时期,有点荒谬,有点好笑。 我们嘻嘻哈哈回到客厅,发现在场的所有人都哭了;她们一齐抬头盯着我们,好像一群充满怨怼的怨妇。 “好啊,你们两个居然玩得那么开心。”凯蒂啐道。 “也不想想我们镇上发生了那么多事。”安琪接着说。看来她们聊天的话题扩大了。 “这个世界怎么了?怎么会有人伤害那么小的女孩?”小米哭着说,“可怜的孩子。” “而且还拔掉她们的牙齿,这点我到现在都还不能接受。”凯蒂说。 “我只希望她们活着的时候,大家可以对她们好一点。”安琪抽抽搭搭地说,“为什么女孩子要对彼此那么残忍?” “有女同学找她们麻烦吗?” “有几个女同学,放学后把娜塔莉堵在厕所的角落里,剪掉她的头发。”小米哽咽地说。她痛苦的脸肿胀着,上头红一块白一块。 睫毛膏掺着泪水,一条一条沾染到她的衬衫上。 “她们因为自己稍微与众不同,就喜欢找其他女孩子麻烦。”凯蒂一边说,一边用袖口揩眼泪。 “‘她们’是谁?” “问卡蜜儿,她负责报道这篇新闻。”凯蒂说着扬起下巴,我记得她高中就有这个小动作,这表示她准备拿我开刀,而且开得理直气壮。“你知道你妹有多糟糕吧,卡蜜儿?” “我知道小女生多少都遭遇过悲惨的生活。” “你这是在护着她?”凯蒂瞪着我,眼睛冒火。我意识自己被卷入风谷镇的是是非非中,内心非常惶恐。斗争又开始袭击我的小腿肚。 “凯蒂,我跟我妹根本不熟,哪里说得上护不护着她。”我假装厌烦地说。 “你为那些小女孩掉过一滴眼泪吗?”安琪说。她们团结起来围攻我一个。 “卡蜜儿没生过小孩。”凯蒂一派假道学的口吻。“我想她感觉不到我们为人母的伤痛。” “我是真的替她们感到难过。”我真诚地说,但听起来却很假惺惺,好像选美佳丽在呼吁世界和平。我是真的很难过,但不知道为什么一说出口就变得那么廉价。 “我无意出口伤人。”蒂什说,“但看来没有小孩的人,有一部分的心是死的,心窗是紧闭的。” “我同意。”凯蒂说,“直到我怀了玛蒂森,我才觉得自己真的成为女人。我的意思是,最近很多人说科学和上帝互相抗衡,但似乎只要一提到孩子,两边立刻握手言和。圣经说要果实累累,子孙绵延,这很科学呢。呃,反正归根究底,女人天生就是要生孩子嘛,对不对?” “大女人。”贝佳压着嗓子说。 贝佳开车送我回家,因为凯蒂想在安琪家过夜。反正明天一早会有奶妈帮她带她的宝贝女儿。贝佳拿女人憧憬当母亲的心态开了几个玩笑,我干干地赔笑了几声。我心想你生过两个小孩,当然可以开这种玩笑。我非常不爽。 我换上干净的睡衣,在床角正襟危坐。今晚不能再喝了,我低语道。我放松肩膀,拍了拍脸颊。 我叫自己要乖。我好想刻字:糖在我大腿上发烧,卑鄙在我膝盖骨附近发烫。我想划开皮肤,刻上“不孕”两个字。我不生孩子,我的子宫永远派不上用场,永远维持空旷纯朴。我想像我的骨盆裂开,露出一个干净的空洞,像动物离去后留下来的巢。 那两个小女孩。“这个世界怎么了?”小米刚才边哭边说的时候,我还没什么感觉,这种悲叹听多了,早就听腻了。但现在我有感觉了。我感觉风谷镇出了问题,出了很大的问题。我想象罗伯特·纳什坐在安的床边,回忆他对女儿说的最后一句话;我看见娜塔莉的妈妈,对着女儿的旧T恤埋头痛哭;我看见十三岁的我,手里捏着妹妹的小花鞋,在她房间的地板上绝望地啜泣;我看见艾玛,正值十三岁,心里还是个孩子,身材却已出落得凹凸有致,拼了命想取代我妈念念不忘的玛丽安;我看到我妈边想念玛丽安边掉眼泪;我看到艾玛欺凌弱小,边大笑边跟死党剪掉娜塔莉的头发,卷发一绺一绺飘落到地上;我看见娜塔莉戳瞎女同学的眼睛。我的皮肤在尖叫,心脏在我的耳朵里怦怦直跳。我闭上眼睛,用双臂搂着自己,哭泣。 埋在枕头里哭了十分钟后,我慢慢恢复过来,脑海里冒出一件一件庸俗的琐事:报道里要引用约翰说的哪句话,芝加哥那边的房租下周要缴,房间垃圾桶里的苹果要馊掉了。 突然,门外传来艾玛的低语,呼唤着我的名字。我把睡衣领口的扣子扣上,把袖子放下,开门让她进来。她穿着粉红色的碎花睡衣,金发披垂在肩上,光着两只脚丫,那副模样,除了惹人怜爱,还是惹人怜爱。 “你哭了。”她说,有点惊讶。 “还好。” “因为她?”最后一个字她特地加重语气,我想象这个“她”字又圆又沉,在枕头上撞出一个凹洞。 “大概吧,我想。” “我也是。”她沿着我睡衣边缘瞧,领口、袖口,想偷看我的疤。“我不知道你会伤害自己。”她最后开口说。 “以后不会了。” “那是好事吧。”她在我床边犹豫了一下。“卡蜜儿,你会不会觉得有坏事要发生了,怎么躲都躲不掉?你什么也不能做,只能等待?” “像焦虑症发作吗?”我忍不住一直盯着她的皮肤看。金棕色,光滑柔顺,像温暖的冰激凌。 “不是,不太一样。”听起来我让她失望了,这么巧妙的谜语,居然没有人解开。 “算了。总之,我给你带了礼物。”她递给我一个正方形的盒子,让我小心打开,里面是一支漂亮的烟。 “这比你喝伏特加好多了。”艾玛说完,主动帮自己辩护起来。“你喝得很凶。抽这个比较好。酒越喝越难过。” “艾玛,这个……” “可以再让我看一看你刻的字吗?”她羞愧地微笑。 “不行。”我沉默。 我拿起烟。“艾玛,我觉得你不应该……” “要不要随便你,我只是想对你好。”她蹙着眉头,绞着睡衣的衣角。 “谢谢你。你这么帮我,想让我好过一点,真的很贴心。” “我想好的时候也是可以很好的,你知道吧?”她还是皱着眉心,看起来泪水即将溃堤。 “我知道。我只是好奇你怎么突然对我这么好。” “有时候我做不到,但我现在做得到。大家都睡了,很安静,事情就简单多了。”她伸出手,像蝴蝶摊在我眼前,接着又垂下去,拍拍我的膝盖,转身离去。 [1] 每年的3月17日是圣帕特里克节,也叫“绿帽子节”,是为了纪念爱尔兰守护神圣帕特里克。这一节日如今已成为爱尔兰的国庆节。——编者注 第十章
“我很遗憾她搬到这里,这个地方把她害死了,”约翰·肯尼哭着说,他今年十八岁,死者娜塔莉·肯尼,年仅十岁。“有人杀了我妹妹。”今年五月四日,娜塔莉·肯尼的尸体在风谷镇被找到,陈尸在剪烫美发店和毕孚帝五金行中间的狭小空隙。过去九个月来,这个位于密苏里州的小城镇,已经发生两起杀童案,另一名死者是九岁的安·纳什,去年八月她被人发现死在镇上的小溪里。两名女孩都是遭人勒死,牙齿都被凶手拔光。 约翰·肯尼轻声哭着,说娜塔莉“有点顽皮,有点男孩子气”。他和家人两年前从宾州搬过来,前阵子才刚从高中毕业。他说他妹妹是个聪明的孩子,想象力很丰富。她曾发明一套语言,具备完整的字母体系。“如果只是普通的小孩,大概只会跟你一派胡言。”约翰·肯尼惆怅地说。 关于目前的案情进展,警方的发言相当模棱两可。风谷镇的警察以及堪萨斯增援的警探理查德·劳尔都表示:目前尚未掌握重大线索。“我们目前尚未排除任何可能。” 劳尔说,“我们在镇上搜寻可疑分子,并审慎评估外地人作案的可能。”对于本案的潜在目击者,警方表示不予置评;目击者是一名小男孩,他声称看到一位女性绑架娜塔莉·肯尼。而根据可靠的消息来源,警方认为这两起凶杀案应是当地男性所为,风谷镇牙医詹姆斯·L.杰拉德也表示同意,他说拔牙“需要力气,牙齿不会自行脱落”。 案件目前正在如火如荼侦办中,风谷镇民纷纷加装安全锁或购买枪械,以求自保。当地五金行表示,案发至今已卖出三十多副安全锁,镇上的枪火商也有三十多笔枪械交易。“我想本地人家里大都有来复枪,外出打猎用。”现年四十四岁的枪火商丹尼·R.史尼亚指出,“但我想家里没有手枪的人……迟早会需要买一把枪。”安·纳什的父亲罗伯特也搭上了这波枪械购买热潮。“我还有两个女儿,一个儿子,他们需要大人保护。”纳什先生说。他描述他死去的女儿颇有小聪明:“有时候我觉得她比她老爸还聪明,有时候她真的以为自己比她老爸还聪明。”他说安跟娜塔莉一样很男孩子气,喜欢爬树、骑自行车,她去年八月就是骑自行车时遭人绑架。 本地天主教区神父路易·蓝尔认为,这两起谋杀案对居民造成不小的影响,望弥撒的会众明显增加,也有许多教友跑来请他给予心灵抚慰。“发生这种事,人们自然会渴望灵魂获得滋养。”他说,“大家都疑惑怎么会发生这种事。”警方也是一样。
报道见报之前,柯瑞嘲弄了一番那些R呀、L等中间名:天啊,什么年代了,南方人还那么讲究古时候那一套。我指出密苏里州严格说来位于美国中部,他听了讥笑我说:那严格说来我也才算中年而已,但你有种去跟可怜的艾琳说,她每天都要照顾我的风湿性关节炎呢。此外,他把詹姆斯·卡比西说的话全部删除。“在报道里放太多小孩的证词,会让人家以为我们报社很不专业,尤其警方现在还不买这个小鬼的账。”他还把我从约翰妈妈嘴里套出的话删掉了:“她是个乖巧和善的孩子。”虽然没什么价值,但这是我被她撵出去之前唯一的斩获,我那次采访根本是活受罪,能套到这句话还算值回票价,但没想到被柯瑞嫌偏离主题。不过他说得也对。他相当满意我那句“这两起凶杀案应是当地男性所为”,认为这多多少少算是锁定了嫌疑犯。“根据可靠的消息来源”这句是我瞎编的,或者说得委婉一点:是我综合了大家的意见。反正上至神父下至理查德,大家都认为是本地人作案。只是我没告诉柯瑞我说谎。 报道刊登出来的那天早上,我赖在被窝里,盯着白色的古董拨盘电话,等人打来投诉。也许第一个就是约翰他妈;要是她发现我采访她儿子,一定会气到爆炸。也可能是理查德,因为我泄露嫌疑犯是当地人。 几个小时静悄悄地过去了,我身上的汗越冒越多,马蝇在窗外嗡嗡嗡地徘徊,盖拉守在门外,急着要进来打扫。我们家床单、浴巾都是每天更换;地下室那台洗衣机成天转个没完。我想这是从玛丽安还活着的时候就留下来的习惯。我们随时穿着清爽干净的衣服,忘记自己身上有体味和汗臭。一直要到上了大学,我才知道自己喜欢性爱的味道。有天早上,我走进我朋友的卧室,一个男生从我身边闪过,他回头笑了笑,顺手把袜子塞进裤子后面的口袋里。我朋友还赖在床上,全身赤裸,起了红潮,从棉被底下伸出一条光溜溜的腿。那甜美的浊气完全是动物的味道,像从熊的巢穴深处散发出来的。这种同居过夜留下的气味,对我来说非常新鲜。因为最能唤起我童年回忆的,是漂白水的味道。 我后来发现,第一个打来投诉的,是个意想不到的人物。 “我不敢相信你的报道里面竟然连一句话也没提到我。”玛芮斯·惠勒尖锐的声音撞击话筒。“我说的话你一个字也没写进去。你大概连我在场都不知道吧。约翰可是我带过去的,记得吗?” “玛芮斯,我从来就没答应要把你写进报道里。”我说,暗暗不爽她发什么大小姐脾气。“如果你误会了,我跟你道歉。”我把软乎乎的蓝色泰迪熊垫在头底下,随即因为罪恶感而放回床尾。人要善待童年时期的玩伴。 “我只是不懂你为什么没有写我。”她继续说,“如果报道的重点是让读者了解娜塔莉,那你就非要约翰帮忙不可;如果你非要约翰帮忙不可,就非要有我帮忙不可。我可是他女朋友,我是说,他是我的,不信你去问别人。” “呃,你跟约翰,并不是报道的重点。”我说。电话那一头,除了玛芮斯的呼吸声,还有乡村摇滚音乐的旋律,“咚”一声“嘶”一声的节奏。 “但你也写了其他风谷镇的居民啊。你连愚蠢的蓝尔神父都写了,为什么不写我?约翰现在这么痛苦,我对他又那么重要,陪他熬过这一段的人是我。他动不动就哭,都是我在安慰他。” “如果下一篇报道还要采访风谷镇居民,我一定会找你——如果你还有其他高见要补充的话。”咚。嘶。她在熨衣服。 “我知道很多肯尼家的事,也知道很多娜塔莉的事,而且这些事不要说讲,我看约翰连想都不敢想。” “那太好了,我很快就会跟你联络。”我挂掉电话,对于她的提议感到不安。我低下头,发现我在大腿的伤疤上,潦草地写下“玛芮斯”三个字。 艾玛在前廊,裹着一条粉红色丝被,额头上敷着湿毛巾。我妈身边摆了一个银盘,上面放着茶、面包和各式各样的瓶子。她把艾玛的手背贴在自己的脸颊上,一圈一圈画着圆。 “宝贝,宝贝,宝贝。”我妈一边低语,一边荡秋千。 艾玛昏昏欲睡,像襁褓中的婴儿,偶尔咂一咂嘴。这是我从伍德贝瑞回来后第一次看到我妈。我在她面前晃来晃去,但她不肯把视线从艾玛身上移开。 “嗨,卡蜜儿。”艾玛终于有气无力地开口了,给了我一个淡淡的微笑。 “你妹妹生病了。自从你回来以后,她就把自己烦出病来了。”妈一边说,一边用艾玛的手背在自己脸上画圆圈。我想象她的牙齿紧紧箝住颊内的肉。 忽然,我发现亚伦就坐在室内,从客厅的双人沙发往窗外望,紧紧盯着她们母女俩。 “你要想办法让她在你身边自在一点,卡蜜儿;她还只是个小女孩。”她溺爱地对着艾玛说。 宿醉的小女孩。艾玛昨天离开我房间后,就自己下楼去喝酒。这个家就是这样。我留下她们俩,让她们互相耳语,受宠在我膝盖上嗡嗡作响。 “嘿,包打听,包打听。”理查德开着轿车从我身边经过。我正要去娜塔莉的陈尸地点,看看那些气球、纸条上都写些什么。柯瑞要我写一篇“举镇哀悼”的报道;也就是说,如果没有新的线索的话就用这篇来救场;也就是说,最好能有新的线索,而且越快越好。 “哈啰,理查德。” “今天的报道不错哦。”该死的网络。“很高兴你找到可靠的消息来源。”他面带笑容说。 “我也是。” “上车,我们有点事要办。”他推开副驾驶座的车门。 “我也有自己的工作要做。跟你合作到目前为止,你不是不予置评,就是给我没有用的消息。再这样下去,我的主编就会要我退出了。” “啊,那怎么行,这样我就没得消遣了。”他说,“跟我上车,我需要一个风谷镇的地陪。为了感谢你,我愿意回答你三个问题,全盘托出,绝不说谎。虽然不算正式采访,可是我一定老实回答。好吗?卡蜜儿。除非你是要去和你可靠的消息来源约会。” “理查德!” “好吧,说真的,我也不想当第三者,让你们刚萌芽的爱情迅速凋谢。我敢说,你和你那可靠的消息来源站在一起,一定很登对。” “闭嘴。”我上了车。他靠过来,帮我系上安全带,停了一秒,嘴唇离得我好近。 “我要确保你的安全。”他指着娜塔莉的陈尸地点,夹缝里飘着一颗造型气球,上面写着“早日康复”。 “我也希望风谷镇能早日康复。”理查德说。 理查德要我带他到镇上隐秘的地点,也就是那些只有当地人才知道的隐秘场所。大家在那里撒野,青少年在那里聚会喝酒,也有人单独去那里思考人生的方向。每个人的人生都有脱轨的时候。我第一次去那里是玛丽安去世那天,第二次则是举起刀的那个晚上。 “那两个女孩是在哪里被杀掉的,我们还不知道。”理查德说。他一手握着方向盘,一手搭在我的椅背上。“我们只知道弃尸地点,而且现场都遭人严重破坏。”他顿了一下。“对不起。说‘杀掉’很难听。” “屠宰场的工人才这样说。” “哇,‘屠宰场’,卡蜜儿,好高级的词,风谷镇的人应该不会用吧。” “是是是,你们堪萨斯市的人最有涵养!” 我指点理查德开上一条没有路标的泥巴路,我们在一片及膝高的野草间停车,安的陈尸地点就在往北十六公里处。我扇一扇颈背,好闷,长袖紧紧黏在臂膀上,我捏起衣服抖了几下。昨晚的酒气蒸发成皮肤上的汗珠,不知道理查德会不会闻到。我们走进树林里,下坡、上坡。白杨树叶一如往常,在缥缈的微风里闪闪发光。偶尔可以听见鸟儿惊飞,动物一掠而过。理查德跟在我后面,随手揪几片叶子,一边走,一边慢慢撕。走到目的地时,我们的衣服都湿透了,汗从我脸上滴下来。眼前是一座倾斜的老校舍,里头只有一间小教室,葡萄藤在石板瓦上穿进穿出。 进入校舍,墙壁上钉着半块黑板,黑板上花花绿绿。枯叶和酒瓶散落在地板上,夹杂着一些年代久远的啤酒罐,罐子生锈,而且那时候上面还没有拉环。教室里保留了几张小桌子,其中一张盖着桌布,桌子正中央摆着一瓶干枯的玫瑰。真可怜,在这里享用浪漫晚餐。希望他们当时进行得还算顺利。 “这张不错。”理查德指着一幅蜡笔画。浅蓝色的牛津布衬衫黏在他身上,我隐约可以看出他健美的胸肌轮廓。 “显然跑到这里玩的大多是小孩子。”我说,“但这里离溪边很近,所以我想应该带你来看看。” “嗯哼。”在沉默中,他凝视着我。“你平常在芝加哥,下班后都做些什么?”他靠着桌子,从花瓶里抽出一朵干枯的玫瑰,揉碎花叶。 “我都在做什么?” “你有男朋友吗?我想你一定有。” “错了。我很久没交男朋友了。”他开始摘玫瑰花瓣。我不知道我的回答有没有激起他的兴趣。他抬头看着我,开怀地笑了。 “你很难追,卡蜜儿。你不会一直嚷着我跟你说我跟你说。你让我自己问。这很特别,我喜欢。通常一般女人,你想让她们闭嘴不容易。我不是在说你。” “我不是故意要那么高冷。只是没料到你会问这个问题。”我重新掌握对话的主导权。闲扯和斗嘴,这我没问题。“你有女朋友吗?你一定脚踏两条船吧。一个金发、一个褐发,正好搭配你的领带颜色。” “全部答错。我单身,上一任女朋友是红头发,跟我的日用品完全不搭。后来不得不分手。很好的女孩,可惜。” 换作平常,我最讨厌理查德这种男孩,他们从小到大吃好的、用好的,有长相、有魅力、有头脑,可能还很有钱。我对这种男生向来没有兴趣。他们太没个性,而且通常胆子很小,碰到难堪、尴尬的事,直接三十六计走为上策。但理查德不会让我觉得很无趣。可能是因为他笑得很邪恶,也可能是因为他要面对丑陋的事情才能赚钱。 “你小时候来过这里吗,卡蜜儿?”他的声音很小,非常害羞,两只眼睛看着旁边,午后的阳光晒得他的头发金光闪烁。 “当然来过啊,这里是调皮捣蛋的完美地点。”理查德走向我,把剩下的玫瑰递给我,用手指抚摸我汗涔涔的脸颊。 “看得出来。”他说,“这是我第一次希望自己在风谷镇出生长大。” “我们应该会相处得很愉快。”我说。这倒是真心话。我突然感伤在自己成长的岁月里,竟然没认识半个像理查德这样的男孩子,可以带给我一点挑战性。 “你很美,你知道吧?”他问,“我早就想跟你说,但又怕说了会碰钉子。所以我想……”他勾起我的下巴,吻我,刚开始慢慢地,后来发现我没挣脱,便拥我入怀,把舌头伸进我的嘴里。 这差不多是我三年来第一次接吻。我的手在他的背肌之间游移,玫瑰从我手里掉落。我揭开他的领口,低头舔他的脖颈。 “我想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。”他一边说,一边抚摸我的下巴。“我第一次见到你那天,一整天都无心做事,被维克里赶回了家。”说完他大笑。 “我也觉得你很帅。”我说着便牵起他的手,以免他的手不安分地乱摸。我的上衣很薄,我不想让他摸到我的疤。 “我也觉得你很帅?”他大笑。“天啊,卡蜜儿,你这个人真没情调。” “我只是觉得措手不及。我的意思是,你跟我,感觉不妙。” “的确很糟。”他亲吻我的耳垂。 “还有,你不是想看这个地方吗?” “卜蕾大小姐,我来的第二周,就把这个地方好好搜过了。我只是想约你出来走走而已。” 后来发现,另外两个我想带他去的地方,他也都已经搜过了。一个是树林南边的废弃猎棚,他在那里找到一条黄色格纹缎带,经两边家长指认后,确定并非受害者所有;另一个是风谷镇东边的峭壁,可以坐着远眺密西西比河,他在那里找到小孩子的球鞋印,但跟两个小女生的鞋印不相符。他还在草叶上发现干涸的血迹,但跟两个小女孩的血型对不上。我再次展现出自己有多没用,理查德也再次表示自己不在意。我们还是开车去了一趟峭壁,带着半打啤酒,坐在太阳下,看着密西西比河闪着银光,像一条倦懒的蛇。 玛丽安可以下床走动时,她最喜欢来这个地方。有那么一瞬间,我可以感觉到她娇小身躯的重量压在我背上,在我耳边暖烘烘地笑着,皮包骨的手臂紧紧围住我的肩膀。 “如果是你,你会把小女孩带去哪里勒死?”理查德问。 我猛然被拉回现实,回答道:“我的车上或房间里。” “拔牙呢?” “可以盥洗善后的地方。地下室、浴缸。小女孩是先死掉的吧?”“这是你的问题之一吗?” “没错。” “两个都是先死掉的。” “死了很久吗?久到牙齿拔下来都不会流血?” 一艘下行的平底船在急流中打转,男人们拿着长篙出现在甲板上,把船头导向正确的方向。 “娜塔莉流血了。她刚断气牙齿就被拔下来了。”我脑海中浮现出娜塔莉的身影,死不瞑目的棕色眼睛,整个人瘫倒在浴缸里,有人从她嘴里撬出一颗颗牙齿。血迹斑斑的下巴。拿着钳子的手。女人的手。 “你相信詹姆斯·卡比西吗?” “这我不知道,卡蜜儿,我没有骗你。那孩子吓坏了。他妈妈一直打电话来,要我们派人保护他。他说那个女人一定会找他。我审讯时故意刁难他,说他骗人,看他会不会改变说辞。结果没有。”他转过来跟我面对面。“我可以告诉你:詹姆斯·卡比西相信自己的说辞。但我看不出其中的可能性。这跟我搜集的资料不符。不知道哪里怪怪的,可能是警察的直觉。你自己也采访过他,你有什么看法?” “跟你一样。我想他可能因为妈妈得癌症吓坏了,所以把恐惧投射到其他事情上。我也不知道。约翰·肯尼呢?” “就资料判断:年龄吻合,又是受害者家属之一,而且对整件事的反应太过激烈。” “遇害的是他亲妹妹。” “对。可是……我自己也是男孩子,我跟你说,一般青少年宁愿去死,也不愿意在公共场合掉眼泪,但他却哭得整个镇的人都知道。”理查德用空的啤酒瓶吹出“呜”的空响,对来往的拖船发出类似求偶的叫声。 月亮出来了,蝉鸣沸腾鼓噪,理查德放我在家门口下车。打开门,看见我妈坐在螺旋梯的最下面,旁边放着一壶杏仁酸酒。 她穿着粉红色的睡衣,袖子是稚气的公主袖,领口镶着一圈缎带。她多此一举地在手上包着雪白的纱布,尽管她已经喝醉了,纱布却还是洁白如新。我进门时,她微微摇晃,好像一缕幽魂,在心里挣扎要不要消失。最终,她决定留下。 “卡蜜儿,过来坐。”她用手招呼我过去。“等等!先去厨房里拿酒杯。你陪妈妈喝一杯。陪一陪你妈。”一定没好事,我一边咕哝,一边拿了个平底杯。但在这层抱怨下,我心想:这是要跟她单独相处啊!我感觉到一阵童年残留下来的悸动。镇定一点。 我妈倒酒鲁莽,但在满杯前收手,算得刚刚好;不知道她变了什么戏法,竟然能稳稳地把酒端到我唇边,半滴都没有洒出来。她看着我,得意地笑了笑。她身体往后,靠着螺旋梯的中心柱,侧着腿坐好,小口喝酒。 “我想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你了。”她说。 我知道她不喜欢我,但我从没听她坦率承认过。我告诉自己说,我应该要兴致高昂,像是发现新大陆的科学家,但我的喉咙卡得很紧,要很努力才有办法呼吸。 “你让我想起我妈——你的外婆娇亚。你疏离、冷漠,而且非常非常自以为是。我妈也从来没有爱过我。你不爱我,我也不爱你。”一阵愤怒窜过我全身上下。“我又没说过我不爱你,你这样说未免也太可笑了。真可笑!是你不爱我才对吧,从小你就不爱我。我从你身上只感觉得到冷漠而已,别恶人先告状。”我开始用掌心摩擦楼梯的直角。我妈似笑非笑地看着我。我停止动作。 “你总是那么任性,一点也不可爱。我忘了你那时候六岁还七岁,我想帮你上发卷,希望你第二天拍证件照比较上相,但你却拿我的布剪把头发全都剪掉。”我不记得我做过这种事。我只听说安用剪刀把头发剪掉。 “我才不相信,妈。” “意见真多,跟那些女生一样。我想多跟她们亲近,跟那两个死去的女孩子。” “你说要亲近她们是什么意思?” “她们让我想到你,成天在镇上跑来跑去撒野,像漂亮的小动物一样。我想如果可以多跟她们亲近,说不定就会比较了解你。如果我可以喜欢她们,说不定就有办法喜欢你。但我没有办法。” “对啊,我想也是。”老爷钟敲了十一下。我好奇我妈一辈子住在这里,总共听那座钟敲了几声。 “你在我肚子里的时候,我那时候还是孩子,比你现在小多了,我以为你救得了我。我以为你会爱我,然后我妈就也会爱我。真是可笑。”我妈的声音蹿高,湿冷,像在暴雨中纷飞的红色围巾。 “我那时候还很小。” “你从小就不听话,都不肯吃东西。好像在惩罚我把你带到这个世界来。让我觉得自己像个笨蛋,像个小孩子。” “你是小孩子啊。” “现在你回来了,我只有一个想法:为什么是玛丽安不是她?”高涨的愤怒突然摊平成黑暗的绝望。我在原木地板上摸到钉木板的钉针,我把钉针塞在指缝里。我绝对不要为了这个女人掉眼泪。 “我留在世上也没多大的意思,妈,如果这样说能让你好过一点。” “你真讨人厌。” “有其母必有其女。” 我妈突然扑向我,一手抓着我一边手臂。接着,她把手伸到我背后,竖起一根手指,用指甲在没有疤痕的皮肤上画圈。 “你就只剩这里了。”她用气音对我说。她的口气又香又腻,像深井里的空气。 “对。” “有一天,我要把我的名字刻在上面。”她摇了摇我的身子,松开手,留我一个人坐在楼梯上,只有喝剩的温酒陪伴我。 我把剩下的杏仁酸酒喝完,做了一个又黑又黏的梦。我妈割开我的皮肤,把我的内脏一个一个掏出来,绣上她的名字,再一个一个丢回去,还随手扔了一些失物进去,有我十岁转泡泡糖机转到的橘色荧光塑料球,有我十二岁时穿的紫色毛袜,有高一时男生送我的便宜镀金戒指。她每扔一个,我就松一口气:还好找回来了。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中午,心里既彷徨又害怕。我拿出水壶,灌一口伏特加排解恐慌,结果马上跑到厕所狂吐,秽物里有一丝一丝甜甜的咖啡色口水,是昨夜的杏仁酸酒。 我扒光衣服,跨进浴缸,白瓷冰凉地贴在我的背上。我躺平,扭开水龙头,任凭水位越爬越高,直到水位高过耳朵,“咕噜”一声,像船沉入海的声音一样令人满足。我能不能锻炼自己,任水位盖过我的脸,然后睁着眼睛淹死在浴缸里?只要能对淹没自己那最后的五厘米不为所动,我就成功了。 自来水刺痛我的眼睛,盖过我的鼻子,完完全全地包围了我。我想象自己从上往下看:薄薄一层水纹底下,我的身体皮开肉绽,我的脸上面无表情。我的身体不肯安静,尖叫着马甲、龌龊、寡妇、啰唆。 我的胃和喉咙都在收缩,拼命挣扎着要呼吸。手指、妓女、空洞!我要求自己安静下来。多纯净的死亡方式啊!花朵、花苞、花容。 我冲出水面,大口吸气,仰头面朝天花板,好喘。放松放松,我告诉自己。放松,乖孩子,没事的。我拍拍脸颊,哄骗自己——真可悲,但喘息声停下来了。 忽然,一阵恐慌席卷而来。我伸手去摸背后那块圆形的皮肤,还很光滑。乌云低低地笼罩着镇上,阳光攀卷在乌云边缘,将万物罩上一层恶心的黄色,我们好像虫子,曝光在日光灯底下。昨晚我妈和我摊牌后,我到现在都还很虚弱,这种微弱的光线似乎很适合我现在的心情。我跟玛芮斯·惠勒有约,要到她们家采访她有关肯尼家的事。虽然不确定会得到多少重要的信息,但我希望至少能套出一两句有用的话,这是我目前非常需要的,因为自从报道刊登出来后,我到现在都还没有肯尼家的消息。老实说,现在约翰住在玛芮斯家后面,我想找他非得通过玛芮斯不可。我敢说她爱死这个特权了。 我走到大街上那间小吃店。我昨天把车停在那里,就跟理查德出去兜风了。我虚弱地坐进驾驶座,打起精神开到玛芮斯家,早到了半个小时。我想她一定正忙着梳妆打扮,为接下来的采访做准备,大概会让我先到后院的露台等待,这样一来,说不定我会有机会去看看约翰的状况。结果没想到,她竟然不在家。屋子后面有音乐传过来,我循着声音走过去,看到金发四姐妹穿着鲜艳的比基尼,坐在游泳池畔,约翰坐在她们对面的树荫下旁观。艾玛晒得一身古铜色,金发披肩,看起来秀色可餐,完全看不出昨天宿醉的痕迹。她精致小巧,色彩缤纷,跟开味菜一样可口。 看着这些光滑的皮肤,我感觉我皮肤上的字又开始叽叽喳喳说起话了。我没办法跟她们面对面,加上我昨晚做了噩梦,到现在还惊魂未定,所以我躲在角落里偷看她们。因为天气热,艾玛的三个朋友很快就掉入晕眩漩涡,一个个脸朝下趴在毯子上。艾玛好端端地坐着,一边盯着约翰,一边涂抹防晒霜,肩颈、胸口、双峰,她还把手伸进比基尼里面涂抹,看约翰有没有在看她。约翰没有反应,表情像连续看电视看了六个小时的孩子。艾玛越是挑逗,他越是镇定,连抖都没有抖一下。我难过的时候都是伤害自己,艾玛则是伤害别人。我想要别人关心,就对别人唯命是从:你爱怎样就怎样,我只要你爱我。艾玛则充满攻击性。瘦瘦长长的腿、纤细的手腕、高亢的娃娃音,像枪,瞄准了猎物。乖乖听话,我才喜欢你。 “嘿,约翰,你看到我会联想到什么?”艾玛朝泳池对面喊。 “顽皮的女孩,自以为可爱。”他喊回去。他坐在游泳池边缘,穿着短裤加T恤,两只脚泡在水里面。他的腿上淡淡地覆着一层纤细的棕色腿毛,像女孩子的一样。 “真的吗?那你为什么还躲在那里偷看我?”她说着就抬起腿,用脚尖指着那间加盖的小屋,小屋的阁楼有扇窗户,挂着蓝色的格纹窗帘。 “玛芮斯会吃醋哦。” “我想我还是看着你比较好,艾玛。记住,我会一直看着你的。”我妹大概曾经擅自闯入他的房间,翻箱倒柜找他的东西,或是坐在床铺上等他。 “你现在的确是一直看着我。”她说着笑了出来,双腿叉开。她在阴暗的光线下看起来很惊悚,阳光在她脸上投下一块一块的阴影。 “总有一天会轮到你的,艾玛。”他说,“很快。” “你很了不起啊,我听说。”艾玛喊回去。凯尔西抬起头,视线对准艾玛,笑一笑,又躺回去。 “也很有耐心。” “你会需要耐心的。”她抛给他一个飞吻。 杏仁酸酒在我体内作怪,这段斗嘴叫我感到恶心。我不喜欢约翰跟艾玛调情,虽说是艾玛主动勾引他的。 “哈啰。”我喊了一声,惊动了艾玛,她对我摇了摇手指。三个金发女孩有两个抬起头,但马上又躺了回去。约翰用双手往池子里舀水,往脸上搓一搓,才抬头对我微笑。他在回忆刚刚那段对话,猜我听到了多少。我正对着游泳池中央,走着走着拐向约翰的方向,在距离他大约两米的地方坐下来。 “你看过报道了吗?”我问。他点头。 “看了,谢谢,写得很好。至少娜塔莉那部分还不错。” “我今天来这里是想跟玛芮斯聊一下风谷镇,也许会聊到娜塔莉。”我说,“没关系吧?” 他耸一耸肩。 “没什么。她现在不在。泡甜茶的糖用完了。她慌了手脚,没化妆就跑出去了。” “真是不体面。” “对玛芮斯来说,的确是不体面。” “这里一切都好吧?” “哦,很好。”他说着,用左手摸一摸右手。他在自我安慰。我又开始同情他了。“我想世界上所有事情都一样糟糕,很难评判现在这样是好还是坏,你懂我的意思吗?” “就好比:这里好惨,我好想死,但我想不到更好的地方可以去。”我说。他转过头来望着我,蓝色的眼珠倒映着椭圆形的游泳池。 “我就是这个意思。”接受现实吧,我心想。 “你有没有想过去咨询,看心理医生什么的?”我说,“可能会有用。” “对啊,约翰,说不定有助于你克制冲动,你的冲动会害死人,知道吗?我们不想要更多小女孩死掉,而且还没有牙齿。”艾玛不知何时滑入游泳池,缓缓漂到三米外说出这番话。 约翰忽然站起来,有一秒钟,我以为他会跳进池子里掐死艾玛,但他没有。他伸出手指对准她,嘴巴打开,阖上,走回阁楼。 “你说话怎么那么毒。”我对她说。 “但很好笑啊。”凯尔西说,她躺在热腾腾的粉红色气垫上,漂过来,漂过去。“真是个怪胎。”凯尔西又补了一句,踢着腿从我身边漂过。 小焦把毯子围在身上坐着,膝盖弯起来,抵着下巴,眼睛盯着加盖的小屋。 “你前天晚上对我那么好,现在却像变了一个人。”我压低音量跟艾玛说,“为什么?” 她先愣了半秒钟。“我不知道。我希望我可以改过来,真的。”她游到她朋友那边去,玛芮斯出现在门口,气冲冲地要我进去。 玛芮斯家看起来很眼熟:豪华蓬松的绒毛沙发,鲜艳活泼的莱姆绿绒布脚垫,咖啡几上展示着帆船复制品,仰角拍摄的埃菲尔铁塔黑白照,宜家的春季家具型录。就连玛芮斯摆在咖啡几上的柠檬黄餐盘也一派春意盎然,盘子中央盛着淋上糖汁的缤纷莓果塔。 她穿着亚麻背心裙,颜色像半成熟的水蜜桃。她把头发放下来,在颈根挽了一个松散的马尾,通常要梳整二十分钟,才能达到这种慵懒的效果。她突然看起来跟我妈很像。她比我更有可能是我妈的孩子。我感受到胸中升腾起一股怨气,努力压住,看着她面带微笑,帮我们一人倒了一杯甜茶。 “我不知道我妹跟你说了些什么,我猜不是很讨人厌就是很下流的事,我向你道歉。”她说,“可是,我想你应该也知道,在这里艾玛才是老大吧。”她看着莓果塔,似乎舍不得吃。太漂亮了。 “你可能比我还了解艾玛。”我说,“她跟约翰似乎不太……” “艾玛是个非常黏人的小孩。”她说完先是跷脚,接着又并拢坐好,顺一顺裙子。“艾玛担心,如果别人不把注意力放在她身上,她就会枯萎凋零。她尤其需要男生的注意。” “她为什么不喜欢约翰?她暗示约翰可能是杀害娜塔莉的凶手。”我拿出录音机,按下开关。我这样做,一方面是不希望我们浪费时间,另一方面是想引导她爆约翰的料。既然他是风谷镇民公认的头号嫌疑人,我需要听听别人对他的看法。 “艾玛就是这样,心眼非常小。看到约翰喜欢我不喜欢她,她就攻击约翰,不攻击的时候,就想从我身边把他抢走。”最好事情像她想的那么简单。 “不过,似乎有很多人都说,约翰和这件案子有关。你觉得为什么会这样?” 她耸肩,嘟嘴巴,看着录音带空转了几秒。 “你也知道嘛,约翰是从外地来的,他聪明又有见识,而且长得又比这里的人好看八倍。大家当然希望凶手是他,这样一来,嗯……这种……邪恶,就不是风谷镇本地造成的,而是外面带进来的。你吃啊。” “你相信他是清白的吗?”我咬了一口莓果塔,糖汁从我嘴唇上滴下来。 “我当然相信他啊,大家还不就是胡乱猜疑。只不过是出去兜个风……我们这里很多人也会去兜风啊。只是约翰挑错时间罢了。” “那受害者家属呢?你能不能说一说有关他们的事情?” “那两个小女孩都好棒,又体贴又听话。天主带走了风谷镇最优秀的小女孩,把她们带去天堂跟他做伴。”她预先排练过,抑扬顿挫十分老练纯熟。就连她的笑容都像事先计算过:笑得太含蓄嫌不够大方;笑得太开心,又不成体统。她笑得刚刚好。要坚强、要乐观,她的笑容说。 “玛芮斯,我知道这不是你真正的想法。” “好吧,那你想要我说什么?”她不耐烦地说。 “我要你说实话。” “那可不行,约翰会讨厌我。” “我又不一定会写是你说的。” “那你还采访我干吗?” “如果你知道这两个小女孩的事,而这些事一般人又都不愿意说,那你就更应该要告诉我才对。这样可以转移大家的注意力,让大家不要一直针对约翰。不过也要看你提供的信息。”玛芮斯端庄地啜了一小口茶,拿起餐巾揩一揩涂了草莓唇蜜的嘴角。 “但报道上还是可以出现我的名字吧?” “我可以写你说过的其他话。” “那就写我说的天主把她们带去天堂的那一段吧。”玛芮斯撒娇道。她绞着手,歪着头对我笑。 “不行,换一段。我可以写你说约翰是从外地来的,所以大家才会那么喜欢说他的闲话。” “为什么不能用我选的那一段?”我可以想象玛芮斯五岁时的模样,她穿着公主裙,对她的宝贝洋娃娃大呼小叫,因为洋娃娃不肯喝那杯看不见的茶。 “因为那段跟我听到的消息不符,再说根本不会有人那样说话,听起来很假。”这不是我第一次跟受访者摊牌,但绝对是最可悲的一次,而且完全违反我的职业道德。但我要她说实话。玛芮斯一边玩脖子上的银项链,一边打量我。 “你可以当模特的,你知道吧?”她突兀地说。 “这我可不敢说。”我恶狠狠地回她。每次只要有人夸我漂亮,我就会想到我衣服底下的种种丑陋。 “你可以的。我小时候一直想变成你。我常常想到你,你知道吗?我意思是,我们的妈妈是朋友,所以我知道你住在芝加哥,我一直想象你住在宽敞的豪宅里,家里有几个头发卷卷的小宝宝,还有一个猛男老公,在投资银行上班。早上你和孩子在饭厅喝橙汁,他坐上捷豹,开车去上班。但我想我猜错了。” “大错特错,但听起来很不错。”我又咬了一口莓果塔。“所以,谈谈那两个小女孩吧。” “公事公办,嗯?你一直都不太友善。我知道你妹的事。我知道你有个死掉的妹妹。” “玛芮斯,我们可以有空再聊。我很乐意跟你聊天,但是要等采访结束。我们还是先搞定报道,等有时间再好好聊一聊。”其实我打算采访一结束就闪人。 “好吧……那我就老实说吧。我想我知道为什么她们的……牙齿……”她不动嘴唇,说出“被拔掉了”四个字。 “为什么?” “我不敢相信大家都不肯正视事实。”她说。 玛芮斯扫视整间客厅。 “不要说是我说的,知道吗?”她接着说,“那两个女生,安和娜塔莉,会咬人。” “什么?会咬人?” “两个都会。她们的脾气很坏,坏到吓死人,跟男孩子一样。只是她们不出手打人,她们动口咬人。你看。”她伸出右手。在大拇指正下方,有三道白色的疤,在午后的阳光里发亮。 “娜塔莉咬的。还有这里。”她把头发撩起来,露出左耳,缺了半个耳垂。“我的手是帮她涂指甲油的时候被咬的。我涂到一半,她突然不满意,我说让我涂完,然后把她挣扎的手压下去,她就突然用牙齿咬我。” “那耳垂呢?” “有天晚上我在他们家过夜,因为我的车子发动不了。我睡在客房里,醒来发现被单上都是血,耳朵像着火了一样,好像我想逃开我的耳朵,但耳朵却紧紧黏着我的头。然后娜塔莉叫得好像是她身上着火了一样。她的叫声比她咬人还恐怖。肯尼先生搂着她,要她镇静下来。那孩子的问题很严重。我们到处找我的耳垂,看还能不能缝回去,但就是找不到。我想是她吞下去了。”她冷笑了一声,像在一吐闷气。“但我还是挺同情她的。” 说谎。 “安呢?她也那么坏吗?”我问。 “安更坏。全镇的人身上都有她的齿印,包括你妈在内。” “什么?”我背脊一凉,手心直冒冷汗。 “你妈帮她上家教课,怎么教安都听不进去,她完全失控,乱抓你妈妈的头发,还咬她的手腕。伤口很深。我想应该还去医院缝了几针。”我想象我妈纤细的手腕被小小的牙齿箝住,安摇着头,像一条疯狗,鲜血在我妈的袖子上盛开,在安的嘴唇上绽放。尖叫,张口放开。 一圈凹凹凸凸的齿痕,圆圈正中间,一块完美无瑕的皮肤。 第十一章 我回房间打电话,没看到我妈。我听见亚伦在楼下,正在呵斥盖拉剁鱼的方式错了。 “我知道看起来这只是芝麻小事,但是,盖拉,你换个角度想想看,这些芝麻小事,决定了一顿饭的好坏:是飨宴美食,还是只是用来填饱肚子。”盖拉出声表示赞同。她连嗯哼都带着鼻音。 我拨了理查德的手机,落后的风谷镇民没几个会用手机的,不过批评别人就是在批评自己,我自己也是芝加哥仅存的老古板。我不想那么容易被找到。 “劳尔警探。”我听见他那一头有人在广播他的名字。 “这么忙,警探?”我羞红了脸,觉得自己的轻浮就像是在暧昧,就像是在犯傻。 “嗨,是你。”电话里传来他的声音。“我还在处理事情,晚点打给你?” “好啊,我的……” “你的号码屏幕上有显示。” “真先进。” “那还用说。” 二十分钟后。 “对不起,我刚刚跟维克里在伍德贝瑞的医院。” “有进展吗?” “算吧。” “说说你的看法?” “我昨天晚上玩得很愉快。”我把理查德在大腿上写了十二遍,我制止自己再写下去,我已经手痒到想要用刮胡刀片了。 “我也是。喂,我要问你几个问题,我需要你坦白回答我。不算在采访里面。然后我还需要听听你的意见,下次报道要用。” “好吧,只要能帮忙的我就尽量帮,卡蜜儿。你要问什么?” “我可以跟你约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破酒吧吗?我需要当面问你,我需要离开这间房子,我需要,好吧,我承认:我需要喝一杯。” 我在“感应酒吧”遇到三个同班男同学,他们人都很好,其中一个还赢过全州猪公比赛冠军,他那年养的母猪胖到简直不能看,乳头胀到一直滴奶。典型的乡下人,理查德一定喜欢。他们请我喝了两轮,大家互相客套了几句,传阅彼此小孩的照片,他们三个的小孩加起来一共有八个。图保还是跟小时候一样,金色的头发,圆圆的脸庞。他的舌头露在嘴边,红着脸,一边聊天,一边用圆圆的蓝眼珠在我的脸蛋和胸部之间扫来扫去。不过,我一拿出录音机说要采访,他马上就停止动作。大家想到要上报都精神为之一振,上报是活着的证明。我想象一群鬼魂七嘴八舌,拿着一叠报纸扯来扯去,指着报纸上的名字说:看我在这里,就跟你说我活过吧,就跟你说那是我了嘛。 “小时候谁知道,我们有一天会坐在这里,讨论风谷镇的杀人事件?”汤米·林捷惊呼道,他留着满头黑发,蓄着纠结的胡子。 “我懂。我的意思是,老子一天到晚在超市里卖命呐。”荣恩·莱尔说;他心地善良,有一张老鼠脸,说起话来声音洪亮。他们三个脸上放光,显得与有荣焉。这两桩谋杀案让风谷镇蒙羞,但他们三个倒是洋洋得意,就算下半辈子都得待在超市、药妆店、养猪场工作也甘之如饴;他们上过报纸这件事,外加结婚生子,就是他们死后唯一可供后人凭吊的两件事。而这只不过是碰巧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;不对,如果要再深究,应该说是碰巧发生在他们镇上的事。我不确定玛芮斯说的话对不对。应该有人巴不得凶手是土生土长的风谷镇人,曾经跟他一起钓鱼,一起参加童子军。有个朋友是杀人凶手,这样的人生比较有谈资。 店门被猛地推开,门口站着理查德。那扇门看起来很笨重,但实际却很轻,除非是常客,不然一般人都会推得太用力,每隔几分钟,都可以听到店门碰撞墙壁,别有情趣地为谈话断句。 理查德走进店里,顺手把外套搭在肩上,三个大男人发出哀号。 “又是这个家伙。” “我真是被他打败了。” “省省你们的脑细胞吧,否则一会儿要用找不到。”我跳下椅凳,舔舔嘴唇,扬起嘴角。 “好了大家,开工啦。采访时间到了。谢谢你们请我喝酒。” “我们就待在这里,无聊就回来找我们。”杰森对着我的背影大叫。理查德对他笑了笑,龇牙低声骂了声“白痴”。 我咕噜咕噜喝下第三杯波旁酒,随便找个女侍者帮我们带位。侍者送酒过来,我托着腮,心想能不能不要办正事。理查德右眉毛上面有一道疤,下巴中间有一条缝。在没人看见的地方,他偷偷踩了我脚背两下。 “怎么啦,包打听?” “嗯,我有点事想问你,我真的很想知道答案。如果你不能说,那就不要说,但请你好好考虑我的问题。”他点点头。 “关于这两起杀人案的凶手,你心里有设定嫌犯了吗?” “有几个。” “男的还是女的?” “你怎么突然那么急着想知道答案,卡蜜儿?” “我就是要知道。”他顿了一下,自顾自地喝酒,摸一摸下巴上的胡茬儿。 “我不相信女人会对小女孩下这种毒手。”他又踩了一下我的脚背。“嘿,到底怎么了?跟我说实话。” “我不知道,我吓坏了。我只想知道我应该把力气用在什么地方。” “我可以帮你。” “你听说那两个小女生会咬人吗?据说这件事大家都知道。” “我只从校方那边打听到,安曾经不小心伤害了邻居家的鸟。”他说,“至于娜塔莉,因为之前的剪刀意外,所以她爸妈对她的管教非常严格。” “娜塔莉曾经咬掉熟人的耳垂。” “不可能。我这里没有任何娜塔莉搬家后的犯罪记录。” “那表示他们没有报警。我看到那只耳朵了,理查德,上面真的少了一块耳垂,而且那个人完全没有理由说谎。而且安也曾经攻击人,也咬过人。我越来越怀疑她们是跟不该起争执的人起了争执,结果像不听话的动物那样遭到处罚,所以她们的牙齿才会被拔掉。” “让我们从头慢慢梳理。第一,这两个女生咬了谁?” “我不能说。” “他妈的,卡蜜儿,我没时间跟你耗。快说。” “不要。”我很诧异他居然暴怒。我原本以为他会笑一笑,说我叛逆的样子好迷人。 “去你妈的,这可是谋杀案!如果你有线索,我需要你帮我。” “我也需要你帮我啊。” “我在帮你啊,卡蜜儿,但你这样跟我兜圈子,对我们两个人都没有好处。” “这下你知道我的感受了。”我幼稚地咕哝道。 “随你便。”他揉一揉眼睛。“这一整天下来够我受的了,那么……晚安。希望有帮到你。”他起身,把剩下那半杯酒推给我。 “我需要采访你的看法。” “以后再说。我需要稍微调整一下心态。你说的可能没错,我们的确不适合。”他离开后,那群男人要我过去跟他们坐。我摇摇头,把酒喝完,假装在记笔记,写到他们三个都离开了才停笔。我反复写着“烂地方、烂地方、烂地方……”整整写了十二页。 我回到家,这次是亚伦在等我。他坐在那张维多利亚双人沙发上,黑色的胡桃木,搭配白色的织锦缎;他穿着白色长裤,披一件蚕丝衬衫,脚上是一双绫罗拖鞋。如果他是照片里的人物,你根本猜不出来他是哪个时代的人。是维多利亚时代的绅士?还是英王爱德华七世时期的贵公子?或是20世纪50年代的雅痞?答案是21世纪的家庭主夫,不用上班,成天品酒,偶尔跟我妈做做爱。 只要我妈不在场,亚伦几乎不会找我说话。小时候有一次我在走廊上撞见他,他僵硬地弯下腰,平视着我,说:“哈啰,你好不好啊。”我们已经在同一间房子里生活了五年了,他却只挤得出这一句话。 “很好,谢谢。”我想破头也想不出其他回答。 不过,亚伦现在好像准备好要训我一顿。他没有叫住我,只是拍一拍身旁的沙发。他在膝上顶着一只蛋糕盘,盘子里摆着五六条硕大的银色沙丁鱼。我一进门就闻到了。 “卡蜜儿。”他一边说,一边用小叉子叉鱼尾。“你把你妈气出病来了。如果接下来情况还是没有改善,我必须请你离开。” “我怎么会把她气出病呢?” “你折磨她。你动不动就跟她提起玛丽安。你明明知道她的孩子死了,怎么还刺激她去想象那孩子在地底下是什么模样。我不知道你对死亡的态度怎么能那么超然,我只知道爱多拉没办法像你那么冷血。”一块鱼肉从他的衬衫上滚下去,留下一行纽扣大小的油渍。 “你不能跟她讨论那两个小女孩的尸体,或是帮她们拔牙的时候流了多少血,或是勒死那两个小女孩要多长时间。” “亚伦,我从来没有跟我妈说过这些事,类似的事情也没有。我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么。”我一点也不愤怒,只觉得很疲惫。 “好吧,卡蜜儿,你们母女关系有多紧张,难道我还不知道吗?我知道你向来见不得别人好。这是真的,你自己也知道,你跟爱多拉她妈真的很像。她妈一直监视着这个家,跟一个……跟一个巫婆一样,人又老、脾气又坏,连别人笑也会惹到她。我唯一一次看到她笑,就是你拒绝爱多拉喂你喝母乳的时候。你说什么也不肯吸你妈的奶头。”最后两个字从亚伦油腻腻的嘴里蹦出来,往我身上十几处喷火。吮吸,贱人,橡胶,通通都烧了起来。 “这些是你从我妈那里听来的吧?”我激他。 他点头,得意地噘着嘴。 “还有我怎么说玛丽安,怎么说那两个小女孩,也都是我妈告诉你的?” “完全正确。”他咬字清晰地说。 “我妈很爱说谎。如果你连这一点都不知道,那你简直是白痴。” “爱多拉的遭遇很悲惨。” 我假惺惺地哈哈大笑。亚伦不动声色。“小时候,爱多拉她妈妈会趁半夜跑到她房间里捏她。”他怜悯地看着最后一条沙丁鱼。“她说她担心爱多拉会在睡梦中死掉,但我觉得她只是喜欢伤害爱多拉。”回忆仿佛金属碰撞,发出刺耳的声响:玛丽安睡在我隔壁的隔壁的病房,房间里摆满仪器,一抽一吸,一抽一吸。我的手臂突然一阵刺痛。妈妈穿着白云般轻软的睡衣,居高临下地俯视我,问我没事吧,她亲亲那圈粉红色的印记,叫我继续睡。 “我只是觉得有些事应该要让你知道。”亚伦说,“知道了以后,说不定你会对你妈好一点。” 我并不打算要对我妈好一点,我只希望这段对话赶快结束。“我会尽量早点离开的。” “那也好,如果你没办法修补这段母女关系的话。”亚伦说,“但如果你愿意试试看,你会比较容易释怀,你的创伤也能获得平复。我是指你心灵的创伤。”亚伦抓起那条软绵绵的沙丁鱼,一把塞进嘴巴里。我想象他一边咀嚼,细小的鱼刺一边啪啪断裂。 我在厨房盛了一杯冰块,偷了一瓶波旁威士忌,上楼回房间痛饮。可能因为我灌得很急,所以酒劲来得非常迅猛。我的耳根子发烫,皮肤也镇静下来。我想着我颈背上的字。灭。灭,快赶走我的苦痛! 我疯狂地想着:灭快赶走我的烦忧!如果玛丽安还活着,我们还会那么卑鄙吗?其他家庭都熬得过,他们哀悼完后,日子还是照样过下去;但玛丽安仍在我们身边阴魂不散,美丽的金发,可爱的脸蛋,也许她坏就坏在太得宠了一点,太过可爱了一些。不过这都是她生重病以前的事了。她有一个秘密朋友叫班恩,是一只很大的玩具熊。怎么会有小孩子跟动物玩偶交朋友呢?她还会搜集五彩缤纷的缎带,按照颜色的笔画顺序排列,将各个颜色分开排好。她常常仗着自己可爱吃尽甜头,但一看到她赚甜头赚得那么高兴,你想眼红也没办法。她的眼睛眨巴眨巴,卷发弹来弹去。她叫我妈咪咪,叫亚伦……就叫他亚伦吧,我的这段回忆,容不下他的身影。她会自己洗盘子,保持房间干净整洁,此外,除了连衣裙和娃娃鞋,其他衣服她一概不穿。她叫我蜜儿,一天到晚黏在我身边。 我很心疼她。 我醉了但我还要喝。我拿着一杯酒,沿着走廊漫步到玛丽安的房间。隔壁是艾玛的房间,房门关着,已经好几个小时了。从小就睡在未曾谋面的姐姐的房间隔壁是什么滋味?我忽然为艾玛感到悲哀。亚伦和我妈睡在走廊转角的主卧,灯熄了,只听见吊扇呼呼地转。在维多利亚古宅里,哪有中央空调这种东西,要装分离式空调我妈又嫌小家子气,我们只能汗流浃背,熬过一个又一个的溽暑。今天高温三十二摄氏度,但郁郁蒸蒸的热气让我感到安全,仿佛行走在水底世界。 玛丽安床铺的枕头中央凹了一个小洞。床上摆着好几套衣服,衣服底下好像还盖着活生生的孩子。紫罗兰连衣裙,白色裤袜,擦得锃亮的黑色皮鞋。是谁放在这里的?我妈?艾玛?那支点滴架不离不弃,陪伴玛丽安走完最后一年,至今依旧昂然矗立,小心戒备,闪烁着光芒;点滴架旁边堆着各式各样的医疗设备,其中包括比标准尺寸高六十厘米的特制病床,方便小病人使用,心电图机和便盆也都还在。妈居然连这个也没处理掉,真恶心!这是一间毫无生气的病房。玛丽安最心爱的娃娃陪着她一起下葬,那是一只超大的布娃娃,有着毛线做的金色卷发,跟我妹妹很搭,忘记是叫艾芙琳?还是艾莲诺?剩下的娃娃排排站靠在墙上,恰似看台上的歌迷,大概有二十几只,白瓷做的细致脸蛋,玻璃镶的深邃眼珠。 站在这里,我一下子就记起了她的声情样貌:她盘腿坐在床上,好小,眼眶发紫,浑身是汗;她要不就在洗牌,要不就在帮娃娃梳头发,要不就是在生气地涂鸦。我可以听见她着色的声音:唰唰唰唰。蜡笔画过白纸,留下厚实的笔触、浓重的色彩,有时她用力过猛,把纸张都画破了。她抬头望着我,呼吸短促又沉重。 “怎么还没死,好烦。”我拔腿狂奔回房间,仿佛有人在后面追赶。 电话响了六声,艾琳才接起来。柯瑞家很多东西都没有:没有微波炉,没有洗碗机,没有录像机,没有电话录音机。她的“哈啰”说得很流畅,但是嗓子没开。应该很少有人十一点过后还给他们家打电话。她骗我说他们还没睡,只是没听到电话响,但过了整整两分钟,柯瑞才接起电话。我想象他拿起眼镜,在睡衣上擦一擦,穿上老旧的皮革拖鞋,看一看发亮的钟面。多么安抚人心的画面! 突然间,我会意过来,刚才脑海里闪过的影像,其实是芝加哥二十四小时药妆店里播放的广告片段。 我已经三天没跟柯瑞联络了。我在风谷镇也待了快两周了。换做是平常,他一定一天三次打电话来问进度。但他不好意思打电话到别人家里叨扰,尤其那个“别人”还是我妈,而且那个“别人”还住在密苏里州最南端;在芝加哥人眼中,这里简直就是乡下中的乡下。换做是平常,他一定会对着电话大吼大叫,怪我怎么没有按时汇报进度,但今天晚上例外。 “小菜鸟,你没事吧?有最新状况吗?” “呃,警方依然不肯接受采访,但他们私下承认凶手百分之百是男性,而且是风谷镇人,他们还没拿到嫌疑人的DNA,也还没查到死者的遇害地点。他们手上的线索非常有限。凶手要不就是犯罪集团的首脑,要不就是天生的犯罪奇才。大家似乎一致认为,凶手就是娜塔莉的哥哥约翰。我采访了他的女朋友,她坚持捍卫男友的清白。” “很好,这个好,但我刚刚……我问的是你的状况。你在那里还好吗?你要说实话,因为我看不到你的脸。少跟我来故作坚强那一套。” “我不太好,但那又怎样?”我的语调比我预期的还要恶毒、高亢。“这个报道很棒,我想我就快挖到宝了。只要再给我几天或是一周,到底要多久我也不知道。我只知道这两个小女孩会咬人。这是我今天问到的,而跟我合作的警察却毫不知情。” “那你告诉他了吗?他有什么看法?” “没有。” “你干吗不问他看法啊,小妞?” 你看嘛,柯瑞,劳尔警探觉得我有事情瞒着他,结果就生气了,全世界的男人都这样,跟女人讨不到东西就乱发脾气。 “我搞砸了,但我会问出来的。柯瑞,我还要晚几天才能交稿。我想多问问当地人的看法,从警察嘴里多套出一点话。我想我就快说服他们小报社也能立大功了,虽然这里的人不看我们的报纸。”跟你那里的人一样,我把下半句咽了回去。 “他们迟早会看的。你这篇报道一定会引起大众的关注,小菜鸟。你写的已经很不错了,再加把劲。找你的老朋友聊聊天,她们可能比较愿意分享。找她们聊天对你这篇报道也有帮助,还记得荣获普利策奖的得州水灾系列报道吧,其中有一篇就是写作者在灾难中返家和朋友团聚的心情。再说,跟朋友喝几杯啤酒,对你也有好处。不过听声音,你已经喝了不少了?” “一点点而已。” “你觉得……你待在那里好吗?你还在恢复期?”我听到打火机点燃,椅脚刮过厨房的地毯,柯瑞呻吟着坐了下来。 “哦,这不用你操心。” “我当然要操心。少在那边扮什么烈女,小菜鸟。如果你要退出,我不会责怪你的。你要好好照顾自己。我以为回家对你来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,只是……我忘了有些父母对小孩只有百害而无一利。” “每次回来这里,”我停了一下,想一口气把话说完。“每次回来这里,我都觉得自己很坏。”说着我哭了起来,我抽抽咽咽,听着柯瑞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。我想他吓坏了,会挥手叫艾琳来安抚这个哭泣的小女孩,但我猜错了。 “卡蜜儿,”他低声地说,“我认识的人里面就你人最好。世界上的好人不多,你知道吗?尤其我爸妈过世后,就只剩下你和艾琳了。” “我一点也不好。”我在大腿上乱涂乱写,笔尖在我的皮肤上留下深深的字痕。错,女,齿。 “卡蜜儿,你很好很好。你对大家都很恭敬,就连对人渣中的人渣也很有礼貌。你给了他们……尊严和包容。你以为我干吗留你在公司?你该不会自以为是一流的记者吧。”一阵沉默,我的眼泪如溃堤一般。错,女,齿。 “不好笑吗?我是在开玩笑。” “不好笑。” “我爷爷以前是歌厅里的大红人,我大概没有遗传到他的搞笑天分。” “歌厅?” “对呀,他当年搭船从爱尔兰跑到纽约来讨生活。他很会搞笑,还会演奏四种乐器……”打火机再度点燃。我盖上夏被,闭上眼睛,听柯瑞讲故事。 第十二章 理查德住在风谷镇唯一的一栋公寓里,那是一栋单调的集体住宅楼,里面共有四间房,只有两间有住人。公寓旁边有个停车棚,架高棚顶的四根矮柱上,被人用红色喷漆喷了一排字:阻止民主党,阻止民主党,阻止民主党。然后随兴地加上一句:我喜欢路易。 此刻是周三清早。雷雨云依旧低低地笼罩着镇上。燠热,多风,天色跟小便一样黄。我带着一瓶波旁威士忌,用酒瓶敲他家的门。礼多人不怪。我没穿裙子。对想乱来的人来说,穿裙子太方便了。但他还想对我乱来吗? 他打开门,散发着浓浓的睡意。凌乱的头发,穿反的T恤,搭上一条四角裤。没有笑容。他家里冷的跟冰库一样,我站在外面都可以感受得到里面的寒气。 “你要进来,还是我出去?”他一边问,一边搔下巴。他看到我手上拿着酒。“啊,进来吧。看来你是不醉不归了?” 屋子里面乱七八糟,让我非常诧异。裤子凌乱地堆在椅子上,垃圾桶里的垃圾满到快要溢出来了,走廊上堆着一箱一箱的资料,逼得你非得侧身通过。他招呼我坐在一张裂开的真皮沙发上,接着拿了一盘冰块和两个杯子回来,斟了满满的两杯酒。 “嗯,我昨天晚上实在不应该对你那么凶。”他说。 “对啊。而且我提供给你那么多情报,你却一点消息也不透露给我知道。” “我是在侦查凶杀案,你是在报道凶杀案,所以应该我比较伟大吧。而且有些事,卡蜜儿,我是真的不能让你知道。” “我也是——我有权利保护我的线人。” “你这么做就等于是在保护犯下这两桩案子的杀人魔。” “你猜得到的,理查德。我能说的几乎都说了。你好歹也自己努力看看吧。”我们互相凝视对方。 “我喜欢看你化身为刁钻的记者来对付我。”理查德笑一笑,摇摇头,光着脚丫戳一戳我。“我是说真的,我是真的很喜欢。”他又帮我们添酒。再这样下去,还没到中午我们就会不省人事了。他把我拉过去,吻我的耳垂,把舌头伸进我的耳洞里。 “嗯,风谷镇女孩,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多坏?”他在我耳边呢喃。 “告诉我你觉得是谁干的?”我说。他似乎一脸错愕。不然他以为我要说什么?我爱你吗?他用手指缠我的头发,舌头伸进我耳朵里面探索,逗弄了一分钟。男人只要找不到地方碰,就会变得对耳朵死心塌地起来。这是我过去十年的心得分享。虽然理查德不能碰我的胸部、我的屁股、我的手臂、我的腿,但他(目前)似乎舔舔耳朵就满足了。 “这件事我只告诉你:我认为是约翰·肯尼。这孩子跟他妹妹非常亲密,亲密到近乎病态。他没有不在场证明。我认为他对小女孩有一种特殊情感,但他一直压抑着,压抑到后来受不了,就一举把她们杀了,甚至还拔牙过瘾。事情一定会愈演愈烈。我们正在追查他在宾州的档案,看有没有任何怪异的举止。他们搬家说不定不只是为了娜塔莉。” “我需要可以报道出来的消息。” “是谁告诉你咬人的事?那两个女孩子咬了谁?”他对着我的耳朵哈热气。外头下起了雨,雨水打在人行道上,听起来像有人在尿尿。 “玛芮斯·惠勒说娜塔莉咬掉了她的耳垂。” “还有呢?” “安咬过我妈,咬在手腕上。没了。” “看吧,没那么难嘛,小乖乖。”他哈着气说。 “轮到你提供我新闻素材了。” “不行。”他朝我咧了咧嘴。“照我的来。” 那天下午,理查德又跟我亲热一番,这才勉为其难地告诉我案情有最新突破,可能会逮捕一名嫌犯归案。我留他在床上呼呼大睡,自己冒雨跑回车上。我脑子里胡乱冒出一个想法:如果我是艾玛,一定可以套出更多话。 我开车到雅各布阿瑟纪念公园,看着车窗外的大雨发呆,因为我还不想回家。到了明天,这里就会到处都是小孩,开始他们懒洋洋的漫长暑假。现在这里只有我,又黏又蠢。我在想这算不算虐待?被理查德虐待,被夺走我初夜的男生虐待,被所有人虐待。我喜欢《圣经·旧约》里那句轻蔑的话:“她罪有应得。”有时候,女人确实是罪有应得。 原本安静的公园响起嘈杂声。一辆黄色跑车轰隆轰隆地从我旁边驶过,艾玛和凯莉挤在前座,隔壁驾驶座上坐着一个满头乱发的男生,戴着从路边摊买的太阳眼镜,穿着一件污渍斑斑的衬衫。后座坐着一个瘦巴巴的男生,像是他的分身。车子里飘出袅袅的烟霭,混着柑橘调酒的清香。 “上车,我们要去派对上玩一下。”艾玛说着,亮出一瓶便宜的伏特加调酒,柳橙口味。她伸出舌头,让雨水在舌面上溅开来。她的头发和背心都在滴水。 “我想要一个人待着,谢谢。” “看起来一点也不好。来嘛,警察在附近巡逻。你一定会被开酒驾罚单,我都闻到了。” “来嘛,大美女。”凯莉说,“有你在,这些男生会守规矩一点。”我想一想我手上的选择:回家喝闷酒,到酒吧随便找个人喝酒,跟这些孩子走,至少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八卦。去一个小时,然后回家睡一觉忘掉烦恼。再说,艾玛也在,她今天又莫名其妙对我友善起来。 虽然我不想承认,但我确实开始对她着迷了。 我钻进后座,大家一阵欢呼。艾玛拿出另一瓶酒,让大家传着喝,这次是热莱姆,味道很像防晒油。我担心他们会央求我帮忙买酒。不是因为我不想,只是觉得很悲哀,我竟然那么希望他们找我玩,好像我又变回从前那个受欢迎的女孩,受到学校的大姐大认可,证明自己不是怪胎。光想到这里,我就想跳车走路回家,但艾玛又把酒传过来,瓶口一圈都是粉红色唇蜜。 坐在我旁边的男生,自我介绍说他叫诺兰,他跟我点个头,擦一擦人中附近的汗。他脸上狂冒青春痘,骨瘦如柴的手臂上长满疥癣。诺兰用手指沿着驾驶座椅背的绲边划上划下,然后抬头望着我,看了一会儿,说:“你跟我妈年纪差不多。我喜欢。” “我很怀疑我这年纪可以当你妈。” “她大概三十三、三十四。”很接近。 “她叫什么名字?” “凯西·道格。”我认识她。她比我大几岁,住在养猪场附近。她老是抹太多发胶,而且对阿肯色州界那些墨西哥屠夫情有独钟。有一次教会出游,她跟同队的小队员说自己曾经自杀过。后来学校的女同学都叫她凯西·刀割。 “她比我大几届。”我说。 “傻瓜,这女人那么酷,哪会跟你那嗑药的婊子娘混。”开车的男孩说。 “你娘咧。”诺兰压着嗓子说。 我们停在风谷镇上一幢维多利亚古宅前面,这栋古宅经过全面翻修,漆得红红蓝蓝绿绿,本来是想打造前卫感,但成品看起来非常可笑,好像卖冰激凌的疯子家。一个男孩光着上身,在洋房旁边的草丛里狂吐;两个男孩在衰颓的花园里摔跤;另一对两小无猜的情侣在秋千上抱得紧紧的。诺兰被留在车上,负责开车的戴蒙把他锁在里面。“这样就不会有人来欺负他了。”我觉得他这场面话说得很漂亮。 步入洋房后,我发现自己四处寻觅儿时的面孔:男生理着平头,运动外套上写着英文字;女生烫了一头弹簧似的卷发,耳朵上招摇地挂着大大的金耳环。我一面用眼睛搜寻,一面用鼻子嗅闻黑色达卡尔、阿玛尼等记忆中的男香。 他们全都不在。屋里的男孩都还只是小朋友,清一色穿着宽松的滑板短裤配球鞋;女孩子穿着绕颈小可爱[1]搭配迷你裙,露出一截腰秀出肚环。他们全都瞪着我,好像担心我是警察。我不是,但我刚跟警察上过床。我微笑,点头。我的心情未免也太好了,我心不在焉地想着。 进入大如洞窟的饭厅里,我看见饭桌被推到房间一角,腾出空间来供大家跳舞、摆放冰箱。艾玛一边跳一边扭到人群中央,跟一个男生贴身热舞,跳得男生的颈背都红了。她附在他耳边低语,男生点点头,她打开其中一台冰箱,从里面抽出四瓶啤酒,把啤酒抱在汗涔涔的胸前,一边假装拿不稳,一边扭腰摆臀走过一群仰慕者身边。 她的跟班就没这个本事。恶毒的炮轰像鞭炮声一样此起彼伏,女生们纷纷要这几个小鬼滚出去。不过她们比场上大部分的女生都漂亮,也就是说,男生绝对不会想撵她们出去;而这场派对的主办人恰巧是男生,客厅的壁炉架上就有几张他的照片,他戴着帽子,发色很深,帅,但没有特色。我没看到他高中以后的照片。男孩的照片旁边立着他父母的照片,父母脸上流露出骄傲的神色。我认得照片里的母亲:她是我高中同学的姐姐。我一想到自己竟然参加她儿子的派对,不免坐立难安起来。 “天啊天啊天啊。”一个棕发女生从我们身边跑过去,她长着一对青蛙眼,T恤上骄傲地写着大大的“沟”字,她一把抓住她的两栖类朋友。“他们来了,他们真的来了。” “靠。”两栖类朋友说,“这真是太好啦。要跟他们打招呼吗?” “我们先看看情况再说,如果主办人JC不想要他们来,那我们就不要插手多管闲事。” “也是。” 我看都没看就知道是谁来了。玛芮斯·惠勒走进客厅,使劲拉着走在后面的约翰·肯尼。几个男生朝他点点头,几个男生拍拍他的背;其他人则故意转身背对着他,一圈一圈的小圈子越缩越小。约翰和玛芮斯都没注意到我,让我松了一口气。玛芮斯的眼神扫到一群干巴巴的O型腿女孩,是她昔日的啦啦队友吧,我猜。她看到她们站在厨房门口,开心地尖叫一声,蹦跳过去找她们,让约翰一个人搁浅在客厅。女生的反应比男生更冷漠。“嗨。”其中一个说,连笑也没笑一下。“我以为你们不来了。” “不来实在太蠢了。任何有脑袋的人都知道约翰很酷,我们才不想因为这种……鸟事……被排挤。” “玛芮斯,这一点也不酷。JC看不出来这整件事酷在哪里。”一个红头发的女生说,她要不就是JC的女朋友,要不就是备胎。 “我去跟他说。”玛芮斯像个孩子一样抱怨,“让我去跟他说。” “我看你最好赶快离开。” “他们真的把约翰的衣服拿走了吗?”一个娇小的女生说,她有慈母的气质,大家在吐的时候,八成都是她在背后帮忙拢着头发。 “没错,但那是为了洗刷他的冤屈,不是因为他有嫌疑。” “随你怎么说吧。”红发女孩说。我讨厌她。 玛芮斯环视房间,搜寻和善的面孔,她看到我也在,表情一阵困惑,接着看到妹妹凯尔西也在,眼睛里喷出怒火。 约翰被扔在门口,不时看表、绑鞋带,假装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,里头的人群已经叫嚣沸腾到最高点,玛芮斯迈开步伐朝我们走过来。 “你来这里做什么?”她眼里噙着泪水,额头上挂着豆大的汗珠。她这个问题的矛头不知是指向谁,可能是在反问自己吧。 “戴蒙带我们来的。”艾玛喜滋滋地说,脚尖踮了两下。“我简直不敢相信会在这里碰到你,更不敢相信他居然还好意思露脸。” “天啊,你这贱女人。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,你这婊子。”玛芮斯的声音在颤抖,像一颗陀螺在桌沿打转。 “那你自己又是谁的婊子呢?”艾玛说,“嗨,杀人魔。”她冲约翰挥挥手,约翰刚才好像都没注意到她,这时表情突然大变,好像被人赏了一记耳光。 他正准备走过去,刚好JC从另外一个房间走出来,把约翰拉到旁边去。两个高高的男生说他死定了,竟敢到人家的地盘上搞鬼。整间客厅耳语声嗡嗡响着,大家看着JC拍一拍约翰的背,要他从大门离开。约翰朝玛芮斯点个头,向她示意要走了。她急忙跟上前去,头低低的,用手捂着脸。就在约翰快走到门口的时候,有个男生终于憋不住了,故意尖着嗓子调侃了一声:“女童杀手!”接着是一串神经质的爆笑,顺带不屑地看了他们几眼。玛芮斯发疯似的“啊”了一声,转过身,龇牙咧嘴,撂下一句脏话,把大门摔上。那个男生故意把她骂脏话的样子学给大家看,他歪嘴噘唇,嗲声嗲气地骂了一句。 凯尔西和凯莉跟着我们走到门口,艾玛转过去,放肆地大笑。“谁让你们跟来的?” 凯莉看到艾玛的手搂着我腰,转头跟凯尔西面面相觑。凯尔西黏到艾玛身上,搂着她的肩膀。 “我们不想待在这里,我们想跟你一起去嘛。”她撒娇道。 艾玛耸肩,把她的手抖开,然后微笑看着她,当她是一头蠢驴。 “乖乖听话滚开,可以吗?”艾玛说,“你们几个我已经玩腻了,无聊死了。” 凯尔西退后几步,一时反应不过来,忘了要把伸出去的手放下来。凯莉耸耸肩,踩着舞步回到人堆里,从一个男孩子手上夺下啤酒,对着他舔嘴唇,回头看艾玛有没有在看。没有。 与此同时,艾玛像一个殷勤的男朋友,带着我走出大门、下楼梯,走上人行道。小小的黄色酢浆草花,从人行道的裂缝里钻出来。 我指着说:“好美。” 艾玛指着我,点点头。我们从路灯下走过,艾玛的脸忽明忽暗,游泳的事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,我们的双腿自动导航,往家的方向前进。夜色披在我身上,像一件柔软、濡湿的睡衣。 艾玛把小手钻进我手里。“你觉得……妈怎么样?” 我的酒劲稍微退去,但过了不久又晕眩起来。 “我觉得她是一个非常不快乐的女人。”我说,“而且问题很多。” “我听见她睡午觉的时候说梦话,她在梦里大喊:妈妈、玛丽安,还有……你。” “还好我都听不到。”我说着,拍拍艾玛的手。 “你好可怜,要听她这些梦话。” “她很喜欢照顾我。” “那很好啊。” “但很奇怪。”艾玛说。 “我觉得你不应该让男生对你为所欲为,艾玛。” “我喜欢我们家的房子。”艾玛打断我说,“我喜欢妈的房间。那间房间的地板很有名。我有一次还在杂志上看到,标题写着《向象牙举杯致敬:流金岁月风华再现》。现在已经买不到象牙了。好可惜,真的好可惜!”她把棒棒糖塞进嘴里,伸手往空中一扑,抓到一只萤火虫,她把萤火虫夹在两根手指中间,掰开它尾端的发光器,把荧光涂在手指上,做成一枚发光的戒指。她把虫尸扔到草堆里,欣赏自己的手。 “你小时候女同学喜欢你吗?”她问,“我的同学都对我很坏。” 艾玛那么跋扈,又那么爱对别人颐指气使,有时候还可怕得要命(譬如在公园里踩我的脚后跟,哪有十三岁的小孩敢这么戏谑大人的?),居然会被其他女生欺负?她一看我的表情,就猜到我在想什么。 “我不是说她们真的对我很坏。我要她们做什么她们就做什么,但她们不喜欢我。我哪天做了什么蠢事,我哪天不酷了,她们就会立刻联合起来对付我。有时候上床睡觉前,我会坐在房间里,写下我当天做的每一件事,说过的每一句话,然后一个一个评分,A表示做得漂亮,F表示非常丢脸,死了算了。”我高中的时候有一本日记本,专门用来记录每天穿的衣服,同样的衣服每个月只能穿一次。 “像今天晚上,戴夫·雷德——一个超猛的高一男生——跟我说:他不知道还有没有办法再等我,等到我上高中,才跟我在一起。我就回了一句‘别等了’,然后掉头离开,其他男生看了就‘哇呜哇呜’叫;像这样就是A。但像昨天,我当着我朋友的面在大街上绊倒,她们全都哈哈大笑;这就是F,或者是D。我后来整天都对她们耍狠,凯尔西和凯莉都哭了,小焦本来就爱哭,所以没什么挑战性。” “与其受人爱戴,被人害怕更为安全。”我说。 “马基雅维利[2]。”她大声欢呼,然后又跳又笑,不知道是装出十三岁少女的天真活泼,还是真的活力四射、青春洋溢。我分不出来。 “你怎么知道?”我好佩服她,对她的爱每分每秒都在增加。聪明又堕落的女孩,听起来很熟悉。 “我知道一大堆我不应该知道的事。”她说,我也开始跟着她又跑又跳。酒精让我飘飘欲仙,明明知道在清醒的情况下我绝对做不出这种事,但我因为心情太好,一时管不了这么多。我全身上下的肌肉都在唱歌。 “我其实比大部分的老师都还要聪明。我做过智力测验,我应该跳级念高一的,但妈要我跟同年龄的同学在一起。随便啦,反正我就要离家去念高中了。我要去新英格兰。”她说到新英格兰的时候,语气带着微微的惊叹,好像只看过新英格兰的风景照,或是就像个怀抱着常春藤名校梦想的女孩:聪明的人都去新英格兰。这我不予置评,因为我没去过新英格兰。 “我一定要离开这里。”艾玛说这句话的时候,活像被老公宠坏的娇妻,做作到了极致。“我每天都觉得好无聊,所以我才会这么放肆。我知道我可能有点……乱来。” “你是指跟男生吗?”我顿了一下,我的心在胸腔里大跳伦巴舞。空气里弥漫着紫色鸢尾花的花香,我感觉香气飘进我的鼻子、我的肺、我的血液,连血管都散发着紫色的浓郁。 “只是小打小闹而已,你知道的。我知道你知道的。”她牵起我的手,给了我一个纯真甜美的微笑,摸摸我的掌心,我从来没被别人摸得那么舒服过。我左小腿上的怪胎突然叹了一口气。 我们快到家了,我的头发像温水流泻在我的肩头,我的身体左摇右摆,没有音乐照样起舞。人行道上有一个蜗牛壳,我的眼睛顺着壳上的涡旋打转。 “你知道的。你知道有时候人需要一点伤害。”她说得好像在推销新上市的美发产品。 “你觉得无聊、窒息的时候,有很多方法可以解决,不一定要伤害自己。”我说。 “你是个聪明的女孩,你知道的。”我发现她把手指伸进我的袖口,摸那些高低起伏的疤。我没有制止她。 艾玛一直转一直转,突然摔倒在柏油路上,倒地时一只银色手环掉下来,像喝醉般踉踉跄跄,顺着街道滚下去。 我把她从地上拉起来(她的手肘被撞破开始流血,但她还在哈哈大笑),我们面对面手拉着手转圈,一路往家的方向旋转过去。她咧嘴大笑,笑容占去脸的一半,长长的牙齿晶莹湿润,我突然明白,对杀人魔而言,这样的牙齿有多诱人。一颗颗方方正正、闪闪发亮的牙齿,门牙美得像马赛克砖,可以镶嵌在桌上做装饰。 “跟你在一起好开心,”艾玛笑着说,她的气息喷在我脸上,热热的,带着香甜的酒香。“你就像我的知己。” “你就像我的妹妹。”我说。这样会不会亵渎了妹妺两个字?我不在乎。 “我爱你。”艾玛尖叫着说。 我们转得好快好快,快到我脸颊的肉上下颤动,又麻又痒。我笑得像个孩子一样。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快乐过,我心想。街上的灯红艳如玫瑰。艾玛的长发像羽毛,搔着我的肩膀。她的颧骨高高耸起,配上小麦色的肌肤,在街灯的照射下,像两块黄澄澄的奶油。我想伸手去摸,不知不觉就松开了她的手,这样一来,圆圈断裂,我们两个旋转飞出去,跌倒在地上。 我的脚踝撞在马路的缘上,骨头“啪”一声裂开,鲜血如注,喷到我的腿上。艾玛像扑垒一样摔在柏油路上,胸口擦伤的地方,血泡汩汩冒了出来。她低头看着我,蓝蓝的眼珠闪耀着慑人的光芒,她伸手去摸胸口那片血网,发出一声尖叫,然后枕在我的腿上哈哈大笑。 她竖起手指抹过胸口,把一颗血珠沾在指尖上,我还来不及出手制止,她已经把手指点在我的嘴唇上。我尝到鲜血的味道,像涂了蜂蜜的铁。她抬头凝视着我,伸手摩挲我的脸颊。 “我知道你以为妈比较喜欢我,但这不是真的。”她一说完,我们那栋矗立在山顶的家就像听到暗号一样,门廊的灯突然亮了起来。 “想到我房间跟我一起睡吗?”艾玛提议,她比之前稍微安静了一点。 我想象我们躺在她床上,盖着圆点点的棉被说悄悄话,说着说着,两个人手挽着手、脚勾着脚,沉沉睡去……我会意过来,我脑海中想象的是我和玛丽安的回忆。玛丽安从病房里逃出来,跟我挤在同一张床铺上。她蜷着身体,头朝着我的肚子,哈出热气,发出呼噜呼噜的呼声。隔天一早,我必须趁我妈起床前,偷偷把她带回房间;那短短五秒钟,是那幢静谧古宅里最惊险刺激的时刻。我牵着她走过走廊,走到我妈房间附近时,我心里既害怕又希望房门会忽然打开。妈,她没有病。我计划一旦被逮到,就要这样喊出来。让她下床走一走又不会怎样,她没有病得那么严重。我都忘了我那时候多坚持玛丽安没有生病。 感谢酒精,现在想起这些,竟然都变成快乐的回忆,就像小孩子的图画书,一页一页从我脑海里迅速翻过。回忆里的玛丽安变得像一只小兔子,戴着毛茸茸的圆尾巴。我仿佛可以感觉到她身上的兔毛,我抬起上半身,发现是艾玛的长发在搔我的腿。 “可以吗?” “今晚不行,艾玛。我累死了,我想睡在自己的床铺上。”我觉得我再过十分钟就要清醒过来了,我不希望跌到谷底的时候,艾玛睡在我身边。 “那我可以睡在你房间吗?”她站在街灯底下,牛仔裙卡在她窄小的骨盆上,背心绑带歪斜断裂,她嘴唇附近有一抹血,眼睛里满满都是希望。 “不要啦,我们分开睡吧。明天再一起出去玩。”她没说话,只是转过身,用最快的速度冲回家去,两条腿在身后飞踢起来,像卡通里的小马。 “艾玛!”我从后面叫住她。“等等,我们一起睡,可以吗?”透过昏暗的夜色看她,就好像透过镜子看某人远去的身影。我没有发现那团蹦蹦跳跳的剪影已经转向,直直朝着我冲过来。她一头撞在我身上,额头撞击我的下巴,我们再度跌倒,这次是摔在人行道上。我的后脑勺撞上水泥地,发出尖锐的破裂声,我的下排牙齿痛得像火在烧。我在地上躺了一秒,拳头里揪着艾玛的头发,一只萤火虫在我头顶飞,随着我血液的鼓动一明一灭。艾玛咯咯咯地笑了起来,手扶着额头,揉了揉上面一块跟蜜饯一样大的乌青。 “你把我的脸撞凹了。” “我的后脑勺才被你撞凹了呢。”我低声说。我坐起来,只觉得天旋地转。刚刚躺在人行道上还没感觉,现在才发现鲜血慢慢渗流到颈背上。“天啊,艾玛。你怎么那么粗暴!” “我以为你喜欢别人对你粗暴。”她伸出手,把我从地上拉起来,后脑勺的血从背后流到前面来。她从中指上拔下一枚金戒指,上面镶着一颗翠绿色的橄榄石,接着把戒指套在我通红的手指上。“拿去。这是我给你的。” 我摇摇头。“送你的人会希望你留着。” “这算是妈送我的吧。她不在乎的,相信我。她本来是要送给安的,不过……安现在走了,所以戒指就被搁在那里。很丑,对吧?我以前都假装是妈送我的,但这是不可能的事,因为她讨厌死我了。” “她不讨厌你。”我们开始朝家的方向走,山顶上,门廊的灯亮得刺眼。 “她不喜欢你。”艾玛大着胆子说。 “对,她不喜欢我。” “嗯,她也不喜欢我。只是她讨厌我的方式不一样。”我们开始爬楼梯,把脚下的桑葚踩得喷出汁。空气闻起来像小朋友蛋糕上的糖霜。 “玛丽安死掉以后,她是更爱你,还是更不爱你?”她一边问,一边挽起我的手。 “更不爱我。” “所以没用?” “什么?” “就算她死了也没用。” “对。现在保持安静,到我房间之前都不准说话,知道吗?”我们蹑手蹑脚地爬上楼梯,我一手放在颈窝旁边接血,艾玛险象环生地跟在后面,一会儿闻一闻花瓶里的玫瑰,一会儿看着镜子咧嘴而笑。妈的房间跟平常一样安静。紧闭的房门后,吊扇在黑暗里呼呼打转。 进了房间,我关上房门,扒下湿透的球鞋(鞋底的纹路里塞满新刈的草),擦掉腿上的桑葚汁,正准备要脱上衣,这才意识到艾玛注视的目光。我把上衣拉好,假装摇摇晃晃地倒在床上,太累,不想换睡衣了。我把棉被盖好,侧身蜷着,离艾玛远远的,嘟哝了一句“晚安”。我听见她把衣服脱在地上,一秒后,灯熄了,她爬上床铺,侧身贴着我,身上脱到只剩一件内衣。我一想到可以脱光衣服睡在别人旁边,不用担心哪个字会从袖口、裤管溜出来,就揪心到想哭。 “卡蜜儿?”她的声音很轻,充满了不确定。“你有没有听过有人说,他们伤害自己,是因为他们已经麻木到毫无感觉?” “嗯哼。” “但如果反过来呢?”艾玛小声地说,“如果有人是喜欢伤害别人,而且觉得伤害别人很棒呢?这种想伤人的欲望就像一阵刺痛,好像有人在你身上设了一个开关,除非你去伤害人,否则怎么样都关不掉?这又表示什么?” 我假装睡着了。我假装感觉不到她的手指在我的颈背,来来回回、来来回回描着灭。 是梦。是玛丽安。她的白色睡衣黏黏的,沾满了汗;一团金色卷发黏在她脸颊上。她牵着我的手,想把我从床上拉起来。“这里不安全。”她低声说,“你在这里不安全。”不安全就不安全吧,我叫她别管我。 [1] 女孩对贴身衣物的一种昵称。——编者注 [2] 马基雅维利是意大利政治家和历史学家,以主张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而著称于世,其思想常被概括为马基雅维利主义。——编者注 第十三章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下午两点多了,肠胃全部纠结成一块;连续磨牙磨了五小时,磨得下巴疼痛难耐。艾玛大概也有不适。我旁边的枕头上有她拔下来的睫毛,我把整堆睫毛扫到掌心上,一根一根拨着看,硬硬的,上了睫毛膏,把我的手心晕染成靛青色。我弹一弹,把睫毛弹到床头柜上的碟子里,接着就跑去厕所里呕吐。 我从来不在意呕吐。记得我小时候有一次生病,我妈站在后面帮我拢着头发:乖孩子,把脏东西通通吐出来,吐到干净为止。我后来发现我很喜欢干呕,喜欢虚弱,喜欢把秽物吐出来。的确,事实就是如此。 我把房门锁上,脱光衣服,躺回床上。我的头从左耳痛到脖子,一路往下延伸到整条脊椎。我的肠子在玩乾坤大挪移,痛得我连嘴巴都张不开。我的脚踝像有火在烧。我的血还在流,床单上开满了一朵一朵红花。艾玛睡的地方也被血染成一片:胸口擦伤的血颜色比较淡,枕头上的血颜色比较深。 我的一颗心跳得很快,几乎喘不过气。我必须去探一探我妈的口风,看她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。她看到艾玛了吗?我有大麻烦了吗?我惊惧到肠胃翻搅。恐怖的事情就要发生了。我一面把头埋进枕头里呜咽,一面这样告诉自己。我完全忘了那两个女孩,我根本连想都没有想到她们:安死了,娜塔莉也死了。更可恶的是,我居然背叛了玛丽安,任由艾玛取代她的位置,还在梦里面不理她。我一定会有报应的。我抽抽搭搭地,一面“呃——”,一面“呕——”,一直哭到枕头湿透。我整张脸像气球,浮肿得跟个酒鬼一样。这时,门把手颤巍巍地动了一下。我收住哭声,抹一抹脸颊,巴望寂静可以赶走门外的人。 “卡蜜儿,开门。”是我妈。她没生气,她在央求,甚至还带着好意。我还是不作声。门把手又动了几下,门被叩了一下。脚步声远去,寂静降临。 卡蜜儿,开门。我想起我妈以前坐在我的床沿,端着一匙酸涩的糖浆到我嘴边。吃完她的药我总是肠胃衰弱,越吃病情越重。虽然我比玛丽安好一点点,但还是很虚弱。 我的手心开始冒汗。暗自祈祷她不要折回来。我脑海里突然闪过柯瑞的身影,一条丑不拉叽的领带在他的啤酒肚前甩来甩去,他火速冲进房里,伸手一捞,将我舀起来,把我抱上他那辆福特乌贼车,驱车返回芝加哥;一路上,艾琳都在旁边抚摸我的头发。 我妈把钥匙滑进钥匙孔。我从来都不知道她有我房间的钥匙。她得意扬扬地走了进来,下巴像往常一样抬得高高的,钥匙从一条粉红色的缎带上垂下来。她穿着宝蓝色的背心裙,手里拿着一瓶外用酒精、一盒纸巾和一个大红缎面化妆包。 “嗨,小乖乖。”她叹气道,“你们出了什么事,艾玛都跟我说了。我两个可怜的孩子。她上吐下泻了整个早上。我敢发誓,虽然这样讲有点王婆卖瓜,但近来除了我们那家小工场之外,其他肉禽厂的品质都令人担忧。艾玛说可能是吃了有问题的鸡肉?” “大概吧。”我说。我只能顺着艾玛的话编下去。她的说谎技术显然比我高明很多。 “我不敢相信你们两个竟然倒在大门口,而我却在屋子里呼呼大睡。想到这里我就有气。”妈说。 “看看她身上的伤!我还以为她跟谁打架了呢。”平常我妈怎么可能买这种账。她可是疾病兼外伤专家,除非她自愿,否则谁也别想拿这番鬼话诓骗她。她现在是来帮我疗伤的,我全身虚脱,心情绝望,根本拦不住她。我的泪水再度溃堤,怎么也止不住。 “妈,我想吐。” “妈知道,小乖乖。”她伸手就要揭床单。一掀,把我从头到脚暴露在外面。我下意识地将双手环胸,她把我的手拿开,呈大字形按在床上。 “得先让我看看哪里有问题,卡蜜儿。”她抬起我的下巴,左右晃一晃,接着翻开我的下唇,像在检查一匹马。她慢慢抬高我的手臂,看看我的腋下,戳了戳我的胳肢窝,然后又按了按我的脖子,看有没有甲状腺肿大。这些步骤我还记得一清二楚。她在我双腿之间摸了一把,动作迅速,十分专业。这样量体温最准,她总是这么说。她冰凉的手指轻柔地沿着我的腿往下摸,滑过我摔断的脚踝,用力触碰我裂开的伤口。我眼前爆出一片鲜绿,我自动翻了个身,把受伤的腿压在下面。她趁这个机会戳我的后脑勺,正中那块稀烂得像果泥的伤口。 “再忍忍,卡蜜儿,马上就好了。”她拿纸巾蘸酒精,一把按在我的脚踝上,伤口刺痛得我涕泪俱下,什么也看不清楚。擦好后她用纱布把伤口包起来,从化妆包里拿出美容剪刀,把多余的纱布剪掉。她用一只手把我的头按下去,我感觉到一阵焦躁的拉扯。她正在把我伤口附近的头发剪掉,我急得拼命挣脱。 “你还敢逃啊,卡蜜儿。我就是要剪。快回来躺好,好乖。”她冰凉的手掌贴上我的脸颊,把我的头压在枕头上,咔嚓咔嚓咔嚓,在我的头发中间剪出一块圆形,我舒了一口气。头皮难得透透气,感觉非常诡异。我往后脑勺摸了摸,刺刺的,大约半个一元硬币大小。我妈连忙把我的手推开,让我的手贴在身体一侧,然后开始往我头皮上涂抹酒精,痛得我简直喘不过气来。 她让我翻身躺平,用湿毛巾擦拭我的四肢,好像我是长年卧病在床的病患。她睫毛拔光的地方一片粉红,脸颊上则像逢年过节透着喜洋洋的红晕。她拿起化妆包东翻西找,从五花八门的药盒和软膏底下抽出一张折得方方正正的纸,中间塞得鼓鼓的,表层稍微沾到一点颜色,她把纸摊开,变出一颗蓝药丸。 “等我一下,小乖乖。”我听见楼梯上响起一阵急急忙忙的脚步声,知道她是要下楼到厨房去。不久,那阵匆忙的脚步声回到门口。她拿着一杯牛奶走了进来。 “来,卡蜜儿,配着这个吞下去。” “这是什么?” “这是药。可以预防发炎,杀死你吃进肚子里的细菌。” “这是什么?”我又问了一遍。 我妈的胸口泛起一片潮红,脸上的笑容闪烁不定,好像风中的残烛。 “卡蜜儿,我是你妈妈,而且你是我的客人。”她的眼神呆滞,眼眶旁一圈粉红。我转身背对着她,感觉到一阵攻心的恐慌。这样不行。看我干了什么好事! “卡蜜儿,张开嘴巴。”她在安抚我,她在哄我。养育在我左边的腋下鼓动。 我记得小时候,不管她给我什么药我都不吃,因此日渐失宠。拒绝的后果远比接受严重多了。刚刚被她擦拭过的皮肤,现在像着了火似的,跟刀割过一样灼热。我想起艾玛,想起她在我妈的怀抱里,一头一脸的汗,纸人儿一般柔弱,而表情却是那样的满足。 我翻身躺平,让我妈把药丸放在我的舌头上,她把浓稠的牛奶灌进我的咽喉里,然后亲了我一下。 不出五分钟,我就睡着了,还把嘴里的臭味一起带进梦中,变成一团酸涩的浓雾:我妈走进我的房间,跟我说我病了。她趴到我身上,跟我嘴唇贴着嘴唇。我感觉到她的气息喷在我的喉咙里。她开始亲我。她离开我的身子,对我嫣然一笑,帮我把头发往后抿好。然后,她把我的牙齿一颗一颗吐出来,用手掌接着。 我醒来时已经黄昏了,身上又热,头又昏,睡梦中流的口水滴到脖子上,干掉后留下一条脆脆的白线。全身无力。我披上一件轻薄的袍子,呜呜呜地哭了起来,哭着哭着,突然想到我后脑勺那块圆形。 你只是从快乐的云端跌下来,我一边抚摸我的脸颊,一边低声地自言自语。头发剪坏了又不会怎么样,绑个马尾辫就好了。 我拖着脚步穿过走廊,关节喀啦喀啦扭来扭去,指关节无缘无故肿了起来。我敲一敲艾玛的门,她呻吟地说了一声“请进”。 她坐在地板上,大拇指塞在嘴巴里,面前摆着她的娃娃屋。她的眼圈黑得发紫,额头和胸前都被我妈裹上绷带。艾玛把她最喜欢的娃娃用卫生纸包着,拿红色马克笔在卫生纸上涂涂画画,然后把洋娃娃摆到床上。 “她对你做了什么?”她睡眼惺忪地说,脸上挂着半个笑容。 我转个身,让她看我被剃头的地方。 “她还给我吃了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,害我头晕又想吐。”我说。 “蓝色的?”我点点头。 “我就知道,她很喜欢那一颗。”艾玛嘀咕,“你会睡着,全身发热,还会流口水,然后她就会带朋友来看你。” “她做过这种事?”我汗淋淋的身体瞬间冷却下来。我想的果然没错:恐怖的事情就要发生了。 她耸耸肩。“是啊。不过有时候我根本没吃,只是做做样子,皆大欢喜。我可以玩娃娃或是看书,听到她来了再赶快装睡。” “艾玛。”我在她身边坐下来,摸一摸她的头发。这时候要温柔一点才行。“她拿很多药给你吃吗?” “只有在我快生病的时候。” “吃了以后呢?” “有时候会全身发烫,变得晕晕沉沉,这时候就要泡一泡冷水澡;有时候会吐;有时候会发抖,没力气,很累,很想睡觉。”旧事又重演了,跟玛丽安那时候一模一样。我觉得喉咙紧缩,嘴巴里一阵苦涩。我又开始流眼泪。 我站了起来,然后又坐了下去。我的胃在翻腾。我把头埋在手心里。艾玛和我都病了,跟玛丽安一样。 非得像这样把事实摊在我眼前,我才终于大彻大悟。为什么二十年前没有发现呢?我羞愧得简直要尖叫起来。 “陪我一起玩娃娃,卡蜜儿。”她不是没有发现我在哭,就是故意不理会。 “不行,艾玛,我要工作。妈来了别忘了装睡。”我的皮肤疼痛不堪,我慢慢把衣服穿到身上,看一看镜子里的倒影。你一定是疯了才会这样想,你不要蛮不讲理,但我没有不讲理。是我妈杀了玛丽安,是我妈杀了那两个小女孩。我摇摇晃晃地蹭到马桶边,呕出一道咸咸的温热汁液,马桶的水花飞溅到我脸颊上,因为我整个人跪在马桶旁边。等到我的胃不再痉挛,我才发现厕所里还有别人。我妈就站在我后面。 “可怜的小乖乖。”她悄悄地说。我吓了一跳,匆匆忙忙从她身边爬开,背靠着墙,抬头仰望着她。 “为什么穿成这样,宝贝?”她说,“你哪儿也不能去。” “我要出去,我要做点事。呼吸新鲜空气对身体有好处。” “卡蜜儿,回床上躺好。”她的声音很尖锐、很急切。她走到床边,掀开棉被,拍拍床垫。“过来,小乖乖,你要多学学怎么照顾自己才行。” 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,抓起桌上的车钥匙,从我妈身边跑开。 “不行啦,妈。我不会出去太久的。”我把艾玛跟她恶心的娃娃留在楼上,乒乒乓乓把车疾驶下车道,但冲得太快,斜坡陡然变成平地,把保险杆撞凹一个洞。一个胖女人推着婴儿车经过,对我摇了摇头。 我开始漫无目的地到处开,边开车边整理思绪,一一细数我在风谷镇认识的人。我要找人当面指责我错怪我妈,或者证实我的想法没错。这个人必须认识我妈,必须看着我长大,并且在我离家后依然住在这个地方。我忽然想起雅姬阿姨,想起她嘴里黄箭口香糖的气味香甜、酒气冲天,想起她变调的母爱、满腹的八卦,还想起她当初那句话:出了好多事。现在听起来像一记警钟。我需要雅姬阿姨,她跟我妈认识了一辈子,现在遭我妈排挤,说起话来大可肆无忌惮。她一定有很多话想说。 再往前开几分钟,就到了雅姬阿姨家,她家是一栋现代建筑,外观仿战前庄园豪邸的样式。 我认识上前应门的女佣。戈蕊·什尔,她是卡杭高中的学姐,比我大一届。她跟盖拉一样,都穿着洗得浆直的看护服,脸颊上还是跟高中时一样,带着一颗又大又红的痣,我向来可怜她那颗痣生错了地方。看着戈蕊这号过目即忘的人物从记忆里浮上来,我差点转身上车,抛开烦忧回家去。我定神看着这平凡的小人物,莫名其妙开始怀疑起自己的想法,但我没有离开。 “嗨,卡蜜儿,需要我帮忙吗?”她对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似乎一点也不感兴趣,这跟一般好奇心旺盛的风谷镇妇女不同。她大概没有可以一起八卦的女性好友吧。 “嘿,戈蕊,我怎么都不知道你在这里工作。” “你知道才奇怪。”她直截了当地说。 雅姬阿姨一连生了三个儿子,现在大概也二十出头了:二十、二十一、二十二。我记得三个都是粗脖子的大块头,一天到晚穿着尼龙运动短裤,衣服上别着卡杭高中的毕业纪念徽章,徽章镀金,中间镶着一颗灼灼的蓝宝石。他们跟雅姬阿姨一样,有一双大得出奇的圆眼睛和一口闪亮洁白的暴牙。 杰米、杰哈、杰尼。其中两个放暑假回来玩,我听到他们在后院掷橄榄球的声音。看戈蕊摆着一张臭脸,她认定对付他们最好的方式八成就是离他们越远越好。 “我回来……” “我知道你回来做什么。”她说,既没有指责的意味,也没有欢迎我的意思,纯粹只是陈述事实。我只是来这里给她添麻烦的。 “我妈跟雅姬阿姨是朋友,我想说……” “我知道雅姬太太有哪些朋友,相信我。”戈蕊说。 她好像不打算邀我进去坐,只是拿着一双眼睛上上下下打量我,然后越过我的肩膀,瞧一瞧我身后那辆车。 “你很多朋友的妈妈都跟雅姬太太是朋友。”戈蕊说。 “嗯。但我近来在这一带没什么朋友。”这是事实,而且我挺得意的,只是故意装作很失意的样子,以求博取她的好感,让她赶快放我进去;不赶快进去不行,我怕我就要说服自己改变心意了。“老实说,以前住在这里的时候,我也不觉得自己有很多朋友。” “凯蒂·蕾西。她妈妈都跟那群贵妇同进同出。”那个凯蒂·蕾西,先是拖我去吐苦水大会,然后我去了又要我吐槽。我可以想象她开着那辆越野车轰隆隆满街跑,后座载着她那两个漂亮宝贝,穿戴得整整齐齐,准备去幼儿园耀武扬威。她们跟妈妈有样学样,知道那些丑女和穷人家的女儿就是欠修理,对想要独来独往的人也不放过,让孤单变成是奢求。 “跟凯蒂·蕾西这种人做朋友,我觉得很惭愧。” “也是,嗯,你算不错了。”戈蕊说。我突然想起来她有一匹马,叫作奶油,当时大家都开玩笑,说戈蕊就连养的马都会发胖。 “也没好到哪里去。”我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整人行动,但也没有阻止。我总是袖手旁观,像个焦躁的影子,不时还会假笑几声。 戈蕊仍旧屹立在门口,弹着手腕上的便宜表带,表带像橡皮筋一样箍得紧紧的。她显然掉入过往的回忆中。糟糕的回忆。 她到底为什么还要继续留在风谷镇呢?从回来到现在,我已经碰到好几张熟面孔。有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女同学,这些人根本没有力气离开。我们镇光靠有线电视和便利商店,就养出一堆怡然自得的镇民。 这些留下来的人仍旧分成两堆,双方老死不相往来。一边是斤斤计较的漂亮妇人,譬如凯蒂·蕾西,她们不出所料,全都住在这附近,住的是改建过后的维多利亚古宅,而且跟我妈一样,都在伍德贝瑞一家网球俱乐部打球,换季时就千里迢迢跑到圣路易市血拼新行头;另一边则是受害丑女,譬如戈蕊·什尔,她们还是跟从前一样,整天跟在美女后面收拾烂摊子,闷闷不乐地垂着头,等着别人来欺凌。这些女人不是不够坚强,就是没有脑筋,所以根本没本事离开风谷镇。一群毫无想象力的女人。她们只能继续待在风谷镇,重复少女时期那套把戏。我现在却跟这群人困在一起,完全抽不开身。 “我去跟太太通报说你来了。”戈蕊绕路走到屋内的楼梯井——她放着厨房的快捷通道不走,偏要沿着客厅兜转一大圈,就怕经过厨房时,雅姬阿姨的儿子会透过玻璃门发现她的身影。 她带领我进入一间厅房,房间的墙壁白得吓人,上面还有刺眼的彩色泼墨,好像淘气的小朋友在上面乱盖手印。大红的抱枕,黄蓝相间的窗帘,翠绿的花瓶里插满陶土捏就的红花,壁炉上挂着雅姬阿姨的黑白照,照片里的她头发吹得蓬蓬的,手势像动物的爪子一样,故作娇羞地支着下巴,笑得像个白痴,恰似花枝招展的宠物狗。虽然情绪低落,但一看到这张照片,我还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。 “卡蜜儿丫头!”雅姬阿姨张开手臂,从厅房另一端走过来。她穿着缎面家居服,戴着石头大的钻石耳坠。“你来看阿姨了。你看起来不太好,小乖乖。戈蕊,倒两杯血腥玛丽[1]来,快!”她前面几句是对我说的,后面几句则是在对戈蕊说。她说话的方式很像在开玩笑。雅姬阿姨看戈蕊还在门口踌躇,便对她拍了两下手。 “我可不是在开玩笑,戈蕊。这次记得在杯口抹一圈盐巴啊。”她回过头来看着我。“这年头好帮手难找啊。”她一脸严肃地嘀咕着,完全没意识到这是戏剧里的台词,现实生活里哪有人这样说话。 我敢说雅姬阿姨铁定二十四小时都在看电视,她一手举着酒杯,一手握着遥控器,拉上窗帘,从晨间的脱口秀看到肥皂剧,从肥皂剧看到法庭剧,接着又看直播、情景剧、犯罪片,一路看到夜间的恐怖片,看女主角被强暴、跟踪、背叛、灭口。 戈蕊端着盘子走进来,盘子上有血腥玛丽,还有几碟芹菜、酱菜和橄榄,她遵照指示放下帷帐,然后就告退了。雅姬阿姨和我坐在昏暗的光线中,冷气开得很足,吹得整间白色的房间像冻结了一样。我们互看了几秒。接着雅姬阿姨突然弯腰,拉开咖啡桌的抽屉,里面有三瓶指甲油,一本破旧的《圣经》,还有七八瓶橘色的处方药瓶。我想起柯瑞和去掉花刺的玫瑰。 “来点止痛药?我这里有几罐还不错。” “我想我还是清醒一点比较好。”我嘴里应道,心里不太确定她说这话是不是在开玩笑。“看来你可以自己开药局了。” “那还用说,谁叫我运气好。”我闻到她嘴里带有怒气的火药味混着番茄汁的味道。“我有一大堆不同的止痛药,反正每次去看医生,医生进了什么新药我都要。老实说,这些药真有意思。”她把几颗白色圆形药片倒在手掌上,然后又倒回罐子里,对我笑了笑。 “你有哪些药?”我才问完就觉得害怕听到答案。 “这就是最有趣的地方啦,丫头。没人知道。一个瓶子上写着红斑狼疮、一个写着关节炎、一个写着自体免疫症候群,其他就靠我自己瞎编啦。” “你觉得这样好吗?” “我觉得这样好吗?”她问完对我翻了个白眼。“只要他们继续进药,我才管不了那么多。”她笑着说,“这些药真有意思。”她是在故作坚强,还是药物上瘾,我分不出来。 “我有点惊讶你妈爱多拉竟然没走上装病这条路。”她兴趣盎然地瞅着我。“我曾经装过病,我想她在这方面应该是输人不输阵啊?她才不会像我这么笨,假装得了什么红斑狼疮。她一定会想办法得个什么……我不知道,脑癌之类的吧?”她啜了一口血腥玛丽,在嘴唇上留下一抹红和一道盐,整张脸看起来肿了一圈。她又啜了一口,镇定镇定心情,然后像在娜塔莉的葬礼上那样看着我,好像在回想我是谁。 “天啊,你居然长那么大了,真是不可思议!”她说着拍了拍我的膝头。“你来找阿姨有什么事啊,丫头?家里一切都好吗?大概不太好吧。是……是你妈的问题吗?” “不是,不是这个问题。”我讨厌那么容易被看透。 “哦。”她看起来很泄气,颤抖着把手放回家居服上,酷似老牌影星的招牌演技。我这步棋下错了,我忘记这里的人喜欢越八卦越好。 “这个,对不起,我没有说实话。我的确是来找阿姨谈谈我妈的。”雅姬阿姨绽开笑容。“永远搞不懂她对不对?天知道她是天使还是魔鬼?还是又是天使又是魔鬼?”雅姬阿姨拿了一个绿色的缎面抱枕垫在屁股底下,把脚跨到我的大腿上。“小甜心,帮我按摩一下好不好?我的脚很干净。”她从沙发底下捞出一袋迷你巧克力棒——就是万圣节发的那一种——然后把袋子摆在肚子上。“天啊,真是不赶快戒掉不行,可是怎么这么好吃。” 趁现在气氛愉快,我张口就问:“我妈一直都……像现在这个样子吗?”这问题问得很尴尬,我忍不住打了个冷战,但雅姬阿姨狞笑了一声,像个巫婆。 “这个样子是指什么样,小甜心?美丽?迷人?受宠?邪恶?”她一面拆开巧克力,一面扭动脚指头。 “快按。”我开始捏她那双冰凉的脚掌,她的脚后跟粗糙得跟龟壳一样。“爱多拉。哼!爱多拉有钱又漂亮,她那疯老爸疯老妈叱咤全镇,那间该死的养猪场就是他们家开的,为小镇创造了上百个工作机会,他们另外还有一座胡桃园。在这里,他们是老大,谁敢不巴结卜蕾家?” “她过着怎样的生活?我是指……在家的时候?” “你外婆太照顾她了。我是没看过你外婆对你妈笑或爱抚你妈什么的,但你外婆的手就是离不开她,一会儿给她梳头发,一会儿帮她拉好衣服,而且……对了,还有一件事。你外婆虽然不会吮你妈的大拇指,也不会帮她擦脸上的脏东西,但是她会舔你妈,而且是抓着她的头猛舔。还有,爱多拉晒伤脱皮的时候——话说我们那一代跟你们这一代不一样,我们那时候哪知道要擦什么防晒油——总之,爱多拉晒伤脱皮的时候,你外婆就会坐在她旁边,脱掉她的衣服,把她脱下来的皮撕成一长条一长条。你外婆爱死这个了。” “雅姬阿姨……” “我可没瞎说。我可是亲眼看着朋友被扒了个赤条精光,然后被……还有一件事不用我说你也知道,你妈那个人,三天两头就生病,身上老是插满针头或是管子。” “她生了什么病?” “每种病都有一点。大多是因为跟你外婆住一起压力太大。你外婆她留着长指甲,又不涂指甲油,跟男人的手一样。她还留着长头发,发丝白了也不染,就这样垂到腰上。” “那我外公在哪里?” “不知道。我连他的名字都不记得。贺伯?还是贺曼?反正他很少在家,就算在也不说话,老是……心不在焉的。这种类型的男人你知道的,就像亚伦那样。”她又吞了一条巧克力,扭了扭我手里的脚指头。“你知道,按理讲,生下你,你妈这辈子就毁了。”她语带责备,好像我连最简单的家事都做不好。“在以前,要是哪个女孩子未婚先孕,她的人生就到此结束了。”雅姬阿姨继续往下说,“可是你妈就是得人疼,不只男孩子疼惜她,女孩子也疼惜她,女孩子的妈妈也疼惜她,就连女老师也疼爱她。” “为什么?” “卡蜜儿丫头,女孩子只要长得漂亮,又会耍点小心机,还怕挨批吗?你自己也心里有数。想想看,从小到大,你拿过男生多少好处。凭什么?还不是就凭你那张脸蛋!而且,只要男生对你好,女生也会对你好。你看爱多拉怀孕那时候多会装,表现得既骄傲又略显悲伤,而且从头到尾保持低调。你生父就只来过那命中注定的一次,后来就再也没跟你妈碰面了。你妈绝口不提那件事。打从一开始,你就是你妈一个人的。这差点没把你外婆气死,她女儿总算也有她管不到的事了。” “外婆过世后,我妈的病有好一点吗?” “有一阵子好多了。”雅姬阿姨边喝边说,“但没多久她就生了玛丽安,后来想生病也没时间了。” “我妈妈她……” 我感到一股心酸涌上喉头,我灌了一口掺了水的伏特加,和着心酸吞下肚。“我妈妈她……是一个好人吗?” 雅姬阿姨又是一阵狞笑。她把一条巧克力塞进嘴里,内馅的太妃糖黏在牙齿上。“你想问的就是这个?她人好不好?”她沉吟了一下,学我说道:“你觉得她好吗?”雅姬阿姨又弯下腰去开抽屉,她拿出三个药罐,各倒了一颗药丸,从大到小排列在左手手背上。 “我不知道。我跟她从来就不亲密啊。” “但你跟她很亲近啊。少跟我来这套,卡蜜儿。这我玩腻了。如果你真的觉得你妈是个好人,干吗还跑来这里找我,问我你妈是不是好人。” 雅姬阿姨按照顺序,把药丸从大到小放进嘴里,跟巧克力一起嚼一嚼吞下去。她的胸脯上散着糖果纸,嘴唇上那抹红还没掉,牙齿上黏着一块太妃糖,她的脚掌在我手心里出汗。 “对不起,阿姨说得对。”我说,“那,你觉得她有没有……病?”雅姬阿姨嚼到一半停下来,搭着我的手,长长叹了一口气。 “我坦白跟你说好了,这件事我憋在肚子里很久了。我记忆不好,事情常常记不牢,记忆对我来说很狡猾,会溜走的,你知道,就好像空手抓鱼一样。”她身子往前凑,捏着我的肩膀。“爱多拉会吃人,如果你不让她吃,后果更不堪设想。你看看艾玛吧,看一看玛丽安吧。”果然没错。 “所以你觉得?”我激她。说出来吧。 “我觉得她有病,我觉得她的病会传染。”雅姬阿姨低喃道,“而且我觉得你该走了,小甜心。” “不好意思,没想到会打扰你这么久。” “我是要你离开风谷镇,你待在这里不安全。” 一分钟后,我走出雅姬阿姨家的大门,关门的时候,她正盯着壁炉上的照片出神,照片里的她色迷迷地对着她笑。 [1] 血腥玛丽,一种鸡尾酒,由伏特加、番茄汁、柠檬汁、芹菜根混合而制成,鲜红的番茄汁看起来很像鲜血,故以此命名。——编者注 第十四章 我两腿发软,差点就从雅姬阿姨家的楼梯上滚下来。我听见她两个儿子的声音从后院传过来,正在呼喊卡杭高中橄榄球队的口号。我拐了个弯,把车子停在桑葚树底下,头靠在方向盘上。 我妈早就病了吗?玛丽安病了吗?艾玛和我都病了吗?有时候我觉得,疾病潜伏在每个女人体内,等待适当的时机爆发。我从小到大认识了不少有病的女人:有的有慢性病,有的大病小病不断,有的则是有重病。 艾玛是因为生病所以要吃我妈给的药,还是因为吃了我妈给的药所以生病?我妈给我蓝色药丸是想让我吐,还是想预防我病情加重? 如果玛丽安不是我妈的女儿,她还会死吗? 我知道我应该给理查德打电话,但又不知道打了要跟他说什么。我好害怕。我证实了我的想法没错。 我好想死。我往南开,经过我老家,直直往养猪场的方向驶去,在“席拉家”门口停车。“席拉家”是一间疗伤系破酒吧,没有窗户。酒吧老板有个女儿,认识她的人都知道不要去招惹她。 “席拉家”里头弥漫着猪血的腥味和尿骚味,就连吧台上的一碗碗爆米花也沾染着腥味。两个男的抬起头,他们身穿皮衣,头戴棒球帽,嘴上两撇八字胡,凶神恶煞地看了我一眼,立即低下头去喝啤酒。 酒保二话不说,直接帮我倒了一杯波旁酒。音响喇叭嗡嗡嘤嘤传来创作才女卡洛尔·金的歌声。我跟酒保要了第二杯,他指着我的背后,说:“你在找他吗?” 约翰·肯尼坐在酒吧唯一的包厢里,一个人垂头丧气地喝着闷酒。他白皙的皮肤泛起红晕,他的嘴唇湿湿的,而且还不停咂嘴,大概已经吐过一轮了。我拿着酒坐到他对面,一言不发。他笑迷迷看着我,手越过桌面,握住我的手。 “嗨,卡蜜儿,你好吗?你好清爽,好漂亮。”他环顾四周。“这……这里好脏。” “我还好吧,你还好吗?” “哦,当然啊,我好得不得了。我妹遭人谋杀,我马上就要被抓去坐牢,现在连女朋友都不爱我了。想当初我搬到这个烂城市的时候,她黏我黏得跟橡皮糖似的,现在她知道我也没多了不起。反正我也不在乎,她人好是好,但就是……” “很无趣。”我帮他接下去。 “没错、没错。本来在我妹出事之前,我就想跟她分手了。现在想分也分不了。”如果他真的跟她提分手,一定会被全镇的人摆在放大镜底下看——包括理查德在内。现在分手是什么意思?表示他有罪吗? “我不想回家。”他低喃道,“我宁可去森林里自杀,也不要回家跟我妹的遗物大眼瞪小眼。” “这我不怪你。”他拿起桌上的盐罐,沿着桌沿转圈圈。 “我想只有你,能够了解失去妹妹的感受。”他说,“大家都叫你赶快好起来,说日子还要继续过下去。你真的好起来了吗?”他挖苦地说着,苦得我看他的舌头都要变成黄色了。 “你不但不会好起来,”我说,“而且还会受苦一辈子。我就是因为这样被毁了。”能够把心底话说出来真是太棒了! “为什么大家都觉得,我为我妹大哭很奇怪?”约翰把盐罐放倒,罐子骨碌骨碌滚到地上。酒保不高兴地瞪了我们一眼。我把盐罐捡起来,摆在靠近我的这一边,顺手往背后撒了一把盐,替我们两个人趋吉避凶[1]。 “我想你年轻的时候,大家都希望你能逆来顺受。”我说,“而且你又是男孩。男孩是不能多愁善感的。” 他冷笑一声。“我爸妈给了我一本书,教我怎么面对死亡,书名叫《男孩不流泪》。书上说有时候你要退后一步,否认这一切;还说否认对男人来说很好用。所以我花了一个小时,假装我什么都不在乎。有那么一瞬间,我真的办到了。我那时候在玛芮斯家的加盖小屋里,拼命想一堆……废话。我望着窗户外面那块正方形的小小蓝天,不停地告诉自己:没事的,没事的,没事的。我好像又回到小时候一样。我照着书里说的做了一遍,做完之后,我只确定一件事:永远不可能没事的。就算抓到了凶手,事情也不会这样就结束。我不懂为什么大家都说,只要抓到凶手就没事了。而且现在看起来,大家要抓的凶手就是我。”他嗤之以鼻地笑了笑,接着摇了摇头。“他妈的真是疯了!”说完突然又接了一句,“你还要来一杯吗?你愿意跟我一起喝一杯吗?” 虽然说他已经醉了,身体大幅度地摇晃着,但我绝对不会阻止伤心的人喝到不省人事。有时候,喝醉是最合情合理的办法。我总觉得,只有铁石心肠的人,才有办法清醒看待世间的一切。我在吧台先灌了一杯,感觉醉得跟他差不多了,才又点了两杯波旁酒端回去。我的还是双份的。 “依我看,歹徒挑了镇上最有主见的两个女孩下手,除之而后快。”约翰说。他啜了一口波旁酒。 “如果你妹和我妹都还活着,你觉得她们会成为好朋友吗?”在幻想的国度,娜塔莉和玛丽安都还活着,而且玛丽安还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女孩。 “不会。”说完我哈哈大笑,逗得他也跟着笑了。 “看来是我妹太坏,不配跟你妹妹一起玩。”他脱口而出,我们又笑了一阵,随即沉寂下去,低头喝闷酒。我已经醉到分不出天南地北了。 “娜塔莉不是我杀的。”他嘟哝。 “我知道。”他牵起我的手,紧紧握着。 “她被人发现时手上涂着指甲油,是别人涂的。”他呢喃。 “说不定是她自己涂的。” “娜塔莉最讨厌那些没用的,连梳个头都心不甘情不愿。”我们沉默了好几分钟。卡洛尔·金唱完了,轮到卡莉·西蒙登场,清亮的女音,在这间屠夫酒吧里响起,演唱一首接一首的民谣歌曲。 “你好美。”约翰说。 “你也是。” 到了停车场,我看约翰连个车钥匙都拿不稳,就跟他说他醉了,不能开车,他就把钥匙乖乖交到我手上。我也没清醒到哪里去。我迷迷糊糊地送他回玛芮斯家,快到门口的时候,他突然摇头,问我能不能送他到镇外的旅馆,就是我南下第一天住的那一家。那是一间小小的避难所,让人能做好心理准备,面对风谷镇的沉重。 我们把车窗摇下,和煦的晚风吹了进来,吹得约翰的T恤紧贴胸膛,吹得我的长袖翩翩起舞。除了那头浓密的头发,他看起来几近赤裸,手臂上只敷着一层淡淡的汗毛,仿佛整个人赤条精光,需要找东西遮盖。 约翰没有信用卡,我帮他垫了住宿费——九号房——还帮他开房门,扶他到床上坐好,用塑料杯倒了一杯温开水。他只顾盯着脚尖,不肯把水从我手上接过去。 “约翰,你需要喝水。”他一口气喝完杯子里的水,随便把杯子往床沿一放,杯子翻倒,滚到床铺底下。 他抓住我的手。我本能地想挣脱,没想到他却捏得更紧。 “我之前就看到了。”他用手指描着无耻的止字,无和耳字边还藏在长袖底下。他伸出空着的那只手,抚摸我的脸。“可以看吗?” “不行。”我再次试图挣脱。 “让我看,卡蜜儿。”他不放手。 “不行,约翰,我从来没让别人看过。” “我看过。” 他卷起我的袖子,眯起眼睛,辨认我身上的一笔一画。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制止他。可能是他的脸上带着探索的甜蜜,可能是我一整天下来筋疲力尽,也可能是我已经厌倦躲躲藏藏的生活。我隐瞒了十几年,不管是聊天、采访还是在超市收银处结账,只要与人接触,我都提心吊胆,生怕哪一道疤会跑出来。让约翰看吧,让他看个够吧!他跟我同样渴望遗忘这个世界,对于这种人,我无须隐瞒。 他卷起我另一只手的袖子,我两只手臂都露在外面,赤裸裸的,看得我简直喘不过气来。 “从来没有人看过?”我摇头。 “这件事多久了,卡蜜儿?” “很久了。”他盯着我的手臂,又把袖子往上推高了一点,在厌烦中间亲了一下。 “这就是我的感受。”他一边说,一边用手指探索我的伤疤,我打了个寒战,全身起了鸡皮疙瘩。 “让我看全部。”他把我的上衣往上拉,我坐在那里,像个听话的小孩,乖乖让他帮我宽衣解带。他脱掉我的鞋袜,拉下我的裤子。我穿着内衣内裤,在冷得刺骨的房间里瑟瑟发抖,冷气机送来一阵一阵的寒风。约翰揭开棉被,要我钻进被窝里,我钻了进去,身上一阵冷一阵热。 他举起我的手,抬起我的腿,还帮我翻了身。他读我,一个字一个字大声地念出来,既是呓语,又是怒骂:烤箱、晕眩、城堡。他把自己的衣服也脱了——只有我赤裸不公平——揉成一团丢在地上,继续读下去:面包、恶毒、纠缠、刷子。他手指一勾,迅速从前面解开我的胸罩,帮我褪下来。花朵,剂量,瓶子,盐巴。他力气好大。自从我着迷于刻字,这还是我第一次准许我的男伴这么做。已经十四年了。 我感觉他的泪水滴在我肩头。我们交缠在一起,他跨着我的腿,我枕着他的肩,沉沉睡去,朦胧之中,只有一个字哼了一声:预兆。是好是坏我不知道,但我选择相信是好预兆。傻女孩。 清晨,窗外的树枝沐浴在晨曦里,像上百只闪闪发亮的小手。我光溜溜地走到洗手台边,帮我们两个倒了一杯水,解一解宿醉后的干渴,微弱的晨光照着我的疤,那些字又蠢蠢欲动起来。冬眠结束了。 我看到我的皮肤,忍不住作呕,我随手抓了一条浴巾,围好,回到被窝里。 约翰喝了一口水,撑起我的头,喂我喝了一点,再把剩下的大口喝掉,喝完后他伸手扯我的浴巾,我死命地拉着。浴巾搭在我胸前,粗粗的,像抹布一样。我摇摇头。 “这是怎么了?”他对着的我耳朵吹气。 “这是不留情的晨光。”我也跟他咬耳朵。“不要再做梦了。” “做什么梦?” “一切都会没事的梦。”我说完,亲了亲他的脸颊。 “现在还不要从梦里醒来。”他说着伸手环抱我。那瘦弱的手臂,没有汗毛的手臂,年轻男人的手臂。 虽然我这样告诉自己,但心里却觉得很安详。漂亮又干净。我的脸偎着他的颈窝,闻他身上的味道:酒气和呛鼻的刮胡水(喷出来是冰蓝色的那一种)的味道。我再次睁开眼睛,只见窗外警车的警灯红溜溜地在打转。 砰砰砰。门板震得好厉害,好像随时会垮下来。 “卡蜜儿·卜蕾。我是维克里警长,在的话把门打开。”我们拾起散了一地的衣服,约翰的眼神像饱受惊吓的小鸟。皮带扣环的锵铛声,穿衣服的窸窣声,慌张、心虚的声响,一一泄了我们的底。我把被单扔回床上,用手胡乱梳了几下头发,约翰不知所措地站在一边,手指勾着皮带环,假装若无其事地站在我身后。我打开门。 理查德。他穿着笔挺的白色衬衫,系着清爽的条纹领带;一看到约翰,他脸上的笑容瞬间垮了下来。 维克里站在理查德旁边,他好像嘴上出疹子,拼命揉着胡子,眼神在我和约翰之间飘来飘去,接着转过头看一看理查德。 理查德一言不发,对我怒目而视,双手环胸,深深吸了一口气。我笃定房间里有做爱后的余味。 “嗯哼,你看起来很好嘛。”他说着,勉强笑了笑。我说他强颜欢笑,是因为他领子以上的脖子红透了,好像怒气冲冲的卡通人物。“约翰呢?还好吗?” “我很好,谢谢。”约翰说着,上前站到我旁边。 “卜蕾小姐,你妈妈几个小时前打电话到警察局,说你还没有回家。”维克里喃喃地说,“她还说你身体不太舒服,摔了一跤什么的。她非常担心,真的很担心!加上最近又发生那么多起丑陋的犯罪案件,小心谨慎才是上策。我想她会很高兴知道你在……这里。”他最后一句话其实是问句,但我不想回答。我欠理查德一个解释,但对维克里我无可奉告。 “谢了,我可以自己打给我妈。很感激你们来找我。”理查德盯着脚尖,咬着下唇,我第一次看到他那么难堪。我的胃在翻搅,一股油腻味,一阵恐惧。他用力吐出一口气,手叉腰,先看一看我,又看一看约翰。两个捣蛋被逮个正着的小鬼。 “跟我来吧,约翰,我们送你回家。”理查德说。 “卡蜜儿会送我回家,谢了,劳尔警探。” “你成年了吗,小鬼?”维克里问。 “他满十八了。”理查德回答。 “那好,祝你们有美好的一天。”维克里说完,朝理查德嗤笑,压着嗓子说,“他们已经享受过美好的夜晚了。” “我晚点打给你,理查德。”我说。 他举起手,对我弹了一个响指,转身回到车上。 我送约翰回家的路上,两个人几乎没说什么话,他决定回家后要先去地下室,窝在娱乐室里补觉。 在车上他哼了一段20世纪50年代的爵士乐,用手指在门把上打节拍。 “你觉得事情有多糟?”他终于开口。 “你的话倒还好,这表示你是正常的美国男孩,对女人有兴趣,有时候也想随便乱来。” “谁跟你随便,我一点也不觉得我们很随便。你觉得我们很随便吗?” “没有。我说错话了。我觉得我们是认真的。”我说,“但我年纪大你一轮,而我的工作又正好是报道这则犯罪新闻……我们有利益冲突。很多比我还厉害的记者,都因为这种事被公司炒鱿鱼。”我感觉到早晨的阳光射到我脸上,照亮我的鱼尾纹,暴露我的年纪。同样是睡眠不足加上彻夜狂欢,约翰的脸却还是美得像花瓣。 “昨晚你救了我。这整件事救了我。要不是你留下来陪我,我一定会做傻事。我是说真的,卡蜜儿。” “你也让我觉得很安心。”我是真心这样觉得,但说话的语气却跟我妈一样虚伪。 我让约翰在路口下车,他俯身要吻我,但只亲到我的下巴,因为我在最后一秒闪开了,我心想:谁也不能证明我们之间真的有什么。 我开回大街上,停在警察局门口。还有一盏街灯亮着。清晨五点四十七分。大厅的接待小姐还没有来。我径自按下夜间门铃。墙上的室内芳香剂跟我一般高,嘶的一声往我肩上喷出柠檬清香。我又按了一下门铃,通往办公室的门开了一条缝,理查德从那扇笨重的门后面探出头来。他杵在那里望着我,我正想着他又要转身离开——我巴不得他转身离开——没想到他却打开门,走到大厅里面来。 “你想从何说起呢,卡蜜儿?”他坐在鼓鼓的沙发上,头埋进手心里,领带垂在大腿中间。 “事情不像你看到的那样,理查德。”我说,“我知道这样说很老套,但这是真的。”否认否认否认。 “卡蜜儿,四十八小时前,我们还一起约会,四十八小时后,我抓到你和谋杀案的主要嫌疑人开房。就算事情不像我看到的那样,那还是很糟糕。” “人不是他杀的,理查德。我百分之百确定人不是他杀的。” “是吗?所以你们一边打炮一边讨论这个?”很好,吃飞醋啊,我心想。这我还应付得来。他要是把头埋在手心那套我就没辙了。 “根本没有那种事,理查德。我发现他在酒吧喝得烂醉,酩酊大醉。我担心他会做傻事,所以陪他去旅馆,听他说话。我的报道需要他。结果,你知道我发现什么吗?我发现你这样查他,简直要把他逼疯了,理查德。再说,我知道你无法确定他就是凶手。”我从头到尾,就只有最后一句话是实话,而且直到说出口之后,我才知道原来我心里有这种想法。 理查德很聪明,办案很厉害,而且非常有野心,这又是他第一个大案子,加上整个风谷镇闹得沸沸扬扬,大家都吵着说要缉凶。如果他不是只凭一厢情愿认定约翰就是凶手,而是有真凭实据,他一定好几天前就把约翰缉捕归案了。 “卡蜜儿,虽然你想是这样想,但你根本不清楚我们办案的细节。” “理查德,相信我,我从来不觉得自己知道你们办案的进展。你把我弄上床,但嘴巴却还是紧紧闭着,什么也不肯透露给我知道。” “啊,还在翻旧账啊,我还以为你已经长大了呢。” 沉默。“嘶——”,柠檬清香。我隐约听到理查德的银色手表嘀嗒嘀嗒响。 “让我秀一下我的功夫有多到家吧。”我说。我又回到之前,不顾一切地想臣服于他、取悦他、勾引他。昨天晚上,有那么几分钟,我觉得非常安详;但理查德一出现在门外,就把剩下的一点静谧也粉碎了。我要把我的安详讨回来。 “我只是希望我们还能继续下去。”我自顾自玩起他衬衫上的纽扣,说什么也不肯正视他的眼睛。 “没用的,卡蜜儿。”他说着,毫无感情地吻了一下我的嘴唇。“在我们继续发展下去之前,你必须清楚明白这一点。就这样,我没什么好说的了。”然后他就请我离开了。 时间飞逝,我躺在汽车后座补觉,这感觉好像在列车行进时,从车厢的缝隙窥探对面的标志。我暴躁地醒过来,全身湿黏。我到便利商店买了牙刷牙膏,挑选了整家店香味最浓的发胶和乳液。 我在加油站的洗手台刷了牙,把乳液抹在大腿中间和腋下,再喷上发胶固定头发,用草莓和芦荟馥郁的香味,掩盖住汗臭和做爱后的体味。 我无法回家面对我妈。我不知道在发什么疯,居然还想继续跑新闻,自以为我还能继续报道下去,假装再追查下去不会酿成大祸。刚刚戈蕊·什尔提到凯蒂·蕾西,趁这个名字还萦绕在我脑海里,我决定去拜访她一趟。她在小学当辅导员,负责带娜塔莉那一班和安那一班。我妈以前也是辅导员,这可是人人觊觎的崇高职位,要有钱有闲才做得来;辅导员每个星期要去学校两趟,帮忙带美术课、工艺课、音乐课,星期四还要带女生上缝纫课。我小时候上的是缝纫课。现在上的课应该会比较中性一点、时髦一点,譬如计算机课、微波炉新手课程。 凯蒂跟我妈一样,都住在广阔的山丘上,山脚有一道窄小的阶梯,从草坪一路延伸到她们家门口,两旁种着向日葵。一株姿态优雅的梓树,犹如纤纤玉指立在山顶,依偎着右手边一棵魁梧的桦树,桦树绿叶成荫,树荫遍地,两棵树恰似一对男女。早上还不到十点,苗条的凯蒂一身古铜肌,趴在屋顶的平台做日光浴,身旁摆着一台小电扇,吹送出凉风习习。好个凉爽的艳阳天!不过还是有个问题:她要怎样晒才不会晒出皮肤癌?或至少不会徒增皱纹?她看到我沿着阶梯往上爬,一个讨人厌的小黑影,出现在她家碧绿的草坡上。她举手遮住额头,从十二米高的丘顶往下打量我。 “是谁?”她喊道。我记得她高中时的头发是自然的小麦金,现在则染成浅铜金,扎成一束,盘在头顶。 “嗨,凯蒂。我是卡蜜儿。” “卡——蜜儿!天啊,我这就下去。”没想到凯蒂会这么热烈地欢迎我。那次在安琪家的吐苦水大会,是我们阔别多年后第一次见面。她的愤恨来去自如,像一阵风。 她蹦蹦跳跳地下了楼梯,那双有神的蓝眼睛,从她橄榄色的脸蛋上绽放出光芒来。她一双小麦色的手臂,跟小孩子一样纤细,让我想起某年冬天亚伦迷上的法国小雪茄,我妈那时候都叫他去地下室抽,还起了一个堂皇的名号,说那是他的专属吸烟室。但过了不久,亚伦就把雪茄戒了,转而迷上波特酒。 凯蒂在比基尼外面罩了一件粉红色小可爱,好像20世纪80年代得州南帕诸岛度假区贩卖的纪念品,也很像某年春天湿身选美比赛穿的贴身参赛服。她用巧克力牛奶色的手臂环住我,带我进入室内。老宅邸没有中央空调。跟你老家一样,她解释道。不过他们在主卧室倒是装了一台空调。小孩子多流点汗没关系,我想。不过这不表示他们不宠小孩。整幢房子的右半边,几乎都规划成儿童的室内游乐场,有黄色的游戏屋、溜滑梯,还有名牌定制木马,看起来很少有人玩。游戏室的墙上贴着五颜六色的大型方块字:“爱玛”“玛蒂森”。还贴了好多张她们的照片,每一张都是全身照,小女孩金发、塌鼻,眼神呆滞,嘴巴张开,亮点是她们身上的行头:粉红色的连身裤,上面装饰着小雏菊;红色的连衣裙,搭配圆点的灯笼裤;插满花朵的草帽;秀气的娃娃鞋。可爱的孩子,超可爱的衣服。我无意间帮镇上的童装店想到了广告标语。 为什么我会选在周五一大早来访,凯蒂似乎没有兴趣过问。她跟我报告她刚看过的名人八卦,问我觉不觉得琼贝妮特凶杀案会为女童选美蒙上阴影。 “玛蒂森吵着要当小模特儿。” “那也没办法啊,谁让她跟她妈妈一样漂亮?” “什么,卡蜜儿,你今天嘴怎么那么甜,我从来都不知道你觉得我漂亮呢。要喝点什么吗?” 当然要。“不过我们家里没有酒。” “你们家怎么会有酒,我也没说想喝酒啊。” “甜茶怎么样?” “甜茶好极了,找遍芝加哥也找不到像我们这里的甜茶。出门在外,总是特别怀念家乡味,你有空可以去芝加哥看看他们卖的那是什么火腿。能回家真是太好了!” 凯蒂用水晶壶装了甜茶回来。这真的是她泡的吗?很可疑。我刚才在客厅瞄到她从冰箱里拿出一罐三升装的家庭号包装的甜茶。我有点沾沾自喜,不过转念一想,我自己也是遮遮掩掩,好不到哪里去。我用浓浓的植物香精掩盖我天然的体臭。我不只散发着人工的草莓香和芦荟香,肩膀处更是散发缕缕空气芳香剂的柠檬味。 “这茶真好喝,凯蒂。我想我每餐都喝甜茶也没问题。” “芝加哥的火腿怎么了?”她盘腿坐着,倾身向前,眼神像高中的时候一样专注,好像拼命在回想保险箱的密码。 我不吃火腿,自从参观完我们的家族企业之后就不吃了。虽然那天不是屠宰日,但光是那景象,就足以让我连续失眠好几天:上百只动物挤在同一个笼子里,甚至连转身的空间都没有,到处充斥着血的腥甜和粪的恶臭。我脑中突然闪过艾玛的身影,那天她专注地盯着那些笼子看。 “红糖味不够。” “嗯哼。说到火腿,要我帮你做个三明治吗?我有你家的火腿、迪肯家的牛肉、柯飞家的鸡肉,还有瘦妈妈的冷冻火鸡可以微波。” 凯蒂是那种从早到晚忙得团团转的人,一会儿用牙刷清洗厨房的瓷砖,一会儿拿牙签剔除木板接缝里的线头,过一会儿又嫌这里不干净、那里不舒适。但我还是成功地把话题引导到安和娜塔莉身上,还再三跟她保证绝对不会把她的名字泄露出去,然后才按下录音机的开关。“她们两个既听话又可爱”(开头总免不了要美言几句),她接着说道,“安上缝纫课的时候,的确闹过一场风波。”缝纫课,现在还有缝纫课。我感到一阵欣慰。“她用针戳娜塔莉·肯尼的脸颊,我想她本来是要戳眼睛的,你知道吧,就跟娜塔莉在俄亥俄州做的事情一样。”是宾州。“前一分钟,两个人还好端端地坐在一起。她们年级不一样,彼此也不认识,但缝纫课是各个年级一起上。安上一秒还自哼自唱,跟个小妈妈一样,谁知道下一秒钟,意外就发生了。” “娜塔莉伤得有多重?” “嗯,不太重。那时候我跟蕊·怀特芙都在,蕊现在是二年级的班主任,以前绰号叫“小蕾”,比我们小五届,但她一点也不小,至少以前挺壮的,不过现在瘦多了。总之呢,我和她把安拉开,看到针从娜塔莉的脸颊上穿出来,再往上两厘米就戳到眼睛了。安既不哭也不闹,只是呼哧呼哧喷着气,像一匹发怒的马。” 我眼前突然闪过安的影像。她顶着一头蓬乱的卷发,拿着一根针在布上穿进穿出,突然想起娜塔莉的剪刀事件:娜塔莉就是因为那次攻击,所以才会那么与众不同。接着,她还来不及想清楚,就已经飞针刺进娜塔莉的脸颊;伤害人其实比想象中还容易,迅速一戳,针头就抵上了颧骨,针尾从娜塔莉的脸颊上穿出来,像一支迷你的银色小鱼叉。 “安有攻击娜塔莉的理由吗?” “根据我对这两个小女生的了解,我确定一件事:她们两个攻击人是不需要理由的。” “有其他女同学欺负她们吗?她们在学校压力很大吗?” “哈!”虽然她“哈”得很讶异,但因为“哈”得太标准,听起来反而很虚假,就像猫盯着你说“喵”一样。 “这个嘛,只能说她们不太喜欢上学。”凯蒂说,“不过你回去问你妹会更清楚。” “我知道你说艾玛会欺负她们……” “天知道她上高中以后会变成什么样!” 我静静地等凯蒂集中火力,对我妹妹大发议论。一定没好事,我想。难怪她看到我这么高兴。 “还记得我们以前在高中简直是呼风唤雨吗?只要我们觉得酷的,大家都说酷,只要我们不喜欢的,大家都讨厌?”她的口吻非常陶醉,好像沉浸在冰激凌和小白兔的童话世界。我只点了个头。我想起来我做过一件残忍的事:黎安是我的小学同学,做人非常死脑筋,一直到高中还缠着我不放,一天到晚关心我的心理状态,还暗示我有抑郁症。有一天,她趁第一节上课铃声响起前跑来找我聊天,我偏偏故意不理她。我到今天都还记得她把课本夹在腋下,穿着一条老土的印花裙,每次跟我说话时,头都稍微垂着。我故意背对着她,不让她加入我们的小团体,笑她的穿着老气横秋。其他女同学也跟着我一起取笑。她整整被奚落了一个星期,高二、高三甚至沦落到只能找老师一起吃午饭。当时其实只要我说一句话,就可以制止这场排挤风波,但我却选择保持沉默。我希望她离我越远越好。 “你妹比我们还厉害几倍,而且她的个性很坏。” “怎么个坏法?” 凯蒂从咖啡桌的抽屉拿出一包烟,抽出一支,用长火柴点燃。现在还是偷偷抽烟啊,我心想。 “就她和那三个小女孩——金头发,小小年纪胸部就发育成熟的那三个——学校简直像她们家开的,其中又以艾玛最跋扈。说句实在话,她们真的很坏!虽然有时候是调皮,但大部分的时候都太过头了。她们命令一个胖女生帮她们送午餐,而且送完了还不准人家走,硬把她的头压在盘子上,逼她不用手只动嘴巴吃东西。”虽然她皱了一下鼻子,但好像并不怎么在意。“她们还把一个女生堵在墙角,叫她把上衣掀起来给男生看,还要她一边说猥亵的话,原因是她还是个太平公主。她们还不满十三岁呀!”我一边说,一边回想自己十三岁时做的事。十三岁,我突然发现,真是青春到气死人啊。 “这几个小女孩很早熟。我们在她们那个年纪,也做过不少疯狂的事情。”凯蒂抽了烟,嗓子哑了起来。她徐徐吐气,看着烟雾在我们头顶缭绕。 “我们不像她们那么残忍。” “我们也差不了多少,卡蜜儿。”差不了多少的是你,不是我。我们盯着对方,心里暗自列出对方做过哪些亏心事。 “反正,艾玛常常欺负安和娜塔莉。”凯蒂说,“你妈人真好,花那么多心思照顾这两个孩子。” “我妈给安上过家教,这我知道。” “不只呢,她在学校当辅导员时,总是会特别辅导她们两个,放学后也会邀她们到家里玩,请她们吃点心,有时候课间也会跑过来,站在围墙外看她们在操场上玩耍。” 我眼前突然闪过我妈的身影:手指紧握住栏杆,眼神热切地往校园里面看。我仿佛瞥见我妈穿着一身白,白到发光的那种白,然后伸出一只手,抓住娜塔莉,再竖起食指,比在嘴唇上,叫詹姆斯·卡比西“嘘”。 “好了吧?”凯蒂问,“一直聊这个,说得我都累了。”她“喀”一声按掉录音机的开关。 “喂,我听说了你和那个帅哥警探的事。”凯蒂笑着说。她的马尾辫松了,一绺头发垂了下来;我想起有一次她正低头涂着脚指甲,涂到一半,突然开口问我和某某篮球队成员怎么样,其实是她自己暗恋那个队员。我尽量克制自己,不要对理查德两个字起任何反应。 “大家乱说的。”我笑着答,“男未婚、女未嫁……我的生活没有那么多姿多彩。” “约翰·肯尼可不这么认为哦。”她抽出烟,点火、深吸、深吐,一双瓷青色的眼睛牢牢地盯着我。 这次我的脸上毫无笑容。我知道我有两个选择:第一,跟她八卦几句,逗她开心。现在是早上十点半,如果这时候把真相告诉她,不到中午,全风谷镇的人就都知道了;第二,打死不承认,惹她生气,气得她不肯跟我配合。但反正我都已经采访完了,大可不用讨好她。 “啊,这也是人家乱说的。这里的人应该要多培养爱好,不要整天八卦。” “是吗?可是听起来很像你的作风。有这种艳遇你怎么可能会错过?”我起身,急着要离开。凯蒂绷着脸,送我到门口。 “不好意思,占用你那么长时间。谢谢你,凯蒂。见到你真开心。” “我也很开心,卡蜜儿。希望你在这里住得愉快。”我出了门,下了台阶,她突然把我叫住。 “卡蜜儿,”我转过身,看到凯蒂弓着左脚,脚尖勾着右腿,她高中时就常摆这个姿势,跟小女孩一样。“给你一个发自良心的建议:回家洗个澡吧,你好臭!” 我真的就这样回家了。我的脑海里闪过一幕幕我妈的影像,全都是坏预兆。预兆。这两个字在我皮肤上颤了一下。我眼前晃过外婆瘦弱的身影,她顶着乱发,伸出长指甲,把我妈身上的皮一层一层剥下来;我仿佛看到我妈跟她的药丸和药水,她手拿剃刀帮我剃头;我又看到了玛丽安,她躺在棺材里,只剩一副枯骨,一条白色缎带系着一大把干涩的金色卷发,仿佛一束凋零的捧花;我想象我妈照顾着那两个暴躁的小女孩,但是不太能应付得过来。娜塔莉和安应该没吃太多苦头。我妈向来讨厌不肯受她特殊照顾的孩子。她是先勒死娜塔莉再帮她涂指甲油吗?还是先涂指甲油再勒死她? 我一定是疯了才会想这些事。我一定是疯了才会逼自己不去想这些事。 [1] 在西方有个迷信,认为恶魔总是在人的左后方虎视眈眈,而西方人相信往背后撒盐,撒进恶魔眼里可以趋吉避凶。——译者注 第十五章 前廊停着三辆粉红色的轻巧自行车,车头加装白色藤篮,把手绑着长缎带。我看一看其中一个藤篮,里面有一支唇蜜,用三明治的袋子装着。 我从侧门溜进去,轻手轻脚上了楼。艾玛的朋友在她房里咯咯乱笑,开心地大叫。我没敲门,直接开门进去。虽然这样很没礼貌,但我不喜欢听那窸窸窣窣的骚动,大家迅速就位,在大人面前摆出乖巧的模样。那三个金发女生穿着短裙、热裤,围着艾玛站了一圈,秀出除完腿毛的竹竿腿。艾玛坐在地板上,对着娃娃屋这里摸摸、那里碰碰,手边有一管强力胶。她的长发盘在头顶,用蓝色缎带系着。 她们听到我说“哈啰”,吓得尖叫起来,一个个露出勉强的笑容,像受到惊吓的小鸟。 “嗨,蜜儿姐姐。”艾玛突然亲昵地称呼我。她脸上的绷带已经拆掉了,但看起来却一副饱受欺凌的样子,好像还发着烧。“我们在玩娃娃。我的娃娃屋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吧?”她的声音好甜,像20世纪50年代家庭剧里的小童星。我很难把前天晚上那个寻欢作乐的艾玛,跟眼前这个艾玛联想到一起。 “对呀,卡蜜儿姐姐,你喜欢艾玛的娃娃屋吗?”铜金发女孩沙哑地附和道。所有人里面,就只有小焦没有看我。她死死盯着娃娃屋,好像想把自己变到里面去。 “你好多了吗,艾玛?” “哦,我好多了,亲爱的姐姐。”她撒娇道,“希望你也一样。”几个女孩子又咯咯笑了起来,像一阵战栗;我关上门,因为不知道她们在变什么把戏而感到生气。 “小焦你也一起带走吧。”其中一个人的声音从紧闭的房门后面传出来。看来小焦在这四人组里面待不久了。 尽管天气很热,我还是放了热水,烫得连浴缸的瓷砖都发红了;我脱光衣服坐进去,下巴抵着膝盖,水从四面八方缓缓爬上来。浴室里散发着薄荷肥皂的清香,还有女人烟灰缸特有的甜味。我全身刺痛、精疲力竭,泡泡澡,真好。我闭上眼睛,滑入水中,让水流进我的耳朵里。孤独。我真想把孤独刻在身上,我很惊讶这两个字竟然没有大驾光临我的身体。我后脑勺那块头皮起了鸡皮疙瘩,好像自告奋勇要接下这份任务。我脸上也感到一阵寒意,我睁开眼睛,看见我妈从椭圆形浴缸上方低头看着我,金色的长发顺着她的脸颊垂下来。 我吓得坐起来,赶紧遮住胸部,水花飞溅到她粉红色的亚麻背心裙上。 “小乖乖,你跑到哪里去了?我都急死了。要不是艾玛昨晚不舒服,我早就冲出去找你了。” “艾玛怎么了?” “你昨晚跑去哪里了?” “妈,艾玛怎么了?”她伸手要摸我的脸,我缩了一下,躲掉了。她皱了皱眉头,再次伸出手,拍一拍我的脸颊,帮我把湿答答的头发往后拨。她把手收回去,发现湿了,突然很惊讶,好像皮肤毁了一样。 “她需要我照顾她。”她简短地说。鸡皮疙瘩在我手臂上绽开来。“会冷吗,宝贝?”她默默地把手上那杯浅蓝色的牛奶递给我。要是喝下去真的生病,那表示我没发疯;但如果没生病,就表示我是卑鄙小人。我边喝牛奶,我妈边在旁边哼歌、舔下唇。 “你小时候从来没那么听话过。”她说,“你以前总是很任性。也许现在脾气被磨掉了吧。这样也好,迟早要磨掉的。” 她离开以后,我在浴缸里坐了一个小时,等着腹痛如绞、头晕目眩、高烧不退。我屏气凝神坐着,像在搭飞机的时候一样,担心只要我一莽撞,飞机就会失控坠毁。什么事也没发生。我打开浴室的门,发现艾玛在我床上。 “你真下流。”她说,“居然跑去跟一个杀人犯上床。你简直跟她说得一样贱。” “不要听妈乱说,艾玛。她说的话不能信,也不要……”不要什么?不要接受她给你的东西?说啊,卡蜜儿,把你心里的想法说出来。“也不要乱骂人,艾玛。我们家的人很容易出口伤人。” “卡蜜儿,告诉我他怎么样。棒不棒啊?”她又装出玩娃娃屋时的娃娃音,但刚才有朋友在,她跟我说话时心不在焉,现在却全神贯注。 “艾玛,我不想跟你聊这个。” “可是你前几天晚上不是这样的,姐。我们不再是朋友了吗?” “艾玛,我要躺下休息了。” “昨晚很累吧?等着瞧,事情会一发不可收拾的。”她在我脸颊上亲了一下,滑下床,踩着她那双塑料凉鞋,啪嗒啪嗒跑到走廊上。 二十分钟后,呕吐、绞痛,我的胃隐隐作痛,疼得我冷汗直下。我想象我的胃一张一缩,一张一缩,像心肌梗死的心脏。我坐在马桶旁边的地板上,身上只穿着一件不合身的T恤,时而干呕,时而背靠着墙。我听到屋外蓝鲣鸟在拌嘴,屋内我妈在使唤盖拉。吐了一个小时后,我嘴里流出绿色的胆汁,像糖浆一样黏稠,缓缓滴落。 我穿上衣服,战战兢兢地刷牙,生怕只要牙刷往里面伸一点,就会不小心催吐。 亚伦坐在前廊的摇椅上,摊着一本大部头的书正在读,皮革封面,标题是《马》。摇椅的扶手上,摆着橘色的波浪玻璃碗,里面盛着一块绿色布丁。他穿着蓝色泡泡纱西装,头戴一顶巴拿马帽,平静得像一泓池水。 “你妈知道你要出门吗?” “我很快就回来。” “你最近对她的态度好多了,卡蜜儿,我很感谢你。她好像也有进步,跟……艾玛相处也顺利多了。”他提到亲生女儿的名字时,总是会先停顿一下,好像很难以启齿似的。 “很好啊,亚伦,太好了。” “希望你的自我感觉也良好多了,卡蜜儿。喜欢自己很重要。好的态度跟坏的态度一样,都是会传染的。” “好好享受你的马吧。” “那当然。” 开车到伍德贝瑞的路上,我不时地在路边紧急停车,开门吐出带血丝的胆汁。我总共吐了三次,有一次我来不及开门,秽物沾到车子边缘,只好拿温热的草莓汽水和伏特加来冲洗。 伍德贝瑞的天主教圣功医院是一栋方形的巨大建筑,外墙贴着金色的瓷砖,上头有琥珀色的窗户,玛丽安把这家医院叫作“松饼”,是一间相当亲切舒适的医院。住在密苏里州西部的人,生病都去布兰森市的医院,住北边一点儿的会去圣路易市,只有困在密苏里南端的人才会上天主教圣功医院。 我走近医院的服务台,柜台后方有个大块头的女人,她的屁股圆得很可笑,她的动作发出请勿打扰的讯息。我站在柜台前面等。她假装专心地看书。我又上前一步。她坚持继续看她的杂志,而且还伸出食指,一行一行在书上比画着。 “打扰一下。”我的语气有种颐指气使的傲慢,连我自己听了都讨厌。 她脸上有一圈胡子,指甲因为抽烟而发黄,刚好配她露在嘴巴外面的咖啡色门牙。你怎么看待这个世界,这个世界就怎么对待你,每次我不让我妈碰,她总是这么对我说。看来这女人的日子应该不太好过。 “我来找过去的就诊记录。” “请带医生开的证明来。” “是我妹的。” “那你妹有医生开的证明吗?”她翻动手上的杂志。 “我妹死了。”我大可说得委婉一点,但我想引起她的注意,没想到她还是爱理不理的。 “哦,我很遗憾。她在这里过世的?”我点头。 “到院已死。这里有很多她的急诊记录,她的主治医生也在这里看诊。” “她什么时候死的?” “1988年5月1日。” “天啊,这么久啦。那你可要有耐性一点啊。” 我跟两个冷漠的护士叫嚷,然后使出浑身解数,跟脸色苍白的大胡子主管调情,中间还跑到厕所吐了三次,四个小时后,玛丽安的病历资料终于堆在我的膝头。 她每年都有一本病历,而且一年比一年厚。医生写的草书我一半以上都看不懂,只知道医生交代她做了很多项检查,但没有一项是有帮助的,其中包括脑部扫描、心脏检查、心跳及呼吸暂停监测,还要她喝一瓶放射性染剂,把胃镜从食道伸进去检查她的胃,诊断出她可能患有糖尿病、心杂音、胃酸逆流、肝病、细菌性腹膜炎、发育不良、抑郁症、消化道息肉、红斑狼疮。我翻着翻着,突然瞥到一张粉红色的横条纹信纸,就钉在玛丽安住院照胃镜那个星期的就诊记录上。严谨的偏圆字体,每个字都力透纸背,看来写信的人一定满腹怨气,信的内容如下:
本人是玛丽安·克莱林住院期间的护士,先前也有多次看护该女童的经验。本人强烈认为(强烈下面画了两杠),该女童根本没有生病。本人以为,若非女童的母亲,女童应该非常健康。每次女童与母亲单独相处后,身体都会出现病兆,即使原先毫无异样,只要母亲探完病,女童便会出现身体不适的现象。母亲在女童健康无恙时态度冷淡,似乎有意要惩罚女童,唯有女童生病、哭闹,母亲才会拥抱她。本人和其他护士强烈认为,应将女童及女童的长姐与母亲隔离,以便作进一步的观察。其他护士因内部政治因素,不便在此署名。
贝芙莉·芳·卢恩 这封信写得义愤填膺,提供了很多有用的信息。我想象贝芙莉挺着巨乳,嘴唇紧抿着,头发往上梳成干练的包头,被迫把虚弱的玛丽安交到我妈手里后,就到隔壁房间草拟这张纸条,直到我妈召唤她为止。 一个小时后,我在儿科找到写信的护士,虽然说是儿科,但这里只有一间偌大的病房,里面摆着四张病床,病床上躺着两名患者:一个小女孩在静静地看书;隔壁床的小男孩正坐着打盹,他脖子上钉着固定器,好像整条脊柱都打上了钢钉。 贝芙莉·芳·卢恩跟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。她将近六十岁,身材瘦小,满头银发,剃着短短的平头,穿着天蓝色的外套,搭配花花的看护裤,耳朵上别着一支圆珠笔。我向她自我介绍,她马上就想起我,似乎一点也不惊讶我跑来找她。 “都过了这么多年,没想到还能看到你,只可惜是在这种情况下碰面。”她的嗓音既深沉又温暖。“我有时候做白日梦,想象玛丽安回来找我,她已经长大成人,生了一两个宝宝。白日梦还真不能乱做。” “我会来找你,是因为看了你写的字条。”她冷笑一声,盖上圆珠笔盖。 “那张字条还真有用呢。要不是我当时年轻胆子小,被那些“伟大的”医师唬得团团转,我才不会只写张字条就了事。我们那时候谁敢这样子指控一位母亲,听都没听过这样的事,这件事害得我差点被炒鱿鱼。没有人愿意相信这种事,MBP,好像格林童话才有的剧情。” “MBP?” “代理孟乔森症候群[1],也就是监护人通常是母亲,百分之九十八都是母亲——为了引人注意,故意陷害自己的孩子生病。孟乔森患者会装病博取同情,而代理孟乔森患者则会让孩子生病,好凸显自己是个疼孩子的好父母。这岂不是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吗?感觉像是坏巫婆才会做的事。我很惊讶你居然没听过。” “是还挺耳熟的。”我说。 “不过你看起来没什么问题,我很替你高兴。” “我很少出问题。我有一个妹妹,玛丽安过世后出生的,我很担心她。” “应该的。家里有个患有MBP的母亲,越受宠的越不幸。你要庆幸你妈对你没什么兴趣。” 一个大男生穿着绿色手术袍,推着轮椅在走廊上横冲直撞,后面跟着两个胖子,同样的装束,哈哈哈哈笑得好开心。 “医科实习生。”贝芙莉翻了个白眼。 “有医生留意你写的报告吗?” “我觉得我写的是报告,但他们觉得我只是心胸狭窄,幼稚爱吃醋。就像我刚才说的,时代不一样。比起从前,现在的护士多了一丝丝的尊严。而且,卡蜜儿,老实说,我当时也没有多去追究。我那时候刚离婚,只想保住饭碗,而且重点是,我希望是我自己想错了。我希望有人告诉我说我错了。玛丽安过世后,我醉了三天三夜。她下葬后,我重新提起这件事,询问儿科主任有没有看到我写的报告。他叫我休息一个星期,把我当成歇斯底里的女人。” 我眼眶发热,泪眼模糊。她牵起我的手。 “对不起,卡蜜儿。” “天啊,我真恨我自己。”泪水夺眶而出,我用手背揩抹,抹到后来涕泗纵横,贝芙莉赶紧递上一包纸巾。“我生气的是竟然会发生这种事,而且我居然花了那么长的时间才明白。” “唉,乖孩子,她毕竟是你妈妈。你要怎么面对这残酷的事实,我实在没办法想象。至少这次终于可以伸张正义了。那个警探查这个案子查了好一阵子了对吧?” “警探?” “叫劳尔是吧?是个俊俏的小伙子,脑筋动得很快。他影印了一整叠玛丽安的病历,一直追问我,问得我心都痛了。他倒是没跟我说你还有个妹妹。不过他说你没事。我想他一定暗恋你,因为我一提到你的名字,他就变得扭扭捏捏,很害羞的样子。” 我止住泪水,把卫生纸揉成一团,扔进小女孩旁边的垃圾桶里。小女孩往垃圾桶瞥了一眼,好像以为有新邮件投递进去。我跟贝芙莉道了谢,转身快步离开,心里千头万绪,急着想看外面的蓝天。 贝芙莉在我进电梯之前追上来,她把我两只手握在手里,说:“带你妹离开,卡蜜儿。她在家里不安全。” 从伍德贝瑞回家的路上会经过五号快速路,快速路下去有一家摩托车酒吧,酒吧里有卖六罐装的冰啤酒,而且老板不会检查证件,我以前高中的时候常去那里偷买酒。酒吧里有个飞镖靶,飞镖靶旁边有一台公用电话,我掏出零钱打电给柯瑞。是艾琳接的,声音跟往常一样温柔稳重,宛如远方的山峦。我只报了名字,就抽抽搭搭哭了起来。 “卡蜜儿,小宝贝,怎么了?没事吧?唉,我就说你怎么可能没事。对不起。你上次打来以后,我就一直要法兰克劝你放弃。发生什么事了吗?” 我还是哭个不停,连本来要说什么都忘了。一支飞镖射到标靶上,结结实实地发出咚的一声。 “你该不会……又开始伤害自己了吧?卡蜜儿?宝贝,你吓到我了。” “我妈她……”我还没说几个字,泪水就再度溃堤,全身上下大力抽搐,我弯下腰,把满腹的心酸都哭出来。 “你妈妈?你妈妈她没事吧?” “没事。”说完我像孩子似的号啕大哭。艾琳用一只手遮住话筒,用气音催促法兰克,“出事了……出大事了”,过了两秒,玻璃哐啷碎裂。大概是柯瑞起身动作太猛,撞到桌子,威士忌酒杯摇摇晃晃地摔到地上。 “卡蜜儿,告诉我,怎么回事。”柯瑞的声音粗得吓人,好像他此刻正抓着我的臂膀大力摇晃。 “我知道凶手是谁了,柯瑞。”我声嘶力竭地说,“我知道了。” “咦,那你有什么好哭的啊,小菜鸟。警方将嫌犯逮捕了吗?” “还没。但我知道凶手是谁了。”标靶又发出咚的一声。 “是谁?卡蜜儿,告诉我。” 我把话筒靠着嘴巴,压低音量说:“我妈。” “是谁?卡蜜儿,大声一点。你在酒吧?” “是我妈做的。”我对着话筒大吼,把心里的话像泼水一样泼出去。 一阵冗长的沉默。“卡蜜儿,你压力太大了,都是我的错,不应该那么快就派你去跑新闻,你才刚……我要你现在就去附近的机场,马上飞回来。不用拿衣服,也不要开车,人回家就好。我晚一点再派人去拿。机票刷卡买,等回家我再给你钱。总之你先回家吧。”回家回家回家,好像在给我催眠一样。 “我永远也不会有家了。”我呜咽地说着,再次抽抽噎噎起来。“柯瑞,我必须先把这里的事情做个了结。”他叫我等一下,但我已经挂了电话。 我在葛绿蒂餐厅找到理查德,他很晚才吃晚餐,边吃边看一篇费城的剪报,报道娜塔莉的剪刀攻击事件。我在他对面坐下来,他勉强跟我点头打声招呼,接着就垂下眼睛盯着一碗油腻腻的芝士小米粥,然后抬起头,端详我肿胀的脸。 “你没事吧?” “我想是我妈杀了玛丽安,安和娜塔莉也是她杀的。我知道你跟我的看法一致。我刚去了一趟伍德贝瑞。你这个烂人。”从五号快速路到二号快速路的路上,我的悲伤不知不觉转成了愤怒。“我不敢相信你花那么长时间跟我在一起,竟然是想从我身上套出我妈的消息。你这个人真是烂到家了!”我气到浑身发抖,连说话都结巴了。 理查德从皮夹里掏出十美元,垫在盘子底下,走到我身旁,伸手拉我的臂膀。“卡蜜儿,跟我到外面去,在这里说话不方便。”他拉着我走到门外,打开车门,推我上车。 他开车上了峭壁,一路上都没有说话,每次我想开口,他就伸手制止我,后来我索性转身面向窗户,看着树林从车窗外飞奔而过,化成一片模模糊糊的蓝绿色影子。 我们停在几个星期前赏河的位置。一片漆黑中,脚下的河水奔流,部分水流映着月色,看起来好像从落叶堆觑见甲虫在奔忙。 “我也要来说一些老套的台词了。”理查德侧身对着我。“没错,我一开始的确是因为你妈才接近你,但后来我就真的爱上你了。尽管你心房深锁,但我还是爱上了让人猜不透的你。我当然明白你有你的苦衷。原本我想直接盘问你,但我不知道你和你妈有多亲,也不想听你说自己妈妈的坏话。再说,卡蜜儿,我根本也没有把握。我还需要时间调查她,那只是我的直觉而已。我东打探西打探,听大家说你、说玛丽安、说艾玛、说你妈。但不管我再怎么想,都还是觉得女人不可能下这种毒手。连环杀童犯呀!但是后来,我的想法改变了。” “为什么?”我的声音如废铁般毫无生气。 “因为那个小男孩——詹姆斯·卡比西。我不停地想起他的口供,他说他看到一个像坏巫婆的女人。”我心底响起护士贝芙莉的声音: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。“虽然我不相信他亲眼看到你妈,但我相信那是一种感觉,是某种潜意识的恐惧在作祟,导致他产生坏巫婆的印象。我开始思索,什么样的女人会杀害小女孩,还拔光她们的牙齿?控制欲极强的女人、养育行为偏差的女人。安和娜塔莉死前都被凶手……照顾过,双方家长都在尸体上发现反常的蛛丝马迹:娜塔莉的指甲被涂成了桃红色,安被人刮过腿毛;而且两个人的嘴唇都有涂过口红的痕迹。” “那拔牙你怎么解释?” “笑容不是女孩最佳的武器吗?”理查德终于转过身来面对我。 “以这两个女孩来说,笑容真的是她们的武器。你告诉我咬人的事,让我更加肯定凶手是女性,这个凶手看不惯其他女性拥有力量,认为有力量的女性很粗俗。她照顾这两个女孩,驾驭她们,依自己的喜好塑造她们。一旦她们排斥、反抗,凶手立刻凶性大发,她们只有死路一条。她选择勒死女孩,勒这个动作就是一种驾驭,眼睁睁地看着受害者慢慢死去。有天我在办公室写下这段对凶手的臆测,写完后想闭目养神一下,没想到脑海中就浮现出你妈的脸。她会突然发飙,跟死者的关系也很密切,而且还没有不在场证明。不过我们需要解剖玛丽安的遗体,看能不能找到其他更有力的证据,譬如毒物残留等等。” “让她安息吧。” “没办法,卡蜜儿。你很清楚这么做才是对的。我们会非常尊敬她。”他把手放在我的大腿上。不是手上,也不是肩膀上,而是大腿上。 “你们真的怀疑约翰是凶手吗?”把手拿开! “大家动不动就抬出他的名字。维克里有点走火入魔,一直说娜塔莉有暴力倾向,所以说不定约翰也有暴力倾向。加上他又是个外地人,你也知道本地人有多不信任外地人。” “你有证据吗,理查德?关于我妈杀人的证据?还是这一切都只是你的推理?” “明天搜索令就会下来。她应该还留着牙齿。我是看重你才告诉你这些。我尊敬你,也相信你。” “好吧。”我说。堕落在我左膝上着火。“我必须把艾玛带走。” “我们今晚还不会行动。你必须回家,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,表现得越自然越好。我明天再找你做笔录,你的口供会对案情大有帮助。” “她长期以来一直在伤害我跟艾玛,她乱拿药给我们吃,对我们下毒。”我又开始想吐。 理查德的手从我大腿上移开。 “卡蜜儿,你为什么不早说?早知道我们就找你做检测了。这对破案很重要。” “谢谢你的关心,理查德。” “卡蜜儿,有没有人说过你太敏感了?” “从来没有。” 盖拉站在我家门口,好像守护神,守候我们在山顶的家。她一闪身,便没了踪影。在我把车开进车廊时,饭厅的灯点亮了。 火腿,门还没开我就闻到味道了。配菜是玉米和羽衣甘蓝。大家跟演员一样,在台上就位。场景:晚餐时间。我妈坐在主位,两边坐着亚伦和艾玛,我妈正对面摆着我的盘子。盖拉帮我拉开椅子,然后悄悄回到厨房,身上还是穿着那件看护服。我今天真是受够看护服了。地板下面,洗衣机轰隆轰隆在震动,跟往常一样。 “哈啰,小宝贝,今天开心吗?”我妈提高音量问。“坐吧,我们在等你回来开饭。你马上就要走了,大家应该齐聚一堂吃顿团圆饭。” “我马上就要走了?” “他们就要逮捕你的小情人了,宝贝。我的消息该不会比记者还灵通吧?”她转头看一看亚伦和艾玛,宛若周到的女主人,堆着笑,把开胃菜分给宾客。她摇了摇小铃铛,盖拉用银盘端着火腿进来,火腿肉颤悠悠的,像果冻一样。一片菠萝切片黏稠地顺着银盘边缘滑下来。 “你来切,爱多拉。”亚伦说,妈挑眉。 她一边切,金发一边舞动,她把与手指同宽的火腿片盛在盘子上,依序传给大家。艾玛传给我,我摇了摇头,再传过去给亚伦。 “不吃火腿。”我妈嘀咕,“还是长不大啊,卡蜜儿。” “不吃火腿就是长不大?那我的确还没长大。” “你觉得约翰会被处死吗?”艾玛问我,“你的约翰会变成死刑犯吗?”我妈让她穿着白色的背心裙,上面点缀着粉红色缎带,还帮她绑了两条紧紧的辫子。她的不悦如恶臭般袭来。 “密苏里州还有死刑,再说杀人偿命也是天经地义。”我说。 “现在还用电椅吗?”艾玛问。 “不用。”亚伦说,“乖乖吃你的火腿。” “现在都用毒药注射。”我妈嘀咕道,“像让猫咪安乐死那样。” 我想象我妈被绑在轮床上,上一秒还在跟医生谈笑,下一秒针头就插进她的血管里。死在有毒的针头下,很适合她。 “卡蜜儿,如果可以让你选,你想当童话故事里的哪个人物?”艾玛问。 “睡美人。”一辈子都在睡觉,听起来很不错。 “我要当普西芬尼[2]。” “没听过。”我说。盖拉夹了羽衣甘蓝和新鲜玉米到我盘子上。我强迫自己动叉子,一次吃一粒玉米,边嚼边想吐。 “她是冥后。”艾玛笑盈盈地说,“她因为长得太漂亮,被冥王抓到地底下当皇后。她妈妈很生气,逼冥王把女儿还给她,可是她一次只能回家半年。所以普西芬尼一年有一半的时间待在阴间,一半待在阳间。” “艾玛,这种角色有什么好喜欢的?”亚伦说,“你这孩子真吓人。” “我觉得普西芬尼好可怜,就算她回到阳间,因为她曾到过阴间,所以大家还是很怕她。”艾玛说,“而且就算她跟妈妈在一起,也还是高兴不起来,因为她知道自己很快就要回到地底下去了。”她咧着嘴对着我妈笑,叉了一大片火腿放进嘴里,然后洋洋得意起来。 “盖拉,我要糖!”艾玛对着饭厅门口大喊。 “摇铃,艾玛。”我妈说。她的刀叉连动也没动。 盖拉拿了一碗糖进来,舀了一大匙撒在艾玛的火腿和切片西红柿上。 “让我来。”艾玛不满地说。 “让盖拉来。”我妈说,“你每次都撒太多。” “约翰死了你会难过吗,卡蜜儿?”艾玛说着,吸吮火腿的蜜汁。“是我死了你比较难过,还是约翰死了你比较难过?” “我不希望再有人死掉。”我说。 “风谷镇已经死太多人了。” “你听你听。”亚伦说。 “还是有人该死。约翰就该死。”艾玛继续说下去,“就算他没有杀人,他也还是该死。他妹妹死了,他也不用活了。” “照你这么说,那我也该死。因为我妹妹死了,我也不用活了。”说完,我又塞了一颗玉米粒到嘴里。艾玛仔细打量我。 “或许吧。但我喜欢你,我不希望你死掉。你说呢?”她转头看着妈。我突然想到,艾玛从来不叫我妈——不管是“妈咪”“妈妈”还是“爱多拉”,就好像她不知道我妈的名字,但又不想被发现。 “玛丽安过世好久了,我想我们早该跟她一起死的。”她消沉地说,但马上又开朗起来。“但我们没有死,日子也还是照样过下去,不是吗?”她摇一摇铃,盖拉进来收餐盘,她像一匹年老体弱的狼,绕着餐桌打转。 点心是橘红色的水果冰沙。我妈蹑手蹑脚地从橱柜里拿出两支水晶酒杯,走回来时粉红色的眼眶湿湿的。我的胃翻腾了一下。 “卡蜜儿跟我,我们要到房间里喝一杯。”她对着亚伦和艾玛说。她照了照橱柜上的镜子,抿了抿头发。为了这一刻,她连衣服都换好了。明明是晚餐时刻,她却穿着睡衣。我跟在她身后上了楼梯,就像小时候她唤我的时候一样。 接着,我进到了我最想去的地方——她的房间。宽大的床铺上,枕头像藤壶一样冒出来。墙壁上镶着全身镜。那片大名鼎鼎的象牙地板把室内反射得熠熠生辉,我们好像身处在一个月光皎皎的雪域世界。她把枕头扔到地上,掀开棉被,示意我坐到床上,然后才靠在我身边坐下。玛丽安死后,她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,有好几个月都不肯见我,我知道想蜷缩在她身边是奢求中的奢求。如今我终于一偿宿愿,只可惜已经晚了十五年。 她用手指梳顺我的头发,递上一杯饮料。我闻一闻:焦糖苹果的味道。我僵硬地接过来,没有动口。 “我小的时候,你外婆曾经把我带到北林去扔掉。”我妈说,“她没有生气,也没有难过,只是很冷淡,一脸不耐烦的样子。她没有多做解释,事实上她根本连一句话也没有说,就只说上车。我没穿鞋子。到了北林,她牵着我的手走在小路上,走得很急,然后我们突然离开小路,她甩开我的手,叫我以后不要再跟着她。我那时候才八岁,还很小。等我走回家,脚上都是一条一条的刮痕,她从晚报后面探出头来瞥了我一眼,然后就走回房间,就是这间房间。” “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?” “小孩子这么小就知道妈妈不疼她,不出乱子才怪。” “相信我,我知道那种感受。”我说。她继续梳我的头发,还腾出一根手指头,玩弄我那块头皮。 “我也想要爱你,卡蜜儿,但你好难带,哪像玛丽安,她比你听话多了。” “妈,够了。”我说。 “不行。我还没说够。让我照顾你,卡蜜儿。就这一次,就需要我这一次。”结束吧。让这一切都结束吧。 “那我就如你所愿吧。”我说。我一口气喝光杯子里的饮料,拿开她的手,稳住自己的声音。“妈,我一直都很需要你。我是真心的需要你,而不是任你摆布,在你要我需要的时候我才需要。还有,我绝不会原谅你对玛丽安做的事。她还只是个孩子。” “她永远都会是我的孩子。”我妈说。 [1] 18世纪时,德国有位叫孟乔森的男爵,总是用装病来吸引别人的关注,且伪装得惟妙惟肖。1851年,一篇发表在英国著名医学杂志《柳叶刀》上的文章,第一次以“孟乔森综合征”来命名这种症状,而代理孟乔森症候群(Munchausen Syndrome by Proxy),又称代理性佯病症,指的是病患使他人替代自己成为患病的角色,获得注意并借此取得医疗介入。——编者注 [2] 普西芬尼是罗马神话中冥王普鲁托之妻冥后,也是希腊神话中的珀耳塞福涅。——编者注 第十六章 我没开电风扇就睡着了,醒来时棉被黏在身上,全是我的汗水和尿液。我的牙齿喀喀打战,我的心在眼球后面怦怦跳动。我一把抓起床铺旁边的垃圾桶,大吐特吐。温热的液体,上面飘着四颗玉米粒。 我还没爬回床上,我妈就已经走进我的房间了。我想象她坐在走廊的椅子上,旁边是玛丽安的照片,她一面缝补袜子,一面等我病发。 “来吧,小乖乖,来浴缸里泡泡澡。”她嘀咕着,帮我把上衣往上脱,把睡裤往下拉。我看着她的视线扫过我的脖子、胸脯、屁股、双腿,那一秒钟,深蓝的忧郁把我包围。 我一进入浴缸,马上又吐了一次,我妈牵着我的手,帮助我保持平衡。温热的液体流到我的胸前,滴到陶瓷浴缸上。我妈从毛巾架上扯下一条毛巾,倒上外用酒精,然后像个窗户清洁工,公事公办地擦拭我的身体。我坐在浴缸里,让她用冷水一杯接着一杯浇淋我的头,帮助我退烧。她给了我两粒药丸,又递来一杯牛奶,牛奶的颜色像虚弱的天空。我怀着赌气跟人拼酒的报复心理,把牛奶和药丸全部吞了下去。我还没倒,再来呀?我希望她出手越重越好。 这是我亏欠玛丽安的,我亏欠她太多了。 我吐在浴缸里。她排掉脏水。放水、排水。冰枕敷在我的肩头,夹在我的双腿之间。热水袋敷在我的额头和膝盖上面。她把镊子伸进我脚踝的伤口,然后倒上外用酒精。水瞬间染成粉红色。灭,灭,灭,我的颈背发出哀求。 妈妈把睫毛拔光,大滴大滴的泪水从左眼滴下来,她不停用舌头舔湿上嘴唇。我的意识渐渐模糊,心里不停想着:我有人照顾了。我妈挥汗如雨地在照顾我、在讨好我。从来没有人对我那么好过。玛丽安。我好嫉妒玛丽安。我在半满的洗澡水里载浮载沉,一醒来就听到有人在尖叫。我虚弱地爬出浴缸,全身蒸发着热气;我披上一件薄薄的棉质浴袍——妈忽高忽低的哭嚎刺得我耳膜好痛——打开门,理查德刚好撞进来。 “卡蜜儿,你没事吧?”我妈惨绝人寰的哭嚎,划破他身后的空气。 他张大嘴巴,把我的头撇向一边,检查我脖子上的刻痕,然后他揭开我的浴袍,整个人缩了一下。 “天啊。”他内心举棋不定:是该笑,还是该害怕。 “我妈是怎么回事?” “你是怎么回事?怎么那么多刻痕?” “我刻的是字。”我咕哝着,好像刻字就比较好似的。 “我看得出来是字。” “为什么我妈在尖叫?”我眼冒金星,跌坐在地板上。 “卡蜜儿,你生病了?”我点头。 “找到证据了吗?” 维克里和数名警察从我房门外经过。几秒后,我看到妈蹒跚地在后面追赶,她把手埋在头发里,尖叫着要他们滚出去,要他们放尊重一点,威胁他们说走着瞧。 “还没。你病得有多重?”他摸摸我的额头,帮我把浴袍绑好,一秒也不肯再看我的脸。 我耸耸肩,像个闹别扭的小孩。 “这幢房子必须清空,卡蜜儿。穿上衣服,我带你去看医生。” “也是,你需要我做证据。希望我体内的毒素还够。” 搜查行动进行到傍晚,警方从我妈的内衣柜里搜出以下物品: 八小瓶抗疟药,瓶外贴着外国标签,瓶内装着大颗蓝色药丸,服用后会引起发烧、视力模糊,已被列为禁药。化验报告证实我体内有该药物残留。 七十二颗重泻药,主要用于医治牲畜便秘。化验报告证实我体内有该药物残留。 三瓶吐根糖浆,食物中毒时可用来催吐。化验报告证实我体内有该药物残留。 一百六十一颗供马匹用的镇静剂。化验报告证实我体内有该药物残留。 警方还从我妈的帽盒里搜出一本印花日记本,有几篇写诉状时可以引用,譬如: 1982年9月14日
我决定从明天起不再照顾卡蜜儿,全身心地照顾玛丽安。卡蜜儿不肯乖乖当病人,她生病就只会发脾气、找我麻烦。她不喜欢我碰她。我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。她的脾气简直跟妈一样。玛丽安生病了就像个娃娃,她好喜欢我,一直要我陪她。我好喜欢帮她擦眼泪。
1984年3月23日
玛丽安又要到伍德贝瑞看病了,“从凌晨开始呼吸困难,肠胃状况不佳。”我穿了黄色套装,我担心黄衣服配金发会显得我气色不佳,或是像一颗菠萝走在路上!但我其实挺满意我的造型,约翰逊医生技术高超人又好,他很关心玛丽安,但又不会多管闲事。他好像很佩服我。他还说我是天使,要其他小孩的妈妈多跟我看齐。虽然我跟他手上都戴着婚戒,但我们还是打情骂俏了一阵子。唯一棘手的就是那几个护士,大概是嫉妒吧。我下次去一定要好好巴结她们(说不定下次就可以开刀了!),叫盖拉做她最拿手的肉丸子吧。护士喜欢在休息区放一点小点心,罐子上绑个绿色缎带怎么样?下次送急诊之前一定要先去做个头发……希望刚好轮到约翰逊医生值班……
1988年5月10日
玛丽安死了。我克制不住自己。我瘦了五公斤,只剩下皮包骨。每个人都对我非常好。大家怎么可以这么好!
警方从主卧室的黄色双人沙发椅垫底下,搜出了最重要的证据:沾染血迹的钳子,很小支,很秀气。经DNA鉴定,钳子上的血迹确实是安·纳什和娜塔莉·肯尼的。 不过牙齿依然下落不明。搜索行动过后几个星期,我每天都在想牙齿可能会藏在哪里。我幻想一辆奔驰中的天蓝色敞篷车,车顶关着,车窗敞开,一只玉手伸出来,将一把牙齿撒到路边的树丛里,散落在北林的入口附近;我看到一双做工精细的拖鞋站在瀑布溪的边缘,拖鞋上沾着泥巴,牙齿则像小石块,扑通扑通落入河里;我梦见粉红色的睡衣裙摆拖曳在我妈的玫瑰花园里,有一双手在挖土,把小颗小颗的牙齿埋了起来。但牙齿不在这些地方。我请警方搜寻过了。 第十七章 5月28日,我妈爱多拉以谋杀安、娜塔莉及玛丽安的罪名遭到逮捕,由于亚伦的涉案情形尚未明朗,法庭要我代理行使艾玛的监护权。两天后,我带着艾玛开车北上,一起回到芝加哥。 我快被她折腾死了。艾玛超级黏人,又爱杞人忧天,整天像只被关在笼里的野猫,烦躁地踱来踱去,机关枪似的对我炮轰一堆问题(这里怎么这么吵?我们住的地方怎么那么小?外面是不是很危险?)而且经常就问我爱不爱她。以前她常卧病在床,现在精力旺盛,只好用这种方式发泄。 8月的时候,她开始迷恋杀人不眨眼的女性。艾玛叛逆地说:“我觉得她们很特别。”艾玛的心理医生说,她是在想办法原谅她妈妈。这位心理医生是一位女医生,艾玛去看过她两次,但第三次我要带她去,她就赖在地上大哭大闹,后来只好顺她的意,让她待在家玩她的娃娃屋。我打电话去咨询这位女医生,女医生说艾玛借着玩娃娃屋,学习淡忘家中发生的一切。有一次我帮艾玛买了一块蓝色布料,让她用来做娃娃屋主卧室里的床单,但那个蓝色跟家里实际的床单颜色差了一点点,我因此挨了艾玛一个耳光。还有一次,我不愿意花六十美元,买一张胡桃木做的玩具沙发,她气得在地上吐口水。我试过跟她拥抱,这是一种很愚蠢的疗法,我必须紧紧抱着艾玛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,不管她怎么挣扎我都不能放手。但前四次还是被她逃掉了,她甚至口出秽言,骂我是贱人。试到第五次的时候,我们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。 亚伦让艾玛就读贝尔中学,每年学费两万两千美元,不包含课本费和材料费,简直就是在烧钱,不过离家很近。她很快就交到了新朋友,她们那一帮人都是漂亮的女生。其中我最喜欢的小女生叫莉莉·波顿。她跟艾玛一样聪明,而且外表更加阳光。她脸上长着雀斑,还有两颗兔宝宝门牙,头发是巧克力的颜色,艾玛指给我看,说我在老家的卧室地毯就是那种颜色。总之我很喜欢莉莉。 莉莉变成我们公寓里的常客,她会帮我准备晚餐,请教我课业方面的问题,还会跟我八卦男同学的事情。随着莉莉来访的次数增加,艾玛的话越来越少。到了10月,每次莉莉来玩,她就故意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肯出来。 我有天晚上醒来,发现艾玛站在我床边。 她低声说:“你偏心,你比较喜欢莉莉。”她在发烧,牙关打战,全身冒汗,睡衣湿黏成一片,紧紧地贴在她的身上。我带她到浴室,扭开水龙头,用带有铁味的冷水打湿毛巾,用湿毛巾帮她擦额头。我们互相凝视对方。她跟妈一样,有一双苍蓝色的眼睛,她的眼神空洞,像冬天的池塘。 我倒了两颗阿司匹林在手上,然后又倒回罐子里,然后又倒回到手上。一颗还是两颗?给药多容易啊。如果我给了两颗,会不会还想再给第三颗?第四颗?她抬起眼睛望着我,无助、病弱,我在她眼神里找到似曾相识的熟悉感:妈妈在这里。 她抱怨说:“现在帮我放水,帮我搓澡。”我帮她把睡衣往上脱。她的裸体令人惊艳:小女孩的竹竿腿;浑圆的屁股上有个半圆形的疤,圆周是锯齿状,形状像半个瓶盖;双腿之间的耻毛,像薄薄一层干枯的茅草;上半身是丰润饱满的双峰。 十三岁。 她进入浴缸里,下巴抵着膝盖坐着。 她又抱怨说:“用酒精帮我擦身体。” “不用,艾玛。你放松就好。”艾玛涨红了脸,眼泪扑簌簌掉了下来。 她悄声说:“她都会用酒精帮我擦。”泪水变成了呜咽,呜咽变成了号啕大哭。 我说:“我们不要再照她的老方法了。” 10月12日,莉莉·波顿放学后失踪。四个小时后,警方发现她的尸首,被端端正正地摆在垃圾箱旁边,跟我家只隔了三条街。她的牙齿只被拔掉六颗,包括两颗上门牙和四颗下门牙。 我打电话到风谷镇,前后转接等了十二分钟,终于等到警方证实我妈确实在家中。 “是我先找到的。虽然我让警方自己去查,但确实是我先找到的。我简直把整间公寓拆了,把椅垫翻过来,把抽屉里的东西全倒出来,艾玛像只发怒的狗,气冲冲地跟在我身后。“你到底做了什么,艾玛?”我走进她的房间,她平静下来。一副谅你也找不到的模样。我翻遍了她的内衣裤,把她的愿望箱倒过来,把床垫全部掀开。 我搜她的抽屉,但只找到铅笔、贴纸、有漂白水味的杯子。 我把她娃娃屋里的摆设一间一间扫出来:我砸烂了我的迷你四柱床,砸碎了艾玛的沙发床,砸坏了柠檬黄的双人沙发。我把我妈的黄铜床罩扔出来,把她的梳妆台打烂,那个瞬间,不知是我还是艾玛放声尖叫。大概两个人都在叫。我妈房间的地板。那漂亮的象牙瓷砖,是用人的牙齿一颗一颗拼出来的。 五十六颗小小的牙齿,用漂白水漂得一干二净,铺在地上闪闪发亮。 艾玛的朋友也被卷进风谷镇杀童案。三个金发女孩为求从轻判刑,承认自己是艾玛的帮凶。她们开着我妈的高尔夫球车去肯尼家,说服安跟她们一起出去兜风(我妈要我来跟你打声招呼)。她们开车到北林,假装要开下午茶派对。她们把安打扮得漂漂亮亮,陪她玩了好几个小时,然后就渐渐感到无聊起来。她们把安押去河边,安感觉苗头不对,挣扎着要逃跑,艾玛跑上前追上她,两个人扭打起来。艾玛用石头敲她的头,安反过来咬了她一口。我看过艾玛屁股上的疤,但我不知道那半个月亮原来是这样来的。 三个金发女孩把安压在地上,艾玛用邻居家偷来的晒衣绳把安勒死,又花了一个小时把牙齿拔下来,小焦站在一旁看着,从头哭到尾。四个女孩合力把尸体拖到河边扔了,接着开车到凯尔西家的加盖小屋善后,然后一起看了一部电影,至于是哪一部电影,大家已经记不清楚了,只记得大家合吃了一颗哈密瓜,还用雪碧的瓶子倒白酒来喝,以防凯尔西妈妈突然闯进来看到她们在喝酒。 詹姆·卡比西没有说谎,他的确看到了白衣女鬼。艾玛偷拿家里洁白无瑕的床单,仿照希腊女神的服装围在身上,再把白金色的头发束起来,然后扑粉扑到整张脸白皙发亮。她是阿耳忒弥斯[1],嗜血的狩猎女神。一开始艾玛附在娜塔莉耳边讲悄悄话时,娜塔莉还搞不清楚状况。“我们在玩游戏,快点来,跟我们一起玩。”艾玛带着娜塔莉穿过树林,一路上都在逗娜塔莉开心,她把娜塔莉带到凯尔西家的加盖小屋里,四个人一起照顾她,帮她刮腿毛,帮她梳妆打扮,把她整整关了四十八小时。她们还轮流喂她,她叫得越大声,她们就越高兴。第二天半夜,三个金发女孩制伏了娜塔莉,让艾玛把她勒死。这次牙齿也是她自己拔的。如果不在乎牙齿拔下来完不完整,其实只要多出点力,拔牙并没有想象中困难。我脑海里又闪过娃娃屋的象牙地板,那片用碎牙拼成的马赛克,有几片就只是碎屑。 凌晨四点,四个女孩驾着高尔夫球车来到大街后面的小巷子。五金行和美容院中间的通道很窄,只够艾玛和凯尔西两个人一前一后通过,她们一个抬头、一个抬脚,把娜塔莉抬到大街那一头,把尸体安置好,等路人经过发现。这次小焦也是从头哭到尾。她们担心小焦会说漏嘴,本来打算连她也一起杀了。就在她们想化想法为行动时,我妈被逮捕了。 莉莉是艾玛一个人杀的,她用石头砸莉莉的后脑勺,徒手掐死她,拔掉六颗牙齿,剪下她的头发。这些行动全在小巷子里完成,巷子的出口就是她弃尸的垃圾箱。她把石头、钳子、剪刀放在我买给她的粉红色背包里,带去学校。艾玛用莉莉的头发编成巧克力色的地毯,平铺在娃娃屋里头我房间的地板上。 [1] 阿尔忒弥斯是宙斯和勒托的女儿,阿波罗的孪生姐姐,是希腊神话中的狩猎女神。——编者注 后记 我妈因为用药物控制玛丽安,被判一级谋杀的罪名。她的律师正在准备上诉,支持她的盟友组成了团队,开设了网站,热心地记录整个打官司的历程。亚伦把风谷镇的房子卖了,搬到密苏里东北的万达利亚市,在监狱附近买了一间公寓。不能去探监的时候,他就写信。 有出版社的编辑脑筋动得很快,一连出了好几本书,都在写我们家的谋杀故事。邀我写书的信件更是如雪花般飞来。柯瑞刚开始还劝我接合约,但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。他还算开窍。 约翰捎给我一封信,写得很亲切,但也令人心痛。他说他早就知道是艾玛了,所以他才会搬去玛芮斯家“看着”她。这就解释了我偷听到的那段对话,当时艾玛明知道他难过,却故意打情骂俏戳痛他;多亲昵的痛,就像我妈用镊子戳我的伤口。我在风谷镇的另一桩风流韵事则毫无下文,我再也没听说过理查德这个人的消息。从那次他看我身上刻字的表情,我就知道我们不会再联络了。 艾玛至少会在监狱里被关到十八岁,监狱规定每个月只能会客两次。我去过一次。我陪着她坐在欢乐的游乐场里,周遭是带刺的铁丝网。女孩们穿着囚犯穿的T恤和裤子,吊单杠、玩吊环,肥胖的女狱卒板着面孔在一旁监视。三个女孩颠簸地溜下变形的滑梯,爬梯子,再溜一次,爬梯子,再溜一次,静静地溜到我离开为止。 艾玛剃了个平头,按理说看起来应该很强悍,没想到却为她添了几分精灵的气质。我牵起她的手,她的手心都是汗。她把手抽开。 我向自己保证,绝对不要问她有关谋杀案的事情,让整个探监过程越轻松越好,但我脱口就问出来了:“你为什么要拔人家的牙齿?为什么要挑这几个女孩?她们聪明又风趣,哪里惹到你了?你怎么可以做出这种事?”最后这个问题不像问题,反而像是在责备她,好像在训她不该趁我不在家时邀朋友来开派对。 艾玛恶狠狠地瞪着那三个女孩子玩溜滑梯,她说她讨厌这里的所有人,这些女生不是疯子就是白痴。 她讨厌洗衣服,也不喜欢碰别人的东西。她安静了一分钟,我想她打算逃避我的问题。 “我跟她们当了一阵子的朋友。”她终于垂着头说,眼睛盯着胸口。“我们在林子里跑来跑去,玩得很开心。我们玩得很疯,一起伤害动物,还杀死了一只猫。可是后来她也跑进来搅局。我从来就没有一样属于自己的东西。她们不再是我的秘密了。她一天到晚邀她们来我们家里玩,她们还问我生病是什么感觉。她们会毁了一切,但她却一点也不知道。”艾玛死命揉着她的平头。她还是不肯直呼“妈”。 “为什么安要咬……她?我一直在想这件事。为什么安可以咬她,我却不可以?” 艾玛不愿意再说下去了,改用叹气和咳嗽回答我的问题。她只说她拔牙是因为有需要。娃娃屋非得要十全十美。不管做什么事,艾玛都要求十全十美。 她一定还有很多话没有说出口。我想她之所以会杀害安和娜塔莉,是因为妈把注意力分散到了她们身上,这对艾玛来说当然很不公平。她让我妈荼毒了那么久。有时候你让别人对你为所欲为,其实是你对别人为所欲为。艾玛让妈荼毒她,并且借此控制妈,反过来向妈索取忠诚和绝对的爱,她要只属于她们两人的世界,容不下其他小女孩。她谋杀莉莉·波顿的动机也一样,因为艾玛怀疑我对莉莉偏心。 你当然还可以推理出四千种艾玛杀人的动机,但是到头来,真相只有一个:艾玛喜欢伤害人。她对我尖叫说:我爱伤害!这一切只能怪我妈。一个从小吃毒药长大的小孩子,理所当然会把伤害当成是一种抚慰。 艾玛被捕的那天,也就是案情水落石出的那天,柯瑞和艾琳像一对盐罐和胡椒罐,并肩坐在我公寓的沙发上。我把刀子藏在袖子里,默默走进浴室,脱下上衣,把刀尖刺进背上那块仅存的完美无瑕的皮肤,来来回回地刮,刮出一道又一道无意义的刻痕。我正准备割花我的脸时,柯瑞及时闯了进来。 柯瑞和艾琳帮我收拾行李,带我到他们家去住,他们把娱乐室空出来做我的房间,又搬来一张床让我有地方可以睡。他们把所有的尖锐物品通通锁起来,不过我也并没有很卖力地去找。 我学着接受别人的照顾,我学着当人家的孩子。我又回到了童年,回到了犯罪的现场。艾琳和柯瑞每天早上都会叫我起床,晚上睡觉前,艾琳会亲我一下,柯瑞则是轻轻拍一拍我的下巴。艾琳会帮我放洗澡水,有时候还会帮我梳头发,而且她梳的时候我不会打寒战,我们都认为这是很好的现象。 转眼间,5月12号就快到了,去年这天,我回到久违的风谷镇,不知不觉就过了一年了,而且今天5月12日刚好是母亲节。真巧!有时候,我会想起照顾艾玛的那个夜晚,想我当时多会安抚她。我梦到自己帮艾玛洗澡,帮她擦额头;醒来时我的肠胃翻搅,嘴唇上都是汗珠。是因为我很善良,所以才那么会照顾艾玛?还是因为我跟我妈一样有病,所以才那么喜欢照顾艾玛?我在这两者之间摇摆不定,尤其是在深夜皮肤鼓噪不绝的时刻。 不过,我最近越来越好了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声明:本书为八零电子书(txt80.cc)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,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,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。